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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六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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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8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 卷第六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卷第六

                       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
                       韩清净科记

本地分中有寻有伺等三地之三

己四、不如理作意施设建立2 庚一、征

复次,云何不如理作意施设建立?

庚二、释2 辛一、嗢柁南

嗢柁南曰:
 执因中有果 显了有去来 我常宿作因 自在等害法
 边无边矫乱 计无因断空 最胜净吉祥 由十六异论

辛二、长行5 壬一、标

由十六种异论差别,显不如理作意应知。

壬二、征

何等十六?

壬三、列

一、因中有果论,二、从缘显了论,三、去来实有论,四、计我论,五、计常论,六、宿作因论,七、计自在等为作者论,八、害为正法论,九、有边无边论,十、不死矫乱论,十一、无因见论,十二、断见论,十三、空见论,十四、妄计最胜论,十五、妄计清净论,十六、妄计吉祥论。

壬四、释16 癸一、因中有果论3 子一、标计2 丑一、所计

因中有果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者:此中沙门、婆罗门,唯是假名,非第一义。由显自心忍可欲乐当所说义,是故说言起如是见。由显授他当所说义,是故说言立如是论。如下自说。(陵本八卷十四页612)

常常时、恒恒时,于诸因中具有果性。

丑二、能计

谓雨[1]众外道作如是计。

子二、叙因2 丑一、问

问:何因缘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显示因中具有果性?

丑二、答2 寅一、标

答:由教及理故。

寅二、释2 卯一、由教

教者,谓彼先师所造教藏,随闻转授传至于今,显示因中先有果性。

卯二、由理2 辰一、出彼人

理者,谓即如彼沙门、若婆罗门,为性寻思,为性观察,住寻伺[2]地,住自办地,住异生地,住随思惟观察行地。

  为性寻思等者:于意言境遽务推求,是名寻思。于意言境不甚遽务而随究察,是名观察。未离寻伺欲故,说名住寻伺地。具自辩才,成所立论,说名住自办地。未断三界见所断法种子,说名住异生地。未得诸圣出世间慧,如其所闻随起执着,说名住寻思性观察行地。

辰二、明彼思2 巳一、别辨相2 午一、正辨2 未一、辨4 申一、依施设辨

彼作是思:若从彼性此性得生,一切世间共知、共立彼为此因,非余。

  若从彼性此性得生等者:彼性,谓因;此性,谓果。果从因生,名从彼性此性得生。如谷麦芽从彼谷麦种生,世间共知、共立彼谷麦种是其芽因,非余为因。是第一理。

申二、依求取辨

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余。

  又求果者唯取此因非余者:如诸欲求谷麦果者,亦唯执取彼谷麦种以为其因,不取余因。是第二理。

申三、依所作辨

又即于彼,加功营构诸所求事,非余。

  又即于彼加功营构诸所求事非余者:如说工巧智为先,随彼勤劬为建立,工巧业处众具为和合故,工巧业处办,是名加功营构诸所求事。如求谷麦果者,即于彼种加功营构,非于余处。是第三理。

申四、依彼生辨

又若彼果,即从彼生,不从余生。

  又若彼果即从彼生不从余生者:如谷麦果从彼种生,不从余生。是第四理。

未二、结

是故彼果因中已有。

午二、反成

若不尔者,应立一切是一切因,为求一果应取一切,应于一切加功营构,应从一切一切果生。

巳二、结略义

如是由施设故,求取故,所作决定故,生故,彼见因中常有果性。

  由施设故等者:此即前说四种道理略义,如其次第配释应知。

子三、理破3 丑一、审问所欲

应审问彼:汝何所欲?何者因相?何者果相?因果两相为异不异?

丑二、推逐征诘2 寅一、无异相难

若无异相,便无因果二种决定。因果二种无差别故,因中有果,不应道理。

寅二、有异相难4 卯一、更征

若有异相,汝意云何?因中果性为未生相?为已生相?

