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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lxg20130220

[大德开示] 安士全书卍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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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顾其叔曰。汝为叔父。何不从公
剖断。乃媚富欺贫。使汝幼侄结讼至此。亦责十板。审讫发回。而三人已瞑去大
半日矣。皆呼腿上甚痛。视其坐处。皆发青紫色。各卧十余日而后起。 〔按〕
伊叔于幼侄。本无私?。特缘势利耳。岂知冥中细
 帐。代其登记。如此精详乎。故阳世有冤抑。阴司无枉滥。阳世能通情。阴司
但执法。阳世问官。不过就现在剖断。阴司论事。直欲将前世乘除。人若遇冤枉
事。譬之于前世。则忿心自释。犹记壬戌年。余闻嘉定南翔镇。陆宸求家一事。
乃至鬼在冥途。亦凭文牒来往。不能擅渡关津。其年宸求之侄妇病。有鬼附之。
自称徽州婺源人。在江北贩鱼蛋。被其行家尽欠其银。赀本俱丧。愤恨而死。随
诉冥司。冥官谓此事特还报耳。不必诉也。乃以册籍一本示余。尽是余前生所欠
彼物。因而怒心顿息。冥官给我一凭帖。令我还家。顷我道经于此。被汝家小婢
。以秽水泼出。污损我凭。难以归矣。可速给还。宸求谓凭是冥间之物。我何能
为。宜再到给凭之所。乞其重给。乃可得耳。鬼云。我已到此地。前有城堡。后
有关驿。欲去不能。宸求曰。然则奈何。鬼云。此地某乡有某人。作来可用。陆
即遣使请来。乃一老人也。告以故。老人亦未谙凭式。又问一道士。乃能写就。
并设殽果祭之。鬼得凭大喜。极其称谢。嘱家人急宜延医调治。鬼将出门。复入
告曰。汝家有二犬睡门首。可送我出。陆如言送之。鬼杳然竟去。陆之侄妇。亦
病愈矣。谁谓阴阳异途。有二理乎。
勿因小利。使人父子不睦。
〔发明〕父子之伦。重于手足。兄弟阋墙。已成凶德。父子乖异。更灭天
伦。假令他人于此。以利己之故。使我父子参商。骨肉嫌隙。哀哀父母。顾似续
而感伤。济济儿孙。对庭除而负疚。于心何忍。于理何安。所以古来圣贤。老吾
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必使家家菽水承欢。户户高堂具庆。而后吾
事亲之心方慰。而后吾教子之念方安。不然。彼此反观。其为不孝不慈也大矣。
◎不睦之故。亦有多端。非因语言斗构。即因财帛交关。非为前后父母。有偏憎
偏爱之私。即为嫡庶弟兄。起为厚为薄之见。要其归之于利。则一而已。所谓小
者。非必锱铢之谓也。纵使家舍田园。较诸父子不睦。则亦小矣。若以文害辞。
恐违帝君垂训之意。 下附征事(一条)
诱子倾家 富人有徐池者。与徐八居址相近。见其房屋壮丽。百计图之。八初无
售意。池乃设计。诱其子以赌博。遂致废家。卒卖其屋于池。徐八大恨。于是父
子不睦。愤闷而死。未几。池之三子五孙。皆得重病。梦其祖曰。祸将至矣。汝
忆前日得屋之故乎。此徐八为祟也。彼将讼汝于冥司矣。池惧。祷于邑神。方入
庙时。见一丐者。作惊骇状。或问故。乃私告曰。昨夜偶卧殿上。见有人手执诉
词。讼徐池以诱子荡产者。不意徐池适来祭祷。是以异耳。池闻而益惧。不踰年
。而池病不起。死亡殆尽。 〔按〕以觊觎房屋之故。遂至设谋陷害。坏人子弟

 离人骨肉。必使其倾家荡产而后已。其心可谓险矣。昔江右赵尚书。与省元常
某为邻。常有美园。赵因设计求之。常乃为诗一律。并书券送之。曰。乾坤到处
是吾亭。机械从来未必真。覆雨翻云成底事。清风明月冷看人。兰亭禊事今非晋
。洞口桃花也笑秦。园是主人身是客。问君还有几年春。赵得诗。归券弗受。较
之徐池。可谓早知觉悟。转祸为福矣。
勿倚权势而辱善良
〔发明〕权势所在。烜赫固易。衰败亦易。当其烜赫之时。则伺候者盈门。趋附
者如市。偶发一言。无不奉命。及至衰败之候。则亲附者皆去。受恩者如?。剖
心相示。置若罔闻。同此一人。而炎凉异态。自古皆然。故知自己有权势。尚不
可恃。况倚人之权势乎。况又倚人之权势而辱善良乎。夫以善良而辱之。罪也。
且复倚人之权势而辱之。罪之罪也。◎贵有贵之权势。富有富之权势。官有官之
权势。吏有吏之权势。权势不同。而倚之者则同。可以倚之。即可以辱之矣。善
者。反于恶之谓。良者。别于贱之称。善与良。皆处无可辱之地。皆存不屑辱之
心。此而必以权势辱之。视夫凌辱庸流之辈者。又有异矣。 下附征事(三条)
希旨诬良 梁曲阿人宏某。家赀巨富。往湘州贩木。经营数年。始购得巨木数筏
。皆长五十余丈。世所罕有。时武帝。欲为文皇帝陵上建寺。欲购名材。而宏氏
之木。适运至南津。南津尉孟少卿。希朝廷旨。妄思擢用。乃搜取宏氏所赍衣服
财物。诬为劫取。又云。造作过制。非商贾所宜。遂没其木筏入官。处以重典。
宏某临刑之日。命妻子多具黄纸笔墨于棺中。又书少卿姓名数十。吞之。方过一
月。少卿忽见宏某来索命。初犹捍避。以后但言乞恩。呕血而死。凡诸狱官。及
主书舍人。预此狱事者。几月之内。相继夭亡。皇基寺营构方讫。随遭天火。柱
木之埋在地下者。皆化成灰。无有留余。 〔按〕甚矣。末劫之福德
 渐减。货物渐低也。自梁至今。不过千余年耳。此时求深山中二十余丈之木。
已不可得。况五十丈乎。总是人愈贫。则财木之遭斧斤也愈急。矧又加以地力之
渐薄乎。隋唐以前。稻禾之穗。皆长盈尺。而菜果之甘美。花卉之香艳者。渐渐
今不如昔。嗟乎。此种事理。措大有所不知。即或告之。又谁信之。
仆犬证赃 柳胜。字平之。卯金乡人也。滥膺仕籍。武断乡曲。性贪恶。苟可得
财。虽亲戚弗顾。适有殷述庆。?兹土。两人同恶相济。得镪中分。遭其毒者。
无不哭诉于神。未半载。柳胜暴死。死时七窍流血。不数日。述庆亦以恶疾暴亡
。入敛偶迟。?体虫出。胜一老仆。忽与一家犬。同日毙。越一宿。老仆蹶然坐
起。告妻子曰。吾适至冥间。见王者坐殿上。吏卒传命甚严。阶下押二人至。即
主人与殷某也。榜拷笞掠。不忍闻见。又敕吏取一簿至。即记吾为主人领钱之数
。而黑犬。则又常随我出以领钱者也。故并勾吾与犬以为证。俄而殿上呼曰。柳
胜。殷述庆。押入地狱。不以赦原。特放我还阳者。盖欲藉我以宣示世人耳。 
〔按〕殷令当权。已是播恶于众。况复加以助纣为虐者乎。泥
 犁之报。固难免矣。
因辱致毙 昆山角直镇。邱孟华。其甥为邹寿。家庭不睦。孟华曰。不如以官法
从事。或可辱之。遂嘱其子圣时。以名帖送当事。受杖公庭。寿与圣时为表兄弟
。见其用官势以辱之。大恨遂发狂疾。后复缢死。越三年。圣时得疾。百药不效
。忽邹寿附于身。备述前事。且言欲以刀刺圣时。亲戚视其胁下。果若有伤。因
慰之曰。汝今已死。不可复生。盍若以忏力度汝。鬼曰。事已发东岳。余亦无可
奈何。即日审矣。必同汝去也。不逾日而卒。〔按〕此康熙丙子年八月二十三日
也。余复
 以此事。访诸其亲友。与谈姓之言同。
勿恃富豪而欺穷困
〔发明〕富豪穷困。各有因缘。虽其所以致此者。皆由宿生自己之故。然就现在
境遇。则苦乐天渊矣。人处富豪之地。宜常存忠厚之心。危惧之想。兢兢自持。
每事哀怜穷困。方增自己之福。若因其可欺。从而屈抑之。驱使之。凌虐之。或
以巧计笼络之。或以重息盘折之。则此中不可问矣。况赀财田产。反复去来。今
日荒烟蔓草。即当年之舞榭歌楼。安在富豪之不转为穷困乎。则何如早存厚道之
为愈乎。◎富豪之人。本欲长据富豪之境。惜乎反种穷困之因。其患祗在不知因
果。忘却本来耳。譬喻经云。智者思惟财物。不可久保。譬如失火之家。智者明
知火势。火未至时。急出财物。舍虽烧尽。财宝全在。更修屋宅。广开利业。智
人植福。勤修布施。亦复如是。愚惑之人。但知惜念。忽忽营救。不量火势。荡
然灭尽。屋既不救。财复丧失。悭吝之人。亦复如是。乃知不欺穷困。正所以善
保其富豪也。 下附征事(两条)
不欺穷困 麻城县一缙绅。积赀千金。将赎二十年前所卖之产。子方十二岁知之
。问父。得吾之产者共几家。父曰。约二十余家。又问。彼家得业后。所费几何
。父复以中席杂费告之。子乃徐言曰。如是赎来。彼家吃亏甚矣。纵使赎归。必
伤阴德。且吾有银。何患无田。必欲争取二十余家养命之产也。况小家之置产也
难。吾家之得田也易。纵使彼家。即以原银置田。亩数止存一半。矧银钱到手。
易于花费乎。父默然良久。乃云。吾儿所言甚是有理。但墓傍之田一十八亩。定
当取赎。以供祭扫。余则不必矣。子曰。审如是。当以时价平买。不必向之言取
赎。父亦从之。由是乡人感激。常在猛将小祠中祷祝。后其子十八岁。即联捷。
以部司擢严州守。一日骑马过桥。马跃渡河。忽见空中猛将手扶。端坐桥傍。方
悟向来乡人祷祝所感。后享年至八旬有余。
 〔按〕按契赎田。其理甚正。似亦无损于人。乃以如此弱龄。而能推见至隐乃
尔。宜其神人交敬。福寿兼隆也。
动人恻隐 衡湘梅公。初为固安令。一日有内监。馈公豚蹄。乞为追负。公烹蹄
。召内监饮。并呼负债者至前。诃之。其人诉以贫。公叱曰。贵人债。敢以贫辞
乎。今日必偿。少迟。死杖下矣。负者泣而去。内监意似恻然。公复呼来。频蹙
曰。吾固知汝贫。然则无可奈何。亟卖尔妻与子。持钱来。但吾为民父母。何忍
使汝骨肉骤离。姑宽一日。归与妻子诀别。此生不得相见矣。负者不觉大恸。公
泣。内监亦泣。辞不愿偿。遂毁其券。后公至侍郎。功名特显。 〔按〕既不徇
内监之嘱托。复不
 伤内监之情面。使一片贪暴之心。潜移默化者。其机止在动其不忍之良耳。
善人则亲近之。助德行于身心。恶人则远避之。杜灾殃于眉睫。
〔发明〕善人恶人。分明吉凶二路。言乎气味。判若熏莸。言乎品类。势同枭凤
。故曰。近朱则赤。近墨则黑。自然之理也。善人所修者德行。亲之近之。便有
熏陶渐染之功。恶人所酿者灾殃。远之避之。自无朋比牵连之祸。自天子以至庶
人。未有不以亲贤远奸。为第一要务。良由观感赞助之力。默移人之性情者居多
耳。◎善人非必时时行善。然动静云为。较之恶自远矣。恶人非必事事为恶。然
语默作止。较之善自远矣。且如吾欲作一善事。济一贫人。放一生命。善人见之
。必多方赞成。以为此举必不容已。恶人见之。必无数阻抑。以为此事极其迂阔
。言之者既已谆谆。听之者能无跃跃。吾知随之转移者多矣。?孟母教子。必欲
三迁。恶其习也。圣贤尚尔。何况庸人。岂惟人类。即异类亦然。昔华氏国有一
白象。能灭怨敌。人若犯罪。彼国令象踏死。其后象?为火所烧。移象近寺。象
闻比丘诵法句经。至为善生天。为恶入渊之句。象忽悚立。若有觉悟。后付罪人
。但以鼻嗅舌?。不忍踏杀。王知其故。移象至屠肆之处。象见屠杀。恶心复炽
。然则见闻所系。顾不重哉。◎见善人。不独自己当亲近。即教其子弟。亦当亲
近。岂惟教其子弟亲近。凡系一切亲戚知交。可以与之一谈者。皆当教其亲近。
见恶人。不独自己当远避。即教其子弟。亦当远避。又岂惟教其子弟远避。凡系
一切亲戚知交。苟能进以忠言者。皆当教其远避。何则。善恶两途。不容并立。
人若不近君子。必近小人。由善入恶甚易。改恶从善甚难。每见里巷小民。群居
终日。言不及义。有以酗酒撒泼。而致破家亡身者。有以好勇斗狠。而致破家亡
身者。更有溺于赌博。耽于声色。而致破家亡身者。此种招灾酿祸。举目皆是。
原其弊。始于二三知己。一时高兴。转相效学而然。初不料其祸之遂至于此也。
假令以亲近匪类之心。亲近善类。以结交匪类之财。结交善类。则其进德修业。
转祸为福。正未有艾。夫何计不出此。乃以父母妻子甚爱之身家。不思慎于保守
。徒供匪类之丧败。良可痛惜。则与其悔之于后。不若慎之于始矣。 下附征事
(三条)
执贽十往 宋马伸。字时中。弱冠登第。崇宁中。禁元佑学术。其党为诸路学使
。专纠其事。程门宿学老儒。皆惧而解散。时伸自吏部。求官西京法曹。锐然往
依。先生恐其累彼也。却之。伸执贽十往。礼益恭。且曰。使伸得闻道。即死何
憾。况未必死乎。自此出入三年。凡公暇。虽风雨必赴。同僚或以非语中之。公
悍然不顾。多所进益。 〔按〕是
 时?议惶惑。同人惧其及祸。伸遂欲弃官往投。人皆闻而壮之。以为有志于学
。其为德业之助何如。
遇恶不校 太仓词林王宪尹。讳吉武。康熙壬子秋。甫登贤书。夜从远道归。将
近里门。忽有酗酒无赖。遇之于道。执而问曰。尔是何人。持刀欲斫之。王敛容
曰。吾是王某。即新科中式者。其人曰。吾正欲杀新科王某耳。犯之益力。赖邻
里狂奔扶救。得脱。归至家。不与家中言其事。明日无赖酒醒。惶恐惧罪。以为
必闻之官。将寘于法。急同邻里数人。踵门请罪。先生闭户却之。以为吾昨夜并
无其事。此辈不知所出。惘然而退。 〔按〕有德者必能有容。以其涵养之粹也
。有福者
 始能有忍。以其度量之宏也。夫以少年得意之人。猝遇暴逆于暮夜欲归之际。
不惟不与之校。并不露于家庭之内。是非特见恶人而远避。且并忘远避之见矣。
党恶杀身 昆山甫里镇马继。自恃拳棒。结拜兄弟数人。日事杯酒。邻近有贾人
。家本饶裕。二子误入其党。一日马见客人锺聪。在镇收钱数百千。欲劫之。邀
其党同行。二子不知其故。舟过莲花墩。尾客船。数人从后钩住。尽劫其钱。锺
客登岸号呼。近岸乡民。四起逐之。适遇捕盗船到。协力擒拏。无一免者。马继
等先后死狱中。止存陈贵。顾祖。朱二。于康熙十一年七月。枭斩半山桥上。贾
人二子。有口难辩。竟陷大辟。 〔按〕又有一人。受人所赠之衣。不知其为盗
也。后失衣
 者。执以闻官。竟毙于狱。然则见恶者。可不凛然知惧乎。
常须隐恶扬善
〔发明〕奸人早作夜思。不遗余力者。恶之实。而其消沮闭藏。惟恐人知者。恶
之名。恶而不隐。势必转相传播。无地自容。先哲有云。闻人有过。如闻父母之
名。耳可得而闻。口不可得而言。大哉。仁人君子之论也。彼轻薄庸流。往往喜
闻人过。惯以传述之词。据为确实之论。甚至粉饰增添。丧人名节。其有不显遭
人祸。阴受天诛者。几希矣。◎恶之在细行者。固当隐。恶之在大节者。尤当隐
。恶之在男子者。固宜隐。恶之在妇女者。尤宜隐。恶之在自身者。固不容不隐
。恶之在祖先者。尤不容不隐。总是恶名愈大。则吾隐之之功愈大。其无志隐恶
者。皆其无福隐恶者也。◎孔子论益者之乐。必曰。乐道人之善。道之云者。即
扬之谓也。善言善行。人之所难。苟有一德。人即传播。则善者益进于善。此即
与人为善之意也。是故善在圣贤。可以鼓励风俗。善在乡党。可以式化顽愚。其
机全在揄扬赞叹。不没人善之心而已。◎善字。所该甚广。当兼言行大小。远近
闻见而言。扬字。所该亦广。兼笔舌劝化。自作教他而言。 下附征事(三条)
宿世口业 佛在祇洹说法。有六十初发心菩萨。共到佛所。五体投地。悲泪如雨
。各问宿世业缘。佛言。汝于拘留孙佛时。出家学道。道心减灭。其时有信心檀
越。供养二法师。极其钦敬。汝于是时。生嫉妒心。在彼檀越所。说法师过。令
彼渐生轻慢。断其善根。以是因缘。堕于四种地狱中。若干万岁。后得为人。五
百世中。生盲无目。愚痴无智。常为人之所鄙贱。汝等将来命终后。于五百岁正
法灭时。尚当生于恶国恶人之处。为下贱之人。被他诽谤。迷失本心。过是五百
岁。然后灭尽一切业障。得生于阿弥陀佛国。极乐世界。时彼如来。方授汝菩提
之记。 〔按〕毁谤三宝。拨无因果。与弒父。弒母。弒阿罗
 汉等。同为第一等重罪。以其断人善根。障人慧眼也。世俗见人斋供僧尼。未
有不发阻挠之言。盖有二故。一则资性刻薄。以讥评讪笑为才干故。一则昧于三
世。不知三宝为大福田故。
口业余报 罽宾国有一罗汉。名为离越。山中坐禅。有人失牛。寻踪而至。时值
离越煮草染衣。其衣自然变作牛皮。染汁自然变作牛血。所煮草。自然变作牛肉
。所持?盂。变作牛头。牛主遂送官禁狱。在狱十二年。恒为狱监饲马除粪。业
缘将尽。离越弟子。遥见其师在罽宾狱中。即来告王。王令狱中有僧。听出。离
越闻之。须发自落。踊身虚空。作十八变。王大惭谢。离越自言。我于往昔。亦
曾失牛。诬谤罗汉。一日一夜。故堕三途。受苦无量。余殃未尽。今得罗汉。犹
被诬谤。
 〔按〕罗汉已断后有。犹不免有余报者。以其尚有怨对在也。然须知罗汉所受
业果。与世人所受业果。固是悬绝。譬之诸天共器。食判精粗。三兽同河。渡分
深浅。未可以一概论也。
绮语华报 宜兴潘书升。讳宗洛。康熙甲子年秋。梦至关帝殿。适在散卷。唱首
名人到。随即踢下。第二名。乃即己也。唱第三第五名。俱不到。又见壁上挂一
黄榜。榜首之名。乃为楫二字。独不见其姓。俄而赤面者。提其首所戴盔。加于
潘首。觉而讶之。及榜发。潘果得元。因?访名为楫者。既而知为娄县之傅鹿野
。特往拜之。而傅素有文誉。主司果拟第一。首二场文。评阅甚佳。因失第三场
卷。遂至摈弃。盖傅之为人。有口才。生平最多绮语。好扬人短。故得斯报。揭
晓后。主司甚爱其文。特请会面。自后傅怏怏抱恨。不踰时。而以鼓胀暴亡。 
〔按〕文
 人口业。绮语独多。他人刺心之事。彼偏能以谈笑出之。在我之口头愈快。则
在彼之抱恨愈深。每见慧业文人。往往贫穷彻骨。潦倒不堪。甚至反不如负贩小
民。得以稍安其衣食。岂必尽属生前之故乎。苟能立心仁厚。常以隐恶扬善为怀
。则口四恶业。不期寡而自寡矣。
不可口是心非
〔发明〕口司出纳。食进于口。所以养其身。言发于口。所以养其心。心口相符
。是非乃当。不然。则诈伪叵测。纯以机械用事。未邀有口之功。先蒙有口之过
。负于口者实多矣。◎口不能思。而心能思。口常受役于心。故出伪言者。口也
。使之出伪言以欺人者。心也。人于接物之时。不能表里如一。其过不在口。而
仍在心。但使心地如青天白日。则口头自不至覆雨翻云。君子但当反求其本而已
矣。 下附征事(两条)
咒诅酷报 佛世有微妙比丘尼。得阿罗汉果。与诸尼众。自说往昔所造善恶果报
。曾于过去。为长者妻。其家巨富。自无子息。妒妾生男。私自杀之。其妾怨詈
。乃自誓曰。我若果杀尔子。使我夫为蛇螫。所生儿子。水漂狼噉。自食子肉。
身现生埋。父母居家。失火而死。自此没后。堕于地狱。受苦无量。地狱罪毕。
为梵志女。怀孕弥月。同夫至父母家。中路欲产。宿于树下。忽有毒蛇。螫杀其
夫。妇哭之闷。俟天初晓。手携大儿。复抱小儿。涕泣进路。适阻大河。无舟可
渡。乃留大儿于此岸。先抱小者。置于彼岸。复入水中。来迎大儿。儿见母来。
赴水抱母。遂为漂去。还取小儿。狼来囓去。血肉淋漓。不觉肝肠寸断。路逢一
人。是其父母相识。告以所苦。且问父母平安否。曰。近日失火。一门尽死矣。
后复适人。娠身欲产。夫饮酒回。正在分娩。无人启户。夫破门入。擒妇毒殴。
随煮小儿。逼令妇食。妇畏夫故。强吞一口。痛入心肝。因弃夫逃。至波罗奈国
。息一树下。有新丧妻者。遂为夫妇。经于数日。夫忽命终。时彼国法。若其生
时。夫妇相爱。夫死必为殉葬。遂复生埋。适有?贼。旋来开冢。因而得出。妇
自念言。宿有何罪。数日之间。连遭奇祸。闻释迦如来。在祇洹中。即往佛所。
求哀出家。由于过去施辟支佛食。发愿修行。故于今世值佛。得成罗汉。〔按〕
惨哉。数日之间。连遭如此奇
 祸也。快哉。遇佛出家。竟成罗汉也。一则以口是心非。咒诅求直之故。一则
以施食发愿欲求出世之故。故曰。祸福无不自己求者。
一目准誓 宋钦宗北狩时。既成和议。显仁皇后将还。帝挽手泣曰。吾若南归。
得为太乙宫使。足矣。他无望也。后誓曰。吾归后不来迎汝者。当瞽吾目。比至
。高宗殊无迎复意。后怃然。不敢力言。不久失明。广募医疗。莫之能治。后有
道士入宫。将金针一拨。左目顿明。后喜。请更治其右。道士曰。后以一目视。
一目准誓可也。后悚然起谢。道士竟去。 
 〔按〕轻诺者。必遭人怨。轻誓者。必受天诛。显仁后之不得践言。非
 负约也。迫于势耳。向使痛哭流涕于高宗之前。上意必不可强。后亦可无负厥
心矣。不能出此。而第准之以一目。何尝不原其情而罪之乎。
翦碍道之荆榛。除当途之瓦石 
〔发明〕荆榛碍道。必触人衣。翦之。则利于行走。瓦石当途。必伤人足。除之
。则便于步趋。于此留神。则一举足而不忘利济可知。况以明眸之人。而当白昼
。其翦除之功犹小。若暮夜昏黑。或两目失明。则翦除之功尤大。甚勿以其善小
而不为也。?由翦除之心推之。则豪强当道。奸宄弄权。公门有把持官府之吏。
村落有武断乡曲之人。必当排击斥逐。不遗余力可知。由翦除之事广之。则田间
有碍路之深草。岸上有拂纤之小树。水滨有未烂之木桩。河边有坏舟之大石。港
内有捕鱼障蟹之簖帘。必宜多方设法。尽除其害可知。◎荆榛瓦石。皆是眼前障
碍。不能顺利之物。良由世人。心多障碍。不能予人以顺利。以故生此浊恶世中
。所见每多如此。余读起世因本经。见金轮王出世时。海中自然现出宝阶。能周
行四大天下。轮王没后七日。宝阶遂隐。此轮王之福力使然也。又见大悲经云。
如来行路时。能令大地高处自下。下处自高。一切丛林坑坎。瓦石臭秽。自然扫
除。一切香花树林。倾侧向佛。如来过后。辄复如旧。可见一切境界。皆由心造
。今人生于荆榛瓦石中。惟恐人受荆榛瓦石之害。而能代为翦除。直是种净佛国
土之因。岂特人天福报乎。 下附征事(两条)
拔荆得金 临川民周士元。入山采茶。被荆棘钩衣。向前跌踣。木刺入肉。流血
不止。因念同伴诸人。俱由此路。恐亦被伤。乃忍痛坐地。用力拔去荆条。根下
闪烁有光。视之。乃黄金一锭。持归作本贩卖。三年之后。遂成富室。 〔按〕
世间尽有毒草恶木。力能伤人害物
 者。若遇见此。但当披去。不可栽培。
梦人赠桂 元周德。家贫好善。遇途间秽滑之物。及砖瓦石片。有碍行路者。必
扫除之。见跛眇之人。必扶掖之。种种善事。力行不倦。后梦老人。折桂花一枝
。赠之曰。赐汝贵子。以酬汝劳。后果生子。弱冠登第。 〔按〕不受瓦石之累
。不知拔去之功。犹记康熙四十七年。苏
 郡大水。饥民载道。有人贩糙粞一船。行至长洲沙河口。不知水中有大石。顺
风扬帆触之。其舟立破。粞沈河底。舟人俱入水中。时已隆冬。冻馁几毙。至第
二日。方雇小舟。捞出水粞。仅存其半。而贩粞两人。皆破家矣。乃知捞出河底
碍舟之石。其功尤大。
修数百年崎岖之路
〔发明〕名之曰路。必有无数人往来。路而崎岖。必有无数人不便于往来。一日
不修。则一日不便往来。数百年不修。则数百年不便往来。若今日能修。则自此
以后。数千百年。日日便无数人往来。就无数人中。于大风大雨。便其往来。于
重担行李。便其往来。于暮夜昏黑。便其往来。隐然免无数老弱之惊惶。隐然省
无数瞽人之跌扑。厥功顾不巨耶。?崎岖之路。本就陆道而言。若推广其说。则
川源之淤塞。溪涧之迂回。一应阻碍舟楫之处。即崎岖之路也。其法在于因利乘
便。设法疏通。使后人永享其惠。亦即修数百年崎岖之路矣。 下附征事(两条

七十里塘 昆山至和塘。自县治以西。达于娄门。凡七十里。通连湖荡。皆积水
泥涂。无陆地可行。甚为民患。由晋唐以来。不果修筑。宋皇佑中。有人建议绘
图以献。亦不果行。至和二年。主簿邱与权。始陈五利。力请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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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而知县钱
公纪。复言之。乃率役兴工。始克成塘。遂以年号为名。开通河港。凡五十有二
。以泄横冲之水。上设桥梁。以便行人来往。至今犹受其惠。 〔按〕所谓五利
者。一曰便舟楫。二曰
 辟田野。三曰复租赋。四曰止盗贼。五曰禁奸商也。夫以如是之大役。由于邑
尉之创始。卒贻后世无穷之利。然则留心民瘼者。岂必专藉爵位之崇高哉。
镕锡灌闸 昆山张虚江。讳宪臣。嘉靖间。为浙江宁绍台道。方赴任。例送调和
及下马饭银。虚江概却之。居官一尘不染。尝曰。吾只饮浙江一勺水。庶吾子孙
亦得宦此。后其孙泰符。讳鲁唯者。果为绍兴知府。时府城五六十里外。有星宿
闸。为一府水旱所关。乃朱买臣所筑。其地濒海。有二十八洞。延袤三四里。水
势最急。修补甚难。一钱太守修后。日就坍毁。屡筑屡坏。民甚苦之。张公相度
形势。以为筑石非可永久。乃镕铅锡以灌之。其桥石与闸。铸成一块。约费巨万
。至今屹然不动。绍民乃以神祠之。厥后泰符亦升宁绍台道。继为方伯。累迁至
七省总漕。仕宦总不离浙。人以为虚江清正之报。 〔按〕虚江
 先生之父。南麓。因其先世出方孝儒门下。避罪于长洲之唐浦。子孙业农。每
以读书为讳。一日出外。见路傍遗一囊。挈之甚重。约有三四百金。不敢启视。
停舟岸下三日。见一人仓皇寻至。询其的实而反之。于是暮年生虚江。其母管夫
人。怀孕十六月而生。幼时过目成诵。冠弱即登嘉靖会魁。子孙科第不绝。
造千万人来往之桥
〔发明〕地上有河港。划断南北东西。使行者望洋浩叹。一旦济之以桥梁。是犹
绝处逢生。不舟而渡也。谓建桥者非大功勋事乎。岂止千万人往来乎。◎修造桥
梁。是渡人于川涧。布施作福。是渡人于贫穷。改恶修善。是渡人于患难。勤学
好问。是渡人于愚痴。修行学道。是渡人于生死。内典称六波罗蜜。即所谓六度
之意也。 下附征事(四条)
海神示约 福建洛阳江。地形濒海。旧设海渡渡人。每遇风波。溺死无算。宋大
中年间。有舟将覆。忽闻空中曰。勿伤蔡学士。已而风浪顿息。一舟无恙。询之
。舟中无姓蔡者。止有一妇。厥夫姓蔡。时妇方娠已数月矣。心窃自异。即发愿
云。若所生之子。果为学士。必造舆梁。以济渡者。后生子。即忠定公襄。以状
元及第。出守泉州时。母夫人犹在。促公创建此桥。公念水深莫测。且潮汐频至
。何以兴工。于是因循者年余。母夫人促之益力。公乃移文海神。遣一隶卒赍去
。其卒痛饮大醉。投书海中。酣卧海上。醒后视之。书已易封。公启视之。止一
醋字。翰墨如新。公恍然曰。神其命我二十一日酉时兴工乎。至期。潮果退舍。
泥沙拥积丈余。潮之不至者。连以八日。遂创建此桥。其长三百六十丈。广一十
有五尺。共费金钱一千四百万。因名之曰万安桥。
 〔按〕时董其事者。有卢实。王锡。许忠。及释氏义波。宗善等。十有五人。
独言蔡公者。因其为之倡也。
延龄裕后 程夷伯。年二十九。一夕梦其父谓曰。汝今年当死。可求觉海救之。
夷伯醒而惘然。一日遇见一蜀僧。善相术。叩其字。号觉海。问及寿算。曰。君
年甚促。恐不能至明岁矣。夷伯固恳之。乃觅水一杯。呵气入其中。令夷伯饮。
且曰。今夜若有吉梦。可即报我。是夜。梦至一官府。左廊下所立男子女人。皆
衣冠整肃。有喜悦状。右廊所立。皆枷锁缧绁之人。哀号涕泗。旁一人云。左廊
是修建桥路人。右廊是毁坏桥路人。若要福寿。自可择取。夷伯遂发心修补桥梁
道路。不遗余力。后复见觉海。曰。寿已延矣。后夷伯年九十二。子孙五世昌盛

