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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佛法首先应该知道的方法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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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1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修行佛法首先应该知道的方法和原则

一、什么是佛、法、僧
    1、佛,分为法身佛、报身佛、应化身佛。
     法身佛,
就是常恒不变异的自性清净心,又名真心、如来藏,第八识、阿陀那识。其体性是不生不灭、本自清净、真实常住、永无坏灭,不在三界内,能生三界一切万法,具足一切功德。此法身,一切众生都本自具足,在圣不增,在凡不减。开悟明心时,方能触证此法身。

报身佛,在色究竟天为初地以上菩萨宣说了义法。示现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身量广大庄严。寿命无量数劫。初地以下菩萨及一切凡夫不可见(除非因缘具足,佛专门为此人显现)。所以,外道以天眼也不能见。不知此时报身佛正在色究竟天为诸地菩萨宣说妙法。就会说:“佛灭度了,不在了”。
      应身佛,为度世间众生,示现为众生的形象,以便众生能够跟随修学。所以要示现出世、证道、说法、入灭等等相。乃至如同普通人一样,需要有吃饭睡觉等生理上的种种事。寿命也和当时的众生一样。比如释迦牟尼佛在娑婆世界印度示现。所以世间人所见所知都是应身佛。
  
      佛又可分过去佛、现在佛、未来佛。过去佛很多,比如毗舍婆佛、拘留孙佛、拘那含佛、燃灯佛等。现在佛,一般是指我们娑婆世界现在的释迦牟尼佛。当然,还有其他佛国里面的现在佛,比如西方极乐世界的现在佛是阿弥陀佛,他也正在那边讲法。未来佛,就是你、我这些修行佛法的弟子们以及一切的众生都可能成佛。

    2、
法,就是事实、真相。事实真相有两个层面,一个是短暂出现的事实真相,也就是在蕴处界(三界万法)显现的事实真相。比方说物理定律,我们也说它是法,但是物理的这些定律是依附于蕴处界法而存在的,蕴处界如梦如幻,这些物理定律也一样如梦如幻。另外一种是永恒的真理,就是蕴处界一切法所出生的源头,就是第八识。一个是短暂存在的定律;另外一个是永恒存在,它是一切蕴处界法的总来处。故,这个只有第八识才称得上真正的法。

   3、僧,分为世俗僧和胜义僧。世俗僧,就是穿着僧人衣服的出家人,其中有一部分出家人因为没有证果(小乘是初果以上,大乘是明心开悟以上),无法给修行人以正确的指引,故称之为世俗僧。另外一部分出家人以及虽然没有出家但是证了果的在家居士,由于已经证了初果以上的果位,已经可以担任“法师”,可以给修行人以正确的指导,故称之为胜义僧。以佛教的观念,是不是僧宝,是以有没有证果作为主要判断依据的。


二、辨别真假佛法要用“三法印”来辨别。


   三法印,就是三个判定是否为佛教的标准。三法印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它的经教依据非常明确,因此无论是信徒或学者,都承认三法印;但是它的解释,却众说纷紜。


1.佛教将法分为两类:“有为法”和“无为法”在佛经中的出处:《杂阿含经》说:「如此二法,谓有为、无为。有为者若生、若住、若异、若灭;无为者不生、不住、不异、不灭。」有为法,有生、住、异、灭,属无常法。无为法,无生、住、异、灭,故为常住法。无常法如实知为无常,则不堕常见;常住法如实知为常住法,则不堕断见。在三法印当中,诸行无常和诸法无我,是有为法的规律。涅槃寂静,则是无为法的描述。

2.“我”与“无我”,“常”与“无常”在佛经中的出处:

《大般涅槃经》:“无我者名为生死。我者名为如来。无常者声闻缘觉。常者如来法身。苦者一切外道。乐者即是涅槃。不净者即有为法。”
(注解:“我”是不变易的东西,没有生死。无我,就表示它是无常法,无常法有生有灭,生灭就是生死。我,是“常不变易、恒不磨灭法”,所以它就是如来。“无常者,声闻缘觉”,声闻缘觉不但五蕴身无常,连他们所取证的无余涅槃也是化城,没有办法永恒安住。“常者如来法身”,只有第八识心体能够恒常存在,这就是从来不变异的如来法身。)

  

3.“三法印”的白话解释:


  (1)
诸行无常,诸行,就是所有的行。“行”在佛教的经典里,有不同的含义。第一种含义,是“色、受、想、行、识”中的“行”,指身行、口行和意行,也就是行阴,又叫行蕴。第二种含义,是指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这些有为变迁的法,它们统统都叫做“行”。这里的“行”指的是第二种含义。故,诸行无常,是指:只要是会变迁的法,必然都是无常。

