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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班措师兄地藏论坛在广居缘事件中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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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班措师兄也从法律和戒律二方面谈谈。有请。
发表于 2011-2-4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心虚,不敢回答。
发表于 2011-2-5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破魔网 于 2011-2-4 09:47 发表
他心虚,不敢回答。
他何止心虚,除了拍地藏论坛管理员的马X以外,还能有什么花样啊!
发表于 2011-2-5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一、刑事责任。

1、地藏论坛官方任命广居缘为版主,并一律封杀了质疑、揭露广居缘的帖,涉嫌为广居缘提供作案平台,支持、包庇、纵容广居缘进行网络诈骗。

2、《刑事诉讼法》86条规定: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报案的权利。地藏论坛官方推卸责任,不报案,并托词必须是受害人才可以报案,有欺骗受害人及网友的嫌疑。

3、地藏论坛官方发布了大量指证广居缘诈骗的证据,虽然不一定能够证实广居缘一定犯罪,但地藏论坛官方为了推卸责任不报案,而托词“我们无法向警方提供证据”,掌握了涉嫌犯罪人的作案证据,却不报案,从轻说,是知情不报,属于过失犯罪,从重说,是逃避责任,涉嫌包庇涉嫌犯罪人,应与涉嫌作案人同罪。如果广居缘被证实犯罪,地藏论坛官方相关负责人也难逃刑事责任。

二、民事责任。

广居缘在担任地藏论坛前版主期间,在地藏论坛行骗,受害人是地藏论坛会员,即使是广居缘的个人行为,地藏论坛官方也应该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协助警方调查清楚广居缘事件的真相,给受害人一个明确的交代。

[ 本帖最后由 jiangzhiyun 于 2011-2-5 20:55 编辑 ]
发表于 2011-2-6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冷静思考、理智分析:从十一方面解剖地藏论坛广居缘事件

冷静思考、理智分析:从十一方面解剖地藏论坛广居缘事件

1、地藏论坛官方公告《关于广居缘事件的公告》(地藏论坛管理员、前总版主、现退休版主刘欣所发布)http://www.bskk.com/thread-337431-1-1.html称,“论坛早期在并未核实过此人身份的情况下轻信此人是出家众,并请其担任过一段时间的资讯版版主。在管理上有了偏颇的措施,这给大家造成了误导。”借口“未核实此人身份”,归罪“在管理上有了偏颇的措施”,试图逃避所应承担的责任。地藏论坛,是公众网络,网友众多,的确不可能对众多网友的身份进行逐一核实,也没有义务去核实众多网友的身份,但是,广居缘非普通网友,曾是地藏论坛官方成员,地藏论坛不可能不核实广居缘的身份,就任命其担任管理人员。所谓的“未核实此人身份”,乃是为了逃避责任所作的托辞。

2、地藏论坛官方公告《关于广居缘事件的公告》(地藏论坛管理员、前总版主、现退休版主刘欣所发布)http://www.bskk.com/thread-337431-1-1.html称,“论坛早期在并未核实过此人身份的情况下轻信此人是出家众,并请其担任过一段时间的资讯版版主。在管理上有了偏颇的措施,这给大家造成了误导。”承认了地藏论坛误导网友的事实,但地藏论坛却没有承担献应责任,牵头因此误导而受损失的网友报警处理广居缘事件。

3、地藏论坛官方(佛教资讯版版主温雅德馨所发布)转发地藏论坛官方(管理员九合之台发布)的解释应对网友小唐学僧发表主题《原来广居缘还担任过此[佛教资讯]版块的版主~》http://www.bskk.com/viewthread.p ... 1%CC%C6%D1%A7%C9%AE时,称“由于我们多年来一直相信广居缘是清净比丘,故此对其所有言行均采取了完全信任的态度。这是我们工作中的严重失误,谨向诸位会员师兄深致歉意。更由于曾经有部分无良人士四处发帖,诽谤地藏论坛曾经从广居缘处收受贿赂,而我们秉持着不说僧戒过,不得肆意诽谤出家人的佛陀教诫,长久以来对此类话题均采取了封号删帖的处理方式。请诸位提供给后学具体的曾经被失误禁言的注册名,以便为您做解禁处理。”承认了“这是我们工作中的严重失误”,但地藏论坛却没有承担相应责任,牵头因此而受损失的网友报警处理广居缘事件。工作中有失误,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了失误,却不负责任,就是不可以理解的,我们知道,即使是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发生了失误,带给他人损失的,一经确认,尚要进行国家赔偿,地藏论坛承认了自己存在“工作中的严重失误”,却只字不提对受害网友进行赔偿,也不肯牵头因此而受损失的网友报警处理广居缘事件,这不得不令人质疑其中有猫腻。