卯二、诘非2 辰一、未生相难

若未生相,便于因中果犹未生,而说是有,不应道理。

辰二、已生相难

若已生相,即果体已生,复从因生,不应道理。

卯三、显正2 辰一、要待缘

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待缘果生。

  因果两相为异不异等者:胜义而言,因果两相非异不异。由顺益义是因义,成办义是果义。望义不同,施设有别,是故因果非定一异。今难彼执相异不异,皆成过失。如文易知。

辰二、辨五相2 巳一、总标

又有相法于有相法中,由五种相方可了知。

巳二、列释

一、于处所可得,如瓮中水。二、于所依可得,如眼中眼识。三、即由自相可得,如因自体,不由比度。四、即由自作业可得。五、由因变异故,果成变异;或由缘变异故,果成变异。

卯四、结斥

是故彼说常常时、恒恒时,因中有果,不应道理。由此因缘,彼所立论非如理说。

  又有相法于有相法中等者:诸有为法,名有相法。于余有相法中,说有余有相法,应有五相可得,如文可知。因果两相亦复如是。执常常时、恒恒时于诸因中具有果性,不应道理。

丑三、结显二门

如是不异相故,异相故,未生相故,已生相故,不应道理。

癸二、从缘显了论2 子一、标计2 丑一、所计

从缘显了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一切诸法,性本是有,从众缘显,不从缘生。

丑二、能计

谓即因中有果论者及声相论者作如是计。

  一切诸法性本是有等者:胜义而言,一切诸法性非是有;然要有因,待缘果生。今此外道见果先有,复从因生,不应道理。说从缘显,不从缘生,是名从缘显了论者。

子二、叙破2 丑一、举因中有果论者3 寅一、叙因2 卯一、问

问:何因缘故,因中有果论者见诸因中先有果性从缘显耶?

卯二、答2 辰一、标

答:由[3]教及理故。

辰二、释2 巳一、指由教

教如前说。

巳二、释由理3 午一、出彼人

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

午二、明彼思

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复从因生,不应道理。然非不用功为成于果,彼复何缘而作功用?岂非唯为显了果耶?

午三、结所立

彼作如是妄分别已,立显了论。

  然非不用功为成于果等者:为成办果,非不加功营构一切,如是营构为缘,唯为令果显了。是即彼论成立道理。

寅二、理破2 卯一、推逐征诘3 辰一、无障缘有障缘难2 巳一、总征

应当[4]问彼:汝何所欲?为无障缘而有障碍?为有障缘耶?

巳二、别诘2 午一、无障缘难

若无障缘者,无障碍缘而有障碍,不应道理。

午二、有障缘难2 未一、不障因难2 申一、斥非

若有障缘者,属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不应道理。

申二、举喻

譬如黑暗障瓮[5]中水,亦能障瓮[6]。

未二、亦障因难

若言障缘亦障因者,亦应显因,俱被障故。而言但显因中先有果性,不显因者,不应道理。

  无障缘有障缘等者:障,谓障覆令不现前。难彼果性从众缘显,翻征不显应有障缘。若有障缘,因亦应障;若许障因,因亦应显。何故不说?唯立果性从缘显了,不应道理。

辰二、有性果性难2 巳一、总征

复应问彼:为有性是障缘?为果性耶?

巳二、别诘2 午一、有性障缘难

若有性是障缘者,是即有性常不显了,不应道理。因亦是有,何不为障?

午二、果性障缘难

若言果性是障缘者,是则一法亦因亦果,如芽是种子果,是茎等因,是即一法亦显不显,不应道理。

  为有性是障缘等者:彼谓因中恒有果性,相不可得,是名有性。若已现前,有相可得,是名果性。今征障缘为是何者?若是有性,应常不显;常不显故,而言从缘显了,不应道理。若是果性,应非一向;非一向故,亦显不显,而但说言从缘显了,亦不应理。

辰三、显异不异难2 巳一、总征

又今问汝,随汝意答。本法与显为异不异?

