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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解析: 法尚应舍, 何况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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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故。不应取法”:因为这个,所以就说,不应该取这个法相,不应该有所执著这个法相。“不应取非法”:也不应该取一个没有法的相。怎样子呢?“以是义故”:以这种的道理,这种的意义的缘故,“如来常说”:你在过去常常听见佛常说过,说甚么呢?“汝等比丘”:说你们这些个比丘啊,“知我说法”:你们应该要知道,知道甚么呢?知道我所说的一切法,“如筏喻者”:就好像,一个船似的。这个筏,就是个船,“如筏喻者”。你用这个船干甚么呢?这个船是度生死苦海的。你生死了了,你就应该把它放下;你要生死没了,你用这个法去修行去。生死要了了,还要把这个法也放下了;你要不放下这个法,你有一个法执。不放下这个人,你有一个人执,人的执著;你不放下这个法,就有法的执著。你要有法的执著,这又成了一个法病了,成了一个病了,这也是病。你治病,用这个药来治这个病。病要好了,你还要吃药做甚么呢?你病没有好,你应该吃这个药;如果病好了,再要吃药,那简直就是一个狂人了。那就是一个癫人了,疯癫的人了。为甚么呢?他自己不知道病好没好呢!

所有的法,你这一切的比丘应该知道,我给你们说的这个法,教你们了生死;如果生死了了就不需要法了。所以说,“过河不需舟。”你已经过了这个河的时候,就不需要再背著一个船去跑路。你如果过了海,然后说,我这个船没有地方放,我背著它吧!把它背著,背著这个船跑路。你说,这个人要见著你,这个人,哦!都认为你是一个发癫的人、癫狂的人。癫狂的人哪,英文不知道叫甚么。大约就是 crazy 。这个“法尚应舍”:那么你过河不需舟,生死了了,就要把筏也放下,要人空、法空。那个真正的法尚且要把它放下,“何况非法”呢?何况你所执著的,一般人所执著的,那么又怎么可以不把它放下呢?法都应该放下,那要不是法更应该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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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定法, 所以"无有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法就像药, 没有能治一切病的药
法就像船, 过河才要船, 没有船可渡一切河

对症下药, 病好了, 就"过河不需舟"
发表于 2011-6-1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师兄的法布施,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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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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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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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感恩,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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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宣化上人~~~
感谢组长法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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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1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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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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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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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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