 〔按〕造桥与拆桥。明明两种人。善报与恶报。明明两条路。若说因果虚。必
定遭奇祸。
建桥福果 昆山周季孚。富而好善。中年无子。后迁至苏郡。遇一异人。告曰。
汝命数无子。必欲求之。当修造桥梁三百。便可得子。周曰。吾无其力。奈何。
或曰桥不拘大小。亦不必创造。但能修补缺略。亦可凑足其数。周欣然从之。欲
造者造。欲修者修。略无难色。恰满三百之数。而周已六旬矣。其后连举三子。
皆为名儒。其一则息关蔡先生之婿。公之没也。在康熙四十九年。时已八十有四
。 〔按〕一桥既成。
 犹能济人无数。况三百乎。宜其转无后为有后。命数不足以敌其福报也。
毁桥获谴 江宁贡院前。为秦淮湖。素无桥梁。行人以舟为渡。康熙甲辰。有巨
商涉此渡。适乏渡钱。舟子逼勒之。商怒曰。吾于此建桥甚易。岂靳一钱乎。舟
子争论不已。哄然市人咸集。商即以二千金买木石。其工匠则一僧募焉。僧乃露
栖其处。以董其役。不胜劳瘁。踰年而后告成。丙午秋闱。江宁府脱科。咸归咎
于桥。诸生呈于当事。因拆毁之。僧恚甚。投湖而死。未几。倡首拆桥之士。亲
见僧来诘责。数之以罪。立时呕血而死。〔按〕脱科亦偶然事。未必果系乎桥。
即或因桥
 而有碍。亦当更想榜上所登者。为何如人。设或读书学道。动师古人。每事必
欲济人利物。脱科固是可恨。不然。一登仕籍。即欲奉妻孥。美田宅。结交官吏
。武断乡曲。使善良之士。畏若虎狼。则桥之当拆与否。尚可徐商。正不必如是
之汲汲也。
垂训以格人非
〔发明〕天地间一切人类。皆吾胞与中之人类。人类中有一毫不是处。即吾分内
中有一毫亏欠处。故于为子者。愿其孝。为臣者。愿其忠。为兄弟者。愿其友爱
。刚强者。愿其柔和。鄙吝者。愿其施与。游手游食。斗殴赌博者。愿其各循本
分。谦和自守。苟可用吾之劝化。不惜剀切敷陈。忠告善道。其或口舌所不能及
者。笔之于著述。以示天下后世。其为垂训也大矣。 下附征事(两条)
立命之学 袁了凡先生。讳黄。初字学海。幼遇云南孔姓者。其人得邵子皇极数
。推袁入泮当在明年。所决县试府试进学名次。三处悉验。因卜终身休咎。言某
年当补廪。某年当贡。某年当选四川一大尹。在任止二年半。以五十三岁。八月
十四日丑时谢世。惜无子。袁备录之。凡考校名数皆合。将入南雍。访云谷禅师
于栖霞山。对坐三昼夜不瞑目。云谷曰。人所以不能作圣者。祗为妄念相缠耳。
汝坐三日。不起一妄念。何也。袁曰。吾为孔先生算定。荣辱死生。皆有定数。
无可妄想。云谷笑曰。我待汝为豪杰。原来只是凡夫。从来大善之人。数不得拘
。大恶之人。数亦不得拘。二十年来。被他算定。不曾动转一毫。岂不是凡夫。
袁曰。然则数可逃乎。曰。命自我作。福自己求。诗书所称。历有明训。释典中
。有求功名得功名。求长寿得长寿。求男女得男女之说。佛岂以妄语欺人哉。今
后宜时时积德。事事包容。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
义理再生身也。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孔先生算汝不登科
。不生子。此天作之孽也。汝今力行善事。广积阴功。此自作之福也。易曰。君
子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
。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汝今还信得及否。于是遂出功过格示袁。
袁即拜而受之。将从前过恶。为疏文一通。尽情发露忏悔。誓行三千善事。以求
登科。云谷并教以持诵准提咒。以期必验。遂改学海。字为了凡。盖欲不落凡夫
窠臼也。明年。礼部考科举。孔先生算该第二。忽考第一。其言不验。而是秋中
式矣。自此德日益修。功日益密。暗室屋漏之中。唯恐得罪天地鬼神。自己巳岁
。发愿奉行。至于己卯。盖历十年。而后三千善事始完。是时遂起求子之愿。亦
许行三千善事。因与室人互相劝勉。有善即书。有过即退。其时善念纯熟。将及
满数。而遂得长男。癸未年九月十三日。复起求中进士愿。许行善事万条。丙戌
登第后。授宝坻知县。日则见善必行。夜则焚香告帝。方忧日间无事可行。万善
之数难足。一日梦神告曰。只汝减粮一节。万善之数已完矣。盖宝坻之田。每亩
二分三厘七毫。先生代其区画。减至一分四厘六毫。果有此事。心颇疑惑。适幻
余禅师。从五台来。以梦告之。师曰。善心真切。一行可当万善。况合县减粮。
万民受福乎。先生喜。即捐俸银。令其就五台山斋僧一万。而回向之。孔先生算
寿止五十三。后康强寿考。至于望八。子孙科第不绝。 〔按〕立命之说。发于
孟子。而能
 身体力行。历历有验者。则了凡先生一人而已。然了凡先生之能改弦易辙。深
信不疑。行之勇决者。又在云谷禅师一人。谁谓空门中。必不能发明孔孟之渊微
乎。世俗见人力行善事。便从而讥之曰。作善须无心。若一执着。便生望报之想
。此种议论。未尝不高明。然而阻人勇往之志。多矣。农夫终岁勤动。而曰。尔
无望收获。士子十年辛苦。而曰。汝勿想功名。彼能欣然从之乎。
国策去毒 战国七雄?起时。无不斗智角力。全以机械用事。小人见之。击节叹
赏。以为得计。君子观之。唯有感慨咨嗟。觉其可怜而已。譬之鸩酒。暂时止渴
。其毒难医。平湖陆稼书先生。选战国策。将说士用贪用诈之事。尽行删去。独
留彼善于此。数十篇文字。名之曰国策去毒。可谓读书有真眼。不被古人瞒者矣
。 〔按〕知国策中有毒。
 秦汉以后之书。亦皆不免于毒可知。但其毒不同。存乎明眼人之静观耳。即如
先生著述。发明书理固多。其中蹈常袭故。附和于俗见者。亦或间有。吾是以读
先生之书。即用先生读国策之法。非敢轻有訾议也。书是天下古今公共之物。道
是吾性分中自有之理。爱先生。则不敢媚先生。徇先生矣。
捐赀以成人美
〔发明〕成人之美。君子素怀。欲成之中。便有所费。若不捐赀胜事难就。盖世
间不费钱财之惠固多。而需用钱财之事尽有。且如婚姻丧葬。治病扶危。以及济
人利物之事。皆赖资财。以为经理。无论吾之独任其事。或半任其事。或少分之
中任其事。更或吾倡之于前。众人相助以任其事。甚至有人创始。吾复赞叹随喜
以任其事。捐赀不同。要其成人之美。则一也。◎细玩美字。当以修善修福。利
及于世者为第一。成就一人一家者次之。至于赛会迎神。张灯演剧。开设茶坊酒
肆。建造水陆神祇庙宇。此皆诲淫诲盗。杀生斗殴之根源。但招业果。初非美事
。不可不知。 下附征事(一条)
乐善不倦 明张振之。字仲起。太仓蔡泾人。尝守吉安。有吉安丞张大猷。晚年
妾生一子。甫三岁。大猷与妾。相继病故。子遂流落民家。公知之。为置媵保以
归张。长邑令沈某。一室相继而亡。公治棺而归之。仅存孤孙。托有司护持。天
台令死于官。不能归里。其家流寓杭州。一孙女甫髫。落奸人手。为妓家女。公
闻流涕。为之赎归。俾择良配。如是捐赀济人者不一。子际阳。为一时名流。子
孙特盛。 〔按〕赈济
 困乏。俾得还乡。是成其美于生前。?人之嗣续。拔人于患难。是成其美于身
后。
作事须循天理
〔发明〕天理二字。与人欲相反。天理者。作事之准则。犹匠氏之有规
矩。射者之有正鹄。循之则是。舍之则非。循之则公。舍之则私。循之则为上达
。舍之则为下达。循之则宅衷仁恕天道佑之。动与福俱。舍之则立意溪刻。恶星
随之。动与祸俱。其得其失。相去天渊。◎此与下句。文义互见。言作事。则出
言亦在其中。犹下文言顺人心。则循天理亦在其中也。 下附征事(四条)
不弃疯女 福清文绍祖之子。与柴公行议婚。既聘。柴女忽患疯。绍祖以其恶疾
也。欲更之。妻大怒曰。吾有儿。当使其顺天理。自然久长。背礼伤义。速其祸
也。仍娶柴女归。次年子登第。女亦病痊。三子皆贵。 〔按〕古来娶瞽女病女
者。类多身荣子贵。无他。以其立心仁
 厚。能为彼苍包容一人。彼苍亦将优待一人矣。
弃妻重娶 娄县顾元吉。初作吏。手不释卷。后为诸生。试辄冠军。生徒日众。
然每入场辄见有妇女随之。文思遂乱。盖顾少年曾聘一妻。以其出自寒微也。竟
不娶。致彼抑郁而死。晚年得狂疾。屡欲自击其阴。门人尝坚护之。少懈。辄欲
奋击。既而行至桥上。见河水甚清叹曰。此处可葬我。遂自投而死。时康熙某年
六月初一日也。 〔按〕
 以寒微而弃之。天必使其终于寒微矣。宜其具此文才。讫无成就。终葬江鱼之
腹也。
雷诛母子 康熙乙亥。苏郡大水。某村有孕妇。以夫卧病乏食。乃抱三岁儿。入
城借米。得四斗归。遇雨困惫。近家里许。不能复负。见一家门首有童子。以米
寄之。约其置儿来取。童子商诸母。遂屏匿之。妇畏夫。不归。且腹中甚饿。遂
缢死屋旁。夫失所依。未几亦死。次年六月。匿米者迁至郡城养育巷。忽作鬼语
曰。吾于某处讼汝。即雷部亦告准矣。不三日。雷电交作。提母子于庭中击杀之
。妇尸犹抱童子。时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日也。 〔按〕若据后儒言之。则此母
子两人。
 不过阴阳不和。偶然震死耳。世人闻之。其心泰然。竟无忌惮矣。
邪淫负托 太仓诸生王静侯。为人谦谨。忽遭雷击。众共惊讶。一日请仙判事。
叩之。判云。彼于某年月日。应苏州府试。寓饮马桥民家。主人已在狱中。妻见
王谨厚。以财托之。嘱其出夫于狱。王见妻子可胁也。逼焉。且私有其金。致寘
之死。故有此报。〔按〕此种隐密之罪。
 王法所不能及。若无罪福报应。小人乐得为小人矣。故开陈因果之说。隐然助
扬王化。辅翼于名教者。不浅也。
出言要顺人心
〔发明〕言行二端。君子立身之要务。作事循天理。则行寡悔矣。出言
顺人心。则言寡尤矣。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又曰。仁者其
言也讱。又曰。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
瞽。故知立言之道。千难万难。从来道高德厚之人。必不轻于出言。沈机观变之
人。必不轻于出言。谦退守己之人。必不轻于出言。轻于出言者。大抵心志浮躁
。遇事喜于见长。故其所发议论。但能形之于口。心中未尝三思筹划。纵使得罪
于世。贻笑于人。有所弗顾。何暇计其言之当否乎。◎人心者。至公至当之心。
即苏子所谓。不言而同然之情也。人心所在。即天理所在。故须顺之。然顺亦非
谄媚之谓。但须察言观色。质直无欺。出之以详慎。示之以谦和。斯亦慎之至矣
。至于大喜大怒大醉之时。必有过情之议论。尤当缄默无言。以防过咎。◎前辈
有云。凡燕会交接之时。稠人广众之际。其中人品不齐。或者素行有亏。或者相
貌丑陋。或今虽尊显。而家世寒微。或前代昌隆。而子孙寥落。以类推之。忌讳
甚多。必须检点一番。不可犯人隐讳。使人愧愤。若不能?识。最忌妄谈时事。
及呼人姓名。恐或犯其父兄亲戚之所讳。常有意外之祸也。昔有一友。于广座中
。谈及一贵客。其人因言。与彼交谊最厚。未几。贵客偶至。其人不识。与之揖
让。因问旁人为谁。旁人曰。此即顷所言与君交谊最厚者也。举座皆相顾微笑。
嗟乎。此亦可为轻于出言者之戒矣。 下附征事(三条)
鲁使对薛 滕侯薛侯。来朝于鲁。二国争长。薛侯曰。吾先封。滕侯曰。吾周之
卜正也。薛、庶姓也。吾不可以后之。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
寡人。周人有言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
后。寡君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
。乃长滕侯。 〔按〕薛词固嫌直遂。
 滕语亦太迫切。唯有羽父之言。谦和宛转。文彩动人。细玩其词。当分作六层
看。首二句。?明其事。以下便作宽缓之语。将山有木一层。陪起宾有礼一层。
得借宾引主之法。不说宾无礼。反说宾有礼。犹之子产不言曲钧。而曰直钧。何
其善于辞命也。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正是推原欲长滕之故。要说君若辱贶寡人
。先说寡君若朝于薛。其语谦婉和平。令人闻之自喜。正如秦伯对晋使。不言执
其主以归。反说寡人之从君而西。亦晋之妖梦是践。岂非巧于措词耶。此种皆出
言顺人心处。初非谄媚逢迎可比。
随宜说法 宋高僧求那跋摩。族姓剎利。罽宾国王兄也。元嘉八年正月。来至建
业。文帝引见。劳问殷勤。且曰。寡人常欲持斋戒杀。而势有未能。奈何。师曰
。帝王所修。与士庶异。士庶身贱名劣。号令不行。若不约己节物。何以修身。
帝王以四海为家。万民为子。出一嘉言。则士庶咸悦。布一善政。则神人以和。
用贤使能。轻徭薄赋。则雨旸时若。桑麻?野。以此持斋。斋亦大矣。以此戒杀
。戒何如之。岂必阙半日之餐。全一禽之命。而后为宏济耶。帝乃抚几叹曰。俗
人迷于远理。沙门滞于近教。如师所言。真是开悟明达。可与言天人之际矣。因
敕住京祇洹寺。师临殁。头顶间有物。如龙蛇状。上冲于天。见者数千人。
 〔按〕法师所言。句句是吾儒议论。然佛理亦在其中。正所谓出言顺人心也。
巧为讽谏 明王尚书友贤。山西宁乡人。尝买妾。困于?妻。尚书宦游时。幽闭
一楼上。饿且死。妻之子毓俊。甫数岁。谓母曰。彼若饿死。人将谤母。不如日
饲粥一碗。令其徐徐自死。人始不以母为不贤矣。母从之。而俊阴以小布袋藏食
于内。乘进粥时密授之。因得不死。逾年生一子。尚书潜育他所。及尚书卒。毓
俊抚爱其弟特至。〔按〕以
 言应世。固当顺乎人心。即以言事亲。亦不可逆乎亲志。孔子尝言事父母几谏
。几谏者。悦亲顺亲之谓也。王君谏母。庶几得之。
见先哲于羹墙
〔发明〕先哲者。谓往古圣贤。见之云者。谓心慕身行。如或见之也。羹
墙二字。勿泥。当与参前倚衡一例看。◎圣贤道理。随处发现流行。活泼泼地。
倘执着行迹。稍存意必固我。是犹叶公但知画龙。而不知有真龙矣。余昔年偶见
一人。手执中庸。因与论中庸大义。且告之曰。中庸本无形相。若执定三十三章
者以为真中庸。孔颜之道。尚未梦见。其人大怒曰。君是禅学。非吾儒道。遂将
中庸反掷于案上。余曰。子诚小人矣。其人问故。余曰。仲尼不尝曰。君子中庸
。小人反中庸乎。今子反中庸于桌子上矣。其人曰。小人反中庸。岂反置手内所
执者乎。余笑曰。然则吾所谓无相之中庸者。固如此也。其人默然有省。◎一日
有人举尽信书。不如无书之说。余曰。此语却未敢便道孟夫子说得是。此友拂然
。余微笑。其人良久。始恍然曰。君可谓善读孟子者矣。我几为君所卖。◎尧舜
禹汤文武周孔颜曾往矣。要其遗文固在也。闲尝神游千古。网罗百家之言以读之
。反复沈思。参以先儒议论。若其言与吾合。则密?恬吟。悠然神往。间有一二
欲合而必不可者。则笔之于书。质诸至圣先师。俾存其说于天壤。故三十年来。
曾有质孔说一编。以自娱玩。非敢谓如见先哲也。祇期发明圣学。不负先哲之训
已耳。爰摘数条。以公同志。 下附质孔说七条
孔氏三代出妻 甚矣。小儒之不知字义。诬谤圣门也。夫子刑于之化。未必逊于
文王。纵配偶之贤。不及后妃。何至遂遭斥逐。一之为甚。况三代乎。且夫妇之
伦。名教所重。倘其过小而出。家法未免太苛。若其过大而出。孔氏何其不幸。
况夫子为万世师表。夫人乃以失德而被出。已足损其家声。更加以夫人之媳亦被
出。媳之媳又被出。成何体面。一日将檀弓白文细玩。读至不为伋也妻者。是不
为白也母。不觉恍然曰。既是不为正妻。想必定为侧室。然则所谓出母者。并非
出逐之母。乃所自出之母。犹言生母也。不丧出母者。生母不服三年之丧也。盖
子思亦系庶出。伯鱼曾教其服生母三年之丧。子思不便言其过礼。故曰昔者吾先
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也。自此以后。孔氏家法凡系庶出之母。皆不令其
服三年之丧。永为定例。故曰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甚是明白晓畅。檀弓
以出字代生字。可谓秀雅不?矣。后儒自己不识字。奈何使万世宗仰之夫人。浪
被恶名乎。且今士大夫家。若其夫人未尝斥逐。而妄传斥逐。犹为累世之恨。仁
人君子。犹当代白其怨。况以大圣人之夫人。而可使其姑妇三代。同抱千秋之恨
耶。是宜改正俗解。?示来兹。以醒从来之误。 〔按〕
 古人出妻。多以小故。不尽因失德。如曾子以梨烝不熟出妻。见孔子家语。孟
子见妻踞。即欲出之。而以白母。母责孟子失礼。孟子自责。遂止。见孟子外书
。观此可知。此文为后儒方便说法。为孔氏三代夫人雪不白之冤。其用意至美。
用心良苦。但读者诸贤。慎勿以辞害意。误认孔氏三代开纳妾丑风。是不可以不
辨正也。
忠恕之外。无一贯 吾道一贯。乃夫子一生本领。亦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历圣以
来相传之本领。颜夫子从博文约礼后悟及。所以有喟然之叹。此外得其传者。不
过曾子子贡耳。夫子于一贯之理。头头是道。所以在川上。则曰逝者如斯。其教
及门。则曰无行不与。正为出户不由道。饮食不知味者。作现前指点耳。门人不
得其解。故有何谓之问。曾子亦用现前指点之法以教之。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
矣。譬之有人。问如何是海。其人即取海中勺水示之。曰。此便是海水。若谓勺
水之外无海。直是痴人说梦矣。今之学者。动云忠恕之外无一贯。何以异此。
雍也可使南面 南面二字。注中训人君听治之位。谓因仲弓宽宏简重。有人君之
度。故以此许之。看来似觉未妥。盖人君者。天子诸侯之号。仲弓虽贤。犹在弟
子之列。以尊君之夫子。即许其弟居天子诸侯之位。试问置周天子鲁定公于何地
。盖古来设官分职。苟有一命之荣。无不南面临民。可使南面者。犹之可使治赋
。可使为宰之类是也。 
执鞭之士 士与事。古字通用。周书康诰篇之见士于周。即见事于周也。以此例
观。则执鞭之士者。犹云执鞭之事也。若作士君子之士。则士而怀居。不足为士
。夫子已有明训。怀居不可。况执鞭乎。
物有本末节 注以此节为结上文。故以物有本末。为结首节。而以事有终始。为
结次节。此向来定解也。然玩通章文势。此节当是起下两节耳。所谓物者。即身
。心。意。知。家。国。天下也。所谓事者。即格。致。诚。正。修。齐。治。
平也。物字事字。如此配合。不惟确切不浮。兼亦功力悉敌。以国与天下并言。
则国为本。而天下为末。以家与国并言。则家为本。而国又为末。推而至于身心
意知。亦复如是。是本末二字。有节节灵活之妙也。以治与平对观。则治为始。
而平为终。以齐与治对观。则齐为始。而治又为终。推而至于格致诚正。亦复如
是。是终始二字。有节节灵活之妙也。本末终始。既节节活。则先后二字。亦节
节活。并近道二字。亦节节活矣。盖此节尚是虚笼法。引起八条目之义。所以直
接古之欲明明德两节。缴足知所先后二语。若以物有本末结首节。事有终始结次
节。配合便多牵强。盖知止一节。本从止至善句申说而出。对上节不过。而物有
本末两句。明系势均力敌之文也。况天下岂有心不妄动。可称之为事。所处而安
。可称之为事者乎。事字既欠妥。则先后亦欠妥。并近道亦欠妥矣。此虽无关大
旨。然或稍可发明圣经。何妨姑存其说。
补格物致知章 朱子读古本大学。谓听讼章后。亡失格致一章。因托程子之意。
而自作一章。列于贤传之内。当时?议纷然。以为后儒虽贤然无自补经书之理。
孔子作春秋。如夏五郭公之类。何难增补几字。以成其文。而终于阙疑者。慎之
也。况朱子所补皆近后人时文之调。不似圣经贤传之体例也。然知其一。未知其
二也。以鄙意揆之。此章。原未亡失。所谓释格致者。即听讼章是也。盖天下物
理。本无穷尽。进一境。则复有一境。即以狱讼言之。人第知剖决至当。便为极
则。岂知听讼之外。尚有无讼一着。更为超出其上乎。夫人格物致知。识得天下
之理。件件有最高一着。其于修齐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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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难矣。故借听讼一端。以为触类引伸
之藉。初非即以是为释本末也。盖此章本重知字。不重本字。朱子重看偶然用来
之本字。而忘却此章专重之知字。故以之为释本末也。且夫曾子所释者。不过三
纲领。八条目耳。本末既非纲领。又非条目。何必特释。若本末既释。终始又何
不释耶。今即细玩各传文法。亦自灼然可见。祇因诚意为第一章。故曰所谓诚其
意者。特用专释之语。若以下四章。皆用蝉联之笔矣。倘专释诚意之前。又加一
章所谓致知在格物。则文法乱矣。经传具在。读书者何不静气一观。至于第二节
此谓知本。及此谓知之至也两句。乃反复?叹。令人恍然有觉之意。亦非衍阙之
文。
服尧之服 服者事也。尚书缵禹旧服。以常旧服等。皆作事字解。服尧之服。犹
言事尧之事也。下文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正是服尧之服批注。当与君子动而世
为天下道动字。一例看。今注中谓曹交衣冠言动不循礼。故以此告之。则服字。
竟作衣服之服矣。但尧之所服。乃日月星辰之十二章。曹交如何可服。若云尧所
制之法服。则衣冠服色。随代变更。生今反古。宣圣所戒。曹交生于周末。忽教
其服千八百年以前之古服。似乎怪诞。至于桀虽无道。其所服者。亦必天子之服
。决不曰吾是无道之主。别作无道之衣冠。以遗后世。曹交何自仿其遗制而服之
邪。故不如训作事字之说为当。 〔按〕书者。圣贤之书。
 理者。天下古今之理也。天下古今之理。天下古今皆可言之。所以古人著书。
必曰。以俟后之君子。其心甚望后人转胜前人。非欲其一代不如一代也。若谓已
有定解。后人即有发明。不许吐露一字。是为一先儒。而障天下后世之口矣。可
乎哉。
慎独知于衾影
〔发明〕君子小人之分。不过为己为人之别。人若有志为己。而于隐微幽独之处
。不能刻刻防闲。战兢惕厉。则为己之功。终有疏漏。古人云。独行不愧影。独
卧不愧衾。能到衾影不愧时。方是慎到极处。◎此句。即上文见先哲于羹墙之实
际。亦即下文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之本领。独知不是空空一慎。须知前后皆有工
夫。慎独以前。须用学问思辨。慎独以后。不过笃行而已。此与上句。用意最深
。工夫最细。分明是帝君自道其所得。不许俗人问津。◎独知之时。独知之境。
人人皆有。各各不同。名者。有名者之独知。利者。有利者之独知。要皆业识茫
茫。不知觉悟。譬之龙不见石。鱼不见水。人不见尘。血肉之躯。不见鬼祟。自
然之势也。若于昧爽之时。回光返照。试问吾于父母兄弟前。稍能尽其孝弟否。
于亲族朋友间。果能以诚相与。耦居无猜否。于临财之际。果能见利思义。不受
人间造孽钱否。于行住坐卧中。曾念及天地父母之恩。思欲报答否。每日自朝至
暮。曾有一二时中。发济人利物之念否。于美色不留盼否。见人得意时。无嫉妒
之心否。于处顺境时。果能以卑自牧。不骄奢否。不凌虐无告人否。饮食当前能
念及农夫之憔悴否。见贫者来乞。必能稍有以周之。无厌恶之心否。如是逐一检
点。则独知之际。必有大不慊于怀者。岂容轻于自恕乎。 下附征事(三条)
见猎心喜 宋河南程颢。字伯淳。学者称为明道先生。少年好猎。后见濂溪周先
生。顿除其习。自谓无此好矣。濂溪曰。何言之易也。但此心潜隐未发耳。一日
萌动。复如前矣。越十二年。偶见猎者。果有喜心。乃信濂溪之言不谬。 〔按
〕戒杀放生。乃为善去恶中极容易
 事。断除畋猎。又戒杀放生中最粗浅事。以明道先生之贤。又经十二年之学道
。而方寸杀机。尚未断尽。宜乎精严戒律之高僧。天神皆为敬礼也。厥后先生主
上元县簿。见乡多胶竿以取鸟者。先生命尽折其竿。且下令禁止。想此时一片杀
机尽断矣。岂特十年读书。方去得一矜字。十年读书。方去得状元二字乎。
偶动邪念 昔有禅师某者。研究禅理。道风颇高。欲求和尚付法。和尚不允。微
有怨望之意。和尚去世二十年后。其僧偶在溪边走过。遥见对河女子濯足。偶动
一念。以为其足颇觉白皙。忽见和尚现形在傍。厉声诘之曰。此念可付祖师衣?
否。其僧不觉惭愧拜下。伏地忏悔。 〔按〕以世俗言之。不过微细过咎。若以
戒律论之。此念已
 犯淫戒矣。盖欲界六天。不比世人。其福转重。则其欲转轻。到化乐天上。不
过共相瞻视。欲事已竟。不待笑语。又上之。如他化自在天。但闻语声。或闻香
气。欲念已竟。并不待瞻视矣。岂若世俗之耽着所好。遂乐此不疲耶。
举念戒牛 无锡书吏王某。顺治丁酉以钱谷事。狱死北都。康熙二年四月。苏州
金太傅子汉光。自京归家。舟次张家湾。有人请曰。吾无锡王某也。幸附我去。
许之。泊舟而王不至。舟发。复呼如初。汉光诘之。王以实告曰。吾怨鬼也。舟
离岸远。故难登耳。舟中皆惊。鬼曰无妨。居于舟隅可也。舟近岸似有人跃入。
行未几。复叫跳。问其故。曰遗一小囊于岸。内有钱粮数目。归家质对。藉此为
凭。乞停舟取下。汉光从之。既行三日。将暮。鬼曰姑止。此地普斋。吾欲往投
。汉光问何谓普斋。曰。即世所谓施食也。去须臾即下。曰观世音主坛。无饭与
我。以生前喜食牛肉耳。盖菩萨值坛。凡嗜牛者。概不得食。时汉光方醉。拍案
曰。天下有此奇事乎。吾素食牛。今当戒之矣。少顷。鬼大哭。问之。曰天上戒
坛菩萨至。吾不可以居此。汉光曰。汝归将奈何。曰。更俟他舟耳。汉光停舟。
鬼杳然竟去。 〔按〕汉光戒牛之言。方出于口。而戒坛之
 神即至。可见举心动念。天地皆知。记过记功。纤毫不爽。昔戚继光。日诵金
刚经。有鬼托梦。求其一卷以超生。而继光诵经时。适有婢送茶至。因摇手止之
。其夜鬼复来告曰。诵经甚佳。但中多不用二字。故不得力。明日。戚虔诚复诵
。一念不起。于是鬼始托生。复来致谢。盖神趣鬼趣。皆有他心通。每动一念。
如见肺肝。今人自朝至暮。自暮至朝。杀盗淫妄。五逆十恶之念。至于不可穷极
。焉得不犯天地之诛。触鬼神之怒乎。然则独知之际。诚不可不慎矣。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发明〕此两句。收缴全篇之局。诸恶。即上文淫杀破坏等事。众善。即上文忠
孝敬信等事。言莫作者。乃禁止之词。言奉行者。有劝勉之意。两句。阿难亦曾
言之。见于增益阿含经。帝君或本诸此。亦未可知。
◎儿童口中。皆读大学之道。曾子口中。亦说大学之道。同此四字。而所见浅深
。有天渊之别。此二句文。亦复如是。昔善信菩萨。往劫生于无佛法世。寻求正
法。空中告曰。此去东方一万由旬。其国有一女人。生自卑贱。形貌丑陋。彷佛
能知半偈一句。然其中路。隔一淤泥。纵广万里。践形即没。善信闻之。踊跃前
行。竟过泥河。见此女人。敬礼如佛。礼拜赞叹。女人答曰。诸佛妙法。无量无
边。我之所闻。止有半偈。善信拜求。愿闻半偈。女人答曰。唯有诸恶莫作。众
善奉行而已。善信闻之。身心清净。思惟其义。洞达斯旨。即获神通。飞还本国
。?宣此偈。降伏众魔。可见八字之中。浅者见之得其浅。深者见之得其深。非
仅为善去恶之常谈也。 下附征事(六条)
失目因缘 昔阿育王妃。莲华夫人。生一子。面貌端正。目似拘那罗眼。因字拘
那罗。王甚爱之。其后王子与妃。共至鸡头末寺。见尊者夜奢。夜奢知其夙因。
将必失眼。即为说眼无常相。时王正后。慕其容貌。强欲逼之。王子不从。后因
大恨。必欲挑去其眼。后乘阿育王病。王子在外。讨北方干陀罗国。后即诈为王
敕。令人挑去其目。王子尔时。虽受此苦。然念及尊者眼无常相之语。深恶血肉
形骸。愿求清净慧眼。应时即得斯陀含果。其后王子。还至本国。父犹不知。忽
见其子两目已盲。形容枯悴。衣裳敝垢。号泣问故。答曰。此父王意也。有敕书
在。王大怒。推求敕书。知是王后所为。即欲杀之。尔时王子。百端劝解。王总
不听。遂大积薪油。而焚杀之。尔时比丘。问尊者优波?多。有何因缘。答曰。
王子往昔。在波罗奈国为猎人。于山窟中。捕得多鹿。恐其逃窜。乃尽挑其目。
次第杀之。从是以来。几百世中常被挑眼。又于过去。拘留孙佛入涅盘后。修造
塔寺佛像。随发愿云。使我来世。得如此佛。由修造塔像故。常生尊贵家。以发
愿故。得证斯陀含果。〔按〕
 其后阿育王。闻菩提寺僧名宴沙者。是罗汉。即携王子。同到寺中。大修供养
。请僧哀救。且普敕国中明日听法者。各持器来。以承涕泪。明日道俗竞赴。闻
说十二因缘法。无不悲伤堕泪。共收其泪。贮之金盘。师乃对众立誓曰。向所说
法。其理若当。愿以众泪。洗王子目。令得复明。设理不当。目盲如故。于是将
泪洗眼。王子由是两目复明。
增价自毙 太仓钱君球。于顺治末年。见渔人卖一?。索钱五十。君球许以二十
五。将买放之。适张伯重至。增其五文。买而烹之。羹犹未熟。张忽大寒。发谵
语云。我本有人买放。汝何故夺吾杀之。索命甚急。家人哀恳。曰。既如此。须
钱某来。君球至。代恳释放。伯重遂苏。因此誓不食荤。未几。见有卖河豚者。
伯重复买食之。病即随发。踰日遂死。
 〔按〕不超度?。纵不茹荤。怨亦终报。但争迟速不同耳。
雷诛赌逆 湖州南浔镇。有寡妇之子好赌。一日负钱莫偿。欲母典衣与之。母云
。吾欲往汝姊家。且穿到。与汝可也。子遂为母驾舟而往。母素惜衣。欲待登岸
而后服。子疑母之弗与也。怒与母角。沈之于河。返未一里。殷殷然闻雷声。急
抵家。谓妻曰。速以大缸盖吾。妻问故。不答。乃强从之。而雷声甚细。终未震
也。有顷。妻见缸边血水流出。怪甚。启视之。夫已无首。但鲜血淋漓。惊唤邻
里至。人皆谓其谋害。故为诳语。乃驾舟候其姑至。欲鸣之官。舟至半途。有物
碍楫。乃一女尸浮起。手执人头。发挽指上。细视之。尸即其母。而头即其子。
始悟其母为子所害。而释其妇。 〔按〕害母者。固豺虎之不若。究其祸根。乃