巳二、别诘2 午一、显不异难

若不异者,法应常显,显已复显,不应道理。

午二、显异难2 未一、更征

若言异者,彼显为无因耶?为有因耶?

未二、双破2 申一、无因难

若言无因,无因而显,不应道理。

申二、有因难

若有因者,果性可显,非是因性,以不显因能显于果,不应道理。

卯二、结显二门

如是无障缘故,有障缘故,有相故,果相故,显不异故,显异故,不应道理。

  本法与显为异不异等者:彼谓因中先有果性,是名本法。今征与显为异不异,二俱有过。如文可知。

寅三、显正2 卯一、斥他计

是故汝言:若法性无,是即无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性若是无,不可显了,性若是有,方可显了者;不应道理。

  若法性无是即无相等者:胜义而言,若法自相可得,是名有相;与此相违,是名无相。然不应执有性无性。果未生时,相不可得;然有因性,不可谓无。是故汝言若法性无是即无相,若法性有是即有相,不应道理。又复有因待缘果生,果即显了;未显了位,因性非无。是故汝言性若是无不可显了,性若是有方可显了者,亦不应理。

卯二、明自说2 辰一、标

我今当说:虽复是有,不可取相。

辰二、列

谓或有远故,虽有而不可取。

  或有远故虽有而不可取者:此说处所极远,色境虽有而非现前,故不可取。如前意地说。(陵本三卷五页206)

又由四种障因障故,而不可取。

  又由四种障因障故而不可取者:此中四障,谓覆蔽障、隐没障、映夺障、幻惑障。如下闻所成地释。(陵本十五卷八页1304)

复由极微细故,而不可取。

  复由极微细故而不可取者:此微细性,略有三种。一、损减微细性,二、种类微细性,三、心自在转微细性。如下决择分释。(陵本五十四卷十一页4327)

或由心散乱故,而不可取。

  或由心散乱故而不可取者:此说定地境界非不是有,由心散乱,故不可取。

或由根损坏故,而不可取。

  或由根损坏故而不可取者:诸根损坏由二因缘,一、由羸损故;二、由全坏故。又意根坏由四因缘,如下决择分释。(陵本五十四卷二十一页4378)

或由未得彼相应智故,而不可取。

  或由未得彼相应智故而不可取者:此说胜义谛相非不是有,然由未得彼相应智,故不可取。

丑二、例声相论者3 寅一、例同

如因果显了论不应道理,当知声相论者亦不应理。

寅二、显别

此中差别者,外声论师起如是见,立如是论:声相常住,无生无灭;然由宣吐方得显了。

寅三、结非

是故此论如显了论,非应理说。

  声相常住无生无灭等者:胜义而言,声非恒有。谓由现在方便生故。外声论师立声是常,从缘显了,例如前破。当知非理。

癸三、去来实有论3 子一、标计

去来实有论者,谓如有一,若沙门、若婆罗门、若在此法者,由不正思惟故,起如是见,立如是论:有过去,有未来,其相成就,犹如现在,实有非假。

  若在此法者者:诸佛弟子,名在此法。简彼外法,故得此称。

子二、叙因2 丑一、问

问:何因缘故,彼起如是见,立如是论?

丑二、答2 寅一、总标

答:由教及理故。

寅二、别释2 卯一、由教2 辰一、外道摄

教如前说。

辰二、内法摄2 巳一、标因

又在此法者,于如来经不如理分别故。

巳二、举教3 午一、十二处有教2 未一、引说

谓如经言:一切有者,即十二处。

未二、叙执

此十二处,实相是有。

午二、有过去业教

又薄伽梵说有过去业。

午三、有过去色等教

又说有过去色、有未来色,广说乃至识亦如是。

卯二、由理3 辰一、出彼人

理者,谓如有一,为性寻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

辰二、显彼思

彼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实是有。此若未来无者,尔时应未受相;此若过去无者,尔时应失自相。若如是者,诸法自相应不成就。由此道理,亦非真实,故不应理。

