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1333|回复: 9

[智慧人生] 笑对生活,知足常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11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笑对生活,知足常乐

  很久很久以前,或许是很多年以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看到这样一句话:不要等着生活向你微笑,要微笑着面对生活。后来这句话被我用进了日记本的第一个白页,只是被我改成了:与其等着生活向我们微笑,不如微笑着面对生活!
  
  生活就是这样,像一条路载着坑坑洼洼,像一杯酒盛着酸甜苦辣,总是喜怒哀乐掺拌其中,没有谁会永远一帆风顺。
  
  微笑也许只是一种态度,这样并不是为了活给谁看,但愁容和笑脸都会感染身边的人甚至会感染这个世界。把一份酸楚递给了无辜的你我是多么自私,只有有这样感受和想法的人才会多去笑对生活,才能笑对自己,生活不会无缘无故向我们微笑,而上天从来只拯救善于自救的人。
  
  最最无情的永远是时间,他永远不会因任何人停下脚步,不屑地瞟过这个世界的所有多端而迅速的变化。人生言漫长亦短暂,屈指可数几十载,愁也一天乐也一天,生活并没有欠谁什么,与其愁容堆面不如笑颜对人。微笑是一个暖心的字眼养眼的符号,微笑是一个最能给人信心和力量的招牌动作,微笑是一张给人温馨能感染人幸福的笑脸。当你用心笑对自己的时候,原本只想收获一缕春风,却总意外地收获了整个春天;当你用心笑对生活的时候,原本只想亲吻一朵雪花,你却意外地收获了银色的世界,这个世界真正给我们的从来都比我们付出的要多很多,很多人却从不曾发现这一点。一只眼睛看爱人,可以撇开他左颊的痣,当你用缺憾的心态去看这个世界,看到的反而是完美,当人们去忽略了上天和生活给予我们的不足和不周,余下就是满足!
  
  知足者,常乐也!长乐也!当你感冒的时候,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舒服;坐了轮椅的人怀恋走路的日子多么晴朗;身患绝症的人才知道多活一年一天是多么幸福。
  
  付出和收获永远成正比,当你为一个目标付出十分努力只得一分收获的时候,请不要气馁,看,只要你肯付出一百分的努力,你的收获不也成十倍增长吗?而当你的付出达到一千分努力的时候,收获岂不是更客观?
  
  上天其实很公平,当它关上了你的一扇门,就真的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只是看你自己会不会或是愿不愿意将窗户推开,推开了,你就拥有了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欢乐和痛苦是兄弟,黑暗和阳光则是邻居。当白天有光亮的时候,你不会觉得阳光多么耀眼,夜幕降临后才发现天上的繁星点点难能可贵闪烁生辉;因为所有我们记忆中痛苦的存在,欢乐才更显弥足珍贵!
  
  上天其实很公平,它给了每个人不同的喜怒哀乐,只是我们每个人对待喜怒哀乐的态度不同。当你感觉自己有理由痛苦的时候,这个世上比你更痛苦的人还有很多;当你认为自己不幸的时候,比你更加不幸的还大有人在,学会给自己满足的理由,微笑着面对生活,你会发现原来其实生活一直在向你微笑着!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一个人的世界变小了,他的喜怒哀乐就变大了。

点评

有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12 07:3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1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足方能不争,不争才能清净。

点评

说得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12 07:3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1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不知足无好下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2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南辕北辙 发表于 2012-2-11 20:39
当一个人的世界变小了,他的喜怒哀乐就变大了。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2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廷子 发表于 2012-2-11 20:59
知足方能不争,不争才能清净。

说得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2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这句:愁也一天乐也一天,生活并没有欠谁什么,与其愁容堆面不如笑颜对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2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档改啦:愁也一天乐也一天,生活并没有欠谁什么,与其愁容堆面不如笑颜对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2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档果然改啦,看来你是真喜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2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6 18:56 , Processed in 0.158264 second(s), 21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