(2)诸法无我,这里的“法”是指一切的三界有为法。故,诸法无我,是指:三界一切有为法都不是恒常不变的“我”。

(3)涅槃寂静,是指:只有无作无为的涅槃本际,能够单独存在,不与三界诸法相应,它是真正的寂静。

(第一法印的诸行无常,指的是有为法的无常。第二法印的诸法无我,指的是三界诸法的无我。第三法印的涅槃寂静,则是指第八识心体不与烦恼和合,永远都是寂静,涅槃四德即是常、乐、我、净。前二法印是有为法的无常、无我。第三法印则是无为法的永恒寂静。三法印适用的范围不一样,千万不要把适用于有为法的规律,强加在无为法上面。)






   三、佛法是可以实证的,而修行人实证到的知识分为三个来源——三量(现量、比量和正教量)


    现量,就是现前观察所得的知识,以及由此产生的逻辑推论。此处所谓的逻辑推论,包括演绎法(可以百分之百确定的推论),以及归纳法(几乎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但是不包括不十分肯定的推测与臆想。


    比量,是依据部分现前观察所得的事实(现量)所作的研判。因为证据不是很确凿,所以还是有误判的可能。世间智者所承认的比量,必须八九不离十,凭空臆测或捕风捉影,不能作为知识的来源。


    正教量,是现量者(不包括自己)的报告,相当于见证报告。在佛教典籍中,所谓的正教量,一般是指佛陀和证果的弟子,有关内明的语言文字表述;由于内明要求的是现量,因此佛教典籍所谓的正教量,仍然是现量者的见证报告。


   四、佛陀在《大般涅槃经》中指出:由“四依法”入道
   

四依法: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先搞清楚“三皈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中的“佛、法、僧”的概念:


    佛(圆满的正觉者)、法(事实真相)、僧(证果的圣贤)


    依法不依人,就是要理性的依据事实真相而不是依据某个有名气的大师(人)搞偶像崇拜。

不要因为某人的身相、名气、地位,他讲的话你就全部都当作是事实而无条件的接受和相信。这样子,就叫依人不依法。

    依义不依语,义,是意义。语,是语言文字。为什么依照意义而不依照语言文字呢?因为语言文字很麻烦,有时候语义模糊或者有歧义,有时候一个东西有好几个名称,或者一个名称有好几个意思,你必须依照上下文以及当时的环境、文化背景去判断语言文字的真义。

    依智不依识,智是智慧的智,识是认识的识。简单地讲,就是依于现量,不依比量跟正教量.有现量经验,就叫:智。只是听闻就叫:识。识就是正教量。

    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佛陀告诉我们,要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什么是了义什么是不了义?简单地说,不了义法是简单易懂,可以将就着用,但是不准确的法则;了义法则是复杂难懂,但是很精确,不会被极端事例推翻的法则。就比如教小孩子一定要浅显易懂,为了求浅显,只好牺牲一点精确。也就是说,教小孩子要用不了义法,教大人要用了义法.


    五、什么是修行(佛法的解脱原理)?

 
   佛法是帮助众生发现真相,解脱烦恼的方法。佛教的解脱原理,是现前观察一切的现象,发现客观事实,并依照因明的论证方法,得到自然规律,矫正错误的行为取向,从而消灭一切的烦恼。以这个角度来看,佛教应该是一门行为科学,而不是信仰或哲学。

   以有情众生的五阴身心,发现世界与人生的核心客观事实,此即是佛经所说的实证。经典就是在告诉您修证的方法,例如《阿含经》要我们修五阴无常、苦、空、非我的观行,因为观行成就,才能证初果。然后再缘初果的智慧,一直修到阿罗汉。《楞严经》则教我们修如幻三摩地,知道能取与所取皆是一心,不自心取自心,一路修到佛果。事实上,经典就是教我们实证的知见和方法。


  六、讨论佛法千万要注意!

    讨论佛法不是小事,千万不要没有弄清楚就乱下结论,更不要滥用情绪性的词汇,不然很可能就会诽谤佛、诽谤法、诽谤僧。现在骂得越爽快,将来的果报就越惨烈。

毁谤正法其罪极重 在佛经上的出处: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说:「五无间业虽感重苦,而不可比毁谤正法,谓彼闻说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毁谤拒逆,言:『此般若波罗蜜多非真佛语,不应修学,非法、非律、非大师教。』由此因缘其罪极重。」


这是说,毁谤正法的果报超过五逆重罪(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故,修行者一定要遵守第一条戒律:“没有充分的证据,不要下结论。”,很多人十分不理智,容易跟随别人人云亦云或者想当然的作出某某人是邪师、某个说法不对等评判行结论。这样很容易误犯诽谤三宝的无间地狱恶因。正确的做法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有几分证量说几分话,很多问题等自己亲自实证之后再作评判不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注:“依法不依人”并不是否定善知识的重要,只是强调事实真相的重要性超过善知识。“依智不依识”也不是否定正教量的重要,而是强调现量的重要性超过正教量。