 因负钱而始。然则赌博之为祸。亦烈矣。安得长民者。痛除其弊乎。
一脔三命 康熙辛亥。大旱。七月十五日。昆山榭麓地方。有夫妇戽水。忽雷雨
大作。震死其夫。然其夫素行诚实。莫测其故。妻私叹曰。祗为十八斤肉耳。众
争问。乃云。去冬输租入城。泊舟岸侧。见空舟上有肉一肩。无人来取。乘隙速
棹舟回。称之。重十八斤。而此肉乃岸上富家物也。有婢置于船上涤之。偶以他
事暂去。及回而失去其肉。主母挞之。失手遂毙。其夫谓必破家。与妻大闹。妻
愤甚。亦自缢死。雷斧之诛。职是故耳。〔按〕道路所遗之物。往往有偶然取之
。累人丧
 身失命者。如此类是也。卒之人遭其祸。而己亦被谴。安用此非义之财为。故
曰。苟非我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存心疗治 明潘夔。号僦庵。乌程人。精于岐黄。留心利济。岁大疫。赖公起者
八九。而不计药本。邻有赵某。尝讼公于官。而病甚剧。谓其子曰。能生我者。
潘公也。其子谓。方与潘讼。奈何。赵曰。吾虽恶之。然其心甚慈。必不害我。
公遂悉心调治。病以得痊。公三子。伯骧。桂阳令。仲骖。翰林编修。季驯。宫
保尚书。公赠如其官。孙大复。丙戌进士。
 〔按〕救人之念既切。则报复之念自轻。至讼我之人。亦思归命而望救。则所
感乎人者亦深矣。
忍饿给囚 明杨士惩。鄞之镜川里人。初为县吏。存心仁厚。守法公平。时县令
严酷。曾挞一囚。流血满前。怒犹未息。杨跪而宽解之。且曰。如得其情。哀矜
勿喜。喜且不可。况于怒乎。由是宰为霁容。家甚贫。馈遗一无所取。遇囚乏食
。多方济之。一日。有新囚数人。待哺甚急。家无第二日粮。因问囚从何来。曰
来自杭。忍饥久矣。乃撤己之米。煮粥济之。后生子守陈。累官翰林学士。赠如
其爵。 〔按〕自己之饿。尚
 在本日。诸囚之饿。已在前日。如此一较。与其自饱。无宁给囚。杨公设想。
自应尔尔。
永无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
〔发明〕承上诸恶莫作二句来。惟其不作诸恶。故无恶曜加临。惟其奉行众善。
故有吉神拥护。上二句是因。此二句是果。善恶有大有小。有暂有常。故吉神恶
曜亦有大有小。有暂有常。如影随形。如声赴叩。一定之理。不爽纤毫。◎吉神
恶曜。有在天趣摄者。有在神趣摄者。有在鬼趣摄者。虽然。各有职司。不过因
物付物。要到永无恶曜。常有吉神地位。除非大福德人。宿业未到。庶或能之然
而难矣。 下附征事(三条)
投河不死 毗婆尸佛在世时。有一比丘头痛。是时薄拘罗尊者。乃一贫人耳。持
一诃梨勒果施之。病因得愈。以是因缘。九十一劫以来。天上人中。享福快乐。
未尝有病。后生婆罗门家。其母早亡。后母屡欲杀之。不能为害。复投之河。为
大鱼所吞。鱼随被获。剖腹得儿。为长者子。后成罗汉。 〔按〕济一病僧。而
至九十一劫无病。且多遇折
 磨而不死。则以福田殊胜之故也。岂非恶曜永离。吉神常护乎。
鬼神默佑 宋刘安世。字器之。忠直敢言。累抗疏论章惇。极言其不可用。及章
惇用事。公遂远窜。虽盛暑畏途。泛海冒险。监督者不少宽假。人皆谓公必死。
而公竟无恙。年八十。未尝一日病。时一有赀郎。迎合惇意。自求杀公。惇即擢
为本路判官。其人飞骑追公。去贬所止三十里。明日将欲杀公。左右震惧。夜半
忽闻钟声。赀郎如有物击。吐血而死。公得无恙。 〔按〕以刘公之贤。乃欲揣
章意而杀之。宜乎
 恶曜反及其身。而吉神常护君子矣。
寇不能劫 明嘉靖初年。仪真县金某。开典铺于镇。是时江寇窃发。劫掠富家殆
尽。独金氏当铺无恙。有司疑其与盗相通。及寇被获。诘其何故不及金姓。因言
几次往劫。见屋上有金甲神无数。故不敢犯。官犹未信。呼地邻询之。皆曰。金
某实系积德。各典出轻入重。惟彼出入公平。估物甚宽。限期更远。且访知亲邻
之老而贫者。破例免息。又冬则免寒衣之息。夏则免暑衣之息。岁以为常。天佑
善人。故吉神拥护耳。令大加称赏。直指闻之。旌其门闾。 〔按〕典铺本属便

 民。独其轻出重入。于贫民面上。分毫不假借。不免涉于市井耳。金某不惟无
此弊窦。并能格外施仁。岂火盗官非。所能损其福泽。
近报则在自己
〔发明〕此与下句。亦承上起下之词。近报远报。俱就善一边说。正为
下文百福千祥张本。近报。不必指定现在。即他生后世。亦近报也。何也。以就
自己言之也。◎富贵贫贱。死生寿夭。皆有定数。此定数者。即报也。自己作之
。自己受之。近莫近于此矣。此乃帝君教人以自求多福之意。 下附征事(六条

公主自福 波斯匿王。有一公主。名曰善光。聪明端正。举宫爱敬。王语之言。
汝因我力。举宫爱敬。女答王言。我有业力。不因父王。如是三问。答亦皆然。
王怒。遂以公主。嫁一贫人。且告之曰。今当试汝。有自业力。无自业力。公主
嫁后。问夫父母。夫言。我父是舍卫城中第一长者。因死亡殆尽耳。遂同公主。
复住故宅。地中自然掘得伏藏。一月之后。宫殿楼阁。皆悉成就。奴仆珍宝。充
满其中。王闻之喜。问佛因缘。佛言。过去迦叶佛时。有一女人。欲以肴膳供养
如来。其夫阻之。妇言。吾已发愿。莫退吾心。夫还听妇。得遂供养。尔时夫妇
。即今夫妇。因曾阻妇善念故。恒处贫穷。以还听妇故。今日因妇富贵。 〔按
〕波斯匿
 王。复有一女。系末利夫人所生。容貌极丑。发如马鬃。王命禁闭。不许见人
。公主自恨其形。乃广塑佛像。苦自恳求。积有年月。一日感佛降临。忽变好相
。父王问之。具以实告。又阿育王第四女。事?与此颇同。故今北山。玉华。荆
州。长沙。京城崇敬寺等像。皆阿育王第四女造。非近报而何。
亵袈裟报 唐贞观五年。梁州一妇人。家甚贫。其子依赡养寺慧光法师出家。因
乏小衣。乃至其子房中。取故袈裟用之。方着在身。与邻家妇同立。忽觉?热。
渐上至腰。须臾。疾雷震空。掷邻母于百步外。土塞两耳。闷绝经日。而用袈裟
者。竟已震死。火烧焦卷。题其背曰。用法衣不如法。其子收殡之。又复震者再
。乃露骸林下。听其销散。
 〔按〕袈裟谓之解脱服。亦谓之福田衣。披袈裟者。梵王帝释。不敢受其礼拜
。所以龙王救护诸龙。得袈裟一缕。金翅鸟王。遂不能为害。弥猴戏披袈裟。失
足而死。遂得生天。袈裟之衣。利益无穷。佛制。亡比丘所遗袈裟。挂于树上高
处。一切有情遇之。皆能灭罪生福。宜乎亵渎之罪。天所不容。子虽出家。不能
收敛也。
火神示报 康熙初年。檀香甚贵。苏郡有香铺。以三金请檀香观音像一尊。因私
计曰。若以此像作檀条卖。可得十六金。将毁之。有一佣工人惧罪。于中力阻。
而香铺之婿。以迎妻归。适在岳丈家。止佣者曰。汝为佣人。何预汝事。听之可
也。其夜。香铺之女腹痛。不能归家。留三日。其明日。街上有六岁童子。随父
行路。忽指香铺。问父曰。彼家屋上。何故用红封条封锁。父以为妄。禁之勿言
。是夜香铺回禄。止焚一家。合门尽死。其婿欲从楼上屋窦中钻出。而有物碍定
。竟死焰中。其佣工人。先于晨朝。有别香铺来强邀去二日遂以得免。 〔按〕

