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644|回复: 0

[与时俱进弘扬大乘] 看山非山何为山,观水非水心如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1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山非山何为山,观水非水心如水

宋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提出参禅的三重境界: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禅中彻悟,看山仍然是山,看水仍然是水。禅家的境界自然是高深莫测,非普通人所能证得。

有趣的是,也有人将其比做是人生的三重境界。有道是:用童真的眼光看山看水,万事万物在我们的眼里都呈现出它们本来的面目。童眼无欺,童心无邪。当他们面对山河大地的时候,不起心,不动念,不夹杂,不怀疑。他们用的是真心本性。所以目之所及,山就是山,水就是水。这原本是一种自然的境界。

但这种境界注定无法一直保持下去。因为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一生中不可能不与人交往。随着人年龄的增长,社会阅历的丰富,生活圈子越来越大,交往的人越来越多。因为求生存的缘故,我们也在不断接受这样那样的培训。特别是人在成长过程中,社会中的各种各样的思潮、观念,已经将人塑造成了具有独特个人价值观、审美观的个体。头脑已经不再像童真时的思想那么单纯清净。意识中充满了自我的影子和刚强的执着。

从小到大,我们有意无意中所接受到的许多东西,实际上并非真理。充其量不过是世间有漏的技巧而已。而我们总以为那就是客观真理。日常生活中生怕吃亏上当,被人算计。却缺乏对世事终极规律的了解。注重眼前的事实超过对未来结果的担忧。所以自己也会对人对事处处小心,猜疑有加。特别是在一个秩序混乱的时代,就更是如此。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自我保护思维,以及我们所能接受到的有限的生存常识,使我们被自己禁锢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而无法超越。遇事首先会以自我意识为主,却很少能够多角度多层次去了解他人和周围的世界。凡是与我的利益和意志相抵触的东西,大都不愿意接受。

这时候看到任何东西,都会不由自主加上个人的执见。所谓是相随心转,境随心转。这样,山山水水就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山山水水了。而是变成了经过我们意识加工过的山水模样。这也许正是一般画家所追求的一种创作灵感。这便是艺术化了的山水形象。但艺术化的山水毕竟只是一种艺术。非终极的万法本原。没有五眼六通的人,所见所闻无不受到心性所变现的假象所迷惑。除非真是已经悟道之人,所见所闻自然又大不相同。

也正因为如此,一般人观察事物,无非是用识而非用根。于是,我们就像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相同心性的人在我们的眼里就有了美丑,相同法性的花草树木,动物矿物,也会有好恶分别。看见一尊金佛,会起恭敬之心,而同是金制的鬼怪形象,我们就会起憎恶之心。却不知道以金为器,器器皆金的道理。“有情无情,同圆种智”。

等到经历过人生无数的起起落落,艰难曲折,苦辣酸甜都品尝过,终于洞察世事后,才知道万法心想生。原来“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一般人到了六七十岁,才会对人生、社会有根本的觉悟。因为经历的事情太多了,事实让他们不再轻信社会上流传的“真理”。他们更愿意舍识用根。冷静地去思考和判断。

我发现老年人说话的确很有学问。言谈之中时常闪耀着智慧的火花。不少感悟简直跟佛陀所说没有两样。佛说,若有人认为佛有所说,即为谤佛。可见法不是佛创造发明的。佛只是发现了宇宙人生的真相,只是借助于语言表达出来而已。法在万事万物的存在中,法在每个人的心性中。

说老人是家里的活佛,是家里的宝,一点也不为过。虽然他们的身体在一天天衰弱,但心性却在趋近真如本性。不再执着外在的假象,所以看得更远。有的人以为人老了,心也随之糊涂了。这是一种误解。当然老年痴呆症除外。孔圣人总结自己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欲”是非常有道理的。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何尝不是真知灼见。

人在幻想破灭之后,我执逐渐淡去,心性重归自然,返璞归真。这时候的人,才会真正体会到自然造化的神奇和不可思议。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但山非他日之山,水也非他日之水。言语难以道断,人力无法企及。也会真正体会到万事万物本是一体。无二亦无别的真谛。这又是一种值得赞叹的高深境界。

所以有人感叹到:“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去做人;世本是世,无须精心去处世”。这便是真正的做人与处世了。

当人彻底了悟宇宙人生的真相,真正做到无我的时候,一切障碍智慧的附着物也将随之退去。坚固的我执破灭之后,真如本性开始显现,烦恼轻,智慧长。人所观察到的,感悟到的一切也会是最真实的境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3 05:49 , Processed in 0.176544 second(s), 20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