辰三、结彼立

由是思惟,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过去、未来性相实有。

  彼如是思至性相实有者:此中总显外道、小乘所执。谓若诸法于三世中自相安住,此法真实是有。若许未来无者,尔时应未受相;未受相故,应无现在法生。若许过去无者,尔时应失自相;失自相故,应无业果相续。如是思惟,皆不应理,故说过去、未来性相实有。

子三、理破2 丑一、破实有体3 寅一、显彼过2 卯一、别征诘3 辰一、自相故2 巳一、总征

应审问彼:汝何所欲?去来二相与现在相为一为异?

巳二、别诘2 午一、相一难

若言相一,立三世相,不应道理。

午二、相异难

若相异者,性相实有,不应道理。

  去来二相与现在相为一为异等者:胜义而言,过未无相。由已灭故,或未生故。唯现在法已生未灭,有相可得。今难彼执过去、未来性相实有,双征与现在相为一为异?若相是一,应不说三;若相是异,应假非实。故不应理。

辰二、共相故2 巳一、总征

又汝应说自意所欲。堕三世法,为是常相?为无常相?

巳二、别诘2 午一、常相难

若常相者,堕在三世,不应道理。

午二、无常相难

若无常相,于三世中恒是实有,不应道理。

  堕三世法为是常相等者:胜义而言,堕三世法唯是无常,有生灭故。今双征彼为常、无常,二俱有过。如文可知。

辰三、来故等2 巳一、举未来向现在2 午一、总征

又今问汝,随汝意答。为计未来法来至现在世耶?为彼死已,于此生耶?为即住未来为缘,生现在耶?为本无业,今有业耶?为本相不圆满,今相圆满耶?为本异相,今异相耶?为于未来有现在分耶?

  为计未来法来至现在等者:此难彼执有未来法,性相实有,从彼未来,现在法生。总有七难,如文可知。与下决择分中文义无别。然彼唯说六种道理,应对勘之。(陵本五十一卷十五页4115)

午二、别诘4 未一、来至现在难

若即未来法来至现在者,此便有方所;复与现在应无差别;复应是常;不应道理。

  若即未来法至复应是常不应道理者:此第一难,有三过失。一、有方所过。非彼未来法有方所可得,若来至现在,此便有方所。二、与现无别过。现在世法容有方所,若计未来亦有方所,即与现在应无差别。三、是常过。未来、现在若无差别,便应是常。

未二、死已现生难

若言未来死已现在生者,是即未来不生于今;现在世法本无今生;又未来未生而言死没;不应道理。

  若言未来死已至而言死没不应道理者:此第二难,亦有三失。一、未来不生于今失。未来若死,是即非彼能生于今;而言未来受相能生现在,不应道理。二、现在世法本无今生失。汝许现在世法从未来生,若未来法不生于今,是即现在世法本无今生;而言未来实有其相成就,不应道理。三、未来未生而有死没失。非未来未已生法有死后义;而言未来死已,不应道理。

未三、为缘生现难

若言法住未来,以彼为缘生现在者,彼应是常;又应本无今生,非未来法生;不应道理。

  若言法住未来至未来法生不应道理者:此第三难,有二过失。一、是常失。若法已生,可有缘义;若未生法许为缘者,是则彼缘应是常有,不应道理。二、非未来法生失。异法相望,可有缘义;若未来法许为缘者,是则未来便成异法。现在世法从异法生,非未来生。如是现法还成本无今生,非未来有。

未四、业等成过难2 申一、举业2 酉一、本无今有难

若本无业用,今有业用,是则本无[7]今有,便有如前所说过失,不应道理。

酉二、本法一异难2 戌一、总征

又汝何所欲?此业用与彼本法为有异相?为无异相?