详细论述如下:

一、佛教的方法论是四依四不依。(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在佛经上的依据:《大般涅盘经》三十六卷:“如佛所说是诸比丘当依四法。何等为四。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1.第一个原则是依法不依人,就是说你不要看释迦牟尼是个佛,或者你看这个是耶和华、阿拉,你不要因为他的身相,他讲的话你全部都相信了。或者你认为某某人很诚实可靠的,所以他讲的一切东西,你统统都当作是事实而无条件地接受。只要你会这样子,就叫依人不依法。佛陀不要我们这么做,他教我们要依法不依人。你不要因为他是佛陀,你就全部都相信,而是因为他讲出来的道理是正确的,所以我们才接受,这是第一个原则

如果这一个原则,我们把它放到学术界,我说:“请问某某学者,你不相信佛教没有关系,但是我请问你,依法不依人这个道理对不对?”他会说:“对!事实上我们也是这个样子,我不管你是谁,你只要说的是正确的,我就接受,你说的是错误的,你是谁我都不接受。”学者他们也是这样子

2.第二个原则:依义不依语。义,是意义。语,是语言文字。为什么依照意义而不依照语言文字呢?因为语言文字很麻烦,有时候语义模糊或者有歧义,有时候一个东西有好几个名称,或者一个名称有好几个意思,你必须依照上下文以及当时的环境、文化背景去判断语言文字的真义。如果你是依语不依义,以为“同样的文字就是同样的意思,同样的事物一定要用相同的文字来表达”,就会发生很多问题。如果说现在问一个学者,你问他说:“我们要依照语言文字,还是要依照语言文字的真正意义?”你猜他会怎么说?他会说:“我们要依照意义,而不依照语言文字。”二十世纪有一门新的学问叫语意学,语意学有提到这个问题,他们也承认依义不依语。所以这个原则,学术界也会承认

3.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佛陀告诉我们,要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什么是了义什么是不了义?简单地说,不了义法是简单易懂,可以将就着用,但是不准确的法则;了义法则是复杂难懂,但是很精确,不会被极端事例推翻的法则。以物理学来说,传统物理学相当于不了义法,相对论、量子力学相当于了义法。为什么呢?因为尖端的物理学,与一般的常识,差距非常大,而且很不好懂。所以,教小学生、教中学生,不能教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你得到大学的时候,才能跟他们讲:“以前跟你们讲的那个有点问题,现在你必须按照修正之后的道理才是对的。”比方说,一辆车时速六十公里,另一辆车时速五十公里,两辆车相撞的力量,相当于一辆车以时速一百一十公里去撞墙壁。中学的物理学会这样教你。但是在相对论里头这个规则就被修正了。因为在相对论里头,所有的相对速度不能超过光速,所以如果今天有一个光子或者是电子,以光速从北往南,然后另有一个光子或是电子以光速从南往北,你还用以前的方法,说它们的相对速度是两倍的光速,就会错得很离谱。但是在中学里头还是继续那样子教,继续教你两辆车相撞的时候,它们的相对速度就是两个加在一起。

然后你去问学者:“如果说一个道理有究竟的,有不究竟的,我们要依止究竟的法则,而不依止不究竟的法则。”他们会不会同意?他们也会同意。因为物理学就是这个样子,非常地明显。你跟教育学家讲,他们也会同意:“教小孩子一定要浅显易懂,为了求浅显,只好牺牲一点精确。”也就是说,教小孩子要用不了义法,教大人要用了义法,是不是这样子

4.第四个原则:依智不依识。智是智慧的智,识是认识的识。简单地讲,就是依于现量,不依比量跟正教量。所谓的现量,就是现前观察所得。比方说,刚才我讲一块钱,眼睛看到的,这是现量。你现在眼睛看到我握拳,我手张开,你看到有几根手指头,这都是现量。但是很多东西,我们没有现量,所以要依赖正教量。像刚才讲的极乐世界的存在,那个是正教量。正教量我们的定义是:有实证经验的人告诉你他所见的事实,你所产生的理解。这样子有没有听懂

佛陀,释迦牟尼,他亲自到过极乐世界,他知道极乐世界就是这么地美好。因为他亲见的关系,他就告诉我们,我们听了以后得到的理解就是正教量。而且他还知道众生要怎么往生到极乐世界,对我们来说,这个也是正教量。极乐世界不是任何人想去就可以去的,不是说干了一辈子坏事,临死的时候随便说一句“我要去极乐世界”就可以往生的。去极乐世界是有规则的,你得念佛,完全不念佛的人去不了。如果是坏事干太多了,福德因缘不够,也去不了。或者虽然有念佛、你有福德,但是你不想去,也去不了。你觉得还是留在人间比较好,那去不了。所以说往生极乐世界是有规则的

