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荷素 于 2012-5-24 11:28 编辑
印代法师系列讲座——— 《楞严经》印代法师新注笔录稿【第020课】 2012年4月11-12日星期三、四 (本稿为法师YY讲座笔录稿,未经法师审核,仅供渴望求法的同修、自己临时参考。由于现场打字时间仓促,错别字在所难免,望各位同修及时反馈错字、错句和矛盾的语句!请勿转载发表!如转载发表未经法师审核的讲义,如有误导别人,后果自负。阿弥陀佛!) 各位法师!各位同修!各位大德居士请合掌请法!(发愿文:) 南无楞严会上佛菩萨(三称) 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 销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祗获法身; 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沙众; 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 伏请世尊为证明,五浊恶世誓先入; 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细惑; 令我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 舜若多性可销亡,烁迦罗心无动转! 南无常住十方佛! 南无常住十方法! 南无常住十方僧! 南无释迦牟尼佛!南无佛顶首楞严! 南无观世音菩萨!南无金刚藏菩萨!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 开经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大家请放掌!请法师慈悲,为我等弟子开示法要! 阿弥陀佛!各位法师!各位同修!各位大德居士晚上好! 咱们继续学习《楞严经》七番破处。我们在上一时间共同学习了第四番——破执心分明暗。阿难执着“见暗名为见内,见明名为见外。”执着心一时在明处、一时在暗处,其实心是不动的。这七处执着,都是阿难代表学佛的人,学理未明产生的偏执偏见。 我们接下来要学习第五番破处——破除执心则随有。请大家打开《大佛顶首楞严经背诵手册》第十四页,倒数第十行,请看原经文: 经文:【阿难言:我常闻佛开示四众: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我今思惟,即思惟体,实我心性。随所合处,心则随有,亦非内外中间三处。 佛告阿难:汝今说言,由法生故,种种心生,随所合处,心随有者。是心无体,则无所合;若无有体而能合者,则十九界,因七尘合。是义不然!若有体者,如汝以手自挃其体,汝所知心,为复内出?为从外入?若复内出,还见身中;若从外来,先合见面。阿难言:见是其眼,心知非眼,为见非义。佛言: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则诸已死,尚有眼存,应皆见物;若见物者,云何名死?阿难!又汝觉了能知之心,若必有体,为复一体?为有多体?今在汝身,为复遍体?为不遍体?若一体者,则汝以手挃一肢时,四肢应觉,若咸觉者,挃应无在;若挃有所,则汝一体,自不能成。若多体者,则成多人,何体为汝?若遍体者,同前所挃;若不遍者,当汝触头,亦触其足,头有所觉,足应无知,今汝不然!是故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无有是处。】 ● 05七番破处之五 破执心在随所合处 我们现在开始学习第五番破处。 序言: 有些学佛弟子学习佛法,闻言昧义。一些人读诵经文,自己并没有理解,反倒认为自己理解了,于是有师父讲经也不去听;或者去听了,但并没有虚心学习;还有一些人不服气,引经据典的和法师辩证,觉得自己是大通家,自己是懂得佛法的,认为自己对佛法学习理解的境界比较高。骄傲自满的认为自己已经对佛法认识到位了,这就是阿难在七番破处所示现的喻意。为什么阿难对心有这些错误的认识?这是代表佛教界一部分学佛的人。 此番阿难计心在随合之处。前面四番阿难的所说都已被佛破除,阿难的自我认识不能成立。于是阿难不敢再拿自己的认识来说事了,怎么办呢?阿难不服气,还是觉得自己对。于是阿难便引用佛陀昔日对弟子的教导言词做为把柄,来和佛辨论。现在有不少弟子跟师父也是这样的:“佛经上怎么怎么说的……”经是好经,被一些人念歪了。你也会说、你也会道,我首先问一句:你还有贪嗔痴、还有烦恼吗?只要有贪嗔痴、有烦恼,就证明你对佛经还没认识到位。 ※阿难执心则随有 1、阿难示现众生的执着,心生,种种法生, 法生,种种心生。心是随事物有而有。 经文【阿难言。我常闻佛开示四众。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此四句通大小乘,故佛常说,阿难常闻。而小乘认六识为心,六尘为法,这个是属于正确的,而在大乘就行不通了。 《灌顶》云:“由内心而攀缘外境,境随心起,故曰心生法生;由外境而激发内心,心逐境现,故曰法生心生。” “由内心而攀缘外境,境随心起。”这地方要记住哦,“境随心起”,它是依赖心起的哦。