戌二、别诘2 亥一、有异相难

若有异相,此业用相未来无故,不应道理。

亥二、无异相难

若无异相,本无业用,今有业用,不应道理。

  若本无业用今有业用等者:此第四难。初难业用本无今有,便非未来法生。由是说有如前过失。次难业用与彼本法为异不异。若相有异,然不可得;而说是有,故不应理。若相无异,应亦可得;而说本无今有,亦不应理。

申二、例相圆满等2 酉一、例同

如无业用有此过失,如是相圆满、异相、未来分相应知亦尔。

  如无业用至应知亦尔者:此后三难,例无业用过失应知。谓说业用本无今有,具如前显,有其过失。如是本相不圆满,今相圆满;本异相、今异相;及与未来有现在分相;说未来有皆不得成。本异相、今异相者,谓于未来,有未来分及有因分,由此二种其相有异,名本异相。来至现在,有现在分及有果分,由此二种其相有异,名今异相。如下决择分释。(陵本五十一卷十五页4117)未来分相者,谓未来法来至现在,有现在分相应知。

酉二、显别

此中差别者,复有自性杂乱过失故,不应道理。

  复有自性杂乱过失者:谓彼本法相不圆满,或复圆满;或有因分,或有果分;如是故成自性杂乱过失。

巳二、例现在往过去

如未来向现在如是,现在往过去,如其所应过失应知。谓即如前所计诸因缘及所说破道理。

卯二、结略义

如是自相故,共相故,来故,死故,为缘生故,业故,相圆满故,相异故,未来有分故,说过去未来体实有论,不应道理。

寅二、释妨难2 卯一、叙难

如是说已,复有难言:若过去、未来是无,云何缘无而有觉转?若言缘无而有觉转者,云何不有违教过失?如说:一切有者,谓十二处。

  如是说已至谓十二处者:此中外难略有二种。一、缘无觉转难,此难通说一切世间。二、违教过失难,此难唯说在此法者。下文征破,随此应知。

卯二、征破2 辰一、总征

我今问汝,随汝意答。世间取无之觉为起耶?为不起耶?

辰二、别诘2 巳一、无觉不起难2 午一、世间相违过

若不起者,能取无我、兔角、石女儿等觉皆应是无,此不应理。

午二、自教相违过

又薄伽梵说:我诸无谄声闻,如我所说正修行时,若有知有,若无知无,此不应理[8]。

巳二、缘无觉起难2 午一、总征

若言起者,汝意云何?此取无觉,为作有行?为作无行?

午二、别诘2 未一、作有行难

若作有行,取无之觉而作有行,不应道理。

未二、作无行难2 申一、更征

若作无行者,汝何所欲?此无行觉,为缘有事转?为缘无事转?

申二、逐诘2 酉一、缘有事转难

若缘有事转者,无行之觉缘有事转,不应道理。

酉二、缘无事转难

若缘无事转者,无缘无觉,不应道理。

寅三、释密意3 卯一、释十二处有教3 辰一、标密说

又虽说一切有者,谓十二处;然于有法密意说有有相,于无法密意说有无相。

辰二、释所以

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无相法能持无相;是故俱名为法,俱名为有。

辰三、结彼过

若异此[9]者,诸修行者唯知于有,不知于无;应非无间观所知法,不应道理。

  又虽说一切有者谓十二处等者:此中总说一切谓十二处,然意唯难法处所摄非实有境。由世尊说:由二种缘,诸识得生。谓眼及色,如是广说乃至意法。若意亦缘非有事境而得生者,云何不有违教过失?如世尊言:过去诸行为缘生意,未来诸行为缘生意。是故得知过去、未来诸行实有。当知此难唯在此法者,于如来经不如理分别,故作是说。今依理释。谓于有法密意说有有相,于无法密意说有无相。此中法言,通有非有。由能执持诸五识身所不行义,故佛世尊假说名法,是谓密意。由有性者,安立有义能持有义;若无性者,安立无义能持无义;故皆名法。由彼意识,于有性义,若由此义而得安立,即以此义起识了别;于无性义,若由此义而得安立,即以此义起识了别;故俱名有。若于二种不由二义起了别者,不应说意缘一切义、取一切义,诸修行者应不遍观一切所知,不应道理。下决择分有五言论道理,证成意识缘无为境,皆应了知。(陵本五十二卷二页4146)