极乐世界是一个事实,怎么样去极乐世界是一个规则,这个事实和规则被佛陀亲自验证了,对佛陀来讲叫现量;然后他告诉你,他所讲的话称为正教,你得到的理解就是正教量

像刚才这个一块钱的事情,我在问你们之前,我已经有现量啦,我已经知道我手中握有一块钱的人民币;因为我刚才去拿的,我自己摸到了,这个是现量。我讲出来,对听到的人来讲是正教量。你觉得“这个人看起来不会骗人”,然后你愿意相信他,这个是正教量。如果不相信,就是你不承认这个是正教量。等到你看到的时候,刚才那个相信、不相信已经不重要了

如果今天来了一个学者,你问他:“如果别人做了一个实验,你看到他的实验报告,跟你自己亲自做的实验结果不符合,这时候你会相信哪一个?”别人做的实验,你看到他的报告,这个算正教量。我亲自做的实验,自己观察到的事实,则是现量。你猜他会相信哪个?他会相信自己做出来的实验:“我已经亲眼看到,我当然是相信自己啊!我怎么知道他是在哪种状况做的实验。虽然他说是他亲眼看到,他亲眼看到的东西对我来讲是不算数的,所以我宁可相信自己所看到的。”所以,学者也会接受依智不依识这个原则

到这里,我们就完成了四依跟四不依的探讨。你会发现,如果我们今天是按照四依四不依的原则,来做一切的论证的话,佛教徒可以接受,学者也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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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6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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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修行人的行为规范——持戒波罗蜜入门


吕真观


现代人应该坚持理性的态度与科学的方法,即使是在宗教领域,追求心灵的解脱,也不应例外。因此,在具体的事件上,决定应作与不应作,文明理性的修行人应该自己抉择。具体的事件范围很广,包括交友、学习、就业、择偶、结婚、理财、奉养父母、教育子女等等,只要与身、口、意行有关,全部包括在内;因为修正身、口、意行,使其趋向于清净,便是修行的全部内涵。以这个角度而言,遵守戒律即是修行的全部。
以下是几个最重要的戒律原则,奉行这些原则,你不但可以成为守法的公民、孝顺的子女、爱家的配偶、慈爱的父母、可靠的朋友和负责任的员工,还可以分证解脱,乃至究竟成佛。
一、没有充分的证据,不轻易下结论。
佛教徒都知道不能毁谤佛、法、僧三宝,可是初学者不知道什么是佛、法、僧,弄不清楚就随便发言,公开在网路上,很多都是在谤佛、谤法、谤僧。因为毁谤三宝的缘故,便与正法绝缘,即使很努力地修行,还是没有办法分证解脱,甚至还要承受极重的苦果。还有的人,没有充分的证据,便以为自己开悟,落入增上慢。因为增上慢的缘故,他会原地踏步,没有办法进步,有时便会毁谤三宝。“没有充分的证据,不轻易下结论”是世间智者奉行不渝的原则,遵守这条行为规范,可以让你谨言慎行,不会随便得罪别人,更不会得罪三宝。所有的戒律,以这一条最重要,请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阿含经》记载,许多外道在闻法之后见道,才要求皈依成为佛弟子,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他们能够克服情绪的反感,而接受事实真相,这是皈依法的功德。