“故曰心生法生;由外境而激发内心,心逐境现,故曰法生心生。”这是大乘的说法。 大乘依第八识为心,根身器界种子为法,由业识动故,转本有智光,为能见之见分,使能见故,妄现境界相分:此则法随心生也。复由境界为缘故,起智分别,觉心相续,执取计名,生后七转识:此则心随法生也。《正脉》云:“今阿难失旨,反证缘心有体有处,在彼心法偶合之处,可谓迷之甚矣!” 经文【阿难言。我尝闻佛开示四众。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译文:阿难在前几番破处,都用自己识心来推想,也就是用第六意识心来推想:心在所见之处。但所提理论,都被佛所破除,不能成立。现在不敢再逞己见,而是引用佛的话。故又说:“我过去曾时常听佛对四众开示(四众是比丘、比丘尼、优婆塞即男居士、优婆夷即女居士):『由心生的缘故,所以种种法生。种种的现象就出来了,法无自性,本来是无生的。由于种种现象的产生,又使我们产生出种种的心念。』”所以,阿难在此地说:法是由因缘和合而生的,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注释:此处阿难代表一些学人,学习佛法闻言昧义; 殊不知昔日佛说:心法互生者,以诸法本无,由心故有;一切法怎么有的呢?是心显示、显现出来的。心亦本无,因法故有;那么心者,本来没有现象的,由于事物境界的激发而产生现象,“因法故有”。 其实心不思善不思恶,心中无事,那个就属于无的范围。如果有人叫你的名字,“哦!”,遇到事物的激发,就产生现象了。本来平平常常,心悠闲自在的,走在哪个地方,心被某事物吸引了,心被触动了,有心了。佛家说的无,不是虚无,佛家说的无是有,佛家说的空也是有,空是空掉了有的概念,但是觉知是空不掉的。说空说无,都是说的纯净的能觉能知,心里没有任何概念,也就是《坛经》里面说的:【心中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所以前二句“心生法生”,说明法不自生,种种的法(法:一切事、一切理的通称),种种事物的现象显现,都是由心的觉知才能显现。这里是让学人明白,法不自生,由心而起,一切法是由真心显现出来的,没有心你什么也不会知道。这四句它通大小乘,特别难讲,小乘一个说法,大乘一个说法,如果对教理不通,容易混淆。 后二句“法生心生”,说明心不自生,由事物环境激发内心而有觉知而显心的存在。这里面很逻辑,也很绕,正显心,本不生灭,事来现事,物来现物,境来现境。讲到十番显见的时候,这些道理还会细讲。“法无自性”,万事万物皆是由心显现出来的,无心就无万事万法,所以说法无自性,万事万物都是法。比如说,你没见过大海,你怎么知道大海是怎么样的呢?你见了大海,别人告诉你这就是大海,你才知道大海原来是这样的。这个知道大海是怎么样的?怎么知道的?是心知道显示出来的。大海这个法尘没见过是不知道的,法无自性,无心就没有法了。 “二俱无体”,心和法都无法找到自己的体相,乃心法皆空之旨也。法无性,法无自体,心也无自体。法无有自体,心呢?说心亦无自体,你要是执着心无自体,这又是错。心没有标准的自体,万事万物,山河大地,水陆飞行,都是心的自体,法身遍满一切处,处处皆心体,但没有固定的心体。这些咱们都留到十番显见里面去学习,到唯心所现的时候,到十番显见第四处讲唯识,这些道理都会讲出来的。 下面到了阿难计心随合随有: 经文【我今思惟。即思惟体。实我心性。随所合处。心则随有。亦非内外中间三处。】 译文:我现在想,这个能够思考的思维本体,就是我的心性。心性与境界相合之处,就是心之所在,心并不一定在身体的内、外、或者中间三处。阿难依然错误认为,思惟是他的心性,不知思惟只是分别缘尘的妄想心。 注:此处阿难代表迷昧学人标出了根本的迷因,把思惟体,认作真实心性,并不知思惟,即缘尘分别之妄想心,并非真实心性。正如下文所谓:【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元常,故受轮转。】 接下来,如来用无体则无所合破阿难随所合处。 1辨心本无体,无体则无所合。 你说合,它得有个体啊,若无体,无有形象怎么合? 经文【佛告阿难。汝今说言。由法生故。种种心生。随所合处。心随有者。是心无体。则无所合。若无有体而能合者。则十九界因七尘合。是义不然。】 译文:佛对阿难说:“就象你刚才说的那样,因为种种现象的产生,以致种种心念也随之而生起,心性与境界相合之处,就是你心之所在。照你这样说来,你的心是否有个体相呢?假如你的心没有一个自己的体相,就不能与任何事物相合。假若心没有自己的体相也能与外物相合,那不就是由六尘再加上了一个无体的尘相,变成七尘了?那岂不是十八界因六尘、再加无体的一尘而成十九界了吗?(佛家有十八界、六尘之说,至于十九界、七尘本无其名,何况属实)因此这个道理是不对的。 注:十八界是: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尘(色、声、香、味、触、法),中间又生出六种分别心叫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合计共十八界; 于是佛陀反问,你的心若有个形体,是在身内?还是在身外?是从身内出来的?还是从身外进入你的身体的?下面看原经文: 经文【若有体者。