4、地藏论坛官方(佛教资讯版版主温雅德馨所发布)发文《请受害的师兄们尽快向您所在地的警方报案》http://www.bskk.com/thread-337424-1-1.html时,称“我们也非常希望由论坛牵头来为大家报案,因为毕竟大家都是论坛的会员师兄,我们都曾经是一同经历过了很多的风风雨雨,所以我们必须要和大家患难与共,我们也非常希望可以把大家的受损情况降低到最低,尽快抓到骗子,但是警察不接受异地报警,不接受非受害人的报警,不给立案,这是非常遗憾的结果。”承认地藏论坛尚未对广居缘事件作出报警处理,借口“警察不接受异地报警,不接受非受害人的报警,不给立案,这是非常遗憾的结果”,将地藏论坛不牵头因为地藏论坛官方误导而受损失的网友报警的责任推卸给警察。
(附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5、广居缘曾担任过地藏论坛官方管理人员,且被揭露涉嫌网络诈骗,地藏论坛也被质疑曾收受广居缘的贿赂,如果经查证属实,则地藏论坛必然被国家关闭,因此,地藏论坛必然需要将责任全部推给广居缘,并引导网友转移视线,全盘针对广居缘。所以,地藏论坛目前对所有提出地藏论坛官方应对此事负责调查言论进行封杀,在地藏论坛官方(佛教资讯版版主温雅德馨所发布)发文《请经济遭受了损失的师兄们进行汇集一下受损数额》http://www.bskk.com/thread-336853-1-1.html时,称“【特别说明】本帖只保留经济遭受了损失的师兄们的帖子,其他无关的赞叹支持,牢骚不满,攻击诽谤,落井下石,雪上加霜的各样口水帖子,都是不保留的,这个删帖不商量。(我不在线上的时候,我已经请各位值班编辑师兄帮助删帖了。)”实际上不仅此帖,即整个“广居缘问题临时专版http://www.bskk.com/forum-183-1.html”中,只要有网友深度揭露地藏论坛应该对广居缘事件负责,就被封杀。

6、地藏论坛害怕受广居缘事件牵连,因此千方百计推卸责任,拒绝牵头因为广居缘事件而受经济损失的地藏论坛网友报警,并托辞“警察不接受异地报警,不接受非受害人的报警,不给立案,这是非常遗憾的结果”,继续误导受损失的网友分散维权力量,好造成所有关于广居缘事件的报警证据都是小金额的案件,这样会有很多经济损失底于2000元人民币的报警不被受理为刑事案件,从而达到减轻刑事责任的目的。

7、地藏论坛根本不愿意报警处理广居缘事件,因为一旦警方介入,广居缘曾担任地藏论坛官方管理人员,又是在地藏论坛上被揭露涉嫌网络诈骗,一旦广居缘涉嫌网络诈骗被警方调查证实,则地藏论坛必受牵连,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广居缘事件如果确系广居缘个人行为,地藏论坛也有连带责任,如果网友质疑的地藏论坛收过广居缘的贿赂不幸被警方证实,则地藏论坛面临被关闭的局面,其管理层成员,也必难逃法网,所以,地藏论坛拒绝报警,更拒绝由论坛牵头在广居缘事件中受经济损失的地藏论坛网友报警。

8、地藏论坛对广居缘事件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不报警处理,又不承担赔偿责任,对在广居缘事件中受经济损失的地藏论坛网友,没有作出明确交代将如何处理广居缘事件,并千方百计分散网友维权力量,以便做到各个击破,继续损害网友利益,包庇、袒护广居缘。这不得不令人怀疑,地藏论坛官方成员中或有人收受广居缘贿赂的行为。