二、依照真相调整身、口、意行。
守戒是为了解脱烦恼,这必须依循正确的事理,发现正确的事理,应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不要自找苦吃。例如一般人便可以知道,吸食本帖涉嫌刑事犯罪类广告,见者请第一时间联系管理员举报!、滥用药物,会引发重大烦恼,这就应该避开。
若是依照信仰、思想、法律、戒律、礼教等规范而修善,因为你不知道真相,总会有所怀疑,不会心甘情愿地守戒,哪一天恶缘来了,你的道德观可能一夕崩解。因为这个缘故,外于真相形成的规范,没有办法让你究竟解脱,所以你一定要找到规范背后的事实基础。
人的烦恼源于自私,自私源于“五阴是我”的错误观念,三乘见道者皆实证“五阴非我”,所以可以渐次趋向于清净,终能转凡成圣。对于初学者来说,第一步是先寻找六道轮回、因果报应的证据,有一分证据也好过完全没有。能够接受因果报应的人,虽然还不是出世间的圣贤,至少是个善男子、善女人,能够避开重大烦恼。
三、遵守世间的法律和善良风俗。
佛陀曾说:“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这表示佛教承认,世间的法律和善良风俗,位阶在宗教戒律之上,不应以信仰的理由违背世间的法律和善良风俗。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世间有很多宗教,如果大家只宗奉自己的戒律,不遵守世间的法律,很多人会假宗教之名而行恶,例如杀害异教徒、男女杂交、颠覆政府等等。
太离谱的事一般佛教徒不会做,但是却有很多人假借破邪显正的名义而犯刑法的诽谤罪。“说四众过”是《梵网经》菩萨戒的重罪,除非有人毁破重大的戒律,或者在某种特殊的场合(如自恣),修行人不能讲别人的是非;《长阿含经》说“有异论起,能如法灭”,人家的说法有错误,我们应该以正确的道理去说服别人,而不是做人身攻击。符合这个条件的破邪显正,并不会违背法律。
世间的法律轻重不一,超速、违规停车这类的违犯,虽然也不好,如果没有累积成大恶,并不会障碍见道。修行人应该绝对避开的,是会遭到刑事追诉处罚的犯罪,例如杀人、偷窃、侵占、诈欺、贪污、QJ等等。
善良风俗的轻重也不一,大家都说不好,可是实际上却默许,或者不会太苛责的事,如果没有累积成大恶,并不必然会碍障见道。大家都无法忍受,认为是人神共愤的事,是修行人绝对不能做的。
文明规范,也是属于世间的法律和善良风俗。咳嗽、打喷嚏要掩口鼻。垃圾要扔到垃圾桶。痰要吐在不碍眼的地方。讲话有礼貌。尊重他人的隐私。搭公车让座给老弱妇孺。写信要署名。文明规范很多,没有办法一一列举,基本原则是随手帮助他人,尽量不要造成别人的困扰。这些虽然都是“小善”,但不必花钱,对自己不过是举手之劳,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累积的福德不可胜计。反过来说,不遵守文明规范,制造别人的麻烦,虽然是“小恶”,累积起来会很可怕。网路上有些自以为是的佛教徒,不遵守文明规范,经常用傲慢、粗鲁的文字发帖,让许多人对佛教产生恶劣的观感。这样的行为,无异是以身谤法。
《易经》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地藏经》则说:“业力甚大,能敌须弥,能深巨海,能障圣道。是故众生莫轻小恶,以为无罪,死后有报,纤毫受之。”儒家和佛家在这个地方的看法,基本上是一样的。
虽然不同意人家的话,但是要允许人家可以理性地发言。担任版主的人不要因为人家有异议,便禁止人家发言,除非那个人的言论违反法律,涉及人身攻击或无理的谩骂。我们应该把不同意的理由讲出来,这才符合文明理性的时代潮流。
还有一点要请大家注意,不要指责人家是邪魔、外道,也不要诅咒人家下地狱,这都不符合文明规范。不要看佛菩萨这么说,大家就跟着说,他们有根本智和方便智,嘴巴虽然这么说,心里却不这么想;一般人使用这种激烈的措词思考或讲话,立刻落入戏论中,既障碍见道,也障碍修所成慧的发起。我们可以说:“某人的某个见解与经教不符。”或者说:“某人的某个行为违反戒律。”只要符合事实和经教,这样的言语和思维,不会障碍见道,也不会障碍修所成慧的发起。
四、履行世间的责任义务,优先于宗教活动。
有的人习惯做早晚课,如诵经、拜佛、打坐等等,因为这个关系,而忽略了照顾眷属的责任义务。这样是不对的。《华严经》说“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佛菩提道必须在履行世间的责任义务当中去完成,照顾自己的眷属,其实即是服事诸佛。同样的道理,员工为老板服务,或者公务员为人民服务,也是服事诸佛,不要以为这和修行无关,便随便交差了事。初学者才需要宗教仪式,久学者随时都可以修行。如果你一定要参加或者进行宗教活动,应该事先安排好,取得眷属的谅解。
出家人应该以修行和弘法为专职,而不是照顾原来的眷属。但是,“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的作意,仍然是一样的。
五、适当地疏解自己的情感和欲望。
在这方面,佛教的戒律其实很宽松,在家居士不必遵守出家人的戒律,只要符合世间法律和善良风俗,世俗的人可以做的事,在家居士都可以做。虽然有很多种“邪淫”的态样,但是只要不到破戒的地步,并不会碍障三乘见道。男女欲的断除,应该等到二果以后,这才符合修证次第,太早在上面用心,会平白受许多无益之苦。坦然面对自己的情感和欲望,做一个真情流露的人,高兴时尽管笑,悲伤时尽管哭,千万不要矫情或者假道学。听音乐、看电影等正当的娱乐,也可以照旧,直到你已经证二果,打算取证三果,才应该停掉。升官、发财、成名等世间人的愿望,在家修行人仍然可以遵循世间规范方便营求;即将证三果的在家菩萨,只需断掉欲界贪爱的心行,不用断掉世间法的经营,因为名誉、财产、地位等,皆可做为行菩萨道的资粮。
这个原则对出家人不适用,因为出家是为了很快地证得三果与四果,必须奉行严格的戒律。
六、依照自己的修学层次,选择适合自己的增上戒律。
未证果的人奉行以上戒律原则,只要修学正法,便足以证初果。已经证初果,打算证二果的人,不得忘失“五阴非我”。已经证二果,打算证三果的人,要禁绝淫心淫念和各种欲界贪爱,但在家菩萨不必断夫妻之间的房事。打算明心的人,应当发菩提心,受菩萨戒,不造作四种他胜处法(自赞毁他、故悭、故瞋、信受像似正法),不失菩萨戒体,方有可能明心。普贤行愿是菩萨的共愿,它可以总摄一切戒行,迅速成就佛道,所以越早发起越好,已经发起普贤行愿的人,碰到各种因缘都要尽量增上发起,让普贤行愿更加坚固有力。还没有发起普贤行愿的人,请仔细阅读真观〈劝发普贤行愿〉一文,懂得普贤行愿的真义,便知道如何依自性清净心而发起普贤行愿,不用因为五阴身做不到便不敢发愿。五阴身只要尽量随学自性清净心的体性,便是修学普贤行愿,做多少算多少,总胜过完全不做。
这个原则对出家人也适用,因为出家戒即是自己选择的结果。未出家以前,应该考虑清楚,既然选择出家,便应遵守出家戒。
七、配合般若波罗蜜修习戒律。
奉持戒律是为了解脱烦恼,而不是增长系缚,因此必须配合般若波罗蜜而修习。一切有为法,皆是第八识流注种子所现起的功能差别,若离业力与妄想,它们什么都不是。能够在实际的观行中,发现真相,证解以上的道理,方能引发大乘见道的解脱功德,这样的人不会认为有戒律在系缚自己,也不会认为自己在持戒,别人在犯戒。以般若正见修习一切善法,便不会生起慢心,也不会着于戒相,乃至能够远离一切法相,安住于胜义谛,将来必能究竟成佛。修习般若波罗蜜的方法,请参考真观〈心经所说的解脱与成佛方法〉。

