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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开示] 【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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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钟茂森博士《弟子规》研习报告》


   
        这个意思是说,作为儿女,不应该私藏物品。在没有长大成人之前,跟父母在一起生活,这是跟父母一体,怎么能够起私心,自己私藏物品呢?尽管物品再小,假如是起一个私心,想要藏起来,不让父母知道,这种心就已经跟父母有了隔阂,所以孝道就已经被破坏了。物件虽小,事情虽小,可是问题却不小。当我们的私心一起来的时候,孝道就受了亏损了,父母如果知道我们私藏东西,就很伤心,不是因为你把那个东西拿走了,而是因为你有私心,没有把父母看成一体,所以他才会伤心、难过。我们做儿女的,自己身从何来?那是父母生养而来的。我们本来都是父母的一部分,现在居然起心私藏物品,把父母看作是外人,这怎么会不让父母伤心呢?所以从小应该养成一种处处跟父母有一体的观念,那么父母教导小孩也要从这里开始教。     
   
        我记得小的时候,过年过节,大人经常会给我们压岁钱。我都把这个钱交给父母,绝对不会自己私自藏起来,因为养成了这种习惯,所以从小到大,就有一种想要供养父母的心态,这种情况父母也要有智慧,当小孩愿意把自己得到的压岁钱供养父母的时候,父母应该接纳。很多父母会对小孩说,这钱留着你自己用吧。这么一说,就养成了孩子积累私财的习惯,当积累私财的行为时间长了,私心自然就起来了。那么他处处就会给自己敛财,而忘记供养父母。所以父母教孩子应该处处用《弟子规》的原则,不能够去溺爱孩子。     
   
        “物虽小,勿私藏”,这里关键我们要戒一个私心。假如说没有私心,那么你藏物品其实也无伤大雅,甚至有些情况还值得人赞叹。比如东汉时期,有一个小孩叫陆绩,他很孝顺,而且很聪明伶俐。他六岁的时候,到江西九江的太守袁术家里去做客,袁术拿出一些橘子招待他,小孩觉得很好吃,就偷偷地把几个橘子藏到了他的袖子里。告辞的时候,橘子滚了出来,袁太守看到了,就逗他说:“你怎么可以私藏物品呢?这不是贪心吗?”然后陆绩就说了:“太守您给我的橘子非常好吃,我想拿几个回去也让我妈妈品尝一下,所以才把它藏到袖子里头。”太守看到小孩能够念念想到父母,非常地难能可贵,因而表扬他,称赞他的孝心,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陆绩怀橘”的故事。陆绩藏橘子不是用私心,是怀着孝心,所以即使是藏物品,也成为了历史上的美谈。     
   
        这句话我们要懂得,关键是要懂得护住自己的孝心,不能起私欲。所以人在道场修学,这一点更是重要。我们知道,如果是在一个真修的道场里修学,私藏物品,特别是常住物,我们私藏的话就是犯了大盗戒,哪怕物再小,你起心据为己有,就是犯了不可恕的罪业,因为这个物品是十方常住所有,你等于偷盗了常住的物品,那可不得了。恩师常常教导我们,来道场修行的人,假如在这边得到了供养,或者是来这个道场讲经、讲课,得到了供养之后,也必须交给常住,不能够私藏,一私藏的话,你的私心起来了,那就是很大的毛病。恩师就为我们做了好样子,他每到一个道场讲经的时候,信徒很多,供养也不少。上次我跟恩师去澳门,他讲开示,道场的很多信众都呈上红包供养。我们拿了一个袋子装得满满的,结果恩师把整个袋子的红包都转供给常住,自己一个红包都不拿。真是做到了“勿私藏”,这是恩师尊重常住,也是做出了一个好的表率,没有一点的贪心。     
   
        我们把信徒的供养转供给常住,使他们的福报变得无限大了。对我们这些学讲经的人来讲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绝对不能在一个道场里拿这个道场的供养,除非是你在这边工作,道场有固定的这种制度,可以分配给你生活费,这样的供养你才可以接受,信众的供养一律转交给常住。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诚敬谦卑。和顺义理。欢乐慈孝。知足惭愧。去恶就善。事师三皈。奉持经戒。不念人非,欣乐人善。关怀照顾,言传身教。言动安徐。公平公正。吃素印经。看破放下。忍辱精进。发菩提心。一向专念。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并愿以印行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所有六道四生,宿世冤亲,现世业债,咸凭法力,悉得解脱,现在者增福延寿,已故者往生净土,同出苦轮,共登觉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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