9、广居缘曾担任地藏论坛官方管理人员,广居缘涉嫌网络诈骗,地藏论坛必然是知情人,一旦报警处理广居缘事件,则地藏论坛不仅有知情不报的嫌疑,还有伙同广居缘共同进行网络诈骗的嫌疑,所以,地藏论坛不愿意警方介入调查广居缘事件。

10、假设地藏论坛官方提供指控广居缘涉嫌网络诈骗的各项证据属实,那么,广居缘涉嫌网络诈骗,地藏论坛必然是知情人,一旦报警处理广居缘事件,则地藏论坛不仅有知情不报的嫌疑,还有伙同广居缘共同进行网络诈骗的嫌疑,所以,地藏论坛不愿意警方介入调查广居缘事件。因此,广居缘有恃无恐,不必担心地藏论坛会牵头在广居缘事件中受了经济损失的地藏论坛网友报警处理。

11、假设地藏论坛官方提供指控广居缘涉嫌网络诈骗的各项证据属实,那么,在广居缘事件中,地藏论坛所应承担的罪责并不比广居缘轻,所以广居缘有恃无恐,知道地藏论坛官方必定千方百计帮助自己化解这一事件,如果地藏论坛不能化解这一事件,一旦广居缘被依法追责,地藏论坛也必然被依法追责,且地藏论坛官方成员所应承担的罪责应该与广居缘大致相当。

在连国家行政、司法行为,网友都可以公开质疑了,为什么地藏论坛不敢面对网友的质疑,对所有质疑的深度分析的主题要封杀呢?原因很简单:地藏论坛官方在广居缘事件上,存在见光死的猫腻。
发表于 2011-2-9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各位师兄的批评,末学笑纳了。

110师兄,很抱歉,末学恐怕不能够满您的愿了,
关于地藏论坛在广居缘事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戒律问题,
末学是无法直抒胸臆的,因为这涉及到“国破家亡”的局面,
借用末学在地藏论坛说过的一句话:
为什么我的眼中满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破魔网师兄,您说对了,末学是心虚呀,
末学的心虚在于地藏论坛上有末学一同修习地藏法门的师兄,
他们陪伴着论坛的成长和受难,与论坛已经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了,
他们就象是婚姻中那受害的一方,尽管遭受了对方的家庭暴力,
但是为了论坛这个孩子不受损害却不愿离婚一样,
末学在他们面前又哪里有勇气去劝他们抛弃自己的孩子呢?

zhijizh师兄,您说末学的,末学从情感上能够理解。

最后,将志云师兄,您驳斥末学的观点,末学也注意地学习了,
末学在布施论坛所发的帖子,本意就是为了提供一个问题讨论的契入点,
其中的观点和认识并不是最终的定论,而是有待商谈和完善的,
将志云师兄从相反的立场进行了严谨的论证和驳斥,末学表示感谢,
不过,末学不会再进一步展开讨论了,
因为末学要离开论坛一段时间,处理好现实中的修行和工作。

其他的帖子,末学不会再回了,这一贴就作为末学的告别帖吧!

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
 楼主| 发表于 2011-2-9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末学还是相信班措师兄的。看来班措师兄对地藏论坛的感情很复杂。把论坛和论坛管理人创建人分开看待。但将管理者和论坛比作父子,似不完全恰当。

一般来说,如果创建者和管理者知见不正,而且利用权限频频打压正知见,那么论坛就是散布邪见的阵地,将断除多少人的慧命,残害多少人的心灵。班措师兄却将论坛看成一个无辜的孩子难以抛弃,多少有些妇人之仁吧?

“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很感人啊。但这片土地应该是我们广袤的佛法大地,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不应该是某个局限的、狭隘的、非传播真理的区域。我们要的是传播真理的土地,只要是传播真理的土地,很快就会丰沃,很快会成为人们真正的精神家园。

何苦让人在水深火热中挣扎,挣扎?!

[ 本帖最后由 布施110 于 2011-2-25 17:28 编辑 ]
发表于 2011-2-9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的帖子

无话可说了,就开溜
发表于 2011-2-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的帖子

他这是情执,我执。知见是执着有自我可得,有这份情感可得
发表于 2011-2-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的帖子

除了开溜,还能有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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