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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时在北京上大学,学校的阅览室是我最爱去的地方,那里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报纸与杂志.其中不少杂志是专门刊登外国翻译小说的,但这些我不太喜欢读,最大的原因是,一读到文中的人名与地址,我就头晕.经常是一篇小说读完了,我还搞不清里面的人物以及故事发生的地点.读这样的东西特别让人对自己的智力产生怀疑,非常打击自信.当时我常想,这些外国人也真够无聊的,干吗把名字起得那么艰涩,尽用生僻字不说,叽哩咕噜地一长串,有的中间还得夹着好几个顿号,真累!怀着悲天悯人之心,我也特别同情外国人活得不易,光要记住别人的名字或是某地的地址,就得害死多少脑细胞啊!
后来能读英文原著了,尤其是到了深圳翻译公司糊口之后,才徐徐明白,那些名字一点儿也不难念,说起来一如中国人讲自己的名字一样顺得象吃面条,只是被翻译成了中文后才把面条变成了钢丝面,塞在嘴里铬嗓子.
说起名字的翻译,实在没什么固定的模式,不过乎意译或音译,而到底什么时候意译什么时候音译,没谁能说出个道理来,只能靠商定俗成.
譬如,全球著名的大都市“纽约”,就是中文的音译.这里的“纽”,是英文的New, “新”的意思,而“约”,则是“York”--- “约克”被截肢后的发音.New York两个字连起来,就是“新约克”的意思,是相对与英国原本就有的那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古城旧“约克”而言的.想必当年的英国移民,飘扬过海背井离乡地来到一个目生的全新世界求生,思乡情切,便把落脚之地起了个家乡的名字,聊以慰籍一缕乡愁.这些早期移民也许绝对不会想到,几百年后的今天,这个“新约克”已经全球无人不知,而那个“旧约克”,却默默无闻,少有人听说了.至于命名方式相同的南半球的New Zealand, 为什么却被音意搀半地翻译成了“新西兰”而不是 “纽西兰”,没谁能说出其中的道理来.
在纽约北面宾西法尼亚州有个小镇,那里的人民可没有纽约的先人那么蕴藉,一幅我就山寨我怕谁的样子,绝不客气地给自己起了个名字:York---约克.才无论你什么“新约”仍是“旧约”的,几百年沿袭下来,涓滴没有改变的意思.小镇的人民还号称自己曾经是美国的第一任国都,尽管这样的宣称并不为普遍接受.人家地方不大,人口未几,但绝对牛气十足.
提到纽约,就不能不提百老汇.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想,那地方沿街估计住着上百号的白叟,没事搬着小板凳汇在一起晒太阳,阵势应该相称蔚为壮观,所以才会那么有名.后来才知道,这完全是因地名的翻译所造成的望文生义的曲解.
“百老汇”来自英文的Broadway.这样的街名,在美国到处都是,几乎每个城市里都有,其普通程度不亚于另外一种美国人更懒惰的命名方式:一街,二街,三街,等等,依此类推.不知道是谁把它翻成了百老汇,既不是意译,也不全是音译,从此这个名字不仅成了纽约的那条街的专指,还成了歌舞剧的象征,并引伸而成了时尚与艺术,名扬四海.假如一定要按照发音正确来翻译的话,最贴近的音译也应该是“不老得萎”.不外这样一来,估计在中国人的脑子里,最后它会变成女人街,男人是不愿去的,省得沾染了晦气,谁但愿自己人未老而先“得萎”呢.
实在Broadway,要是意译的话,broad是“宽广”的意思,way是“道路”的意思.翻成中文,北京人应该再认识不外了,不就是“宽街”吗!北京的宽街我去过,其实是一条没有什么特色的街道.假如当年把纽约的那条街翻译成了宽街,遇到当今崇尚炒做的年代,还说不定会引来多少大款,把北京这条不起眼的街道大肆开发一番,与纽约的同名兄弟一比高低呢.可惜,百老汇与宽街,统一名字各自表述,让北京的宽街与异域的兄弟失之交臂,于是只好继承默默无闻下去.可见,名字的翻译不是件马马虎虎的事情,弄不好就会影响到一个地方的前程.
一个名字,经由翻译,经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演伸出原名中根本没有的含意.这种情况,屡见不鲜.譬如,在北加州,有个城市叫San Mateo,是个富人区,可不知道被哪个中国人翻译成了“圣马刁”.光听这名字,就觉得那是个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地方,让人惟恐避之不及.好好的一个城市,就让中国人这么给糟践了.而在南加州,有个城市叫Rosemead, 是墨西哥移民的集中地,与San Mateo比拟,即便不是穷山恶水,也好不了多少,却被中国人翻译成了“柔似蜜”,听着就让人生出无穷夸姣的遥想,认为是天堂门口的温柔客栈呢.
还有纽约蔓哈顿东北处,如今华人的集中地Flushing,被中国人翻译成了“法拉盛”,这名字翻得好,一下就和世界著名的跑车法拉利沾了亲,让人听着就特富有,特气派,特令人向往.Flushing 是什么意思呢?懂英文的人一看就明白.譬如我时常见我的儿子从厕所里出来,就不忘提醒他们on’t forget flushing the toilet.意思就是,别忘了冲厕所.不知道是中国人先去了那里,才把它翻译成了法拉盛,仍是先被翻译成了法拉盛,才吸引了中国人前去扎堆,反处死拉盛毫无疑问要比冲厕所更吸惹人.难怪如今地处蔓哈顿岛南真个唐人街已徐徐败落萧条,而法拉盛则一派人头汹涌,欣欣茂发的景象,吸引了大批的中国移民到那里假寓.
最后不得不说说那个全世界都家喻户晓的名字的翻译:华盛顿.
被誉为美国国父之一的华盛顿,他的英文全称是George Washington.George通常被翻译成“乔治”,与当时的英国国王George III---“乔治三世”统一个名字.Washington,假如严格按照发音正确来翻译的话,Wa的发音,介乎“哇”与“窝”之间,更接近“窝”, shing肯定不是“盛”,而更接近中文的“心”,ton不管如何也不会是“顿”,而应该是“疼”,全名连起来就是“乔治窝心疼”.这名字翻译得不太好听,但绝对能够贴切地描绘当年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失去了美洲殖民地的心情.
华盛顿身为美国立国元首,率领着一批经常衣不蔽体,食不裹腹,无组织无纪律的虾兵蟹将,楞是打败了当年号称世界第一所向无敌的英国正规军,赢得了美国独立战役,可谓功勋盖世.但他抵抗了黄袍加身的诱惑,并以自己的感招力促成了制订宪法会议的召开,催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以人民而非君主为根本的宪法,使十三个各自独立,互挖墙角的前殖民地共同组成了美利坚合众国,并在连任两届总统之后,果断退出政坛,使国家最高权利能够按照司法程序顺利转交给下一任以民选方式产生的总统,确立了人类历史上现实中真正的而不是口头或是文字上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体系体例.他的名字幸亏被翻译成了华盛顿,听着就气宇喧昂,特符合他的身份.假如真得被翻译成“窝心疼”的话,还不知道要让如今世界上多少与他所推崇的理念背道而驰确当权者们,一听到他的名字就犯心脏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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