 坏佛像。出佛身血。是五无间地狱因。故不行劝阻。即有恶曜加临。片刻善心
。便有吉神拥护。婿与佣人。立心稍异。一则本欲归家。而使其不归。一则不欲
他往。而强之他往。真所谓祸福无门。唯人自召矣。
十倍偿业 镇江凌楷。字子正。康熙癸卯。曾恶邻村恶犬啮人。乃诱入夹衖中。
断其出路。冀饿死以绝其害。将一旬。启而视之。犬竟摇尾而出。不复啮人。而
衖中砖上堆土。被犬食之者将半。经两月。犬即自毙。其夕凌梦至府堂。有二贵
人并坐。绿衣者曰。人而不仁。奈何。赤衣者曰。须十倍以偿之。乃令吏引凌至
后户。见园内梅花开盛。树下金鱼缸内。浮起一死鱼。吏指曰。狱字从犬。君知
之乎。十年后当验。觉而异之。不得其解。至癸丑年正月。以他事被诬入狱。见
狱中梅花正开。有死金鱼浮于缸内。宛如梦中所见。绝粮七日。仅存一喘。凡羁
狱内百日。而后得免。正符十倍以偿之之说。 〔按〕被诬入狱。悬
 知于十年之后。不足为难。独是梅花之开。金鱼之死。亦有定数。乃为异耳。
宜乎大阿罗汉。能知前后八万四千大劫。而诸天寿数之修短。世界成坏之久近。
皆可安坐而致也。凌君系朴诚之士。精于邵子皇极数。与余相对数日。亲为余言
如此。
梦示鸡骨 四川杨琳。字怀眉。顺治十三年。选太仓粮厅。寻升浙江临安县令。
居官清正。而性嗜鸡。积有年月。康熙十六年。梦至冥府。见积骨如山。旁有人
指之曰。此汝所食鸡骨也。汝将到此受罪矣。然汝孽缘未尽。尚要啖鸡四十七只
。然后到此。觉而讶之。微有惧心。自限一鸡分以三日。而口不能忍。更之以两
日。继而仍复如故。到四十五只。忽有微疾。越一宿而病遂重。恰如其数而殁。
 〔按〕或疑所
 食之鸡。既有一定数目。则从前所食。亦分所当然。何以复有杀报。不知四十
七只。乃冥中预知其杀之数。非此鸡应被其杀之数。假令得此一梦。毅然不杀。
定数便不能拘。从前所杀。即可超荐。人之修行。亦复如是。苟能当下斩断。生
死安得而限之乎。
酷令自烧 康熙元年。昆山知县李开先。貌陋而酷。人号为李蓝面。每遇征比钱
粮。必用极重之板。往往立毙杖下。溅血盈堂。罢官之后。寓居苏州。三四年内
。一门死尽。止存一女。与奴私通而遁。仅存一身。贫乏不能度日。至自炊锅?
。一日以口吹火。向前跌入?门。烧烂其头而死。 〔按〕令之酷者。莫酷于此
人。报之速者。亦莫速于此人。
远报则在儿孙
〔发明〕与人言后世。盖信者半。疑者半。与人言后嗣。则无论智愚。要皆深信
而不惑。是人不幸而不知有自己。亦幸而犹知有儿孙也。但儿孙之贤否。或不能
遥必耳。然而兰孙桂子。往往萃于德门。诗云。克昌厥后。书曰。垂裕后昆。往
训昭然。于今为烈。◎发祥在十世五世后者。固称为远报。即或锺英毓秀。现在
膝下眼前。其报未始非远。何也。以其对自己言之也。获报而不在自己。则远莫
过之矣。 下附征事(三条)
尽诚训导 宋邓至。授徒家塾。凡子弟来读书者。必尽诚以教之。必先德行而后
文艺。成材者甚众。而至之后人。亦多贵显。熙宁九年。神宗御集英殿。第进士
。邓长子绾。为翰林学士。侍上前。唱至其弟绩。绾下殿谢。又唱至其二孙。绾
又下殿谢。上顾而笑。王恭公。从旁赞曰。此其父邓至。尽诚教人所致也。 〔
按〕人既称我为师。北面而事
 我。我必。尽诚以教之。方不负彼之望。邓君既能成就人之子弟。则天亦成就
其子弟。兰桂连镖。固其宜也。
贵子复来 宋虔州王汝弼。言行不苟。其东村刘良。西村何士贤。祖父俱积德。
崇宁癸未。两姓各生一子。俱颖异过人。延汝弼为师。而良与士贤。家赀虽饶。
然颇刻薄。远不逮前人。政和辛卯三月。汝弼立于门首。见人马过。如官府状。
向何氏门内。有指画状。随到刘氏之门。亦如之。询之两家。不知也。未几。疫
作。两家之子皆毙。是秋。汝弼见摄至冥。见主者冕旒南面。呼汝弼问曰。汝是
陕西干州王汝弼乎。曰。吾乃江西虔州王汝弼也。查之。禄寿尚远。因叩主者。
以何刘二子之亡故。主者曰。二子。左辅右弼也。天曹录其祖父阴德。将昌厥后
。不意良与士贤。处心行事。悉反其先世所为。以故夺其贵子。行将尽掠其家赀
矣。王苏。已阅二日。乃呼刘何二姓。详告之。二人涕泣悔过。由是广积阴功。
济人利物。乙未年。复各生一子。刘名兆祥。何名应元。仍延汝弼训之。后二子
。同登绍兴癸丑进士。位至通显。 〔按〕祖父积德
 所致之贵子。犹能以刻薄故而杀之。况本无修德之祖父乎。现在既死之贵子。
犹能以修德故而令其复来。况其未遭天谴者乎。乃知求嗣得嗣。洵非虚语。但须
得其求之之道耳。
神示葬地 建宁杨少师荣。其祖父皆以济渡为生。每至久雨溪涨。冲毁民居。溺
死者顺流而下。他舟皆捞取货物。独少师曾祖。及祖。惟知救人。而货物一无所
取。乡人共嗤其愚。逮少师父生。家渐裕。有神人化为道者。语之曰。汝祖父有
阴功。子孙当贵显。宜葬某地。遂依其所指葬之。即今白兔坟也。后生少师弱冠
登第。位至三公。加曾祖父。皆如其爵。子孙贵盛。 〔按〕葬地吉凶。原系一
定之理。但非
 人力可以强求耳。世之不务修德。但觅地师。希图吉壤者。固非。一概不信风
水。不顾年月方向。但云他年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便可安葬。误置亲尸于凶杀
绝地者。亦谬。观少师发祥之所。系神人指示。知风水之说。不可不信矣。观其
祖父。必如此积德。而后始遇此善地。又知风水之说。不可徒恃矣。
百福骈臻。千祥云集。岂不从阴骘中得来者哉。
〔发明〕此一结。举其成效而言。是总收全篇之局。与前上格苍穹句。
遥应。百福千祥。虽统言其获报之厚。然其中未尝不缕析条分。如行时时之方便
。则有方便之福祥。作种种之阴功。则有阴功之福祥。善大。则福祥亦大。善小
。则福祥亦小。信如潮汐。捷于桴鼓。◎阴骘二字。篇中凡两见。上文广行阴骘
。上格苍穹。是帝君以身立教。自言其功效如此。此言百福千祥。必由阴骘。是
帝君鼓励士子。欲吾辈仰法帝君。亦将上格苍穹如此。 下附征事(四条)
地上天福 天竺国。频婆娑罗王。有一大臣。名树提伽。财富无量。受用自然。
一日国王坐朝。忽大风起。飘一白?手巾。至于殿前。非世间物。王即?示?臣
。皆言国家将兴。天赐瑞耳。树提默然。王问其故。答曰。臣不敢欺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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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是臣
家拭体巾。挂在池边。风偶吹来耳。却后数日。有一九色金华。大如车轮。堕王
殿前。王复召问。树提答言。臣不敢欺王。是臣后园萎落之华。风偶吹来耳。王
乃大惊。谓树提曰。吾欲到尔家观游。将随二十万人来。汝家能容否。对曰。悉
随王意。王曰。当何日来。汝可备办。答曰。随王何日。不必预备。臣家有自然
床席。不须人铺。自然饮食。不须人作。自然擎来。不须呼唤。自然擎去。不须
反顾。王即将二十万众。从其家南门入。有三十童子。端正可爱。王曰。是卿儿
孙否。答曰。是臣守阖之奴。王复前行。至内合门。有三十童女。绝世无双。王
曰。是卿妇女耶。答曰。是臣守合之婢。又复前行。至其堂前。白银为壁。水精
为地。王谓是水。畏不敢前。树提曰。此地坚固无比。无物可坏。即导王登。请
王坐金床上。面凭玉几。树提伽妇。从百二十重七宝帐中。徐步而出。为王作礼
。方举头顷。眼中自然流泪。王问何故不悦。答曰。闻王身上烟气。是以泪出。
王言。庶民燃脂。诸侯燃蜜。天子燃漆。漆亦无烟。何得泪出。树提答曰。臣家
有明月神珠。挂于殿堂。昼夜无异。不须火光。堂前有十二重高楼。广博宏壮。
视东见西。逡巡游览。不觉经月。大臣交章请回。王不复顾。复游园池。又经一
月。树提于王回宫。尽以绫罗缯彩。施二十万众。王告群臣。树提本是吾臣。何
乃宅舍妇女。殊胜于我。我欲以四十万人。伐而取之。可乎。诸臣皆言可伐。王
即举兵。围其舍数百重。忽门中走出一力士。举金杖一拟。四十万众人马俱倒。
不复能行。树提乘云母之车。出问诸人。汝等皆欲起否。皆言愿起。于是树提举
手一麾。人马皆起。王知不可以势取。乃撤兵回。
 〔按〕其后王与树提。往见世尊。问树提宿世因缘。佛言。无量世时。有一商
主。在山道中行。见一病僧。发敬爱心。布施屋宇饮食。及种种资身之具。悉令
无乏。因发愿云。愿我来生。受天上自然之供。又愿早成佛道。济度三恶道众生
。以其布施故。今世虽在地上。犹享天福。尔时商主。树提伽是也。尔时病僧。
吾身是也。
举家福泽 佛在世时。跋提城内。有大居士曰琝荼。大饶财宝。随意所欲。周给
人物。仓中有孔。大如车轮。谷米自出。妇以八升米作饭。饲四部兵。及四方来
者。食犹不尽。其儿以千两金。与四部兵。及四方乞者。随意不尽。其妇以一裹
香涂四部兵。并四方来乞者。香故不尽。奴以一?田。出米滋多。婢以八升谷。
喂四部兵之马。犹食不尽。举家各争自己福力。琝荼问佛。佛言。若论福力。汝
等共有。昔王舍城。有一织师。其妇。及儿媳奴婢。正欲食时。有辟支佛来乞食
。举家各欲舍己所食奉之。辟支佛言。各减少许。于汝不少。于我得足。即便从
之。辟支佛食已。踊身虚空。现诸神变。织师举家大喜。命终之后。皆生天上。
余福未尽。故得如此。 〔按〕谚云。一人有福。拖到一屋。虽然如此。要
 知同在屋内。被其拖得到者。在彼亦自有福分。但福之大小。存乎其人耳。所
以贵人子女。必无乞儿相貌。贱隶家僮。必无卿相八字。何则。同业相感。则同
业相聚也。
累世科第 太仓王文肃公。锡爵。号荆石。为人谦恭温厚。广积阴功。为神庙首
辅。虽贵显。终身不二色。梵宇无大小。皆书额护持。晚年命工以金银汁。画大
士像。手书心经于上。施人供养。子缑山先生。讳衡。亦榜眼。孙?客先生。讳
时敏。增修世德。笃信三宝。每至黎明。即盥漱礼诵。尝谓人曰。吾十七岁。持
金刚经。至今年垂八十。未尝缺一日。俭岁。首创粜官米。兼煮粥济民。同里孝
廉陆允升。梦至一大寺。见六人挑荳至。黄荳中杂以蚕荳。或问之。旁一老僧曰
。此皆?翁前生所积善业也。大善记一蚕荳。小善记一黄荳。共有六担。孝廉曾
以此?告人。是以知之。生子九人。孙二十余人。皆掇巍科。跻显要。第八子讳
掞者。复登相位。先生赠如其爵。荣盛未艾。 〔按〕太仓累叶声望。
 或见于国史。或载于家乘。美不胜书。兹特于愿云师现果随录中。节出一二。
以志篇末。聊为劝善之一助。
福被江南 昆山徐在川。讳汝龙。为刑部公讳申之子。长于文学。虞山严文靖公
讷。延为西宾。先是倭寇猖獗。凡江浙濒海地。皆被兵燹。民不聊生。至嘉靖三
十四年乙卯。苏松四郡皆荒。流民载道。抚藩大臣。以时值用兵。莫敢上达。而
严公适以宫詹在家。在川公劝其为民请命。犹豫未决。公即代为草疏。滔滔数千
言。情词恺挚。袖之以哀恳于严。严欲决于神卜之瞽者。公乃焚香告天。以求必
济。而又密赠卜者以金。占得升卦。天然协吉。以为此疏一达。不惟万民受福。
抑且禄位高远。严公大喜。毅然达之。果蒙俞允。尽蠲江南全省之赋。凡漕粮之
已入?者。皆令民如数领归。欢声溢于道路。未几。严即被召。后登相位。而在
川公。及身为交河令。多政绩。长子应聘。为太仆公。太仆公之曾孙。干学。秉
义。元文。为同胞三鼎甲。司寇干学公生五子。曰树谷。曰炯。曰树敏。曰树屏
。曰骏。俱名进士。时称五子登科。最幼者词林。诸孙出仕者甚多。极科名之盛
。 〔按〕康熙己巳庚午间。立斋
 先生已将大拜。适在寓草疏。覆苏松浮粮事。有姓陈者。力言国用不可骤减。
且云有田在苏。亦当避嫌。因代草一疏。劝立斋覆之。大意以为此事无容更议。
而后豁免之说遂寝。是年陈姓者。竟卒于京邸。相国亦旋以罢归。较之交河公之
代草。不相去霄壤哉。人以此事归咎相国。冤矣。陈姓者住嘉定。隐其名。
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卷下
明袁了凡四训(附) 立命篇
余童年丧父。母命弃业学医。谓可以养生。可以济人。且习一艺以成名。尔父夙
心也。后余在慈云寺。遇一老者。修髯伟貌。飘飘若仙。余敬礼之。语余曰。子
仕路中人也。明年即进学矣。何不读书。余告以故。曰吾姓孔。云南人也。得邵
子皇极正传。数该传汝。予即引之归。告母试其数。纤悉皆验。余遂起读书之念
。孔为余起数。县考童生当十四名。府考七十一名。提学考第九名。明年赴考。
三处名数皆合。复为余卜终身休咎。言某年考第几名。某年补廪。某年当贡。贡
后某年当选四川一大尹。在任二年半。即宜告归。五十三岁八月十四日丑时。当
终于正寝。惜无子。余备录而谨记之。自此以后。凡遇考校。其名数先后。皆不
出孔公所悬定者。独算余食廪米九十一石五斗。当出贡。及食米七十余石。屠宗
师即批准补贡。余窃疑之。后果为署印杨公所驳。直至丁卯年始准贡。连前食米
计之。实九十一石五斗也。余因此益信进退有命。迟速有时。澹然无求矣。贡入
燕都。留京一年。终日静坐不阅文。后归游南雍。未入监。先访云谷禅师。于栖
霞山中。对坐一室。凡三昼夜不瞑目。云谷问曰。凡人所以不得作圣者。只为妄
念相缠耳。汝坐三日。不见起一妄念。何也。余曰。吾为孔先生算定。荣辱死生
。皆有定数。即要妄想。亦无可妄想。云谷笑曰。我待汝是豪杰。原来只是凡夫
。问其故。曰。人未能无心。终为阴阳所缚。安得无数。但惟凡人有数。极善之
人。数固拘他不定。极恶之人。数亦拘他不定。汝二十年来。被他算定。不曾转
动一毫。岂不是凡夫。余问曰。然则数可逃乎。曰。命自我作。福自己求。诗书
所称。的为明训。我教典中说。求功名得功名。求富贵得富贵。求男女得男女。
求长寿得长寿。夫诳语乃释迦大戒。诸佛菩萨。岂诳语欺人。余进曰。孟子言。
求则得之。求在我者也。道德仁义。可以力求。功名富贵。如何求得。云谷曰。
孟子之言不错。汝自错解了。汝不见六祖说。一切福田。不离方寸。从心而觅。
感无不通。求在我。不独得道德仁义。亦得功名富贵。内外双得。是求有益于得
也。若不反躬内省。徒向外驰求。则求之有道。而得之有命矣。内外双失。故无
益。问。孔公算汝终身若何。余以实告。云谷曰。汝自揣应得科第否。应生子否
。余追省良久。曰。不应也。科第中人。类有福相。余福薄。又不能积功累行。
以基厚福。兼不耐烦剧。不能容人。时或以才智盖人。直心直行。轻言妄谈。凡
此皆薄福之相也。岂宜科第哉。地之秽者多生物。水之清者常无鱼。余好洁。和
气能育万物。余善怒。爱为生生之本。忍为不育之根。余矜惜名节。常不能舍己
救人。又多言耗气。喜饮烁精。好彻夜长坐。而不知葆元毓神。皆宜无子。其余
过恶尚多。不能悉数。云谷曰。岂唯科第哉。世间享千金之产者。定是千金人物
。享百金之产者。定是百金人物。应饿死者。定是饿死人物。天不过因材而笃。
几曾加纤毫意思。即如生子。有百世之德者。定有百世子孙保之。有十世之德者
。定有十世子孙保之。有三世二世之德者。定有三世二世子孙保之。其斩焉无后
者。德至薄也。汝今既知非。将向来不登科第。不生子之相。尽情改刷。务要积
德。务要包荒。务要和爱。务要惜精神。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
如今日生。此义理再生之身也。夫骨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
。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如
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也。犹可得而违。汝今力行善事。
多积阴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易为君子谋。趋吉避凶。若言
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
善之家。必有余殃。汝信得及否。余信其言。拜而受教。将往日之罪。佛前尽情
发露。为疏一通。先求登科。誓行善事三千条。以报天地祖宗之德。云谷出功过
格示余。令所行之事。逐日登记。善则记数。恶则退除。且教持准提咒。以期必
验。语余曰。符箓家有云。不会书符。被鬼神笑。此有秘传。只是不动念也。执
笔书符。先把万缘放下。从此念头不动处。下一点。谓之混沌开基。由此一笔挥
成。更无思虑。此符便灵。凡祈天立命。都要从无思无虑处感格。孟子论立命之
学。而曰夭寿不贰。细分之。丰歉不贰。然后可立贫富之命。穷通不贰。然后可
立贵贱之命。夭寿不贰。然后可立生死之命。人生世间。惟死生为重。曰夭寿。
则一切顺逆皆该之矣。至修身以俟之。乃积德祈天之事。曰修。则身有过恶。皆
当治而去之。曰俟。则一毫觊觎。一毫将迎。皆当斩绝矣。到此地位。则造先天
之境。即此便是实学。汝未能无心。但能持准提咒。无记无数。不令间断。持得
纯熟。于持中不持。于不持中持。到得念头不动。则灵验矣。余初号学海。是日
改号了凡。盖悟立命之说。而欲不落凡夫窠臼也。从此而后。终日兢兢。便觉与
前不同。前日只是悠悠放任。到此自有战兢惕厉景象。在暗室屋漏中。常恐得罪
天地鬼神。遇人憎我毁我。自能恬然容受。到明年。礼部考科举。孔先生算该第
三。忽考第一。其言不验。而秋闱中式矣。然行义未纯。检身多误。或见善而行
之不勇。或救人而心常自疑。或身勉为善而口有过言。或醒时操持。而醉后放逸
。以过折功。日常虚度。自己巳岁发愿。直至己卯岁。历十余年。而三千善行始
完。遂起求子愿。亦许行三千善事。辛巳生男天启。余行一事。随以笔记。汝母
不能书。每行一事。辄用鹅毛管。印一朱圈。于历日之上。或施贫人。或放生命
。一日有多至十余圈者。至癸未八月。三千之数已满。九月十三日。复起求中进
士愿。许行善事一万条。丙戌登第。授宝坻知县。余置空格一册。名曰。治心编
。晨起坐堂。家人携付门役。置案上。所行善恶。纤悉必记。夜则设桌于庭。效
赵阅道焚香告帝。汝母见所行不多。辄颦蹙曰。我前在家。相助为善。故三千之
数得完。今许一万。衙中无事可行。何时得圆满乎。夜间偶梦见一神人。余言善
事难完之故。神曰。只减粮一节。万行俱完矣。盖宝坻之田。每亩二分三厘七毫
。余为区处。减至一分四厘六毫。委有此事。心颇疑惑。适幻余禅师。自五台来
。余以梦告之。且问此事宜信否。师曰。此心真切。即一行可当万善。况合县减
粮。万民受福乎。吾即捐俸银。令其就五台山。斋僧一万而回向之。孔公算余五
十三岁有厄。余未尝祈寿。是岁竟无恙。今六十九岁矣。书云。天难谌。命靡常
。又云。惟命不于常。皆非诳语。吾于是而知。凡称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乃圣
贤之言。若谓祸福惟天所命。则世俗之论矣。汝之命未知若何。即命当荣显。常
作落寞想。实时当顺利。常作拂逆想。即眼前足食。常作贫窭想。即人相爱敬。
常作恐惧想。即家世望重。常作卑下想。即学问颇优。常作浅陋想。远思扬祖宗
之德。近思盖父母之愆。上思报国之恩。下思造家之福。外思济人之急。内思闲
己之邪。日日知非。日日改过。一日不知非。即一日安于自是。一日无过可改。
即一日无步可进。天下聪明俊秀不少。所以德不加修。业不加广者。只为因循二
字。耽阁一生。云谷禅师所授立命之说。乃至精至邃至真至正之理。其熟读而勉
行之。毋自旷也。
改过篇
春秋诸大夫。见人言动。亿而谈其祸福。靡不验者。左国诸记可观也。大都吉凶
之兆萌乎心。而动乎四体。其过于厚者。常获福。过于薄者。常近祸。俗眼多翳
。谓有未定而不可测者。至诚合天。福之将至。观其善。而必先知之矣。祸之将
至。观其不善。而必先知之矣。今欲获福而远祸。未论行善。先须改过。但改
过者。第一要发耻心。思古之圣贤。与我同为丈夫。彼何以百世可师。我何以一
身瓦裂。耽染尘情。私行不义。谓人不知。傲然无愧。将日沦于禽兽。而不自知
矣。世之可羞可耻者。莫大乎此。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以其得之则圣贤。失
之则禽兽耳。此改过之要机也。第二要发畏心。天地在上。鬼神难欺。吾虽过
在隐微。而天地鬼神。实鉴临之。重则降之百殃。轻则损其现福。吾何可以不惧
。不惟是也。闲居之地。指视昭然。吾虽掩之甚密。文之甚巧。而肺肝早露。终
难自欺。被人觑破。不值一文矣。乌得不懔懔。不惟是也。一息尚存。弥天之恶
。犹可悔改。古人有一生作恶。临死悔悟。发一善念。遂得善终者。谓一念猛厉
。足以涤百年之恶也。譬如千年幽谷。一灯纔照。则千年之暗俱除。故过不论久
近。惟以改为贵。但尘世无常。肉身易殒。一息不属。欲改无由矣。明则千百年
。担负恶名。虽孝子慈孙。不能洗涤。幽则千百劫。沈沦狱报。虽圣贤佛菩萨。
不能援引。乌得不畏。第三须发勇心。人不改过。多是因循退缩。吾须奋然振
作。不用迟疑。不烦等待。小者如芒刺在肉。速与抉剔。大者如毒蛇啮指。速与
斩除。无丝毫凝滞。此风雷之所以为益也。具是三心。则有过斯改。如春冰遇
日。何患不消乎。然人之过。有从事上改者。有从理上改者。有从心上改者。工
夫不同。效验亦异。如前日杀生。今戒不杀。前日怒詈。今戒不怒。此就其事
而改之者也。强制于外。其难百倍。且病根终在。东灭西生。非究竟廓然之道也
。善改过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过在杀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恋
命。杀彼养己。岂能自安。且彼之杀也。既受屠割。复入鼎镬。种种痛苦。彻入
骨髓。己之养也。珍膏罗列。食过即空。疏食菜羹。尽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
损己之福哉。又思血气之属。皆含灵知。既有灵知。皆我一体。纵不能躬修至德
。使之尊我亲我。岂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于无穷也。一思及此。将有对食
伤心。不能下咽者矣。如前日好怒。必思曰。人有不及。情所宜矜。悖理相干。
于我何与。本无可怒者。又思天下无自是之豪杰。亦无尤人之学问。行有不得。
皆己之德未修。感未至也。吾悉以自反。则谤毁之来。皆磨炼玉成之地。我将欢
然受赐。何怒之有。又闻谤而不怒。虽谗焰熏天。如举火焚空。终将自息。闻谤
而怒。虽巧心力辩。如春蚕作茧。自取缠绵。怒不惟无益。且有害也。其余种种
过恶。皆当据理思之。此理既明。过将自止。何谓从心而改。过有千端。惟心
所造。吾心不动。过安从生。学者于好色好名好货好怒。种种诸过。不必逐类寻
求。但当一心为善。正念时时现前。邪念自然污染不上。如太阳当空。魍魉潜消
。此精一之真传也。过由心造。亦由心改。如斩毒树。直断其根。奚必枝枝而伐
。叶叶而摘哉。大抵最上者治心。当下清净。纔动即觉。觉之即无。苟未能然
。须明理以遣之。又未能然。须随事以禁之。以上事而兼行下功。未为失策。执
下而昧上。则拙矣。顾发愿改过。明须良朋提醒。幽须鬼神证明。一心忏悔。昼
夜不懈。经一七二七。以至一月二月三月。必有效验。或觉心神恬旷。或觉智慧
顿开。或处冗沓而触念皆通。或遇怨仇而回瞋作喜。或梦吐黑物。或梦往圣先贤
。提携接引。或梦飞步太虚。或梦幢幡宝盖。种种胜事。皆过消罪灭之象也。然
不得执此自高。画而不进。昔蘧伯玉。当二十岁时。已觉前日之非。而尽改之矣
。至二十一岁。乃知前之所改未尽也。及二十二岁。回视二十一岁。犹在梦中。
岁复一岁。递递改之。行年五十。而犹知四十九年之非。古人改过之学如此。吾
辈身为凡流。过恶猬积。而回思往事。常若不见其有过者。心粗而眼翳也。然人
之过恶深重者。亦有效验。或心神昏塞。转头即忘。或无事而常烦恼。或见君子
而赧然消沮。或闻正论而不乐。或施惠而人反怨。或夜梦颠倒。甚则妄言失志。
皆作孽之相也。苟一类此。即须奋发。舍旧图新。幸勿自误。
积善篇
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昔颜氏将以女妻叔梁纥。而历?其祖宗积德之长。逆
知其子孙必有兴者。孔子称舜之大孝曰。宗庙飨之。子孙保之。皆至论也。试以
往事征之。杨少师荣。建宁人。世以济渡为生。久雨溪涨。横流冲毁民居。溺死
者顺流而下。他舟皆捞取货物。独少师曾祖及祖惟救人。而货物一无所取。乡人
嗤其愚。逮少师父生。家渐裕。有神人化为道者。语之曰。汝祖父有阴功。子孙
当贵显。宜葬某地。遂依其所指而窆之。即今白兔坟也。后生少师。弱冠登第。
位至三公。加曾祖祖父如其官。子孙贵盛。至今尚多贤者。鄞人杨自惩。初为
县吏。存心仁厚。守法公平。时县宰严肃。偶挞一囚。血流满前。而怒犹未息。
杨跪而宽解之。宰曰。怎奈此人。越法悖理。不由人不怒。自惩叩首曰。上失其
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哀矜勿喜。喜且不可。而况怒乎。宰为之霁颜。家甚
贫。馈遗。一无所取。遇囚人乏粮。常多方以济之。一日有新囚数人待哺。家又
缺米。给囚则家人无食。自顾则囚人堪悯。与其妇商之。妇曰。囚从何来。曰自
杭而来。沿路忍饥。菜色可掬。因撤己之米。煮粥以食囚。后生二子。长曰守陈
。次曰守址。为南北吏部侍郎。长孙为刑部侍郎。次孙为四川廉宪。又俱为名臣
。今楚亭德政亦其裔也。昔正统间。邓茂七倡乱于福建。士民从贼者甚众。朝
廷起鄞县张都宪楷南征。以计擒贼。后委布政司谢都事。搜杀东路贼党。谢求贼
中党附册籍。凡不附贼者。密授以白布小旗。约兵至日。插旗门首。戒军兵无妄
杀。全活万人。后谢之子迁。中状元。为宰辅。孙丕。复中探花。莆田林氏。
先世有老母好善。常作粉团施人。求取即与之无倦色。一仙化为道人。每旦索食
六七团。母日日与之。终三年如一日。乃知其诚也。因谓之曰。吾食汝三年粉团
。何以报汝。府后有一地。葬之。子孙官爵。至一升麻子之数。其子依所点葬之
。初世即有九人登第。累代簪缨甚盛。福建有无林不开榜之谣。冯琢庵太史之
父。为邑庠生。隆冬早起赴学。路遇一人。倒卧雪中。扪之。半僵矣。遂解己绵
裘衣之。且扶归救苏。梦神告之曰。汝救人一命。出至诚心。吾遣韩琦为汝子。
及生琢庵。遂名琦。台州应尚书。壮年习业山中。夜鬼啸集。往往惊人。公不
惧也。一夕闻鬼云。某妇以夫久客不归。翁姑逼其嫁人。明夜当缢死于此。吾得
代矣。公潜卖田。得银四两。即伪作其夫之书。寄银还家。其父母见书。以手迹
不类疑之。既而曰。书可假。银不可假。想儿无恙。妇遂不嫁。其子后归。夫妇
相保如初。公又闻鬼语曰。吾当得代。奈此秀才坏吾事。傍一鬼曰。尔何不祸之
。曰。上帝以此人心好。命作阴德尚书矣。吾何得而祸之。应公益自努励。善日
加修。德日加厚。遇岁饥。辄捐谷以赈之。遇亲戚有急。辄委曲维持。遇有横逆
。辄反躬自责。怡然顺受。子孙登科第者。今累累也。常熟徐凤竹栻。其父素
富。偶遇年荒。先捐租以为同邑之倡。又分谷以赈贫乏。夜闻鬼唱于门曰。千不
诓。万不诓。徐家秀才。做到了举人郎。相续而呼。连夜不断。是岁。凤竹果举
于乡。其父因而益积德。孳孳不怠。修桥修路。斋僧接众。凡有利益。无不尽心
。后又闻鬼唱于门曰。千不诓。万不诓。徐家举人。直做到都堂。凤竹官终两浙
巡抚。嘉兴屠康僖公。初为刑部主事。宿狱中。细询诸囚情状。得无辜者若干
人。公不自以为功。密疏其事。以白堂官。后朝审。堂官摘其语。以讯诸囚。无
不服者。释冤抑十余人。一时辇下咸颂尚书之明。公复禀曰。辇毂之下。尚多冤
民。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岂无枉者。宜五年差一减刑官。核实而平反之。尚书
为奏。允其议。时公亦差减刑之列。梦一神告之曰。汝命无子。今减刑之议。深
合天心。上帝赐汝三子。皆衣紫腰金。是夕夫人有娠。后生应埙。应坤。应?。
皆显官。嘉兴包凭。字信之。其父为池阳太守。生七子。凭最少。赘平湖袁氏
。与吾父往来甚厚。博学高才。累举不第。留心二氏之学。一日东游泖湖。偶至
一村寺中。见观音像。淋漓露立。即解橐中得十金。授主僧。令修屋宇。僧告以
功大银少。不能竣事。复取松布四疋。检箧中衣七件与之。内纻褶。系新置。其
仆请已之。凭曰。但得菩萨无恙。吾虽裸裎何伤。僧垂泪曰。舍银及衣布。犹非
难事。只此一点心。如何易得。后功完。拉老父同游。宿寺中。公梦伽蓝来谢曰
。汝子当享世禄矣。后子汴。孙柽芳。皆登第作显官。嘉善支立之父。为刑房
吏。有囚无辜陷重辟。意哀之。欲求其生。囚语其妻曰。支公嘉意。愧无以报。
明日延之下乡。汝以身事之。彼或肯用意。则我可生也。其妻泣而听命。及至。
妻自出劝酒。具告以夫意。支不听。卒为尽力平反之。囚出狱。夫妻登门叩谢曰
。公如此厚德。晚世所稀。今无子。吾有弱女。送为箕帚妾。此则礼之可通者。
支为备礼而纳之。生立。弱冠中魁。官至翰林孔目。立生高。高生禄。皆贡为学
博。禄生大纶。登第。凡此十条。所行不同。同归于善而已。若复精而言之
。则善有真有假。有端有曲。有阴有阳。有是有非。有偏有正。有半有满。有大
有小。有难有易。皆当深辨。为善而不穷理。则自谓行善。岂知造业。枉费苦心
。无益也。何谓真假。昔有儒生数辈。谒中峰和尚。问曰。佛氏论善恶报应。
如影随形。今某人善。而子孙不兴。某人恶。而家门隆盛。佛说无稽矣。中峰云
。凡情未涤。正眼未开。认善为恶。指恶为善。往往有之。不憾己之是非颠倒。
而反怨天之报应有差乎。众曰。善恶何致相反。中峰令试言其状。一人谓詈人殴
人是恶。敬人礼人是善。中峰云。未必然也。一人谓贪财妄取是恶。廉洁有守是
善。中峰云。未必然也。众人历言其状。中峰皆谓不然。因请问。中峰告之曰。
有益于人是善。有益于己是恶。有益于人。则殴人詈人皆善也。有益于己。则敬
人礼人皆恶也。是故人之行善。利人者公。公则为真。利己者私。私则为假。又
根心者真。袭迹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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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又无为而为者真。有为而为者假。皆当自考。何谓端曲
。今人见谨愿之士。类称为善而取之。圣人则宁取狂狷。至于谨愿之士。虽一乡
皆好。而必以为德之贼。是世人之善恶。分明与圣人相反。推此一端。种种取舍
。无有不谬。天地鬼神之福善祸淫。皆与圣人同是非。而不与世俗同取舍。凡欲
积善。决不可徇耳目。惟从心源隐微处。默默洗涤。纯是济世之心则为端。苟有
一毫媚世之心即为曲。纯是爱人之心则为端。有一毫愤世之心即为曲。纯是敬人
之心则为端。有一毫玩世之心即为曲。皆当细辨。何谓阴阳。凡为善而人知之
。则为阳善。为善而人不知。则为阴德。阴德天报之。阳善享世名。名亦福也。
名者造物所忌。世之享盛名。而实不副者。多有奇祸。人之无过咎。而横被恶名
者。子孙往往骤发。阴阳之际。微矣哉。何谓是非。鲁国之法。鲁人有赎人臣
妾于诸侯。皆受金于府。子贡赎人而不受金。孔子闻而恶之。曰。赐失之矣。夫
圣人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道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
而贫者众。受金则为不廉。何以相赎乎。自今以后。不复赎人于诸侯矣。子路拯
人于溺。其人谢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自今鲁国。多拯人于溺矣。自俗
眼观之。子贡不受金为优。子路之受牛为劣。孔子则取由而黜赐焉。乃知人之为
善。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现行虽
善。而其流足以害人。则似善而实非也。现行虽不善。而其流足以济人。则非善
而实是也。然此就一节论之耳。他如非义之义。非礼之礼。非信之信。非慈之慈
。皆当决择。何谓偏正。昔吕文懿公。初辞相位。归故里。海内仰之。如泰山
北斗。有一乡人。醉而詈之。吕公不动。谓其仆曰。醉者勿与较也。闭门谢之。
逾年。其人犯死刑入狱。吕公始悔之曰。使当时稍与计较。送公家责治。可以小
惩而大戒。吾当时只欲存心于厚。不谓养成其恶。以至于此。此以善心而行恶事
者也。又有以恶心而行善事者。如某家大富。值岁荒。穷民白昼攫粟于市。告之
县。县不理。穷民愈肆。遂私执而困辱之。众始定。不然。几乱矣。故善者为正
。恶者为偏。人皆知之。其以善心而行恶事者。正中偏也。以恶心而行善事者。
偏中正也。不可不知也。何谓半满。易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
足以灭身。书曰。商罪贯盈。如贮物于器。勤而积之则满。懈而不积则不满。此
一说也。昔有某氏女入寺。欲施而无财。止有钱二文。捐而与之。主席者亲为忏
悔。及后入宫富贵。携数千金入寺舍之。主僧惟令其徒回向而已。因问曰。吾前
施钱二文。汝亲为忏悔。今施数千金。而汝不回向。何也。曰。前者物虽薄。而
施心甚真。非老僧亲忏不足报德。今物虽厚。而施心不若前日之切。令人代忏足
矣。此千金为半。而二文为满也。锺离授丹于吕祖。点铁为金。可以济世。吕问
曰。终变否。曰五百年后。当复本质。吕曰。如此则害五百年后人矣。吾不愿为
也。曰修仙要积三千功行。汝此一言。三千功行已满矣。此又一说也。譬如以财
济人。内不见己。外不见人。中不见所施之物。是谓三轮体空。是谓一心清净。
则斗粟可以种无涯之德。一文可以消千劫之罪。倘此心未忘。虽黄金万缢。福不
满也。此又一说也。何谓大小。昔卫仲达为馆职。被摄至冥司。主者命吏呈善
恶二录。比至。则恶录盈庭。其善錄僅如?而已。索秤称之。则盈庭者反轻。而
如?者反重。仲达曰。某年未四十。安得过恶如是多乎。曰。一念不正即是。不
待犯也。因问轴中所书何事。曰朝廷尝兴大工。修三山石桥。君上疏谏之。此疏
稿也。仲达曰。某虽言之。朝廷不从。于事何益。而能有如是之力。曰朝廷虽不
从。君之一念。已在万民。向使听从。善力更大矣。故志在天下国家。则善虽少
而大。苟在一身虽多亦少。何谓难易。先儒谓克己。须从难克处克将去。夫子
论为仁。亦曰先难。必如江西舒翁。舍二年仅得之束修。代偿官银。而全人夫妇
。与邯郸张翁。舍十年苦积之钱。代完赎银。而活人妻子。皆所谓难舍处能舍也
。如镇江靳翁。虽年老无子。不忍以幼女为妾。而还之邻。此难忍处能忍也。故
天之降福亦厚。凡有财有势者。其立德皆易。易而不为。是谓自暴。贫贱作福皆
难。难而能为。斯可贵耳。随缘济众。其类至繁。约言其纲。大约有十。第一
与人为善。第二爱敬存心。第三成人之美。第四劝人为善。第五救人危急。第六
兴建大利。第七舍财作福。第八护持正法。第九敬重尊长。第十劝人爱惜物命。
何谓与人为善。昔舜在河滨。见渔者。争取深潭厚泽。老弱则渔于急流浅滩之
中。恻然哀之。往而渔焉。见争者皆匿其过而不谈。见有让者。则揄扬而取法之
。期年。皆以深潭厚泽相让矣。夫明哲如舜。何难出一言教众人哉。乃不以言教
。而以身转之。此良工苦心也。吾辈处末世。勿以己之长而盖人。勿以己之善而
形人。勿以己之多能而困人。收敛才智。若无若虚。见人过失。且涵容而掩覆之
。一则令其可改。一则令其有所顾忌而不敢纵。见人有微长可取。小善可录。翻
然舍己而从之。且为艳称而广述之。凡日用间发一言。行一事。全不为自身起念
。全是为物立则。此大人天下为公之度也。何谓爱敬存心。君子与小人。就形
?观。常易相混。惟一点存心处。则善恶悬绝。判然如黑白之相反。故曰。君子
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所存之心。只是爱人敬人之心。盖人有亲疏贵
贱。有智愚贤不肖。万品不齐。皆吾同胞。皆吾一体。孰非当敬当爱者。爱敬众
人。即是爱敬圣贤。能通众人之志。即是能通圣贤之志。何者。圣贤之志。本欲
斯世斯人。各得其所。吾合爱合敬。而安一世之人。即是为圣贤而安之也。何
谓成人之美。玉之在石。抵掷则瓦砾。追琢则圭璋。故凡见人行一善事。或其人
志可取。而资可进。皆须诱掖而成就之。或为之奖借。或为之维持。或为白其诬
而分其谤。务使之成立而后已。大抵人各恶其非类。乡人之善者少。不善者多。
善人在俗。亦难自立。且豪杰铮铮。不甚修形?。多易指摘。故善事常易败。而
善人常得谤。惟仁人长者。匡直而辅翼之。其功德最宏。何谓劝人为善。生为
人类。孰无良心。世路役役。最易没溺。凡与人相处。当方便提撕。开其迷惑。
譬犹长夜大梦。而令之一觉。譬犹久陷烦恼。而拔之清凉。为惠最溥。韩愈云。
一时劝人以口。百世劝人以书。较之与人为善。虽有形迹。然对证发药。时有奇
效。不可废也。失言失人。当反吾智。何谓救人危急。患难颠沛。人所时有。
偶一遇之。当如痌瘝之在身。速为解救。或以一言伸其屈抑。或以多方济其颠连
。崔子曰。惠不在大。赴人之急可也。盖仁人之言哉。何谓兴建大利。小而一
乡之内。大而一邑之中。凡有利益。最宜兴建。或开渠导水。或筑堤防患。或修
桥路以便行旅。或施茶饭以济饥渴。随缘劝导。协力兴修。勿避嫌疑。勿辞劳怨
。何谓舍财作福。释门万行。以布施为先。所谓布施者。只是舍之一字耳。达
者内舍六根。外舍六尘。一切所有无不舍者。苟未能然。先从财上布施。世人以
衣食为命。故财为最重。吾从而舍之。内以破吾之悭。外以济人之急。始而勉强
。终则泰然。最可以荡涤私情。祛除执吝。何谓护持正法。法者万世生灵之眼
目也。不有正法。何以参赞天地。何以裁成万物。何以脱尘离缚。何以经世出世
。故凡见圣贤庙貌。经书典籍。皆当敬重而修饬之。至于举扬正法。上报佛恩。
尤当勉励。何谓敬重尊长。家之父兄。国之君长。与凡年高德高位高识高者。
皆当加意奉侍。在家而奉侍父母。使深爱婉容。柔声下气。习以成性。便是和气
格天之本。出而事君。行一事。毋谓君不知而自恣也。刑一人。毋谓君不见而作
威也。事君如天。古人格论。此等处。最关阴德。试看忠孝之家。子孙未有不绵
远而昌盛者。切须慎之。何谓爱惜物命。凡人之所以为人者。惟此恻隐之心而
已。求仁者求此。积德者积此。周礼。孟春之月。牺牲毋用牝。孟子谓君子远庖
厨。所以全吾恻隐之心也。故前辈有四不食之戒。谓闻杀不食。见杀不食。自养
者不食。专为我杀者不食。学者未能断肉。且当从此戒之。渐渐增进。慈心愈长
。不特杀生当戒。蠢动含灵。皆为物命。求丝煮茧。锄地杀虫。念衣食之由来。
皆杀彼以自活。故暴殄之孽。当与杀生等。至于手所误伤。足所误践者。不知其
几。皆当委曲防之。古诗云。爱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何其仁也。善行无穷
。不能殚述。由此十事。而推广之。则万德可备矣。
谦德篇
易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是故谦之一卦。六爻皆吉。书曰。满招损。谦受益。予屡同诸公应试。每见寒士
将达。必有一段谦光可掬。辛未计偕。我嘉善同袍。凡十人。惟丁敬宇宾。年最
少。极其谦虚。予告费锦坡曰。此兄今年必第。费曰。何以见之。予曰。惟谦受
福。兄看十人中。有恂恂款款。不敢先人。如敬宇者乎。有恭敬顺承。小心谦畏
。如敬宇者乎。有受侮不答。闻谤不辩。如敬宇者乎。人能如此。即天地鬼神。
犹将佑之。岂有不发者。及开榜。丁果中式。丁丑在京。与冯开之同处。见其虚
己敛容。大变其幼年之习。李霁岩。直谅益友。时面攻其非。但见其平怀顺受。
未尝有一言相报。予告之曰。福有福始。祸有祸先。此心果谦。天必相之。兄今
年决第矣。已而果然。赵裕峰光远。山东冠县人。童年举于乡。久不第。其父为
嘉善三尹。随之任。慕钱明吾。而执文见之。明吾悉抹其文。赵不惟不怒。且心
服而速改焉。明年。遂登第。壬辰岁。予入觐。晤夏建所。见其人气虚意下。谦
光逼人。归而告友人曰。凡天将发斯人也。未发其福。先发其慧。此慧一发。则
浮者自实。肆者自敛。建所温良若此。天启之矣。及开榜。果中式。江阴张畏岩
。积学工文。有声艺林。甲午南京乡试。寓一寺中。揭晓无名。大骂试官。以为
瞇目。时有一道者在傍微笑。张遽移怒道者。道者曰。相公文必不佳。张益怒曰
。汝不见我文。乌知不佳。道者曰。闻作文。贵心气和平。今听公骂詈。不平甚
矣。文安得工。张不觉屈服。因就而请教焉。道者曰。中全要命。命不该中。文
虽工无益也。须自己做个转变。张曰。既是命。如何转变。道者曰。造命者天。
立命者我。力行善事。广积阴德。何福不可求哉。张曰我贫士何能为。道者曰。
善事阴功。皆由心造。常存此心。功德无量。且如谦虚一节。并不费钱。你如何
不自反。而骂试官乎。张由此折节自持。善日加修。德日加厚。丁酉梦至一高房
。得试录一册。中多缺行。问傍人曰。此今科试录。何多缺名。曰。科第阴间三
年一考较。须积德无咎者。方有名。如前所缺。皆系旧该中式。因新有薄行而去
之者也。后指一行云。汝三年来。持身颇慎。或当补此。幸自爱。是科果中一百
五名。由此观之。举头三尺。决有神明。趋吉避凶。断然由我。须使我存心制行
。毫不得罪于天地鬼神。而虚心屈己。使天地鬼神。时时怜我。方有受福之基。
彼气盈者。必非远器。纵发亦无受用。稍有识见之士。必不忍自狭其量。而自拒
其福也。况谦则受教有地。而取善无穷。尤修业者。所必不可少者也。古语云。
有志于功名者。必得功名。有志于富贵者。必得富贵。人之有志。如树之有根。
立定此志。须念念谦虚。尘尘方便。自然感动天地。而造福由我。今之求登科第
者。初未尝有真志。不过一时意兴耳。兴到则求。兴阑则止。孟子曰。王之好乐
甚。齐其庶几乎。予于科名亦然。
俞净意公遇?神记
明嘉靖时。江西俞公。讳都。字良臣。多才博学。十八岁为诸生。每试必高等。
年及壮。家贫授徒。与同庠生十余人。结文昌社。惜字。放生。戒淫杀口过。行
之有年。前后应试七科。皆不中。生五子。四子病夭。其第三子。甚聪秀。左足
底有双痣。夫妇宝之。八岁戏于里中。遂失去。不知所之。生四女。仅存其一。
妻以哭儿女故。两目皆盲。公潦倒终年。贫窘益甚。自反无大过。惨膺天罚。年
四十外。每岁腊月终。自写黄疏。祷于?神。求其上达。如是数年。亦无报应。
至四十七岁时。除夕与瞽妻一女夜坐。举室萧然。凄凉相吊。忽闻叩门声。公秉
烛视之。见一角巾皂服之士。须发半苍。长揖就座。口称姓张。自远路而归。闻
君家愁叹。特来相慰。公心异其人。执礼甚恭。因言生平读书积行。至今功名不
遂。妻子不全。衣食不继。且以历焚?疏。为张诵之。张曰。予知君家事久矣。
君意恶太重。专务虚名。满纸怨尤。渎陈上帝。恐受罚不止此也。公大惊曰。闻
冥冥之中。纤善必录。予誓行善事。恪奉规条久矣。岂尽属虚名乎。张曰。即如
君规条中惜字一款。君之生徒与知交辈。多用书文旧册。糊窗裹物。甚至以之拭
桌。且借口曰勿污。而旋焚之。君日日亲见。略不戒谕一语。但遇途间字纸。拾
归付火。有何益哉。社中每月放生。君随班奔逐。因人成事。傥诸人不举。君亦
浮沈而已。其实慈悲之念。并未动于中也。且君家虾蟹之类。亦登于庖。彼独非
生命耶。若口过一节。君语言敏妙。谈者常倾倒于君。君彼时出口。心亦自知伤
厚。但于朋谈惯熟中。随风讪笑。不能禁止。舌锋所及。怒触鬼神。阴恶之注。
不知凡几。乃犹以简厚自居。吾谁欺。欺天乎。邪淫虽无实?。君见人家美子女
。必熟视之。心即摇摇不能遣。但无邪缘相凑耳。君自反身当其境。能如鲁男子
乎。遂谓终身无邪色。可对天地鬼神。真妄也。此君之规条誓行者。尚然如此。
何况其余。君连岁所焚之疏。悉陈于天。上帝命日游使者。察君善恶。数年无一
实善可记。但于私居独处中。见君之贪念。淫念。嫉妒念。褊急念。高己卑人念
。忆往期来念。恩?报复念。憧憧于胸。不可纪极。此诸种种意恶。固结于中。
神注已多。天罚日甚。君逃祸不暇。何由祈福哉。公惊愕惶悚。伏地流涕曰。君
既通幽事。定系尊神。愿求救度。张曰。君读书明礼。亦知慕善为乐。当其闻一
善言时。不胜激劝。见一善事时。不胜鼓舞。但旋过旋忘。信根原自不深。恒性
是以不固。故平生善言善行。都是敷衍浮沈。何尝有一事着实。且满腔意恶。起
伏缠绵。犹欲责天美报。如种?地荆棘。痴痴然望收嘉禾。岂不谬哉。君从今后
。凡有贪淫客气。妄想诸杂念。先具猛力。一切屏除。收拾干干净净。一个念头
。只理会善一边去。若有力量能行的善事。不图报。不务名。不论大小难易。实
实落落。耐心行去。若力量不能行的。亦要勤勤恳恳。使此善意圆满。第一要忍
耐心。第二要永远心。切不可自惰。切不可自欺。久久行之。自有不测效验。君
家事我。甚见虔洁。特以此意报之。速速勉持。可回天意。言毕。即进公内室。
公即起随之。至?下。忽不见。方悟为司命之神。因焚香叩谢。即于次日元旦。
拜祷天地。誓改前非。实行善事。自别其号曰。净意道人。志誓除诸妄也。初行
之日。杂念纷乘。非疑则惰。忽忽时日。依旧浮沈。因于家堂所供观音大士前。
叩头流血。敬发誓愿。愿善念真纯。善力精进。倘有丝毫自宽。永堕地狱。每日
清晨。虔诵大慈大悲尊号一百声。以祈阴相。从此一言一动。一念一时。皆如鬼
神在傍。不敢欺肆。凡一切有济于人。有利于物者。不论事之巨细。身之忙闲。
人之知不知。力之继不继。皆欢喜行持。委曲成就而后止。随缘方便。广植阴功
。且以敦伦。勤学。守谦。忍辱。与夫因果报应之言。逢人化导。惟日不足。每
月晦日。即计一月所行所言者。就?神处为疏以告之。持之既熟。动则万善相随
。静则一念不起。如是三年。年五十岁。乃万历二年。甲戌会试。张江陵为首辅
。辍闱后。访于同乡。为子择师。人交口荐公。遂聘赴京师。公挈眷以行。张敬
公德品。为援例入国学。万历四年丙子。附京乡试。遂登科。次年中进士。一日
谒内监杨公。杨令五子出拜。皆其觅诸四方。为己嗣以娱老者。内一子。年十六
。公若熟其貌。问其籍。曰江右人。小时误入粮船。犹依稀记姓氏闾里。公甚讶
之。命脱左足。双痣宛然。公大呼曰。是我儿也。杨亦惊愕。即送其子。随公还
寓。公奔告夫人。夫人抚子大恸。血泪迸流。子亦啼。捧母之面而?其目。其母
双目复明。公悲喜交集。遂不愿为官。辞江陵回籍。张高其义。厚赠而还。公居
乡。为善益力。其子娶妻。连生七子皆育。悉嗣书香焉。公手书遇?神。并实行
改过事。以训子孙。身享康寿。八十八岁。人皆以为实行善事。回天之报云。同
里后学罗祯记。
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卷下终