如汝以手自挃其体。汝所知心。为复内出。为从外入。若复内出。还见身中。若从外来。先合见面。】 译文:佛又说:“假若你能知能觉的心,是有自己体相的,那么当你用手摸一下自己的身体时,你的知觉之心是从体内出来的呢?还是从外面进入你的身体内的呢?假若这个知觉是从身体内出来的,那么当他回到身内时,应当能见到自己的五脏六腑;假若这个知觉是从身体外而来的,那么他来的时候就应当先见到你的面孔。” 经文【阿难言。见是其眼。心知非眼。为见非义】 译文:阿难说:“能看见东西的是眼睛,能够知觉的是心而不是眼睛,你说心能够看见东西这是不对的。” 阿难反对佛陀的说法。阿难太自恃已能了,居然正式来和佛陀辩论,说佛之义理不对,不知自己错上加错。没认清眼睛是心灵的窗口,眼睛本是个心灵接触外界的透明媒体,是能视并非能见,眼睛需依托心灵才能有见。 经文【佛言。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则诸已死。尚有眼存。应皆见物。若见物者。云何名死。】 译文:佛说:“假若说能看见东西的是眼睛,那么你在室内时,这个房子的门窗能不能看见东西呢?假如房子的门窗能看见东西,那些死了的人,眼睛都还存在,应当都能看见东西。但假若死人能看见东西,又怎么能说他是死人呢? 佛陀驳斥了阿难的见解。 注:此是第一次破“见非目见”,也是破六根。见不是眼见了,那闻是不是耳闻呢?当然也不是耳闻了,那也是心闻。觉是不是身体觉啊?不是。死人死了他还能不能觉啊?你碰他,你拉他,他还有没有感觉反映呀?有感觉有反映,那还是死人吗?触觉也不是身体能够有触觉,都是心觉心知。总体来说,破一根就是破六根,此处第一次破见非目见,是显见唯心能见。“显见唯心能见”, 知见本来属于心,阿难错误认为见属眼见,如来用死人:【尚有眼存。应皆见物。若见物者。云何名死。】破之。 经文【阿难。又汝觉了能知之心。若必有体。为复一体。为有多体。今在汝身。为复遍体。为不遍体。】 译文:佛又叫阿难:阿难,再说你能觉能知的心,假若确有自己的体相存在,那么你这个心,到底是一个自体相还是多个自体相呢?现在这个能知能觉的心在你的身上,这个心到底是遍满你的身体呢?还是不遍满你的身体呢? 注释分析:此处如来以心无定体,破随所合处有心。先开一、多、遍、不遍四相。此段经文中共有五个“体”字,前三个“体”是指心之体,后两个“体”是指身之体;要先认清楚,前面说的是心,后面说的是身体。 “一体”者,四肢共一心体;“多体”者,四肢各有心体;“遍体”者,一心遍满四肢之体;“不遍体”者,心在每个局部形成每一处一个心体。下文一一分破: 经文【若一体者。则汝以手挃一肢时。四肢应觉。若咸觉者。挃应无在。若挃有所。则汝一体。自不能成。若多体者。则成多人。何体为汝。】 译文:假若心是一个自体,那么你用手捏痛你一只胳膊的时候,你的另一胳膊和两条腿都应该同时都感觉的到痛,因为心和四肢是一个的,捏一肢,四肢都感觉得到疼,这是一体的说法。 假若你四肢都感觉到痛了,那么你就不能知道什么地方被捏痛了。 假若你能知道是那一部份被捏痛了,那么你说能知能觉的心是一个自体,这个道理自然就不能成立。假若是多个自体,那么你就成了若干个人了,哪一个人才是你呢? 注释分析:此破一体。若四肢共同一个心体者,你用手捏痛一肢时,四肢都应该有痛的感觉。恐阿难诡辩,先辨云:但假若你四肢都感觉到痛,那么你就不能知道什么地方被捏痛了。 『正破一体』,假若你能知道是那一部份被捏痛了,那么你能知能觉的心是一个自体,这个道理自然就不能成立。 『破多体』,世间公认一人一体,若多体者,则成多人,那个身体是你阿难啊? 经文【若遍体者。同前所挃。若不遍者。当汝触头。亦触其足。头有所觉。足应无知。今汝不然。】 译文:假若说,心是周遍全身的,就同捏痛你的胳膊的道理一样了,一捏就应当遍体皆痛。假若心不是周遍全身的,那么当打你的头的同时,又打你的脚,你的头感到痛了,脚应该是没有知觉的,但是现在你并不是这样,因此证明,心不遍全身是错误的。 注释分析:此破遍体、不遍体。若遍体,是一心遍满四肢之体,与前四肢共一心体,其义相似。若不遍者,是一心不遍于四肢。若是你头足同时被触,若头有所觉,则心在头不在足,足应无知。文中省略了两句,心在足不在头,足有所知,头应不觉,如是可云不遍。但是现在你并不是这样,若是你头、足同时被触,你头、足都是有觉知的。因此证明,心不遍全身是错误的。 经文【是故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无有是处。】 因此你应当知道,思维体与境界相合之处,就是心之所在,这个说法是不对的。” 各位法师!各位同修!各位大德居士请请合掌回向: 愿此听经闻法功德, 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 下济三途苦; 若有见闻者, 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 同生极乐国。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护法藏菩萨摩诃萨! 南无千百万亿火首金刚护法菩萨摩诃萨! 大家请放掌!恭送法师! 师父:阿弥陀佛!大家再见!晚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