本文引自《实证佛教通讯》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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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位善知识——吕真观。详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7c7df8590101by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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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3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观世音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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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清净大海众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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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 南无清净大海众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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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获得智慧的次第和解脱的步骤
                                              (本文摘录自善知识吕真观讲解《瑜伽师地论》“二种渐次”)

    《瑜伽师地论》“二种渐次”


  复次,为心解脱勤修习者,有二种渐次:一、智渐次,二、智果渐次。
“心解脱”其实是禅定的别名,从初禅一直到灭尽定都是心解脱。这里的“心”是指七转识。初禅能够解脱于“欲界爱”的系缚;四空定能够解脱于“色界爱”的系缚;入于灭尽定,能够解脱于三界爱的系缚。你为了心解脱而去修习,这时候就会经历两种渐次(次第)。这两种渐次,一种叫“智渐次”,一种叫“智果渐次”。

一、智渐次(获得智慧的次第)
云何智渐次?谓于诸行中,先起无常智,由思择彼生灭道理故。次后于彼生相应行,观为生法、老法,乃至忧、苦、热、恼等法。由是因缘,一切皆苦,此即依先无常智生后苦智。又彼诸行,由是生法乃至是热、恼法故,即是死生缘起,展转流转,不得自在行相道理,故无有我,此则依先苦智生后无我智。如是观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是名智渐次。
“智渐次”可以理解为获得智慧的次第。这里讲的就是于诸行中,先起“无常智”,再生“苦智”,再生“无我智”。
       佛法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叫做“依智不依识”。如果是从阅读经教,或者是从不很充足的证据推测而来,这属于“识”。如果你自己去观察,并确认这件事情符合事实,无有怀疑,这才是“智”。所以,要获得“智”就必须去观察,观察所得的知识才是“现量”。
1. 无常智
“无常智”是从“思择”诸行的“生灭道理”中获取的。“思择”也是一种观行。你可能先是听到别人讲“诸行无常”这个道理,或是读了经教中这样讲,听闻之后你就会去思考;接下来你还需要抉择,也就是要去验证这个道理是对还是错。
这个“诸行”中的“行”是广义的,指一切的有为法,也就是有生、住、异、灭的法,包括五蕴、十二处、十八界。
所以“无常智”必须要从观行诸行生灭的道理中去获得。你知道它是生灭的,就可以断定它是无常的。要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有为法,要从三个方面去观察:第一、它是不是本来没有后来变成有;第二、它存在期间是不是刹那刹那变异;第三、它最后是不是整个消灭掉。
第二条比较难观察一些,所以你可以先从第一条和第三条观察,然后再去观察第二条。如果你观察的事物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你就可以断定它一定是无常的。
2. 苦智
你能够确定诸行无常之后,再去观察体会,它是否会造成你的痛苦。痛苦有很多种,“生、老、病、死”是苦,“忧、苦、热、恼”也是苦。当你能够确认“一切无常的法都一定会产生痛苦”是符合事实的,也就能够确认“诸行苦”的道理也是事实,这时候你就由“无常智”得到了“苦智”。
3. 无我智
我们讲过很多次,《瑜伽师地论》的“无我”其实就是《杂阿含经》中的“非我”。当你确认一切有为法是生灭的,会产生痛苦,在生死轮回当中它是“不得自在”的,所以说诸行“无有我”。
透过这句话的表面意义,我们要看到它隐藏的意义。这句话其实是暗示,在生死轮回中有一个“我”,是能够得自在的。很多人误会,以为“无我”是否认“我”的存在。我们看《瑜伽师地论》的解释就知道,佛教其实是主张有“我”的,只不过这个“我”不是五阴,它是不生不死、在生死轮回中不变易的主体。
“如是观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是名智渐次”。你这样观行下来,就会依次得到“无常智”、“苦智”和“无我智”,这就是所谓的“智渐次”。获得这些智慧之后,其实你只证得了初果。必须要等到完成“智果渐次”之后,才会证得阿罗汉果。

