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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的证书效力及待遇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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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8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考生的证书效力及待遇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这不是哪个人或单位随意说说就可以算数的
  现实生活中的招聘就业,自考毕业生2011最新夏装经常比普高毕业生矮半截。读者吴艳芳反映的情况更为严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南方某省人事部门公开招聘人才时,只招普高本科生,自考本科生根本不认,连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都没有(相关报道见本版“读者来信”)。
  对此现象,记者专门采访了教育部自考办自考综合处处长刘粤平。刘粤平说,“问题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有些人不了解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
 自学考试始于1981年。20多年来,累计报考人数达1亿多人次,已毕业的学生达300多万人。目前有在籍考生1680多万人,全国平均每万人中就有56人参加自学考试。
  近年来,又出现了新的趋势,一些接受各类高等教育的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的方式,更新知识。据统计,现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自考生已占全部考生总数的29%。
  自学考试灵活开放,不设门槛,不受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条件的限制,教考分离,宽进严出,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许多自考生一次次碰壁,一点点进步,他们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到了获取知识的能力和方法,养成了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主动刻苦学习的毅力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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