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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A片,高考发挥失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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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末学这两年因某一机缘,开始接触佛法,过程不算精进,似乎有些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的状态。只是个人比较喜欢佛所言,相信因果报应,相信佛、菩萨的大慈大悲,相信佛所言都是真实语,不打妄言。平时去寺庙也会请一些经书、善书回家供养,偶尔也会诵经、忏悔、放生、念佛,但我个人惭愧不能断自己的杂念,也不精进,如《地藏经》所言:纵发善心,须臾即退。(大概是这个意思,如果我记错了,请菩萨原谅)我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在此,祈求菩萨加披,能促使末学不断的精进学佛。
今天,看了网上的文章,我深有感触,联系到我上高中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似乎能够更加明白其中的道理。善书言:犯邪淫者,天必夺其功名、福报。末学95年上高中,是我们那里的重点高中,入学时候,学校根据入学的考试成绩排名,前120名分入重点班(两个班),剩下的几百号人为非重点班。末学成绩不靠前,就分在了非重点班。到了高三的时候,学校会不定期的进行摸底考试或者模拟高考。在我们班中有一同学,暂且叫E同学吧,经过高一、高二的学习,他的学习成绩逐步超越重点班同学,以至于在高三的某次模拟考试中,其成绩排名全年级第一,超过了所有重点班同学。这在我们学校引起了震惊!因为印象中,学校还从来没有非重点班的学生能考年级第一的。而且在以后的几次模拟考试中,E同学成绩也稳定在全年级的前几名,其中还有再次考过年级第一。要知道,高三竞争激烈,年级第一名常常是顶尖学生轮流坐庄,学习成绩好的同学稳定在年级的全十名左右就算很厉害了。我们学校每年都有学生考入清华、北大、复旦、上交等名校。当事所有的学校老师都认为E同学只要正常发挥,就可以考入名校,作为同班同学,我们也这么认为。
然生活变化无常,高中学习压力很大,九十年代的时候,高考录取率还不是很高,同学中有一部成绩不太好,觉得自己上大学无望,就慢慢的放纵自己,逃学,睡觉,吃喝玩乐。那时候流行录像厅放录像,几乎都是港片,古惑仔系列电影就是那时候很火,现在想想,这些电影真是害人不浅。很多青少年也效仿古惑仔里面的行为,成为街头的小混混,害人害己害父母!还有当时的录像厅为了招揽顾客,在中途会插播**和A片,末学那个时候也是没有定力,加上青春期对男女之事的好奇,也跟着其他同学去看了A片,之后自己纯净的大脑里就留下了邪淫的种子。E同学刚开始也只是被其他同学拉着去看录像,慢慢的E同学自己主动去看了,而且在高三的时候还常在模拟考试前天晚上去看个通宵,第二天开始连续三天的模拟考试,结果还考年级第一名,这个效果很震惊,在E同学的“模范”作用下,我们班很多同学也去看录像,其实都是冲着看A片去的。年轻人看A片邪淫心会很重,真是后患无穷。E同学的“模范”作用确实带动了一部分原本安心学习的同学也去看录像了。 最终高考的时候,E同学不知道怎么回事,考的很不好,最后只上了一个非常普通的211高校,这一结果让学校所有的老师和同学都很诧异,曾经的名校候选人只上了一个普通大学。也许是结果的落差太大,也许是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E同学最终没有选择复读,而是直接去上了那个普通高校,E同学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这一结果对他的打击显然很大。高中毕业后几乎失去联系,其他同学、老师也都几乎不知道他的下落了。
我个人也最后是踉踉跄跄的考上大学,回想起来,如果自己高中当年没有黄色录像的引诱,可能自己能安心的学习,没有其他胡思乱想,最终可能考一个更好的学校。从高中毕业到现在也已经十几年了,曾经青涩少年现已三十出头了,自己随没做什么坏事,但邪淫心总是很重,人不清净,一路走来也挺折腾的。末学后来接触佛法,了解《了凡四训》、《俞净意公遇灶神记》等知识,知道自己过去犯了很多的过错。在此也以高中时候的这个例子来做警示,希望大家都依照佛所言去生活。
http://www.xuefo.net/show1_77595.htm
发表于 2011-7-1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冥罚淫律篇

从来恶孽,惟淫为大,阳罪甚重,冥罚尤严,为罚极多,爰撮要端,见此篇者,各宜戒勉。


   乱伦之人:永闭地狱,有害人命者,死遭雷击,戏尸之人,与此同罪。已受阳罚,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强奸寡妇:当身绝嗣,受苦圠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为人,为娼妓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也。阴司受罪,非比阳世,虽刑罚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复还人形,刑戮如前状,历劫既满,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尝见《洞冥记》中,详载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后自抵除减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或永闭地狱,受诸刑罪。盖刑罚于淫孽,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也。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诱奸寡妇: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残疾身。已受阳罚,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调奸寡妇:三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三百卣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劫。再转为人,为贫贱身。已受阳罚,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强奸处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奴仆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诱奸处女: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二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疾病身。已受阳罚,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调奸处女: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强奸室妇: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隶卒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诱奸室妇: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幤即受苦于地狱,个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条(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异姓,若属亲戚,加倍治罪。有服之亲,罪次乱伦;若在丧中,罪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事未成,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淫一娼妓:减寿半年,染恶疾者,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兔去减寿,遗一子女,为兽一世,若能改悔,免为走兽。  渔猎男色(此即同性恋者):与妇女同。十六以上照处女论,十六以下,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淫娼论。


  造淫书者:减寿二纪,若有因阅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扬一淫事: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谈闺阁者,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凡奸淫之事: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奸淫处奣: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诱奸调奸,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凡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凡朋友相见:谈淫佚之事者,三次,减寿一月。致人有淫事者,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减寿半月。若假托殷勤,实存恶意者,一次,减寿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淫戏者,一次,减寿一算,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凡喜看淫书者: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凡诱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仆类者亦同。


  陆判官云:按此冥罚,各淫罪固难稍宽,而乱伦之罪尤重,无论以卑凌尊,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每出于仕宦之家,读书之子,相染日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必隐讳,其有见此冥罚,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或有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仕宦,抵传百人。此皆经 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谨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 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箧, 文帝恳求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灮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 文武二帝,恳蒙玉帝准后,颁《轮科》彠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古时要广传多人,非耗费很久时间,甚至数百年以上方能流传天下,然拜网络科技所赐,如今只要移动鼠标点按贴文,一夕之间即可完成古时不可能的任务,上天慈悲,亦未因为科技发达而否定或改变古时颁布的《冥罚淫律》明传阳世施行条文,同时这也是给有心改过、有缘、有幸能够看到此篇条文的善信大德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过、积阴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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