   
二、智果渐次(解脱的次第)
云何智果渐次?谓厌、离欲、解脱、遍解脱。云何厌?谓有对治现前故,起厌逆想,令诸烦恼不复现行。云何离欲?谓由修习厌心故,虽于对治不作意思惟,然于一切染爱事境贪不现行,此由伏断增上力故。云何解脱?谓即于此伏断对治多修习故,永拔随眠。如是名厌,离欲,解脱第一差别。
所谓的“智果渐次”,包括厌、离欲、解脱、遍解脱。
1. 厌
“厌”是什么?比方说,你看到好吃的东西,很想吃,其实这就是你贪爱的现起。那么喜欢这个好吃的东西的是什么呢?是你的六识,是你的六识起了那种喜欢的感觉,是你的六识心想要去尝尝看这个东西是什么滋味。这个时候可不是“厌”。
但是你知道了“诸行无常”的道理,这个好吃的东西也是无常,所以到时候一定会让你受苦。比如吃太多之后变得太胖,太胖之后又引起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者是因为你太喜欢吃,没得吃的时候就会觉得很不舒服。这都是无常给你造成的痛苦。无常的东西一定会造成痛苦,尽管这个道理你已经思维清楚了,可还是很想吃,为什么?因为你的心还没有得到解脱。
有的人可能会说,可以用修习禅定把这个贪爱的念头降伏。禅定当然可以降伏它,但要注意,《阿含经》不教你修意守丹田、数息,而是让你从“厌”开始,从讨厌这些无常的事物开始,而厌离又是从“无常故苦”的观行中来。所以说,佛教在降伏贪爱的时候,也是从观行入手,而不是从修习禅定入手。
如果你不做“无常故苦”的观行,只是用意守丹田或数息的方法,把贪爱强行压抑住,这不是正统的佛教修行方法。这样只能把它强行压抑住,但等你不修禅定的时候,贪爱还是会再现起,没有办法彻底断除。
所以当贪爱起来的时候,你要起厌离想,立刻观察这个东西到最后一定会让你受苦受罪,这样就能够“令诸烦恼不复现行”。当然这也不是那么简单,因为至少要二果以上的人才有办法做到。初果人还是在追逐贪爱,当贪爱起来的时候,他不会记得“五阴是苦”,就算记得,也不会当一回事。
二果人才有办法把“五阴非我”的道理变成无间作意,可是他并没有“五阴是苦”的无间作意。贪爱现起的时候,如果不会引起重大烦恼,也不会构成犯戒的话,他还是会去受用。如果你拿一个很贵很好的苹果给他吃,他可能还会说:“哇,好好吃啊!真希望每天都能够吃得到。”他做这种希望也不算过分,因为这并没有犯五戒。事实上,大部分的修行人都还会这样。刚才是以贪吃为例,其实“财、色、名、食、睡”这五种主要的欲界贪爱,道理上都是一样的,大家要举一反三。
如果这个二果人想要把自己的贪爱断掉,贪爱生起的时候,他会“起厌离想”。经常做这种观行的人是三果向,也就是趋近于三果的人。这不是一般人就能够做到的。初果肯定没办法,二果人要看他想不想这么修,只有三果向才是经常做这种观行,但又还没有成功。
2. 离欲
在讲“厌”的时候,还是要对治。但是因为修习厌离的缘故,到后来就变成了习惯,不需要再去对治了。到了这个地步就会对于“一切染爱事境不现行”,也就是说像“财、色、名、食、睡”这些贪爱统统都不现行了。“此由伏断增上力故”,其实这个时候已经是把贪爱的现行给断掉了,也就至少是三果了。如果断掉的是欲界爱,三果人就已经达到这个目标了。但如果还要包括色界爱和无色界爱,那就只有阿罗汉才能办到。
3. 解脱
这里讲到的果位又分两种,一种是断掉现行,一种是把随眠整个拔断。“随眠”的意思是目前没有现行,但是遇到恶缘,还是可能再起。
以食欲为例。假如现在有人拿出一些很诱人、很好吃的东西来给你吃,如果你看了都不会流口水,也不会在心里面说:“好好吃哦,想要去吃它。”也就是前面“离欲”中讲的“于一切染爱事境贪不现行”。
这个时候,你吃东西只是因为肚子饿,而不是因为觉得东西滋味很好,想要品尝。对于三果人和阿罗汉来说就是这样,他们吃东西只是为了维持生命而已,是为了对治饥饿这个痛苦而去吃,而不是为了食物的滋味而去吃。
但是他们还会有随眠种子,意思是说,虽然他们不是因为这个境界现起才想要吃它,而是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冲动,突然间觉得某个东西很好吃。只要他一直在做功夫,到最后还是能把随眠也永远拔除。这才是究竟的解脱。