§万善先资

万善先资集序
圣教虽云大同。佛法实为最胜。不必深求奥义。即所制不杀一戒。可以断为圣中
之圣。无可比伦矣。夫人无智愚。莫不以杀为极苦。生为大德。罪福之甚巨者。
莫过于戕生止杀。而物类之好恶趋避。与人情初无少异。乃大烹用享。宴宾充庖
之类。犹杂见于书传中。致使人忽于习见。狃为固然。自非大雄氏。首垂禁戒。
痛切提持。谁复知蠢动含灵。万物一体之义。今儒门亦云爱物。吾未知脔割刳剔
之可以称爱也。云断树杀兽。不以其时。非孝。不知太和常在。宇宙间固无可杀
之时也。旱干水溢。亦知禁绝屠宰。仰格天心。而平时之鼓刀肆毒。干和酿灾者
。置之不问。吾不知其解也。经云。转轮圣王。出现世间。普行教命。令除杀业
。而国土人民。寿命福乐。乃至不闻刀兵饥馑之名。生当劫浊。世运江河。先圣
?极重难返之势。万不得已。为害去太甚之言。而经传遗文。犹未免为饕夫借口
。言之可胜悯叹。友人安士周子。慨然著书。警发良心。挽回杀运。搜抉分疏。
披诚沥血。兼示域外之旷观。大破拘儒之陋说。期于大梦顿觉。沈?必瘳而后已
。实贪残世界中大光明幢也。同志相劝。梓而传之。念杀为戒首。仁为善元。诸
圣昭垂。决定明诲。因目之为万善先资。是编所在。无量贤圣。慈心三昧。为之
护持。诸天鬼神。恭敬围绕。应以华香。而散其处。同邑五云学人。冰庵张立廉
述。
万善先资集 卷一目次
 【因果劝】(上)
 劝阅是集者(此篇是戒杀之纲领)劝宰官(以下言居官不宜杀生)
 劝在公门者劝养亲者(以下言居家不宜杀生)
 劝爱子者劝妇女
 劝勿畜猫劝诞日称觞者(以下言吉庆不宜杀生)
 劝节日杀生者劝弄璋家
 劝祀先者(以下言享祀不宜杀生)劝祷祀神祇者
 劝星卜之士劝宴客者(以下言宾燕不宜杀生)
 劝膳师者劝塾师
万善先资集 卷二目次
 【因果劝】(下)
 劝求功名者(以下言求福不宜杀生)劝求子者
 劝避难人劝食牛犬者(以下言自奉不宜杀生)
 劝勿烹蟹劝勿食蛙
 劝求寿者(以下言疾病不宜杀生)劝医士
 劝勿击蛇(以下言细行不宜杀生)劝绝养金鱼蟋蟀
 劝惜蝼蚁劝猎人(以下言营业不宜杀生)
 劝打鸟人劝屠人
 劝庖人劝开熟食酒肆者
 劝持斋(此篇是戒杀之究竟)
万善先资集 卷三目次
 【辨惑篇】
 释生物养人之疑(六辨)释俗见断杀之疑(八辨)
 释业重难救之疑(六辨)释宾燕违俗之疑(四辨)
 释荤血祷神之疑(六辨)释飨亲祭祖之疑(六辨)
 释古圣教杀之疑(五辨)释仁民爱物之疑(五辨)
 释因果差别之疑(七辨)释恶道有无之疑(四辨)
 释持斋断肉之疑(八辨)释佛理难信之疑(五辨)
万善先资集 卷四目次
 【谨微录】
 禁约部(二十条)家政部(二十四条)
 庆贺部(十五条)婚嫁部(八条)
 丧祭部(七条)营造部(十八条)
 器用部(二十一条)树艺部(十七条)
 卫生部(十六条)方便部(十八条)
 言语部(十七条)劝戒部(十条)
 神咒部(五条)强恕部(五条)
 忏悔部(七条)发心部(十条)
万善先资集卷一
玉峰周思仁安士氏述
 因果劝(上)
  劝阅是集者(此篇是戒杀之纲领)
仁列五常首。慈居万德先。皇哉三教论。异口若同宣。人人爱寿命。物物贪生全
。鸡见庖人执。惊飞集案前。豕闻屠价售。两泪涌如泉。方寸原了了。祇为口难
言。蓦受刀砧苦。肠断命犹牵。白刃千翻割。红炉百沸煎。炮烙加彼体。甘肥佐
我筵。此事若无罪。勿畏苍苍天。古来生杀报。往复如轳旋。吾昔弱冠时。目击
生哀怜。搜罗今昔事。将盈数万言。誓拔三途苦。此志久愈坚。落笔伤心处。一
字一呜咽。绣板贫无力。劝募亦辛艰。崎岖三四载。今日方流传。奉劝贤达者。
留神阅是编。
  示劝全禄(出梦觉篇)
交河孟兆祥。登万历壬子贤书。患脾疾。梦至阴府。王语曰。汝禄远大。但杀生
过多。将折尔算。今宜戒杀放生。刻梦中语劝世。可赎此罪。孟许诺。苏后忘之
。一夕。复梦如前。大惊。时正会试下第。急归成其事。是夕。寓屋栋折。?榻
虀粉。因刻梦觉篇行世。后登进士。官至理卿。
 人皆为因循二字。蹉过一生。孟君若有一念因循。便与筦簟?笫。同为虀粉矣
。安能更享后福耶。其所刻梦觉篇。诚哉梦觉篇也。
  冥主遵行(见感应篇广疏)
钱塘郑圭。病。梦已故孝廉陆庸成。来访。仪从盛于平时。问授何职。曰冥曹观
政。因出二书以赠。一孝义图。一放生录。郑曰。此放生录。莲池大师所刻也。
公在冥府。何以得之。陆云。冥主遇世间嘉言善行。随敕记录。且颁布遵行。惟
恐人之不信也。君能奉行。病将痊矣。寤而随觅二书玩之。即坚持杀戒。病果痊
安。
 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戒杀。仁也。戒杀书。与人共广其仁者也。独善者。
其仁小。兼善者。其仁大。莲大师。儒家麟凤。敝屣科名。后舍俗出家。为法门
砥柱。所以祈雨而甘霖速沛。居山而猛虎潜踪。则知戒杀一书。天且不违。?于
人乎。?于鬼神乎。
  阻善显戮(见证慈编)
程嗣昌在密州。见胶西镇人。好食生命。因夜拜星斗曰。昌欲为一切众生。并同
七世父母因缘。将戒杀图说一本印施。今日真武真君下降。愿凭圣力流通。部民
彭景妻华氏。扯破。投于秽处。明日买鱼欲脍。鱼忽跳。触破华眼。流血化虫。
绕身咀嚼。方喧传。监镇郭向。见一神。自言吾是真武。察知此地大善人程嗣昌
。印施戒杀图说。华氏弃投秽处。罪重当死。其不悔者。亦当获罪。俟再降施行