卯二、释有过去业教3 辰一、标密说

又虽说言有过去业;由此业故,诸有情受有损害受、受[10]无损害受。此亦依彼习气,密意假说为有。

辰二、释因缘

谓于诸行中,曾有净不净业若生若灭。由此因缘,彼行胜异相续而转,是名习气。由此相续所摄习气故,爱不爱果生。

辰三、结彼过

是故于我无过,而汝不应道理。

  又虽说言有过去业至不应道理者:于现法中领纳苦受,名受有损害受;领纳乐受、不苦不乐受,名受无损害受。如是诸受,或异熟摄,或异熟生,随应当知。以彼唯是业所引故,先所作业虽已谢灭而不舍离;依自相续而得生起,是名习气。依此习气,世尊假说有过去业,是谓密意。净不净业先造作已,名曾生灭。从是以后,爱取为缘,展转增胜相续而生,名胜异转。即此名为彼业习气。由是而言有过去业。

卯三、有过去色等教3 辰一、标密说

复虽说言有过去色、有未来色、有现在色,如是乃至识亦尔者,此亦依三种行相密意故说。

辰二、列三相

谓因相、自相、果相。

辰三、别配属

依彼因相,密意说有未来;依彼自相,密意说有现在;依彼果相,密意说有过去;是故无过。

  依彼因相密意说有未来等者:若法未受,待缘当生,是名因相;若法正受,体未坏灭,是名自相;若法已受,体已坏灭,是名果相。为显三世诸行无常,故作是说。

丑二、破实有相3 寅一、标破

又不应说过去、未来是实有相。

寅二、征因

何以故?

寅三、释成3 卯一、未来相2 辰一、标

应知未来有十二种相故。

辰二、列

一、因所显相,二、体未生相,三、待众缘相,四、已生种类相,五、可生法相,六、不可生法相,七、未生杂染相,八、未生清净相,九、应可求相,十、不应求相,十一、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

  未来有十二种相等者:初三易知。如过去、现在法是已生相,未来当生,知亦应尔,是名第四已生种类相。三界系法未断未尽,是名第五可生法相。与此相违,般涅槃法,是名第六不可生法相。未生法中,若杂染摄,是名第七未生杂染相。若清净摄,是名第八未生清净相。于三求中,无上梵行求,是名第九应可求相。欲求、有求、邪梵行求,是名第十不应求相。于佛善说法毗奈耶如理思惟当所得相,是名十一应观察相。与此相违,是名十二不应观察相。

卯二、现在相2 辰一、标

当知现在亦有十二种相。

辰二、列

一、果所显相,二、体已生相,三、众缘会相,四、已生种类相,五、一剎那相,六、不复生法相,七、现杂染相,八、现清净相,九、可喜乐相,十、不可喜乐相,十一、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

  现在亦有十二种相等者:此中为显现在无常,剎那不住,是故说言一剎那相。剎那以后,决定坏灭,因已受用,无更生义,是故说言不复生法相。一切杂染所显,一分清净所显,由是故说现杂染相、现清净相。境有可爱、不可爱别,由是说言可喜乐相、不可喜乐相。于佛善说法毗奈耶如理思惟现所得相,是名应观察相。与此相违,是名不应观察相。

卯三、过去相2 辰一、标

当知过去亦有十二种相。

辰二、列

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缘相,三、已度果相,四、体已坏相,五、已灭种类相,六、不复生法相,七、静息杂染相,八、静息清净相,九、应顾恋处相,十、不应顾恋处相,十一、应观察相,十二、不应观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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