我们用火山来做譬喻。第一种是正在喷发的火山,也就活火山。这就相当于一般人,随便拿一个好吃的东西给他,口水就像火山爆发一样流出来了,而且是经常爆发。而三果以上的人对于欲界的贪爱,就相当于休火山(也叫休眠火山、睡火山),这种火山基本上已经不活动了,处于休眠状态,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又会冒出来一下。这就相当于“随眠”。如果把这种随眠也统统永拔了,那就是死火山,完全没有活动了,也不用再担心它什么时候会再冒烟了。到了这种永拔随眠的地步才叫真正的解脱。
但是实际上“解脱”这两个字,在佛经里头还有别的意义。语意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语言文字没有固定的意义。不了解这一点的话,你会看不懂佛经。这个地方的“解脱”是要把贪爱的随眠整个拔除掉,但在其他经典,也有“分证解脱”,也就是说,只断掉一部分的烦恼,也是解脱;甚至只是断掉三缚结,也是分证解脱。
以上讲的就是“厌、离欲、解脱”的“第一差别”,也就是第一种定义方式。下面又讲了第二种定义方式。
(“厌、离欲、解脱”的第二种定义)
复有差别:谓于厌位,断界极成满故名厌。即依止厌,除非想非非想处,于余下地得离欲时,施设离欲位,故名离欲。于非想非非想处得离欲时,施设解脱位,故名解脱。是名厌、离欲、解脱第二差别。
“断界”之前讲过,“谓见道所断诸行断故,名为断界”,意思就是断掉三缚结。把三缚结断得非常的干净,所以叫“极成满”,这样就叫作“厌”。
接下来,依止在“厌”上面,就能够离开欲界爱,并且依次证得初禅、二禅、三禅、四禅,接着是四空定(一虚空处定,二识处定,三无所有处定,四非有想非无想处定),一直到四空定最上面一层的非想非非想处定,到最后四禅八定都会证得,这都叫做“离欲”。
当你离开对非想非非想处定的欲望,离开对它的染着,这时候你就会证得灭尽定。到灭尽定的时候,就说这是“解脱”位。
4. 遍解脱
云何遍解脱?谓由如是烦恼杂染解脱故,生等诸苦杂染亦普解脱,是名遍解脱。
我们刚才解脱的是烦恼和杂染。把烦恼和杂染解脱了,但还是会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这些东西。像阿罗汉断掉的是五下分结和五上分结,这称之为一念无明,是解脱道应断的烦恼,但仍有一些烦恼不是阿罗汉能够断掉的,他还是有生、老、病、死,还是会感觉到肚子饿、天气冷,这些也统统都是苦。
“生等诸苦杂染亦普解脱”等到阿罗汉死去,入于无余涅槃,当然这时候所有的生老病死等痛苦也都跟他没有关系了。这也说成是“遍解脱”。
讲到三果、四果的证量时,我只是依文解义,再加上一些比量,并不是很有把握。就算是我很有把握的部分,你也不要照单全收。你必须依照三量(现量、比量、正教量)去做抉择,绝对不要因为某某人这么说,你就完完全全接受。这不符合实证佛教的方法论。
我没把握的地方,会直接告诉你。你不要觉得这样子不好,心想:“你怎么这么差劲,看不懂经教也敢讲经。”其实,除非是究竟佛,谁能看懂全部的经教?宣称完全读懂佛经的人,如果不是究竟佛,就是一个增上慢或大妄语人。
如是由智增上力故,于诸行中起厌,由习厌故得离欲,由习离欲故得解脱及遍解脱,如是名为智果渐次。
这句话就是在讲修证的果位次第。刚开始的时候,就是“由智增上”,也就是因为你去观察这些现象,从“无常智”到“苦智”,再到“非我智”,你观察得越多,智就越发增上,就产生了力量——慧力。有了力量,你就会改变心态,对有为法产生厌离的感觉。
产生这种厌离的感觉以后,就会渐次地离开三界爱,先离开欲界爱,再离开色界爱,最后离开无色界爱。因为你能够渐次离开三界爱,最终得到解脱和遍解脱,所以称之为“智果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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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录自电子佛学杂志《实证佛教通讯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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