 末世之人。恶业转多。善根寖少。见人行一善事。发一善言。未有不阻挠之者
。且如见人戒杀。必曰此迂阔之为也。此薄福之态也。见人放生。必曰放之未必
终活也。纵去之后。不旋踵而被人取也。甚至露齿谈笑。谤无因果。或于多众之
前。讥其惑。或引他端之失。指其愚。直使善人面赤内惭。退厥初心而后止。噫
。此等恶人。天仙见而怒之。等于鸠盘恶鬼。一瞑目后。不可问其为何物矣。敢
劝同心善士。凡遇阻善之人。纵或肆行诽谤。但当顺受之而已。不可存忿恨之心
。劝化之而已。不可发自矜之语。怜悯之而已。不可萌弃彼之想。观于华氏。能
不凛然知所惧乎。
  劝宰官(以下言居官不宜杀生)
普天之下。富贵贫贱。万有不齐。有人焉。高车驷马。威德巍巍。即有人焉。负
贩肩挑。伶仃孤苦。有人焉。安富尊荣。金珠满藏。即有人焉。糟糠不继。哀乞
穷途。其间荣辱相去。不啻天渊。若不信佛家报应之说。宿世酬偿之理。则天之
赋于人者。亦甚不平矣。所以经言。为人豪贵。国王长者。从礼事三宝中来。为
人大富。从布施中来。为人长寿。从持戒中来。为人端正。从忍辱中来。宿生作
如是因。今生受如是果。喻如典乐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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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叩钟得钟声。叩磬得磬声。亦如治圃之
人。种桃必得桃。种橘必得橘。此富贵贫贱所以悬殊也。叩以小者小鸣。叩以大
者大鸣。乃至种一树。得一树果。种十树。得十树果。此富贵贫贱所以又有差等
也。今之年少登科。享高官厚禄者。皆宿生好善不倦。广修福德之人。不然。彼
苍何独厚于宰官乎。然居高乘势。顺风疾呼。为善有力。为不善亦有力。譬之服
参苓者。却病在于此。致病亦在于此。此孟子所以言。惟仁者宜在高位也。又?
爵秩既尊。则日用烹炰。宾朋宴会。所杀尤广。身至一方。一方水陆众生。蓦尔
而被凌迟之惨。居官一日。一日无辜物类。相继而遭刳剔之刑。是以往昔高贤。
恻然戒惧。随在设放生之河。不时悬禁屠之榜。发一令曰。宰牛者有罚。而觳觫
群牛。悉庆余生于屠肆。发一令曰。屠犬者有罚。而司阍义犬。皆脱惨报于刀砧
。至围山而猎。竭泽而渔。尤为申严号令。禁止杀机。诚恐事权既去。有善愿而
无善力耳。普劝当道仁人。速种善缘。乘机作福。仰体上帝好生之意。朝廷恺悌
之心。一操政柄。便当广积阴功。苟可生全。无或因循错过。爵尊者。谕各属以
禁其屠。位卑者。请诸宪以止其杀。若能奉仁风于万世。固当名挂仙曹。即使广
惠泽于一时。亦可福资后代。否则。何异身入宝山。空手而回者乎。
  勒石垂慈(出旧唐史)
唐颜真卿。字清臣。精于书法。信奉三宝。尝受戒于湖州慧明禅师。干元三年。
肃宗置天下放生池。凡郡县要津。沿江带郭。共八十一所。各乞御制碑文。勒石
以垂不朽。公爵至尚书右丞。封鲁郡公。为一代名臣。 
 设放生池。须奉宪立石。一切渔舟网簖。概不得近。方可久远。鲁公所请碑文
。虽称御制。实出自公手。自唐迄今。千有余载。其间所救无量物命。种无量阴
功者。皆公创始之力也。
  鱼泣志感(见广仁录)
宋诸暨县令潘华。修普贤忏法。禁捕鱼。后奉诏诣阙。梦江河中数万鱼。皆号泣
。曰。长者去。吾属不免烹矣。哭声沸天。华异之。作梦鱼记。嘱后来邑宰。
 圣人之心。岂不欲尽物命而生全之。但羊豕之类。势所难禁。至兽类中。若牛
若犬。水族中。若虾若鳝。若?若蛳等类。无不可禁者。宜于数日前。先申号令
。其有违者。所卖之物。人人得而夺之。且凭夺者。送官究治。通邑之人。亦不
许买违禁之物。如有买者。亦凭路人夺去。务在信赏必罚。慎终如始。则虽日挞
而求其捕生。不可得矣。所谓拔本塞源之禁也。
  两度回生(出感应篇广疏)
吴郡司理某暴卒。一宿而醒。急呼家人。请太守及僚属至。叩首曰。吾至阴司。
乞命甚哀。初犹不许。既而曰。汝能劝千人不食牛乎。限以三日。今幸再生。非
诸君为我?劝百姓。不可得也。众佯许。越三日。复死。郡守大惊。召僚属共持
此戒。复立簿于通衢。令百姓皆书名。得数千。焚之。少顷。司理复生。曰。被
使摄去。主者方怒责。忽黄衣人持簿至。云是戒食牛肉姓名。主者启视。大喜曰
。不但再生。且延寿六纪。太守与众。俱受福无量。司理后至百岁。
 迩来官长。亦有能禁宰牛者。第不得其方。所以禁榜虽悬城市。牛羹?列通衢
也。屠牛为业。本欲得利。利无所得。自当息刃。宜着衙役。更番纠察。有缉得
牛肉者。即罚卖主出银以赏之。务使缉获屠家之利。倍于私受屠家之利。则衙役
皆乐为官长?用。无所容其欺罔。不然。受屠人之重贿。互为掩饰。官长何从知
之。何从见之乎。
  禁牛益算(出戒牛汇编)
嘉靖间。福建布政胡铎。宴召众宾。座间尚书公林俊。忽昏倦熟寐。呼之不醒。
良久方苏。曰异哉。予适被召至冥。主者乃吾宗尚书林聪也。云今阎罗王即宋范
文正公。吾为其属。以尔昔为县令。未禁宰牛。合减寿一纪。故特摄汝。予辩曰
。吾任某县时。曾有禁宰牛榜。案卷犹存。聪愕然曰。得毋失检乎。急命再查。
有顷。县土神以予禁榜呈复。聪喜。仍代申奏。还寿一纪。敕原使送归。座客皆
惊。共誓不复食牛。俊后寿果一纪。
 贫人所望者富。富人所望者贵。贵人所望者惟寿耳。冥冥之中。为屠牛一事。
宰官之增龄者。不知凡几。减算者。不知凡几。惜幽明隔绝。无由觉悟耳。
  劝在公门者
衙门之士。见人婴木索。受笞棰。略不悲悯。其视戒杀。尤为迂阔。所以一至乡
村。肆行无忌。见鸡索鸡。见凫索凫。甚至迫其卖女鬻男。以供口腹。所欲既遂
。则又夸于侪伍。而凶暴之风日盛。抑知天道好还。或陨身杖下。或丧命囹圄。
或不再传而子孙乞丐。良由设心惨刻。以致自速其辜。普劝公门善士。行时时之
方便。见颠连莫告者。以善言安慰之。无辜被冤者。于公庭昭雪之。至于口腹。
无有穷尽。与其上干天怒。何如惜福延年。克昌厥后乎。古云。推人扶人。同一
运手。吞菜吞肉。同一举口。明理者何弗思之。
  党恶冥谴(见观感录)
龙游邵秋芳。崇祯甲申。县禁屠宰。乡间虑衙役为扰。贿秋芳御之。屠户遂得肆
志。乙酉四月二日。秋芳死。七日苏。自言至冥。见冥君审宰牛事。有牛来囓。
又屠人王十一。亦欲嫁祸焉。牛刀血盆。忽现目前。秋芳力辩。冥君曰。虽非汝
杀。然当日无汝。此辈畏罪。未必杀矣。查寿数未尽。因令回阳。死后处分。
 屠戮之事。开之易。禁之难。一劝人开。披毛戴角矣。出入衙门者。尚其慎之
哉。
  劝养亲者(以下言居家不宜杀生)
人子养亲。其道各别。全乎下养者为小孝。全乎次养者为中孝。全乎上养者为大
孝。惟全乎最上养者。为大孝之大孝。何则。下养者。惟知口腹之奉。酒食甘旨
。不致有无余之叹。是亦世所难能。谓之小孝。次养者。体亲之志。父母所爱亦
爱。所敬亦敬。使亲心安乐。是名中孝。上养者。谕亲于道。善则赞成。过则几
谏。使父母圣德在躬。是名大孝。至于最上养者。更有进焉。常念父母之恩。同
于覆载。父母之寿。易于推迁。当用何法。可报亲恩。何法可延亲寿。何法可使
父母出离生死。何法可使父母罪障消除。何法可使父母得入圣流。究竟成佛。譬
如刀兵劫至。负亲而逃。遁入山中。得毋亦有寇至乎。遁入水中。得毋亦有寇至
乎。遁入旷野。得毋亦有寇至乎。辗转熟思。必置父母于万全之地。是名最上养
。亦名无上养。亦名超出一切世间养。岂非大孝之大孝乎。若杀物养亲。使物类
抱冤来世。父母偿债多生。不啻以漏脯救亲饥。鸩酒止亲渴矣。何逆重之。而可
托言孝耶。或曰。士人功成名遂。光祖扬宗。可谓孝乎。答曰。功成名遂。固足
取也。若以此济其善。固为荣亲。倘以此济其恶。不反为辱亲耶。桧嵩之父。亦
宰相亲也。假令起于今日。人必恶之疾之矣。故知孝子荣亲。莫如积德。功名其
次焉者耳。 
  业钱偿报(见好生录)
嘉兴一老媪。子以捕?为业。常用草索缚卖。卖后。随易薪米给母。一日媪病。
即将草索纳腹中。纳尽。仍逐节抽出。出已复纳。纳已复抽。肠肺间血秽。一一
自口牵出。自云。我受子业钱奉养。故得此报。稍不如是。反觉难过。观者如蚁
。如是数日而死。
 昔世尊在王舍城中。见一大鱼。身有多头。头头各异。堕于网中。世尊见已。
入慈心三昧。乃唤此鱼。鱼实时应。世尊问言。汝母何在。答言。母在厕中作虫
。佛语诸比丘。此大鱼者。迦叶佛时。作三藏比丘。以恶口故。受多头报。其母
尔时受其利养。以是因缘。作厕中虫。观此。则知业钱养亲。尚非孝子所为。?
殉世俗之见。杀物以享乎。
  饾饤余业(出观感录)
常熟顾顺之。寓无锡。素茹斋。康熙庚戌二月朔。瞑七昼夜苏。曰。见道人约往
听经。至其处。前法堂讲金刚经。后法堂讲报恩经。讲毕云。茹斋者坚心念佛。
食肉者务戒杀生。一可超度父母。二可消己罪业。少顷。忽见母在血池中哭。螺
蛳蚯蚓绕身。道人云。汝今生之母已度。此过去母也。因其好食肥鸭。故群类绕
身耳。须念往生?度之。遂觉。 
 世俗称孝。止于一世。佛门尽孝。广利多生。所以为大。
  劝爱子者
儿童所造杀业。由于父兄不禁。则习以为常。始仅以昆虫蝼蚁为不足惜。继即以
屠牛杀犬为不必戒。恻隐既失。陨节败名。覆宗绝祀。靡不由之。故知总角之时
。习善则善。习恶则恶。不可一日失教也。普劝为父兄者。毋以物命微而不救护
。毋以儿童幼而弗防闲。使子弟见闻无非善行。虽至不仁之质。犹将化之。?本
善者乎。不然。幼时失教。后虽悔之。弗可及已。
  汤公述冥(出观感录)
溧水汤聘。顺治甲午乡试。出闱疾作。至十月六日夜半。举体殭冷。一生行事。
俱现目前。忆童子时。戏藏一鸡于沟中。为黄鼠所伤。又杀蝙蝠一窠。又一仆善
睡。燃油纸伤其手。须臾见蝙蝠等。皆来索命。心甚怖之。其余善事。亦丝毫必
记。忽思心经。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语。觉心渐安隐。见观音大士。杨枝一洒。遂
苏。至辛丑。成进士。 
 公之藏鸡杀蝠。特儿童时事耳。然方至冥间。皆来索命。则杀业之不恕于幼也
明矣。?儿童所害。岂止一鸡一蝠乎。爱子弟者。急宜思患。而预防之。
  探巢枯足(见好生录)
冀州一小儿。恒探巢取卵以食。一日有人唤云。彼处有卵。可同吾取。即牵之至
桑田。忽见道左一城。城中悉绣户花街。笙歌喧闹。儿怪曰。何时有此城。使者
喝勿言。遂引入城中。城门忽闭。满城热铁碎火。烙足不可忍。小儿号呼。奔至
南门。南门闭。至东门。东门闭。西北亦复如是。时有采桑者。见其在田中号泣
奔走。以为狂疾。归语其父。父至呼之。儿始应声倒地。城火俱不见矣。父视其
足。膝下焦烂如炙。儿语其故。抱归疗养。膝以下遂为枯骨。 
 地狱之苦。俱是自心所造。亦从自心所现。福力既厚。地狱即是天宫。罪恶既
深。天宫即成地狱。譬如病疟之人。与无病者同处。无病者初不以为寒。而病者
则摩牙股栗。若卧大雪之中。无病者初不以为热。而病者则汗注滂沱。如居猛火
之中。此一证也。又如六欲天子。皆享天馔。而其中福力胜者。其色纯白。福力
次者。其色渐赤。天衣天宝。及诸宫殿。亦复如是。此亦一证也。又如世人在母
腹中。为五脏血秽所蔽。而世尊在摩耶夫人腹。。入离垢三昧。则有旃檀妙宝宫
殿百千万数。以自庄严。岂非一切惟心造耶。是知此儿所闻有卵者。自心所现无
明卵也。桑田有城者。自心所现冤业城也。满城皆火者。自心所现烦恼火也。闭
于四门而不能出者。自心所现牢狱门也。故曰。地狱不远。即在目前。随人业报
以现耳。
  劝妇女
女子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其于屠割烹炰。往往习为故态。苟非宿植德本。不
能毅然信从。然既司中馈之权。则一家之生杀。操之者居其大半。好生者。岂可
不以慈祥之化。自淑其闺乎。
  写经脱苦(出法苑珠林)
唐龙朔元年。洛州伍五娘。死月余。托梦其姊及弟曰。吾幼时患疮。杀一螃蟹涂
之。疮虽得愈。而我已堕刀林之狱。现有七刀在身。痛不可忍。愿作佛事救吾。
姊乃以其遗衣送净土寺宝献师。为写金刚经七卷。写毕。复梦其致谢曰。今七刀
并出。蒙福托生矣。 
 有补于病。且犹不可。?徒造杀业哉。
  蝇蚁索命(出观感录)
明末。无锡余氏。年二十余。即持斋奉佛。而性恶蝇蚁。见辄杀之。七十二岁。
病甚。大呼有无数蚁子入口。又呼有千万苍蝇。皆来索命。少顷。见引魂童子来
。即死。 
 观余氏好杀蝇蚁。及临终恶报。则其持斋奉佛。必系泛泛之徒可知。不然。如
来具无量威力。至心念佛一声。犹能免宿世重罪。岂有毕世修持。而不能免现在
之业者乎。亦岂有真实奉佛。而尚欲戕杀蝇蚁者乎。
  劝勿畜猫
人造恶业。如植葛藤。一本既发。枝叶蔓生。且以畜猫论。自世俗观之。不过造
业一端。若明眼观之。则能长养无量恶业。今试略陈一二。盖鼠本无害于人。而
吾忽兴恶意以害之。是名无缘杀。吾不能害。而假手于猫。是名教他杀。见捕鼠
而悦之。是名随喜杀。见捕鼠而称之。是名赞叹杀。纵猫于有鼠之所。是名方便
杀。欲其日日捕鼠。是名誓愿杀。本欲养猫以食吾家之鼠。而猫正食吾家之鼠。
是名正杀。亦名通心杀。本欲养猫以食吾家之鼠。而猫反食邻家之鼠。是名盗杀
。亦名隔心杀。畜猫止欲杀鼠。而至烹鱼以啖之。是名增益杀。使亲邻效之。子
弟效之。是名辗转无尽杀。如是无量恶业。皆从畜猫一念基之也。可不严戒乎。
  硕鼠呈文(出古史谈苑)
李昭嘏应会试。主司阅其文。未佳。因投之架上。旋为大鼠衔于枕侧。弃而复衔
至者三。主司异而录之。榜发问故。曰。已三世不畜猫矣。 
 家中多畜一物。即多一业。菩萨戒经云。若佛子。长养猫狸猪狗者。犯轻垢罪
。优婆塞戒经云。畜猫狸者得罪。养猪羊等者得罪。养蚕者得罪。琅函所载不一
。惜世人无缘见之耳。惜物命者。种花养鱼之类。皆不可高兴为之。多杀生之累
也。幸细思之。勿以为迂言也。
  劝诞日称觞者(以下言吉庆不宜杀生)
诞日称觞。诚为乐事。然当念今日济济儿孙。衔杯上寿之辰。正是昔年哀哀父母
。生我劬劳之日。今人一遇寿诞。但杀物类。广宴亲朋。至罔极之恩。殊不念及
。良可异也。呜呼。人子一生。费父母无量精神。增父母无量烦恼。至皓首庞眉
。犹以杀业累及。于心何安。昔唐太宗居万乘之尊。犹且生日不敢为乐。?其它
乎。敢告仁人孝子。每逢诞期。宜怃然自思曰。今日无逸乐为也。当年父兮母兮
。为吾不肖形骸。几度彷徨濒死。在此日也。今日无逸乐为也。当年过此日后。
慈母夜夜朝朝。怀我腹我。推燥就湿。数载不得安眠也。今日无逸乐为也。吾则
妻孥完具。安享家赀。不知父母托生何道。此时苦乐何如也。纵或广修善事。以
资冥福。犹恐不及。忍以母难之期。为群饮酣歌之用哉。
  送经答寿(昆邑共传)
昆山徐母许太夫人。翰林公锡余母也。持斋好善。礼诵不辍。崇祯丁丑冬。系六
旬诞。是日。惟修福斋僧。将亲友寿分。刻法华经一部。答贶仍用蔬肴。即以所
刻之经。每人各赠一部。识者无不羡之。夫人后益康强寿考。子孙特盛云。
 他人以腥膻答贶。反招短寿之因。徐母以法味酬恩。乃种长生之果。此孰得孰
失。何去何从。唯愿清夜思之。
  福事酬宾(思仁目击)
昆山张冰庵。讳立廉。登崇祯丙子贤书。累世修德。虔奉三宝。公尤精研教乘。
雅志禅宗。康熙己未秋。系公周甲。捧觞者踵至。乃汇分刻普门品。大悲咒。数
种。其答贶也。一如许太夫人盛举。片鳞只凫无伤焉。
 亲友贺寿。皆谓喜祥之举。不知甚不然也。人若修善。自享遐龄。则高寿乃意
中事。何须作惊讶态。人人称贺。唐虞以前。寿皆百数十岁。然无庆贺之名。其
后福德渐薄。齿算渐亏。所以受贺渐早。呜呼。此三灾将至。人寿短促之兆。不
可不知。先生所为。可谓迥出寻常矣。 
  宴费惠贫(思仁目击)
武林袁午葵。讳滋。寓居昆邑。好善不倦。康熙己卯孟夏。正值五旬之诞。绅士
与交者。悉敛分称觞。袁公却之。不得。乃汇亲友于景德寺。以众分给散贫人。
及孤寡废疾者。而又自出几金。贮之同善会中。以作答贶云。
 果之熟者。其落也可待。木之大者。其伐也有期。是以智者过中年后。即当于
室家作旅舍想。眷属作同伴想。光阴作少水鱼想。若至视茫茫。发苍苍。齿牙动
摇之后。犹然恣意杀生。迷而不悟。则民斯为下矣。
  劝节日杀生者
良辰美景。人逢之而色喜。物遇之而心伤者也。何则。人于此时。欢呼畅饮。物
于此时。魄震魂飞。人于此时。骨肉团?。物于此时。母离子散。人于此时。饰
衣服。贺新禧。珍羞草芥。物于此时。血淋漓。肠寸断。肝脑沙尘。故节日杀生
。第一残忍者所为也。试于操刀之顷。蓦地回光一照。虽嘉肴在御。当必黯然神
伤矣。梵网经。有不敬好时戒。盖为此耳。
  鹅死代亡(见戒杀现报)
明末。杭州府庠赵某。仁慈不杀。岁尽。有以鹅馈者。家人欲杀。赵力止之。元
夕复请。又止之。逡巡至端阳。家人又请。赵怒。又得不杀。是月十七。赵病。
至六月朔。甚笃。见青衣摄至一衙门。有投文者三。堂官一一接览。又见某某并
杨妪。亦摄至。正欲讯赵。忽见一鹅。掷体吐人言。谓赵曰。汝去。我代汝矣。
赵从旧路归。见尸停棺盖上。以魂合体得苏。而鹅于是日。已自扑杀笼内矣。所
见三人。皆同日卒。
 生死之事。父子不能相代。赵虽有德于鹅。鹅焉能代死于赵。然思法性圆明。
互融互摄之义。则诚之所感。何所不通。鹅之救赵。不可谓无其理也。
  劝弄璋家
富家生一子。珍之如宝玉。物类若引群。便作羹中肉。清夜一提撕。此心何太毒
。愿将地藏经。与君三复读。经云。阎浮提人。初生之时。慎勿杀害。广聚亲戚
。能令子母。不得安乐。观此。则求儿孙长育。福寿康宁者。断断不宜杀生矣。
世人每遇生子。辄有一种鄙夫。争来索酒。口中虽称祝贺。心内实为甘旨。愚痴
者不觉为其所动。小则烹鸡炙凫。大则割彘刲羊。致来世今生。怨怨相报。甚无
谓也。
  烹羊速报(出法苑珠林)
唐显庆中。长安某氏。诞儿弥月。大宴亲朋。欲杀一羊。羊屡向屠人拜。不顾。
竟杀之。有顷。烹羊于釜。产妇抱子而观。釜忽自破。沸汤冲入猛火。直射母子
头面。顷刻俱毙。
 佛世一鬼王有五百子。幼者名嫔伽罗。其母凶暴。食人儿女。世尊取其幼子覆
?内。鬼母飞行天下。七日不得。问佛所在。佛言。汝子五百。仅失其一。何故
愁忧。世人生子。岂不爱惜。汝何食之。答言。我今若得嫔伽罗者。更不杀世人
之子。佛示鬼母?处。鬼母同五百子取之。尽神力不能动。还求世尊。佛言。若
受三归五戒。当还汝子。鬼即依佛敕。佛言。好持是戒。汝是迦叶佛时。羯肌王
女。以不持戒。受是鬼报。噫。天下为鬼母者。岂少哉。
  劝祀先者(以下言享祀不宜杀生)
祭祀祖先。不过尽报本之思而已。至祖宗来格与否。未可知也。何则。祖宗修人
天之福。必生人天受乐。造三途之业。必在三途受苦。然享乐者少。受苦者多。
故孝子慈孙。每遇节日忌日。但当虔诚斋戒。念佛持经。回向西方清净佛土。使
祖先出轮回苦。是为真实报恩。至杀生以供鼎俎。徒增死者业障耳。遇明眼人。
不胜悲悯。
  杀生冥累(出竹窗随笔)
钱塘金某。斋戒虔笃。没后附一童子云。吾因善业未深。未得往生净土。今在阴
界。然亦甚乐。去住自由。一日诃妻子云。何故为吾坟墓事。杀鸡为黍。今有吏
随我。不似前日之自由矣。子妇怀妊。因问之。曰当生男。无恙。过此复当生男
。则母子双逝。众异而志之。其后一一皆验。
 祭不能用蔬。第一不可杀生。而世有科名得志。杀猪羊以祭祖。彼且扬扬自得
。以为荣亲。旁观者亦肩摩睨视。啧啧称羡。问祖先此时。果能享一脔一箸乎。
徒杀物命。致父母沈沦。死者有知。当必拊膺痛恨于九原矣。反不如单寒之子。
蔬果告虔之为愈也。
  劝祷祀神祇者
世俗认造罪为烧香。以逆天为修福者。莫如祷赛。祷赛中最可恨者。莫如代人保
福。盖寿夭生死。皆宿世因。业果既定。不可复逃。譬如官吏奉旨摄人。衙役岂
因口腹之故。代其上击登闻。挽回圣旨乎。所以堂中献神。室内气绝者。举目皆
是。而沿习成风。皆口腹小人误之也。小人见人疾病。辄敛金杀物。以媚邪神。
主人愚痴。不知病者阴受其祸。反以为德。不亦重可怜乎。普劝世人。凡遇有疾
者。宜劝其作善消灾。诵经礼忏。如病势危剧。必劝其专心念佛。求愿往生。是
为无边功德。慎勿听巫卜妄言。使病人以苦入苦也。
  祀天遇佛(载法句经)
佛世有一国王。名曰和墨。奉事外道。举国信邪。杀生祭祀。王母寝病。经久不
瘥。召婆罗门问故。答言。星宿倒错。阴阳不调。故使然耳。王言。作何方便。
使得除愈。答言。当备牛马猪羊百头。杀以祀天。然后乃瘥。王即如数。牵就祭
坛。佛怀大慈。愍王愚迷。往诣王所。王遥见佛。为佛作礼。白佛言。母病经久
。今欲祀天。为母请命。佛言。欲得谷食。当行种田。欲得大富。当行布施。欲
得长寿。当行大慈。欲得智慧。当行学问。行此四事。随其所种。得其果实。祠
祀淫乱。以邪为正。杀生求生。去生道远。佛即放大光明。?照天地。王闻法?
光。惭愧悔过。遂不祀天。母闻情悦。所患消除。王于是后。信敬三宝。爱民如
子。常行十善。五谷丰登。
 生天宫者。皆具清净色身。光明赫奕。无有脓痰涕唾。大小便利之秽。所食甘
露。自然化成。下视阎浮世界。坑厕荆榛。腥膻恶气。不欲闻见。望其乘云来享
。无有是处。鸡虽自爱蜈蚣。岂可衔之以塞人口。若谓但吸其气。则普天之下。
肉气熏蒸。时刻不断。天亦吸之久矣。如云为天杀者乃享。则和墨国王。祀仅一
日。过此以后。天其枵腹耶。黍稷非馨。明德惟馨。书言可考。东邻杀牛。不如
禴祭。易有明文。惜读书者。不善会耳。
  祷树变羊(载杂宝藏经)
佛世有一老人。其家颇富。忽思肉食。指田头树。告其子曰。吾家薄有产业。由
此树神恩福所致。可于群羊中。杀一以祭。诸子从之。寻即杀羊。祷于此树。复
于树下。立一神祠。其后父死。即生己家群羊之中。时值诸子欲祀树神。执而将
杀。羊忽自言。此树无神。我于往日。思食肉故。妄使汝祀。与汝同食。不谓偿
债。我独先之。时有罗汉乞食。以神通力。令诸子皆见其父。遂毁此树。悔过修
福。不复杀生。(在七卷)
 增壹阿含经云。有五种布施。不得其福。一者以刀施人。二者以毒施人。三者
以野牛施人。四者以淫女施人。五者造作淫祠。世有无知之辈。遇三宝福田。不
肯布施。而于鬼神庙宇。辄欣然创造者。良由正眼未开耳。一祠既成。书其上栋
曰。某年某月某日某建。彼且扬扬自得。以为我施财作福。呜呼。岂知自此之后
。大则猪羊鹿兔。小则鸡鸭鱼虾。哀鸣于白刃下。跳踯于镬汤中者。不知几千万
万乎。所谓天堂未就。地狱先成也。孔子曰。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
无福。大哉圣训。不异金口亲宣矣。
  东岳受戒(出传灯录)
唐元珪禅师。俗姓李。伊阙人也。永淳二年。受具戒。后谒安国师。印以真宗。
卜庐于泰山之庞坞。一日有异人。峨冠而至。舆从赫奕。问师能识我否。师曰。
我等视一切众生。不作分别。神曰。我岳帝也。能操人生死之权。何得一目相待
。师曰。我本不生。汝安能死吾。吾身如空。汝能坏空乎。神即稽首曰。我亦聪
明正直。胜于余神。愿受正戒。令我度世。师乃张座秉炉。正几告曰。付汝五戒
。汝能不淫乎。神曰。我亦曾娶。曰非谓此也。谓无外色耳。神稽首曰能。又问
汝能不盗乎。神曰。我无所乏。焉得有盗。曰非谓此也。谓不因受享而福淫。不
奉而祸善耳。神稽首曰能。又问汝能不杀乎。神曰。实司其柄。安得不杀。曰非
谓此也。谓无滥误疑混耳。神稽首曰能。又问汝能不妄乎。神曰。正直之神。何
曾有妄。曰非谓此也。谓先后皆合天心耳。神稽首曰能。又问汝能不遭酒败乎。
神稽首曰能。师曰。如上五戒。乃佛戒之本。辩论良久。神曰。我受师教。当报
师恩。乞师命我为世间事。现我小神通。使未信之人。皆生信念。师辞。固请。
乃告曰。东岩寺之障。空旷无树。北山有之。而非屏拥。汝能移北树于东岭乎。
神曰。闻命矣。但昏夜间必有喧动。愿师无骇。即作礼辞去。师送出。观之。见
仪?如王者。云霞瑞霭。环佩幢幡。凌空隐没。其夕。果有暴风吼雷。奔云震电
。诘朝视之。则北岩松柏。尽移东岭。森然行植矣。开元四年丙辰。嘱门人曰。
吾始居寺东岭。没后可塔于此。言讫安然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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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水陆神祇。宿世亦曾修福。但不能发菩提心。所以一受福报。便复昏迷。世有
持戒之僧。转世居权要。遂饮酒食肉。毁谤三宝者。皆修福不修慧故。昔世尊未
成道时。在菩提树下端坐。魔王波旬。恐其成道。将八十亿众。欲来害佛。而告
佛言。悉达太子。汝可起去。若不去者。我执汝足。掷之海外。佛告波旬。我观
一切世间。无能掷我海外者。汝于前世曾作一寺主。受一日八戒。布施辟支佛一
?之食。故生第六欲天。为大魔王。而我于阿僧祇劫。广修功德。供养无量诸佛
。汝安能害我。波旬谓太子。汝之所言。有何证据。佛指地言。此地证我。说是
语已。大地震动。无量地神。从地涌出。胡跪合掌。白佛言。世尊。我为作证。
如佛所说。真实不虚故知福慧二者不可偏废。东岳圣帝。可谓不昧正因矣。所以
垂训有云。不因享祀而降福。不因不奉而降祸。明明是受戒后语也。世俗不察。
枉杀物命。良可慨已。
  关公护法(见道书关帝经注)
关公讳羽。字云长。后汉人也。没后奉玉帝敕。司掌文衡。及人间善恶簿籍。历
代皆有徽号。归依佛门。发度人愿。明初。曾降笔一显宦家。劝人修善。且云。
吾已归观音大士。与韦驮尊天。同护正法。祀吾者勿以荤酒。由是远近播传。寺
庙中皆塑尊像。显应不一。
 余阅道家书籍。见有文昌忏三卷。系帝君降笔。其言纯用佛书。虽不及梁忏之
圆融广大。然其归信三宝。殆不亚于关公也。因叹二帝现掌文衡。一应科场士子
。皆经其黜陟。出天门。入地府。威权如此赫濯。然且倾心归向。则佛法之广大
。不待辩而可知矣。孟子以伯夷太公为天下父。曰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余
于二帝亦云。
  劝星卜之士
刀杖杀生。显而易见。言语杀生。微而难知。且如卜人占病。必曰某神见咎。遂
使愚人误信。燔鱼?。割鸡鹅。无所不至。由是被杀物命。生生与病者为怨。且
生生与占病者为怨。则卜筮者一言之害。岂不大乎。普劝卜者。凡遇占疾。必告
以行善修福。念佛持斋。倘诚系鬼神见咎。祷祀势所难已。劝之以蔬代腥可也。
  师巫偿报(出广仁录)
江陵吕师巫。断事必言杀生。后至病家。正欲判断。忽仆地死。两日苏。问之。
曰见一丈余恶鬼。摄至王所。王以我妄言祸福。广害生灵。大加诃骂。又见鬼囚
数百。泣且詈曰。误听汝言。致吾受罪。皆持枷抵触。又见无数禽兽。皆咆哮怒
目。争来攫掠。时王即欲驱吾入狱。一绿衣者云。彼阳寿未尽。姑放之。旋当追
论也。因得苏。尔家病人。闻已上牌。想不复起矣。不数日。果死。巫自此改业
。?书其事以告人。
 城隍社令。江河土神。人皆谬称为菩萨。甚至杀生设祭。亦名献佛。噫。此等
么么神鬼。滥加以佛菩萨之号。则朽木亦可指为旃檀。若夫史鉴诸书。皆称西域
有神。其名曰佛。则是佛而反称以神矣。正眼未开一至于此。
  劝宴客者(以下言宾燕不宜杀生)
世人皆恶吃亏。而人人做吃亏之事。世人皆畏堕落。而在在种堕落之因。有人于
此。父母无故而詈之曰。尔乃犬豕。尔乃异类。彼必愀然不乐。愠父母之辱己矣
。夫犬豕异类之名。既恶之惟恐不至。则犬豕异类之实。宜绝之惟恐不深。独至
宴客。辄炰?烹鱼。屠鸡割凫。惧以三途之苦报而不悟。岂非但恶虚名。不畏实
祸耶。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食余众生。亦复如是。死死
生生。互来相噉。恶业俱生。穷未来际。佛无诳语。何敢不信。故知割鸡者得鸡
报。屠犬者得犬报。理所必然。呜呼。向虽父母詈我而不受。今为他人口腹为之
。向虽父母詈我而不受。今为一时欢笑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夫杀羊妻(见广仁录)
刘道原。为蓬溪令。解官。宿秦氏家。梦一妇泣诉曰。吾乃秦之妻也。曾捶杀一
妾。冥官处我以死。仍罚为羊。今现在栏中。明日将杀以享君。死固不惜。但腹
中有羔。若因吾而死。则吾罪愈重耳。刘待旦言之。则已宰矣。举家大恸。纳羔
于腹而葬之。
 昔舍?国。有一邪见长者。名曰都提。一日偶出。世尊至其家。见一白狗。在
于?上。盗盘中食。狗见佛来。下?便吠。佛言。汝于往世。悭惜财宝。不肯布
施。故堕于此。狗闻而怒。卧地不食。都提归见。亦起瞋心。来诣佛所。佛言。
狗是汝父。汝若不信。回家问狗。令狗示汝伏藏。都提惭惧。如命问狗。狗即趋
至?下。以口足开土。大获宝物。都提乃信。归命佛僧。所以佛言有生之属。或
多宿世父母六亲。夫人一世。即有一世之父母六亲。无始以来至今日。托生之数
。满一恒河沙。则有一恒河沙之父母六亲。满百千恒河沙。则有百千恒河沙之父
母六亲。岂可妄杀。即如秦氏之羊。当被杀时。举家咸指为羊耳。夫不知为杀妻
以享客。子不知为杀母以娱宾。奴婢不知杀主母以供鼎俎。及四体瓜分。身首异
处。方悟辗转刀几者。即向之虫飞同梦者也。哀号挺刃者。即向之顾我复我者也
。口不能言。含怨就死者。即向之供服役。效勤劳者也。碎骨粉身。不可复赎。
向使秦氏戒杀。则自救其妻。自救其亲。自救其主母矣。乃以泛泛知交。杀至亲
骨肉。宴客杀生者。宜痛心切戒矣。
  多杀变猪
正德中。南京孝廉某。家巨富。多杀生。常以三四猪宴客。一夕梦城隍神谓曰。
汝杀生无算。当先变为猪。卒不戒。越半载。暴死。既殓。棺中有声。启视之。
已化为猪矣。
 世间杀生。大约为宴客居多。独不思密友良朋。当其饮我食我。未尝不称为莫
逆。至他日途遇。不过一谢而已。患难相恤者。千中希得一二。而三途之苦。已
冥冥注定。安见阎罗殿上。可引某客以宽其罪耶。即如孝廉宴客。非不自谓豪侠
多情。及尸化为猪。丑声外播。斯时成何意兴耶。
  黑气示灾(其友面述)
玉峰许某。富而好客。食务精美。所杀无数。顺治乙酉。?下忽有黑气如车轮。
绕庭一转而灭。未几。北兵陷城。家中四十口尽毙。
 富家中馈。乃大怨业薮也。地虽寻丈。然哀号望救者。恒于斯。母离子散者。
恒于斯。剖腹刳肠。脔心拔肺者。恒于斯。积之久久。将见怨气充塞。怒鬼悲啼
。愁声彻夜。或有现形为无头者。或有现形为血身者。或有现形为闭目突目者。
或有现形为摇头鼓翅者。或作咯咯喷血之声。或作啾啾忍痛之声。或作唧唧受苦
之声。莫不切齿椎心。磨牙掉尾。各欲得怨对而甘心焉。是以天地灵祇。往来神
鬼。录名恶簿。生遭九横。死堕三途。莫能救之。则中馈岂非大怨业薮乎。好客
之士。甚无蹈此覆辙也。
  劝膳师者
人情莫不爱子。不知用爱之方。即如延师教子。本望其成名。列身士林耳。然以
膳师故。往往炰?烹鱼。割鸡煮蟹。假令一岁伤千命。十年即害万命。积之久久
。子弟虽有大福。亦削去矣。?福力未厚者乎。如谓肴膳未丰。未遂西席之志。
则当移杀生所费。额外加隆。使为师者。常欣然教育。则沽酒市脯。自当相谅。
而子弟福基寿算。冥冥日增矣。何必伤杀物命。相率而入三途也。
  为膳殃儿(见广仁录)
常熟有人。善鸟铳。所杀无算。年四十。产一儿。头面端正。心甚爱之。因悔前
非。不复打鸟。儿长就塾。为膳师故。复理前业。年余。子患痘。满身发紫泡。
皮肉焦烂。毛孔皆出铁珠而死。
 铁珠从何而来。岂非一切惟心造乎。
  烹羊祸子(见续笔乘)
徽州方尚贤。家巨富。二子各请一师。幼子乃宠姬出。甚爱之。故待其师加厚。
其师田姓者。嗜羊羹。尚贤日进其味。至畜三四头于栏。择肥而宰之。康熙丙午
。幼子疽发于颈。哀号半月。未溃。尚贤日事医祷。一日。其子忽作羊鸣而绝。
 方既受报。田亦难免。
  劝塾师
设教之士固难。不知膳师之家尤难。朝而饔。夕而飧。日费经营。外而奴。内而
婢。咸供奔走。甚至庭闱之奉。反多缺略。而西席不致有无鱼之叹。比比然也。
今人不念及此。所以甫就西席。辄谓彼家礼当奉我。稍不尽礼。悻悻然见于面。
而生徒学业。反若置之度外。此弗思之故也。敢告同心善士。宁使功浮于食。毋
使食浮于功。倘生徒实系顽劣。教无所施。则馆课之外。当以福善祸淫之说。谆
谆劝勉。使主家得一培植元气之子弟。未始非西席大功德也。至口腹之奉。自有
定限。若享之既尽。命亦随亡。譬如有钱一千。日用百文。可延十日。用若倍增
。数必倍减。故知藜藿是供。亦延年之事。食前方丈。实堕落之因。诚能以戒杀
之理。劝勉东家。将东家父兄子弟。皆因吾言而积德矣。其不素餐也。孰大乎。
  惜福延龄(见因果目击编)
福建曹舜聪。设教于汀州郑氏。奉十斋甚谨。凡鲜鸡虾蟹之类。一切屏除。盖恐
主家为己烹杀也。席中若陈腌腊诸品。辄尽欢而退。顺治丙申。患腹疾。殭冷三
昼夜。举家号哭。后事悉备。忽苏。告妻子曰。吾命应于甲申初夏。被流寇所斩
。缘设教以来。诚心爱物。主家未尝特杀一命。故延寿一纪。且免横夭。又于庚
寅夏。劝人刻金刚经三叶。又延三载。今阳寿尚有二年也。果阅二年而卒。
 崇川一友。性慈戒杀。但不能持斋。故鲜鸡鱼蟹之属。生平严戒。亲友招之。
席间惟列腌品。虽至好杀之家。曾无一物为己而烹者。若仁人君子。能仿此而行
。是永无杀生之累矣。
  贪饕丧命(云间人共述)
松郡郭止一。三十六岁。顶何姓卷游庠。康熙十四年。馆某氏。主人以郭嗜犬。
时进其味。一日指主家黄犬曰。此犬腿甚肥。未识可烹而遗我否。主人从之。越
数日。郭忽昏愦。摄至郡城隍庙。时黄犬先在。神曰。何某。汝何唆主杀犬。郭
辩曰。我姓郭。不姓何。不过庠姓耳。神怒鬼卒误拘。郭遂苏。苏而甚夸其辩。
未几。何姓随卒。明日忽苏曰。被郭某诬我杀犬。吾力辩不食牛犬。犬亦言音声
非若。放我暂还。候郭到同审。但吾寿将尽。不能再生。处分家事而绝。是晚。
郭邻。途见鬼卒。严锁郭入城。归探其家。已闻哭声矣。
 膳师之馔。虽杀自主家。然为我而杀。自不得不分其咎。假令西席诿东家。东
家复诿西席。则物类默默受冤。无所控告矣。
万善先资集卷一
万善先资集卷二
 因果劝(下)
  劝求功名者(以下言求福不宜杀生)
海内操觚之士。夙而兴。夜而寐。继晷焚膏者。曰为求功名也。父诏子。师勉弟
。惟日不足者。曰为求功名也。然而少年之士。每有早掇巍科。博古之儒。往往
怀才不售。非荣枯得失。操之者天耶。既操之天。则合天而天佑之。违天而天弃
之。必然之理也。戒杀一端。文人每视为缓图。以为此特佛氏之教耳。噫。岂佛
氏好生。吾儒独好杀乎。昔程明道。
主上元县簿。见乡多胶竿以取鸟者。命尽折其竿。然后下令禁止。
而吕原明。得程氏正传。然累世奉佛。戒杀放生。为郡守时。署中多蓄?干。鳆
鱼干。以代水陆生命彼诚见好生恶死。天心所在。不可违耳。人能以天地之心为
心。则福禄随之矣。
  嗜蛤不第(见龙舒净土文)
宋初。镇江邵彪。梦至冥府。主者问曰。汝知未及第之故否。对云不知。遂引彪
去。见一镬煮蛤蜊。俱呼彪名。彪惧。合掌念阿弥陀佛。蛤变黄雀飞去。彪遂戒
杀。仕至安抚使。
 科名之事。虽锡自天曹。若有冤对相阻。鬼神亦不能禁之。欲向青云路。安可
不虑及乎此。
  帝君示梦(见护生编)
明末。蜀士刘道贞。客至。将割一鸡。忽不见。客坐良久。欲杀一鸭。忽又不见
。索之。见同匿暗处。鸭以首推鸡出。鸡亦如之。相持甚力而无声。刘悟。作戒
杀文劝世。辛酉七月。其友梦至文昌殿。帝君揭一纸示之。曰此刘生戒杀文也。
今科中矣。寤而语刘。刘不信。榜发。果符其言。
 禽兽与人。形体虽异。知觉实同。观彼被执之时。惊走哀鸣。踰垣登屋。与人
类当王难被擒之时。父母彷徨莫措。妻孥攀援无从。异乎不异。观彼临刑之际。
割一鸡。则众鸡惊啼。屠一豕。则群豕不食。与人类当?掠屠城之际。见父母血
肉淋漓。妻孥节节支解。异乎不异。观彼宰割之候。或五脏已刳。而口犹吐气。
或咽喉既断。而眼未朦胧。与人类当临欲命终之候。痛苦欠伸。点头熟视。异乎
不异。即鸡鸭之私相推诿。世人当痛心而镂骨矣。
  救物同登(见广慈编)
会稽陶石梁。与张芝亭。过大善寺。放鳝鱼数万。其秋。陶梦神云。汝未该中。
缘放生。得早一科。榜发而验。因曰。事赖芝亭赞成。奈何功独归吾。数日南京
录至。张亦中式。
 迩来恶俗。有应乡会试者。亲友必合赀祈祷。所杀无算。名为保福。实为造罪
。高明者其痛绝之。
  劝求子者
富家无子。挥金纳妾者有之。重价市药者有之。然求之愈切。得之愈艰。何哉。
盖三界中定业。苟非大善不能挽回。古来无子之人。往往因一念觉悟。勇猛修德
。因而连生贵子者。指不胜屈也。求之不得其道。而徒怨天尤人。致慨宗祧之失
守。亦惑之甚矣。
  放生得子(见广仁录)
元朝一富商。求子。闻太岳真人。召仙判事有验。因往叩之。判云。汝前生杀业
多。使物类不能保有子孙。故得斯报。今放满八百万生灵。方可赎罪。若误伤一
虫。须放百灵以准之。挽回造化。是为第一。商即立誓戒杀。捐资放生。未几。
得一子。以孝廉出仕焉。
 华严经云。杀业之报。能令众生堕于三途。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病
。二者短命。富商杀业甚多。而报不过无子者。想既受三途之正报。而后受无子
之余报。未可知也。否则或宿世福力尚厚。先受无子之华报。而后受三途之果报
。亦未可知也。今能赎前过恶。回心向善。自应免祸获福矣。
  悔过延嗣(见感应篇图说)
杭州吴恒初。好食牛肉。连丧子女。适一子患痘。医祷莫效。吴忽梦至阴司。有
诉吴杀牛者。争辩良苦。主者唤群牛嗅吴周身。牛竟无言。吴自供食牛不杀牛。
且誓永不复食。主者谕牛而遣之。吴遂得释。出见一阁。阁上有人呼己。吴仰视
之。忽掷一物。曰还却汝。视之。乃其子也。遂觉。子寻愈。
 食其肉而至连丧子女。则杀其身者可知。
  戒牛育子(见护生录)
京师翟节。五十无子。绘大士像。恳祷特至。妻方娠。梦白衣妇抱送一儿。妻方
欲抱。牛横隔之。不可得。既生子。弥月不育。又祷如初。或告曰。子酷嗜牛肉
。岂谓是与。节悚然。合门戒牛。未几。复梦妇人送子。抱而得之。后果生子成
人。
 所谓现妇女身而为说法也。
  嗜?速毙(袁午葵述)
明末。杭州有潘德斋者。老而乏嗣。偶见一书云。食?者有子。乃买而畜之。且
饲以小鳝。烹割无虚日。如是年余。?体皆生肿毒。毒有数口。宛如甲鱼之嘴。
其痛入骨。未几死。竟无后。 
 邪见之人。一时害人以言。百世害人以书。正谓此也。是故著书立说。虽善人
君子。犹不可不慎。?其它乎。
 
  劝避难人
世人当乱离之际。避处深山旷野。颠沛不一。望旌旗。则母离子散。闻金鼓。则
胆落魂飞。此等流离倾覆。虽国家大数。然莫非自业所招。慈受禅师偈云。世上
多杀生。遂有刀兵劫。负命杀汝身。欠财焚汝宅。离散汝妻子。曾破他巢穴。报
应各相当。洗耳听佛说。由是观之。无论杀身亡家。属之前定。即一指之伤。一
针之失。乃至剎那恐怖。未有出于无因者。普告世人。但遇兵戈之际。宜回心自
念曰。吾身尚未被执。然且如此恐怖。则物类当被执之时。恐怖更当何如。骨肉
尚未分散。然且如此凄惨。则物类当分散之时。凄惨更当何如。四体尚未宰割。
然且如此悲苦。则物类当宰割之时。悲苦更当何如。由是过去杀业。必念佛超荐
。未来杀业。当直下斩除。如此用心。则来世必生太平之代。必不生危乱之时。
纵或生危乱之时。必不生被兵之地矣。岂非避难最上策乎。彼登山涉水。非万全
计也。古德云。世上欲无刀兵劫。须是众生不食肉。
  刀兵偿报
宋徽宗时。寇兵入内。所至焚戮。惟安阳镇被祸尤惨。后有一僧。能于定中勘冥
事。众叩之。僧为入定。具知其详。乃曰。此乡所造杀业。惨于他处。故受报亦
惨于他处。然业报未尽。怨对方来。众等未能安息也。后连年兵火。人民屡遭屠
戮。果无遗类。
 人见渔翁漉网。忽得大鱼。必鼓掌称快。不知此又增一怨对也。悲怜救解。犹
恐不及。奈何反称羡之耶。称之。是赞叹杀。羡之。是随喜杀。慧眼一观。皆是
刀兵种子矣。
  龙子救难
巢江水暴涨。寻复故道。有巨鱼重万斤。三日死。合郡食之。一老妪独不食。忽
有老叟告曰。此吾子也。不幸罹祸。吾厚报汝。若东门石龟目赤。汝急出城。城
将陷矣。妪因日往视龟。有稚子讶之。妪以实告。稚子伪以朱傅龟目。妪见。急
出城。遇一青衣童曰。吾龙子也。引妪登山。而城果陷为湖。
 佛世有一大臣。相士决其兵死。日夜以兵自?。至执剑而卧。一日请佛诘朝赴
斋。佛不受。告其国王曰。此臣今夜必死。是夕有四臣。亦在其家防守。其妻见
夫熟睡。代为执剑。未几。妻亦睡去。落剑断头。国王闻之。疑四臣与妇有私。
俱断其右手。阿难问佛何因。佛言。其夫前世。作牧羊儿。妇为白母羊。四臣尔
时。同为?贼。见儿牧羊。同举右手。指羊谓儿曰。杀以食我。牧儿涕泣从之。
以是因缘。辗转酬报。童子伪赤龟目。亦系福力所致。因缘会遇。自然而然。不
可强也。
  劝食牛犬者(以下言自奉不宜杀生)
劝人戒食牛犬。不如劝人戒杀牛犬。劝屠户戒杀牛犬。不如劝官长禁杀牛犬。何
则。劝人莫食。虽或面从。然殽俎在前。谁能自制。是知劝人戒食。不如劝人戒
杀也。屠人因劝改者。十难其一。苟不摄以官长。惧以严刑。虽日进屠门诏之。
终为无益。何如号令申严。群凶匿刃乎。?禁屠一事。贫儒亦能得之官长。俟禁
榜既悬。而后严行纠察。奉为成规。虽不劝人戒。自无牛犬可食矣。惜乎。缙绅
之士。凡名利所在。辄俯仰当道。哓哓不已。遇此等事。则钳口卷舌耳。
  命终酬业(出颜氏家训)
齐贵人奉朝请。性奢荡而嗜牛犬。食必特杀。年三十余。一日见大牛忽至。?体
痛如刀割。?叫发狂而死。 
 异类有功者。莫如牛犬。食之最损阴德者。亦莫如牛犬。世人必欲沾其味。何
哉。
  戒牛得魁(出广慈会要)
金陵朱之蕃。未第时。梦神曰。今年状元。当是镇江徐希孟。因私一奔女。黜之
。次当及汝。但彼三代不食牛。汝父子未戒。倘能悔过。犹可及也。觉而语父。
父不信。是夕。父梦亦如之。始大惊。誓不复食。是年果魁天下。徐止二甲第三

 或云。牛系郊祀之物。唯有福者方得食。观此。可以塞口。
  鬼显业因(出观感录)
无锡书吏王某。顺治丁酉。以钱谷事。狱死北都。癸卯夏。苏州金太傅子汉光。
自京归。舟次张家湾。有人乞附舟。称无锡王书吏。泊舟待之。不至。舟发复呼
。诘之。以实告。舟中皆惊。鬼曰无妨。居舟隅可也。舟近岸。似有人跃入。未
几。忽叫跳。问故。曰遗一小囊于岸。内有钱粮数。乞停舟取下。从之。行三日
。鬼曰姑止。此地施食。吾欲往投。去即下。曰观音菩萨主坛。无饭与吾。以生
前喜食牛耳。汉光曰。天下有此奇事。吾素食牛。今当戒矣。俄而大哭。问之。
曰天上戒坛菩萨至。吾不敢居此。汉光停舟。鬼杳然。
 瑜伽法味。普济人天。上而天龙八部。下而地狱鬼畜。皆在所施之内。岂有菩
萨主坛。嗜牛者不与食乎。王鬼不得食。自业所见耳。饿鬼积劫。不闻水浆之名
。纵行于水上。望之但见为脓血。非业力使然乎。昔目连尊者。以天眼视世间。
见亡母在饿鬼中。以?饭饷之。其母左手障?。右手取食。食未至口。变成火炭
。目连大哭。求救于佛。佛言。汝母罪重。非汝一人力所奈何。汝虽孝动天地。
天地鬼神亦莫奈之何。必须十方众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脱。目连遂大兴佛事。供
养众僧。其母即于是日。脱饿鬼苦。观此。则王鬼不得食。岂非自业所招乎。或
曰。既如此。则世间施食。亦多无用。答曰。众生与佛。分有缘无缘二种。有缘
者。即能沾惠。不沾。偶系无缘耳。非可执一论也。
  戏侮速殃(出现果随录)
麻城二孝廉。一信佛。一谤佛。同读书地藏殿。一人馈犬肉至。信者麾去。令不
得入。且仓皇避门外。谤者曰。吾奉儒者教。不知所谓佛老也。遂登座。夹肉戏
献菩萨。纔举箸。觉空中一推。仆地立死。少顷。门外孝廉亦死。见谤者百刑皆
受。颈陷火枷。?体烧烂。冥君向信者曰。汝有信心。不应到此。令汝来者。欲
汝见彼受苦。传示世人耳。敕回阳而苏。
 地藏菩萨。于娑婆世界。有大誓愿。一人不解脱。若己推而纳之沟中。世尊在
忉利天宫说法。称之曰。假使十方诸佛。赞汝功德。经千万劫终不能尽。又云。
若有天人。享天福尽。五衰相现。当堕恶趣。见地藏菩萨形像。志心瞻礼。是诸
天神。转增天福。又云。若有众生。专诚供养。终身不退者。未来世中。常在诸
天受乐。天福纵尽。下生人间。百千万劫。犹为帝王。嗟乎。大士有如是不思议
神力。名震
 河沙世界。威摄万亿诸天。一切众生。闻名见形者。皆获胜福。乃以愚浊凡夫
。?么知见。妄加讥毁。何异荧光敌日。蝇翼障天。亦不自知其分量矣。
  劝勿烹蟹
人闻地狱之苦。皆谓渺茫。不知世人烹蟹。即是沸汤大狱景像。人特习而不觉耳
。当其薪焰一扬。锅中发热。此时群蟹。恐怖惊惶。周身烦闷。俄而更热。则绕
釜循行。各各欲出。俄而大热。则互为妨碍。神识昏迷。尔时浮在水上。大痛难
忍。沈在水下。大痛难忍。相轧不动。大痛难忍。未几。锅中沸水。绕身涌注。
注目。则如热钉烙眼。注背。则如沸铁浇身。如是受苦无量。而后含冤就尽。周
身发赤。噫。众生不过为瞬息甘旨。造此无边业障。假令诸佛菩萨。以天眼观之
。则此人与蟹。自无量劫来。曾为父母兄弟六亲。特以改头换面。不复相识。以
故更相造业。更相杀害。乃至更相报怨。靡有底止也。普劝欲发慈悲。先行强恕
。彼此借观。贪化为慈矣。
  蟹山受报(出南阳广记)
湖州医 沙助教。母嗜蟹。所杀无算。绍兴十七年。媪以恶疾死。后有数岁孙。
见其立门外。?体流血。语孙曰。吾因生平杀蟹。今在蟹山受报。急告汝父。作
福荐吾。言讫不见。
 腌蟹之家。将生蟹抉去其脐。蓦以椒盐塞入。痛苦真不可形容。蟹山之报。业
力所招感也。?观蟹横行于地。知宿生必惯由邪径。不向菩提正路。绳系于背。
知宿生必爱欲羁身。不能解脱缠缚。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劝勿食蛙
捕蛙大约渔舟无赖。劝其戒杀。自不听受。但美味甚多。屈指及蛙。其细已甚。
食者既寡。捕者自稀矣。戒之。
  蛙诉商冤(见现果录)
苏州同知王某。在句容。忽见群蛙跳踯其前。王告曰。果有冤。指吾处所。众蛙
遂集一处。王命人掘之。得一死尸。口塞一鞭。柄上有?夫名。至丹阳。一询而
获。乃一商买蛙放生。露白而被?夫害也。立为抵命。吴人因呼田鸡王焉。
 蛙之被杀也。受八种小地狱之苦。人之杀蛙也。造八种小地狱之因。如蛙被杀
时。先斩其首。是为第一断头小狱。既断头已。次去其皮。是为第二剥皮小狱。
去其四爪。是为第三落足小狱。拔肺抽肠。是为第四刳腹小狱。热镬煎熬。是为
第五沸油小狱。调和五味。是为第六咸糟小狱。齿嚼牙摩。是为第七磕石小狱。
流入肠胃。是为第八粪尿小狱。是知杀蛙而卖者。前四种狱因。系自作。后四种
狱因。系教他作。买蛙而食者。后四种狱因。系自作。前四种狱因。系教他作。
杀而自食者。八种狱因。皆系自作。若不杀不食。从而和之者。八种狱因。皆系
教他作。人能如是观想。方知视听言动间。无非罪垢。而娑婆世界。五浊难居矣

  劝求寿者(以下言疾病不宜杀生)
人既乐生恶死。当知趋吉避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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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吾与物类同禀天地之气。吾爱天所生。天亦爱吾
生。吾愿物不死。物亦愿吾不死。今人自少至壮。自壮至老。无适而非杀。方其
甫离母腹。即称庆而杀生。未几弥月矣。复杀生。未几周岁矣。又杀生。长而就
塾。以膳师而杀生。继而议婚。因纳吉而杀生。请期而杀生。成婚而杀生。?子
复生子。子之子复周岁。复就塾。复议婚。辗转无非杀生也。有女者。女出阁而
杀生。信邪者。祀神故而杀生。好客者。宴宾故而杀生。多病者。贪味者。为口
腹而杀生。加之步履杀。树艺杀。随喜杀。赞叹杀。积之一生。将为吾毙者。不
下百千万数。以是求长寿。可得乎。普劝世人。欲冀延年。先持杀戒。杀戒既持
。延年可必矣。
  救蚁延生(见经律异相)
一比邱得六神通。与沙弥同处。定中见其七日当死。因遣省亲。谕以八日再来。
盖欲其死于家也。至八日。沙弥果来。比邱复入定察之。乃知沙弥于归路时。见
流水将入蚁穴。急脱袈裟拥住。以是因缘。寿至八十。后成罗汉。
 经云。人不杀。得长寿报。观于沙弥而益信。
  救鱼免摄(出法苑珠林)
唐魏郡马嘉运。贞观六年春。忽见两骑迎之。遂仆地。往谒主者。乃东海公也。
欲邀为记室。马辞以固陋。强之。举文士陈子良以代。马因得苏。陈暴亡。一日
马与其友同行。望空若有所畏。询之。曰见东海公使。将往益州追人。言陈子良
极诉君。君几不能免。赖君在蜀之日。见池鱼将被取。出绢数十匹救之。故得免
摄耳。后嘉运以国子博士终。  时太宗在九成宫。闻之。敕侍郎岑文本就问。
故得其详。
  算尽复延(见竹窗三笔)
华亭赵素。至青浦。见亡仆立舟上。惊问之。曰见役冥司。今追取三人耳。一湖
广人。一即所探之亲。余不答。疑己当之。至所亲室。已闻哭声。赵急还。复遇
亡仆。曰君且无恐。至夜吾不至。则免矣。赵问故。答于路见有为君解者。以合
门戒杀故。及夜。果不至。赵竟无恙。 
 所谓神灵?之也。
  膳减龄增(见感应篇图说)
寺丞萧震。梦人告以寿止十八。从父帅蜀。蜀官以主帅履任。大设宴。震偶至庖
。见系牛。叩之。曰。酒三行。例进玉箸羹。法取雌牛。烙铁钻乳。乳凝箸上以
为馔。震亟。白父索食牌。判永免此味。是年十七岁。复梦神曰。汝有阴德。不
但免夭。可望期颐。后享年九十余岁。
 一脔既可以延寿。一脔即可以削寿矣。
  劝医士
医道所以可贵。以其有救济之功耳。然药能医病。不能医命。若杀生以佐药饵。
不惟使病者反增怨孽。将来自己苦报亦不能免。何则。乐生恶死。人物同情。杀
一命以生一命。然且仁者不为。?不止一命乎。?又未必生乎。若谓病入膏肓。
不忍坐视。则当以净土法门告之。使其永离生死。其为救济。不更大乎。大抵人
有疾病。则善言易入。平时虽愤愤排佛。到此瓦解冰消。乘机化导。是为第一良
方也。
  改书赎过(见梁书)
陶弘景。字通明。母霍氏。梦天神擎炉至家而生。宋末为诸王侍读。齐永明中。
脱朝服挂神武门。隐句曲、华阳洞天。与梁武帝有旧。国家大事悉访之。号山中
宰相。其徒桓恺。得道飞升后。一日密降其室。曰君所修本草。以水蛭蚊虻为药
。功虽及人。而害物命。上帝以此谴怒矣。弘景悔。乃以他药可代者。别着本草
三卷以赎过。且诣鄮县阿育王塔前受五戒。曾梦佛授记。名胜力菩萨。临终以袈
裟覆体。安然脱化。年八十五。谥贞白先生。
 杀物济人。似不失正道。犹然上干天谴。可畏哉。
  劝勿击蛇(以下言细行不宜杀生)
世皆谓蛇能害人。惟恐不杀。甚有言击之不死。贻患于后者。独不念击而不死。
犹当报怨。倘击之至死。其怨不更深乎。无如世人所见甚小。但知今世。而不知
来世。所以作此断灭之想。又?害我必有宿因。若无宿因决不害我。何必先料其
杀我而害之耶。纵蛇欲害我。亦不当杀。何则。蛇因前世害彼而来。若又杀之。
则是前雠未报。今怨复结。反当两世受其患矣。世人奈何不思乎。
  焚蛇灭族(见好生录)
明方孝孺。父将营葬。梦朱衣老人拜曰。君所选穴。正我住处。幸宽三日。俟吾
子孙迁尽。当有厚报。言讫。复再三稽首。其父寤而不信。竟令人掘。有红蛇数
百。尽焚之。夜复梦老人泣曰。我已至诚哀恳。奈何使我八百子孙。尽歼烈焰乎
。汝既灭我族。我亦灭汝族。后生孝孺。其舌宛如蛇形。官翰林学士。触怒成祖
。命斩十族。计被杀者。正如蛇数。
 佛言。子以三因缘生。一父母先世负子钱。二子先世负父母钱。三怨家来作子
。人第知赌博饮酒者。为怨家。不知威权盖世。祸延宗族者。亦怨家也。人第知
亏体辱亲者。为怨家。不知荣宗耀祖。血食千秋者。亦怨家也。世人争财夺产。
无非为子孙计耳。想到后来结局。虽子女盈前。有何所用。一生拮据。徒自苦耳
。是故夺东邻财者。东邻为子耗之。夺西邻财者。西邻为子耗之。世人日在颠倒
中。日在羁縻中。终古没溺而不悟。殊可骇也。
  死蛇得度(出竹窗随笔)
姑苏曹鲁川女。嫁文氏。有蛇逐鸽。家人毙之。数日。蛇附女作人言云。我昔为
荆州守。侯景反。追我死江浒。父母妻子不知安否。鲁川惊曰。侯景。六朝人。
今历陈隋唐宋元而至明矣。鬼方悟死久。曰既作蛇。死亦无恨。但礼梁皇忏。我
行矣。忏毕。索斋。施焰口一坛。明日。女安稳如故。 
 人在世间。循环生死。犹如呼吸。俄而入一胞胎。俄而出一胞胎也。俄而又入
又出之无穷也。生不知来。死不知去。蒙蒙然。冥冥然。千生万劫而不知也。俄
而升天宫。沈地狱。俄而为鬼为畜。为人为仙。升而沈。沈而升。千生万劫而不
知也。昔须达为佛营室。佛视地上蚁子。而谓达言。此蚁自毘婆尸佛出世已来。
经今七佛。尚堕蚁身。夫一佛出世。历年甚久。矧曰七乎。释迦而后。过一千七
百二十万五千余岁。而后弥勒菩萨。从兜率天宫降生。未知此蚁脱蚁身否。由是
观之。此蛇自六朝至今。即脱蛇身。犹未为迟也。噫。如是而不求生净土。永脱
轮回。与物类浪生浪死者何异。
  劝绝养金鱼蟋蟀
正法念处经云。人命不久住。犹如拍手声。妻子及财物。皆悉不相随。唯有善恶
业。常相与随行。如鸟行空中。影随常不离。故知金鱼蟋蟀。虽可娱目。究之一
无所用。唯有杀业。永远常存。何苦为两眶瞳子。结怨生生。偿雠世世乎。
  红虫示报(见好生录)
明末。无锡薛子兰。喜畜金鱼。每取红虫饲之。所杀不可胜计。后得奇疾。舒手
于身。握而掷之。曰有千万红虫。在吾身上。痛楚难忍。?体搔烂而死。 
 白起坑赵卒。一夕四十万。项羽坑秦卒。一夕二十万。献贼在川中。断人手足
成山。尔时众生血肉糜烂。与红虫何异。噫。死于刀兵者。过去必有其因。畜物
伤生者。未来必有其果。故曰众生畏果。菩萨畏因。
  蟋蟀酬冤(见因果目击编)
明末。杭州张某。好斗蟋蟀。负即断头弃之。后疽发于背。烂黑肉如蟋蟀头者数
百。触之皆动。其痛入骨。号呼而死。
 世人造业。本于六根。一根既动。五根交发。如畜蟋蟀者。本为眼根。而捕时
静听其鸣。耳根造业。以手指挥。身根造业。计度胜负。意根造业。赌博饮酒。
鼻舌二根造业。楞严经所云。六交报。盖谓此也。
  劝惜蝼蚁
积德之人。如作家之子。不见其益。然日积月累。自成陶朱之业。丧德之人。如
败家之子。不见其损。然日侵月削。便无立锥之地。故曰。勿以善小而不为。
  蚁王报德(见古史谈苑)
吴富阳董昭之。过钱塘江。见一蚁走水中芦上。欲救入舟。众不可。乃以绳系芦
于舟。蚁得至岸。夜梦乌衣人谢曰。仆是蚁王。不慎堕江。蒙君济拔。后有急难
。可来告我。历十余年。昭之以盗诬入狱。思及蚁梦。欲告无由。一人曰。何不
取地上两三蚁。置掌中而告之。昭之如其言。夜果梦乌衣者曰。急投余杭山中。
可免于难。觉而逃之余杭山。遇赦得免。
 勿以蚁之报德为荒唐也。微细昆虫。每有不可解之事。昔苻坚与王猛苻融二人
。密议赦事于灵台。方定草稿。忽有大黑苍蝇。飞至笔端。其声甚厉。俄而国中
?闻将赦。苻坚念两人之外。更无泄其议者。因鞫有司所闻之由。奏曰。前日途
中。遇一黑衣小人。长三尺。?呼于道曰。朝廷将赦。朝廷将赦。言讫。忽然不
见。苻坚方悟即向之苍蝇也。天下之大。何所不有。蚁王报德。无足奇者。
  劝猎人(以下言营业不宜杀生)
佛言。念念仁慈修善者。造人天福德身。念念杀生食肉者。造地狱畜生身。猎人
自朝至暮。见鸟则思射之。见兽则思捕之。欲求一念之非杀而不得。所以怨对连
?。展转不息。沈沦亿劫。而无出期也。彼杀生如草芥者。何弗思之。
  慈鸟感人(见后汉书)
邓芝。征涪陵。见一鸟哺雏。射之不中。鸟以诸雏在。不忍远飞。再发中之。鸟
犹带箭喂雏。复衔余食在侧。呜呜教子取食。遂哀鸣气绝。诸雏亦哀鸣不已。芝
大悔曰。吾违物性。将死矣。未几。果为锺会所害。
 天下最惨者。莫如中年慈母。将欲病亡之时。呼垂髫儿女至?前。执其手以永
诀。眷眷叮咛。一语而愁肠百转。依依不舍。片时而雨泪千倾。既恐他人肆虐。
又虑后母行凶。见伶仃之状。魂魄因以悲怆。闻啼哭之声。肝心为之寸裂。此等
惨杀人事。皆系前业所招。以故无由解脱。
  沸汤猎报(出感应篇图说)
汾州猎户刘摩儿。与男师保。相继而死。北邻有祁陇威者。病卒复苏。因言在冥
司。见刘父子在沸汤镬中。肉尽见骨。良久。复还本形。叩其故。曰好用火猎。
故受此罪。
 经言。地狱之中。一日一夜。万死万生。从此死已。巧风吹活。还受其苦。若
彼业报未尽。纵使山河大地皆坏。受苦未尝少息。所以地藏经云。此界坏时。寄
生他界。他界坏时。更寄他方。他方坏时。展转相寄。此界成后。还复而来。呜
呼。不思则已。思之诚可畏也。
  人鹿同果(同前)
庐陵吴唐。善射猎。常携子同出。遇鹿与麑游。唐射麑毙之。鹿悲鸣而去。唐伏
草中。伺鹿出?麑。又射毙之。俄又逢一鹿。射之。矢中其子。唐抱子而哭。闻
空中呼曰。吴唐。鹿之爱子。与汝何异。惊视间。忽一虎跃出。搏折其臂而死。
 或问罪人不孥。吴唐固恶。其子何罪。恶其父而杀其子。冥间法网太苛矣。不
知行善之人。则托生积善之家以享福。行恶之人。则托生造恶之家以受祸。彼其
子必宿世积恶。应毙于虎。故投胎吴氏以受其殃。使天下知所畏。乃父知所惩。
此因缘会聚。不思议业力之所招也。?佛言。劫欲尽时。人寿十岁。众生相见。
各生毒害杀戮之心。无慈愍意。如猎师在山泽中。见诸禽兽。惟起毒害屠杀之心
。所以劫末七日内。草木土石。悉成刀杖。共相屠害。从此命终。皆堕恶趣。普
劝世人。见诸人类。皆生救度之想。见诸异类。亦生救度之想。在在发菩提心。
纵有罪障。如日照冰山。应时消释矣。
  劝打鸟人
禽鸟虽微。然雄者偶出。雌者唧唧以悲号。其母不归。子即喃喃而待哺。与人无
异也。倘离其匹耦。丧厥群雏。必悲鸣不食。凄惨无依。故曰。散物之偶者。得
夫妇分离报。伤物之雏者。得子孙夭折报。因果灼然不诬也。
  三燕念恩(出证慈录)
宋严州女。王亚三。见猫捕燕母。取饭饲三小燕。迨长。飞去。是冬亚三死。明
春有三燕来。飞绕不休。其母曰。燕寻亚三否。亚三已死。葬后园中。三燕辄入
园飞鸣。死于墓上。
 人有思念旧恩。情义深重。如三燕者乎。观之惨然知愧。
  ?鹊卜葬(出观感录)
武进瞿公。素有厚德。曾见一鹊。带箭哀鸣。悯之。呼鹊曰。汝欲拔箭。可急下
。鹊果飞至。公拔之。饲数日。纵去。后葬亲。得一佳地。而难点穴。有?鹊噪
集其上。一鹊啄公衣。复还墓者三。公曰。若果佳穴。再鸣三声。鹊遂应声而鸣
。地师审之。与穴法合。遂葬焉。后士达。士选。同举乡榜。子孙日盛。
 阴地生于心地。暴祖先之柩。而心外觅穴。愚夫也。
  罗禽异疾(出拙庵日记)
鄱阳染工董某。好罗禽鸟。竹贯其头。燎于茅薪上。去羽灰货之。所杀无算。后
得疾。?体皮麤如树。奇痒难耐。但取干茅燎之。又患头痛。辄令人以竹片击脑
。如是三年而死。
 竹击茅燎。痛苦事也。董某甘之如饴。何哉。盖人性本善。射鸟网雏。为其所
不为也。则竹击茅燎。亦欲其所不欲耳。
  众鸟啄身(见好生录)
明末。武进顾谋。捕鸟无数。病卧。自言曰。今日有鸟啄我手。复曰。今日有鸟
啄我足。日易一鸟。?身啄碎。病四十九日。曰。今日有鸟啄我目。遂死。家人
视之。果无瞳子。
 畜禽鸟于笼者。虽不害其命。然未必非牢狱之因。戒之。
  铁珠入腹(出因果目击编)
昆山龚福。善用鸟铳。顺治壬寅夏。以火照铳药。灯煤爆入药中。火大炽。须眉
尽脱。铁珠自胸入腹。奇惨而死。
 此等人。必堕铁丸地狱。若生人中。应得三种果报。一火伤。二炮死。三惊狂
丧命。?释迦如来。曾于无量劫前。为忉利天王。与阿修罗战。引兵将还。有金
翅鸟。巢于大树。帝释念曰。吾兵若至。鸟卵必坏。即敕驭者。回千辐轮。修罗
见帝释忽回车。惊怖退去。以慈力故。帝释得胜。帝释且不忍一卵之伤。?薄福
凡夫。而可草芥众生耶。
  劝屠人
猪羊虽系物类。畏死与吾同情。只如豢豕之家。甫受屠人之价。此猪便涕泪不食
。虽口不能言。然心知命在须臾也。所以就缚之时。哀号动地。出门之候。觳觫
彷徨。屠人行一步。则恐怖一步。此猪见一人。则望救一人。及其既入屠门。见
其攘臂就执。持刀相向。则大声疾呼。号天而天不赐梯。掉地而地不借孔。顾左
盼右。无非杀己之人。视后瞻前。尽是伤身之具。蓦尔之间。仰卧几?。尖刀入
腹。此时如沸油灌顶。此时如万戟钩心。声以痛极而转低。眼为血流而紧闭。是
诸苦楚。不可说不可说矣。尚忍言哉。嗟乎。此猪宿世为人时。岂无父母珍之如
手足。奈何膳夫视之如泥沙。岂无妻孥爱之如腹心。奈何屠户戕之如草芥。前生
恶业可畏。此日方知。夙昔盖世英雄。而今何在。不求解脱。人人难免如斯。一
入轮回。在在皆成堕落。故西方净土。是男是女总堪修。戒杀放生。若智若愚当
自勉。各请直下回头。莫致他生自悔。
  ?豕索命(出醒迷琐言)
宋淳熙初。台州径山路口。有赵倪者。世业屠沽。一夕梦豕百千头。俱作人言。
告曰。我辈被杀。受尽痛苦。今汝罪已盈。可速去。明日将起宰豕。忽叫号发狂
而死。
 余闻屠户杀猪。尖刀刺心。猪方就毙。不然。犹叫号不已也。呜呼。此猪前世
。吾决其必定杀生。其所以杀生者。心也。决其必定食肉。其所以食肉者。心也
。决其必定毁谤三宝。其所以毁谤三宝者。亦心也。心自作之。焉得不心自受之
乎。
  瞋杀现报(见敬戒堂笔乘)
浙江邵某。业屠沽。豢猪数头。视肥瘠而宰之。忽一猪长跪泣下。邵略不悲悯。
反加瞋怒而杀之。是日天微雨。置肉几案。至晚无一买者。邵怨怒。着屐立?。
取肉挂于梁之铁钩上。不意用力过猛。?滑?倒。肉反堕地。而钩穿掌心。虚悬
难脱。家人急救。已痛极闷绝矣。时方酿酒。号痛时。辄取酒与糟噉之。淋漓污
溷。宛然一猪。叫卧二十余日而死。
 人情莫不欲富厚。而屠者偏赤贫。人情莫不欲善终。而屠者必横死。人情莫不
欲室家完聚。而屠者偏离散。亦何苦业其术乎。佛世有一屠者。教子以杀羊法。
子欲投佛出家。不受其教。父怒。以一刀一羊。并子。同闭一室。曰汝若不杀此
羊。即以此刀自杀。其子沈吟良久。以为与其破佛禁戒。不如自丧身命。遂举刀
自杀。一弹指顷。魂神即生忉利天。受无量乐。所以莲大师云。我劝世人。若无
生计。宁丐食耳。造业而生。不如忍饥而死也。
  劝庖人
今人只为衣食二字。吃尽大亏。受尽大苦。结尽大怨。究竟吃亏受苦结怨。甚为
不必。何则。伤生为业。不过为事父母。畜妻子。继饔飧耳。然他业营生者。父
母未尝不事。妻子未尝不畜。饔飧未尝不继。此则枉结万世怨雠。岂非愚痴之甚
乎。若云落在行业中。不得不然。则落在厕中者。竟长居厕中以没世耶。呜呼。
今人动云改业不便。不知戴角披毛后。更有大不便在。盍从小不便时毅然改之。
  惨同车裂(见自召编)
杭州方湖。司庖为业。而兼开肉铺。杭俗岁暮。例必杀牲祀神。方则执刀。沿门
代人屠戮。积之数年。后入长安。醉眠道左。忽有大车疾过。裂其胸腹肺肠。见
者无不掩鼻。
 杀生之人。命终作猪羊鸡犬声。张目吐舌而毙者。见闻不可胜纪。此等皆未知
佛法。所以造此业障。仁人君子。宜发怜悯心。委曲开导。劝之改业。若能翻然
悔悟。不啻救数万生灵矣。迂阔之诮。又何惜焉。
  死状如鳅(见杀生炯戒)
秀州人陈五。炙干鳅甚美。人竞买之。后陈得疾。但跳踯?上。?身溃烂。其妻
乃说五烹鳅之法最惨。今病状。宛然如鳅死云。 
 经言。一切畏刀杖。无不爱寿命。每见世人。活切鳅头。身犹跳踯。何其忍也
。安得起陈五。而?告杀鳅者哉。
  疮中出鳝(出护生录)
吴兴一小民。卖鳝为业。后生恶疮。每疮形如鳝头。?身缠绕。痛苦而绝。妻子
亦相继饿死。 
 学士周豫。尝煮鳝。见有鞠躬向上。以首尾就汤者。剖之。乃腹中有子。鞠躬
避汤耳。恻然感叹。永断不食。
  回心出世(出龙舒净土文)
唐张钟馗。杀鸡为业。后得病。恍见一绯衣人。驱?鸡来。啄其两目两手。痛苦
彻骨。一老僧闻之。急为其铺佛像。焚香敬礼。称阿弥陀佛圣号。兼令钟馗至心
称念。方半日。忽异香盈室。安然而化。 
 地藏经云。临命终时。他人为其称念佛名。彼诸罪障亦渐消灭。何?众生自称
自念。钟馗因恶相现前。回心念佛。其真切恳至。倍厥寻常万万。虽有重罪。譬
如千年暗室。一灯照破矣。何罪不灭。何福不生耶。昔阿弥陀佛。未成佛时。发
四十八大愿。有曰。我若作佛时。名声超十方。人天欣得闻。皆来生我剎。地狱
鬼畜生。亦生我剎中。故知不问天仙人鬼。但能念佛。无不接引。岂非超出轮回
之快捷方式乎。
  劝开熟食酒肆者
人人知道有来春。各家藏着来春谷。人人知道有来生。何不修取来生福。如杀生
为业。本图口食。然命未终而夭横因之。恐怖因之。命既终。而偿债因之。地狱
因之。岂非所得甚微。所失甚大乎。仁人以因果恳切告之。获福无量。
  临终异相(见好生录)
杭州郑某。开熟盆酒肆。所杀不一。殁时见群畜索命。口称鸡来。则两臂煽动。
如鸡被杀以翅扑地状。口称鹅来。则伸颈摇臂。喉音哑哑作悲鸣状。口称?来。
则缩头手足。作拘挛状。每称某物。则作某物被杀时状。备极恶形而死。 
 或问。一切惟心造。郑某生时所杀。既非一类。而临终索命者。亦非一类。则
来世受身。将于数者之内。专为一物乎。或数者之外。别受其报乎。答曰。杀业
既重。必受三途剧报。三途报尽。然后怨怨索债。命命填还。若往昔因中。割鸡
多者。鸡报先之。烹?多者。?报先之。杀他命者。亦复如是。譬如欠债。急处
先还也。
  产蛇异报
康熙十七年夏。南京有卖鳝面者。门庭如市。一日妻坐草。有大蛇自腹而出。俄
产数百小蛇。满房缭绕。其妇骇死。
 杀戮如是。心先化为蛇矣。焉得无异蛇恶报。
  劝持斋(此篇是戒杀之究竟)
刀兵之难。在于人道。约数十年一见。或数年一见。至于畜生道。则无日不见者
。普天之下。一遇鸡鸣。即有无量狠心屠户。手执利刀。将一切群兽。奋然就缚
。尔时群类。自知难到。大声跳踯。动地惊天。救援不至。各各被人面罗剎。裂
腹刺心。抽肠拔肺。哀声未断。又投沸汤。受大苦恼。片刻之间。阎浮世界。几
万万生灵。头足异处。骨肉星罗。积其尸。可以过高山之顶。收其血。可以赤江
水之流。览其状。惨于城郭之新屠。听其声。迅于雷霆之震烈。如是所造无量恶
业。其端皆为吾等食肉所致。则食肉之罪。招报亦不轻矣。世人动云。吾未尝作
恶。何必持斋。呜呼。岂知君辈偃息在?之时。即有素不相识之人。先为君辈造
过恶业乎。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以异类血肉。供其滋养。曾见医书云
。孕妇食蟹。多遭横产。又云。男子食雄犬。势可以壮阳。夫蟹性横行。食其味
者。即得横行之性。所以横产。犬性最淫。食其味者。即得淫欲之性。故能壮阳
。蟹与犬如是。则一切鸟兽鱼?亦必如是。今人自少至老。所食水陆之味。不可
胜数。积而久之。则周身之血肉骨髓。大可寒心。故知持斋一事。诚为清净高风
。未持杀戒者。不敢即以此相强。既持杀戒者。安得不以此相勉哉。
  梦感?神(出现果随录)
昆山张迩求。冰庵先生兄也。笃信三宝。力行善事。尝于崇祯戊寅冬。请三峰大
树证和尚。于清凉庵起禅期。偶食鲜鱼鸡子。是夕梦至庵门。见龙神八部。青发
獠牙者。五十余神。出门欲去。仓皇问之。曰。吾辈护道场神也。尔为期主。回
家食荤。故欲去耳。迩求于梦中。苦陈忏悔。众神复进。由是终三月期。坚持斋
戒。
  破斋酬业(下三事同前)
昆山魏应之。子韶族子也。崇祯庚午春。与子韶同寝。忽梦中狂哭念佛。子韶惊
问。乃曰。梦至阴府。见曹官抱生死簿至。吾名在缢死簿。下注云。三年后某日
。当自缢书寮。余问何罪。曰定业难逃。问何法可免。曰莫如长斋念佛。精进修
行。庶或可免。遂语子韶曰。侄从此一意修行矣。遂持长斋。晓夕念佛。精进者
八月。后文社友皆咻曰。此梦耳。堂堂丈夫。何为所惑。由是渐开斋戒。癸酉春
。无故扃书房门缢死。屈指旧梦。适满三年。
  茹荤终堕
平湖给谏马嘉植。字培原。登崇祯甲戌第。操行清正。作县时。从某官所嘱。扑
杀欠粮二吏。元旦扫墓。忽见二鬼陈冤。马公曰。此某台意也。鬼曰。吾两人是
替身。若一驳问。即能辨明。以雷霆之下。不容置辨。故负冤而死。今吾二人。
虽不敢索命。老爷不久。亦当谢世。为蒲圻县城隍。马公大恶之。遂持斋戒。礼
雪窦石奇和尚披剃。法名行旦。号僧祥。清净修持。已十二年。偶因小恙。食鸡
子。夜分。复见二吏曰。老爷以破戒。势不能留。某日当赴蒲圻矣。至期而逝。
  卖斋立摄
麻城王某。长斋三载。忽染恶疮。心生退悔。友人慰曰。公持斋人。佛天当默佑
。王曰。持斋三载。招此恶报。有何益乎。友曰。汝不欲此斋。可卖与吾否。王
问如何卖。友曰。一分一日。三年当银十两八钱。王喜。遂书券得价。明日将破
斋。夜梦二鬼骂曰。十个月前。汝禄已尽。以持斋故。延至今日。今命算反透矣
。立欲摄去。王请缓一夕。当退银。誓复长斋。明日呼其友索券。友曰。昨持归
。即于佛前焚化矣。王悔恨。立死。
  持斋免溺(出观感录)
康熙二年。有渔舟泊小孤山下。夜闻山神命鬼卒曰。明日有两盐船来。可取之。
至晨。果有两船至。风波顿作。几没数次。久之得免。是夕渔舟仍泊故所。闻山
神责鬼使违命。鬼曰。余往收时。一舟后有观音大士。一舟前有三官大士。故不
敢近耳。次日。渔人追问盐舟。盐舟人不信。思之。忽悟曰。有一操舵者。持观
音斋。一拦头者。持三官斋也。
万善先资集卷二

万善先资集卷三
 辨惑篇
  释生物养人之疑(凡六辨)
问。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天生异类。本为养人。禁之宰杀。逆天甚
矣。?答。既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奈何不知万物为天地之赤子。赤子之中。强
凌弱。贵欺贱。父母亦大不乐矣。倘因食其肉。遂谓天所以养我。则虎豹蚊虻。
亦食人类血肉。将天之生人。又为蚊虻虎豹耶。
问。然则天何不禁人之杀。?答。天固禁之。故累示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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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不能人人禁者。亦
犹不能禁虎豹蚊虻耳。
问。审如是。则鸟兽鱼?。皆可不生。今何充满于世。?答。此等皆自业所致。
若归其故于天。天亦不公甚矣。倘云得天地之戾气。所以为物。试问何以独得戾
气。
问。天下物类甚多。人人戒杀。则蕃息日盛。将来竟成禽兽世界。奈何。?答。
蚯蚓虫蛇。人所不食者也。岂见充满于天下。?世间禽兽之多。正因杀禽兽者多
耳。怨怨相报。互为畜生。则成禽兽世界。若人人戒杀。则物类业报渐销。必人
天增盛矣。楚不捕蛙。而蛙反少。蜀不食蟹。而蟹自稀。非明验乎。且子杀犹未
戒。遂虞物类之多。与耕田未下种。先忧天下之胀满者。何异。
问。天既恶杀。当使血肉之味。尽变为恶臭难堪。则普天之下。自然戒杀。不亦
善乎。?答。禽兽血肉。原系恶臭难堪。世人食之。见为美者。其故有二。一物
类业报所致。二人类业报所致。物类之报。未当解脱。其身自然变成美味。引诱
世人宰割。人类之报。未当解脱。其舌自然贪爱肥甘。多方借其重债。若彼此业
习俱尽。自无饮血茹毛之事。譬如有人。前世为猫。念念捕鼠。前世为鹤。念念
吞蛇。若转世为人后。不复思此二物。可见一种形骸。一种嗜好。嗜好不同。从
形骸起。形骸不同。从业缘起。业缘不同。又从心起。天不能化其心之善。安能
变其味之恶。 
问。杀生为业者。仰事俯育皆赖此。劝之改业。绝其生路矣。爱物不爱人。吾不
取也。?答。杀生为业。犹漏脯救饥。虽暂得衣食。而千万劫受苦。未有了期也
。正惟爱之。故劝改业。反谓绝其生路。则细人之见矣。
  释俗见断杀之疑(凡八辨)
问。牛可耕田。犬能司夜。固当怜之。猪。羊一无所能。不食何用。?答。戒杀
放生。不过自全其恻隐耳。岂因物之有用无用哉。因有用而不食。仍然自私之念
矣。?蚖蛇蝠蝎。蟏蛸蜣螂。俱系无用。试问何以不食乎。 
问。鸡犬牛羊。皆哀鸣畏死。杀之固所不忍。水族无声泪者。安能尽戒。?答。
形有大小。性无大小。杀防风氏。与婴儿。其罪均也。倘谓形小者可杀。则人身
更小于牛。是杀牛反不如杀人矣。若云无声不痛。试于?人就戮时察之。
问。操刀自割。固害慈心。今携物至他所。使人杀讫。然后持归。不失远庖厨之
义。足矣。?答。此掩耳盗铃也。若使人代杀。即可嫁祸于人。则屈受笞杖者。
但当怨隶人。不当怨官长。若他处就戮。即可迁怨彼处。则枉判流徙者。但当恨
边地。不当恨刑官。岂物类可欺。自心可欺耶。
问。所放之物。被人捕去。奈何。?答。捕者自捕。放者自放。譬如良医疗病。
不能保将来之不死。譬如凶年设粥。不能保日后之不饥。譬如工师构大厦。不能
保久远之不坏。世间万事皆然。何独至于放生而疑之。无如今人当名利所在。则
奋然勃然。略无顾虑。独至善事当前。则逡巡畏缩。百计求其弊端。宜乎酿成此
苦娑婆界也。
问。物既损伤。放之未必终活。何苦枉费钱财。?答。物既损伤。尤可怜悯。若
乘此而生。固莫大之功。倘不幸而死。使物类善终。不犹愈于鼎镬煎熬乎。譬如
狱中之囚。明知其无辜而将纵矣。岂得因彼形容枯槁。反置之死地乎。
问。行善以立心为主。心地苟善。何须戒杀。?答。何哉。尔所谓善心者。为口
腹之娱。使物类受弥天痛苦。究竟一入咽喉。遂成粪秽脓血。则天下凶心毒心。
莫此为甚矣。试问善心更在何处。吾恐三恶道中。尽是此辈善心人也。
问。吾则无可无不可。非戒杀。非不戒杀。置之无心而已。?答。无心戒之。功
固不浅。无心杀之。罪亦不轻。寇盗劫掠他家。飞矢误中于汝。汝能谅其无心乎

问。异类众生。不下恒沙之数。今所救有限。亦何济于事。?答。上帝好生恶杀
。生全一物。已合天心。?多命乎。譬之贫者。铜山金穴不可得。即斗粟亦足延
命。
  释业重难救之疑(凡六辨)
问。物类烹割。势所难逃。我纵不杀。必有杀之者。不杀何益。?答。物罪固不
可逃矣。己罪独不可逃乎。因不可逃而杀之。与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独不思物
类前生。亦执不可逃之见。以致今日不可逃也。奈何处可逃之地。不思早自逃乎

问。世间物命。类多欠债相偿。杀之何罪。?答。物命偿债。理所固然。但有对
受杀果。不对受杀果之分耳。对受杀果者。前世彼曾杀我。今怨对相逢。理当酬
我也。不对受杀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杀。今业报虽至。不当酬我也。世人一宴
之时。牲肴数品。一盘之肉。细命百千。安得尽取对受者而杀之。故知取偿于宿
世者。千中希得一二。而借债于来生者。比比皆然也。言念及此。良可畏矣。
问。不对受者杀之。固当有报。若对受者。一往一来。杀报已尽。庸何伤哉。?
答。子不见市人相殴乎。此以杖来。彼以杖往。两拳迭下如雨。曾见一往一来之
后。各各束手平心乎。菩萨于未来世因缘。洞若观火。所以遇怨雠而不报也。
问。佛言。有生之属。或多宿世父母六亲。有何证验。而忍作此想。?答。六道
众生。无量劫来。轮回不已。若以一劫论。其数无量。安见目前一切。与吾无关
耶。汝作是想。犹且不忍。倘不知而杀。或见杀不救。独何忍乎。所谓不能三年
之丧。而缌小功之察矣。
问。宿世六亲既多。则堕于异类者亦多。但既为六亲。定然与吾有缘。纵堕异类
。未必死于吾手。?答。尔亦知六亲亦从怨对中来乎。吾蒙其惠者。彼酬吾债也
。彼蒙吾惠者。吾酬彼债也。纵或至亲骨肉。得从善缘相聚。又因爱之过深。未
免责望过切。责望不已。继以愤怒。愤怒不已。两生嫌隙。第一世少有嫌隙。即
种第二世雠怨之本。第二世既成雠怨。即种第三世相食相诛之本。而其间强凌弱
。大吞小。无所不至。须知雠怨之根。皆从亲起。人若无亲。即无怨。无怨。亦
无亲。怨亲者。对待之势。轮回之本。如来教人怨亲平等。其旨微。其利溥矣。
问。见人杀生。虽发救度之愿。而力不从心。奈何。?答。默持一切神?。或称
佛菩萨名号。或代其发忏悔心。出世心。则被杀之物。自然受益。
  释宾燕违俗之疑(凡四辨)
问。亲朋在座。蔬食不可成欢。胜友谈心。嘉肴方足明礼。为物类而废宴享。非
通论也。?答。其人而为善士。则必喜我戒杀。必不疾我之慢。其人而疾我之慢
。则必口腹之小人。慢之亦无不可。冒重罪而奉他人之口。吾弗为之也。
问。嘉宾燕会。大礼所关。肴核简略。其如礼教何。?答。礼与其奢也。宁俭。
食前方丈。仁人之所不为也。人而不仁。如礼何。
问。燕会竞为奢靡。目下已成风尚。纵欲挽回。孤立无助。奈何。?答。既不能
挽回风化。独不可自善其身乎。举世皆浊吾独清。众人皆醉吾独醒。方称勇毅丈
夫。若随俗迁流。以顺为正。则妾妇之道耳。
问。宾至特杀。固当戒矣。倘亲朋猝至。不及取办于市廛。若何。?答。既持杀
戒。则肃宾之物。自当早为储蓄。客至而忧失礼。皆平日轻视物命所致耳。?愿
云禅师偈云。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如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半
夜声。宴客者宜书之座右。
  释荤血祷神之疑(凡六辨)
问。祷神者。或求生子延寿。或求功名财货。舍牷牲。无以明敬。若何。?答。
天地神明。好生恶杀。使物类无子以求子。减寿以求寿。丧命以求名利。无论天
理不容。自心亦不忍矣。求子得子。后自不绝也。求寿得寿。命自不尽也。求名
利得名利。运自当亨也。不宁惟是。甚有本宜得子。反因杀生而绝后。未可知也
。本当延寿。反因杀生而减算。未可知也。本有名利。反因杀生而折福。未可知
也。未也。此犹现生业报也。至轮转三途。迭相酬报。更无穷期也。徇一时世俗
之情。受万劫难偿之苦。其此之谓欤。
问。假使父母有疾。医药既无片效。又不问卜求神。将束手待其毙耶。?答。大
限既尽。天地且莫奈之何。何?鬼神。杀生拜祭。徒增业障耳。若爱亲出于迫切
。生死不能了然。则用蔬肴酌献。可也。听小人邪说。必欲用荤。不可也。
问。凡持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答。鹊独吞一腐鼠。
凤凰决不起而夺之。
问。血食鬼神。后堕地狱。信有之乎。?答。岂惟鬼神。纵生非想非非想天。福
尽还受其报。?昔摩耶夫人。问地藏菩萨言。云何名为无间地狱。菩萨答言。不
问女人男子。或龙或神。或天或鬼。悉同受之。故称无间。神福既尽。轮转三途
。理固然也。
问。均是神也。或血食。或不血食。何故。?答。宿世正直。故为神明。就正直
中。瞋心重者。必堕血食。慈心胜者。不堕血食。又因宿世布施作善。故为神明
。若不知三宝。但修世间善事。则福胜于慧。必堕血食。若深信因果。于佛事门
中布施。则慧胜于福。不堕血食。
问。人寿修短。若鬼神不能为主。宜乎祷之无验。而世有患病之人。百药不效。
迨去问卜求神。其疾顿除者。则修短之数。鬼神操之明矣。安得不群然奉之。?
答。前此之病。鬼神所致。后此之寿。非鬼神所延也。寿若未尽。不祷亦愈。命
欲终时。祷亦无效。不过血食邪鬼。观衅而动。乘机索食耳。愚者但见适逢其会
。遂深信不疑。见祷后病愈者。必曰此祷神所致也。见祷后随死者。又曰此不及
早求神。故至此耳。呜呼。此等之人。吾决其世世为牷牲矣。?譬喻经云。鬼神
知人寿命罪福。不能生人杀人。不能使人富贵贫贱。但欲使人作恶犯杀。因人衰
耗而挠乱之。得设祠祀耳。
  释飨亲祭祖之疑(凡六辨)
问。为祀神杀生。固知不可矣。为养亲杀生。未识亦有罪乎。?答。殆有甚焉。
善则归亲。过则归己。人子之道也。自则不杀。独为养亲而杀。是归过于亲矣。
假令国家法网。自不敢冒。而独可使父母冒之乎。鬼神之福。享尽轮回。岂父母
之福。享之不尽乎。倘父母不持斋。用三净肉可也。或求肆中熟食。可也。倘谓
必出于杀而后可。则是鸩酒止亲渴矣。 
客忿然作色曰。是何言与。孝为百行之首。杀物养亲。乃名正言顺事。上天必不
肯以杀生之罪。加于孝养之人。物类谅不能以微细之冤。报于命终之后。?答。
以子一身观之。当奉养者。不过二人。若合天下观之。则当奉养者。河沙不足喻
其数。若皆为养亲而杀。则虽积骨如山。流血盈海。亦不足为罪矣。杀如是无量
众生。其中保无有宿世之六亲乎。杀过去眷属。供现在父母。颠倒固已甚矣。倘
害过去父母。供现在父母。颠倒不更甚乎。若云。出于养亲。天必见谅。试问上
帝于此。独谅子一人之情乎。抑尽天下皆谅之乎。一言以蔽之。曰弗思耳。
问。人子报本。莫重于祭。父母生不持斋。没而用素。不顺乎亲矣。?答。倘谓
祖先藉祭而饱。则一岁设祭。不及数次。其三百五十日。不其馁乎。若谓外此不
至于馁。则设祭不过尽人子之心耳。岂宰割造业。而可称尽心乎。夫为子者。生
时不能尽劳尽养。徒烦父母一世恩勤。死后仅以虚器虚名。又累父母多生业障。
尚焉得为人子乎。曾元但养口腹。尚不及父之养志。奈何既没之后。反以口腹累
之耶。孝子养亲。犹需仁者之粟。杀物命而陈鼎俎。何不仁如是。
问。子孙设祭。祖宗来享乎。抑不来享乎。?答。祖先若生鬼道。子孙能以精诚
致之。则来享。若在天道。以受乐故。不肯来享。若在三途。以受苦故。不能来
享。若生人道。别有六亲。不复来享。子孙虽极诚敬。不过自享其福耳。如中阿
含经所说。
问。祖先若不来。更有他神受祭否。?答。有。长阿含经云。一切人民所居舍宅
。皆有鬼神。无有空者。优婆塞戒经云。若近树林。树神受祭。若近江河泉井。
江河泉井等神受祭。
问。梁武帝以面为牺牲。作史者皆谓其不血食之兆。故知祀先用素。非礼也。?
答。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则可知仁。武帝杀六贵。灌寿阳城。是其不仁
也。若以面牲而论。则祷祀者。至今犹受其赐。倘此法不行。则物命伤残。民财
耗匮。又不知若何。武帝以一念之慈。令天下后世。隐然消无边杀业。则面牲制
度。较之成汤解网。子产畜鱼。其功倍之又倍也。至于天下之失。乃国运使然耳
。如云面为牺牲之故。则陈隋诸君。夫岂不用太牢。何亡之速哉。果若斯言。当
日牲不以面。则侯景之兵。必畏而避之矣。将谓帝王社稷安危。悬于畜生之去留
耶。且圣如尧舜。不能保子之必类。安可以成败论乎。莲大师曰。作俑者。象人
以葬。仲尼讥其无后。则象牲以祀。仁人犹不满焉。必欲舍似用真。何其忍也。
?按武帝即位后。断酒禁肉。节俭爱民。暗室必整衣冠。暑月未尝袒裼。每大辟
。必持斋一月。临刑为之流涕。休兵息民。频书大有。自晋至隋。号称小康者。
莫如武帝。享国四十九年。寿至八十有六。皆莫有如武帝者。厥后子孙仕唐。八
叶宰相史臣因其奉佛。以私意诋毁。没其所长。岂圣贤取善之公心乎。
  释古圣教杀之疑(凡五辨)
问。伏羲氏制网罟。以佃以渔。然则伏羲非与。?答。捕鱼网鸟。村夫童子皆能
之。何待伏羲教诏。盖洪荒之世。鸟兽繁殖。不为之防。人将大困。伏羲教民御
之。或未可知。否则或佃渔之事。兴于伏羲之世。亦未可知。若谓其教人杀生。
吾恐渔舟无赖。皆为伏羲功臣。而解网纵禽。馈鱼使畜。反开罪不浅矣。?尸子
曰。伏羲之世。天下多兽。故教人以猎。 
问。伏羲之事。余既知之。但西伯养老。定母鸡母彘之数。又何为。?答。古圣
之政。有当因者。有当革者。如结绳变书契。巢窟变宫室。正不嫌于判古也。往
昔以子弟为尸。使父兄叩拜趋承于下。何等颠倒。今唯设虚位。何等相安。则知
不畜鸡彘。未始非善体文王意也。?五鸡二彘之说。不过谓岐周家给户足耳。笾
豆之事。则有司存。圣人岂察及鸡豚耶。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岂鸟兽孳
尾。而必核其数耶。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又岂能截然五之二之耶。以理断之
。未必有其事也。不然文王泽及枯骨。枯骨无知者也。无知者泽犹及之。有知者
反欲杀之。所见出于童稚之下矣。故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问。孔子戒杀。不过不纲不射宿耳。未尝废钓弋也。并欲戒之。将仲尼不足法与
。?答。尔亦知钓弋之微意乎。钓者。所以引其不纲。弋者。所以化其射宿。后
人谓因养与祭而为之。亦浅乎窥圣矣。且试问后世所以尊夫子者。为其长于钓弋
乎。抑为其道德莫加乎。若重其钓弋。则渔夫猎叟。贤于孔子者多矣。若因其道
德莫加。敢问君之道德。已能及孔子否。倘谓道德不能及孔子。先以钓弋法孔子
。是犹学颜子。而但学其短命。学曾皙。而但学其嗜羊枣矣。噫。折巾效郭。易
名慕蔺。不足以为郭蔺。以吾之不可。学柳下惠之可。始可以为鲁之男子。君其
未之知耶。
问。君子贵人贱畜。以贵杀贱。理所宜然。等而视之。迂腐甚矣。?答。论圣贤
大道。则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如人手足。虽分贵贱。不可以手断足。若止较眼
前高下。则?间奴婢。亦知诃骂畜生。何待君子说贵说贱。 
问。天地万物。本吾一体。于何见之。?答。不观子思之言乎。子思谓尽其性。
则能尽人性。尽人性。则能尽物性。细玩几?则字。其理自晓。不然。致中何以
天地位。致和何以万物育乎。
  释仁民爱物之疑(凡五辨)
问。君子亲亲仁民。仁民爱物。施之有序。戒杀放生。先务其末矣。?答。孟子
所言。是亲?次第。非先后次第。若必尽此而后及彼。则幼失父母。而利济苍生
。未登仕版。而放生修善者。反得罪于君父矣。孟子岂作此执滞之论耶。又?亲
仁爱。理本相成。不宜分之为三。有子以孝弟为仁之本。是亲与仁不可分矣。孟
子称以羊易牛为仁术。是仁与爱不可分矣。孔子谓断树杀兽非孝。是亲与爱又不
可分矣。譬之元首股肱。虽有高下之殊。然其间血脉贯通。相依为命。岂可过为
区别耶。 
又问。?答。政惟仁民之故。劝人爱物。子之爱人也以口腹。仁民之小者也。予
之爱人也以心志。仁民之大者也。
问。儒门戒杀。不过谓见生不忍见死。闻声不忍食肉。佛教必欲一虫不伤。与墨
子兼爱何异。?答。墨子当日。何曾有戒杀之说。考之古书。皆未见也。?其学
术之谬。在薄亲。不在兼爱。若以兼爱为非。则孔子谓泛爱众。孟子谓仁者无不
爱。试问泛与无不。何异于兼耶。至于摩顶放踵之说。乃好仁不好学所致。与从
井救人。同其流失。彼既杀身无补。势必反归其咎于仁。孟子极其流弊。所以斥
言之。此语不可向无智慧人道也。
问。孟子谓人爱其兄子。与邻之子。本有差等。而佛氏有平等之说。故谓其近于
墨耳。?答。孟子此言。论情也。非论道也。不观仲尼之言乎。仲尼谓大道之行
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
亲。各子其子。又曰。大道之行也。某未之逮。而有志焉。观此。则孟子所微言
弹击者。正孔子所咨嗟叹慕。为不可及者也。充孔子之言。则如天之无私覆。地
之无私载。日月之无私照。充孟子之言。则爱其兄子。又不若自爱其子矣。故孔
子一念。可扩充。而孟子一念。不可扩充也。?名教所以坏者。皆由争名夺利。
过于私之患。非过于公之患。则孔子所言。乃吾儒救时良药。而孟子所言。不过
以水济水耳。论道者。当以孔子为正。
问。然则夷子。反过孟子乎。?答。燕雀安能拟鸿鹄。爱邻犹兄子。孟子之言也
。信为夷子实事。误已。
  释因果差别之疑(凡七辨)
问。好生得长寿。好杀致夭亡。定理也。奈何有好生而寿短。好杀而寿长者。?
答。报有三。今世所为。一者今生受报。二者来生受报。三者多生多劫受报。好
生寿短。宿世孽也。不好生。则愈短矣。好杀寿长。宿世福也。不好杀则愈长矣

问。某某亦曾戒杀放生。诵经持咒。今不见有报。何与。?答。报之迟速。视缘
之熟与否耳。缘未至而求速报。是犹甫下种而望禾稼之登矣。?官非火盗疾厄。
人所恒有。今不见此祸。亦即是福。安知不有默佑之者乎。
问。现报示人。方知畏惧。迟至后世。皆谓渺茫。天何不使人速受其报乎。?答
。报之迟速。自业所招。善人前孽既至。不能先报其善。恶人宿福既临。不能先
报其恶。譬如治圃之人。先植桃而后植李。虽巧于灌溉。不能使尺寸之李。先成
于拱把之桃也。若必俟现报而信。亦愚之甚矣。
问。某某未修福时。所求如意。作善之后。触向轗轲。将谓业报偶然相值乎。?
答。若非偶然。定是宿世有业。当受重报。因其修福之故。转重令轻耳。譬如大
辟之囚。冬间方行就戮。未至其期。因有力贵人之请。杖而遣之也。
问。布施者富。悭贪者贫。不必言矣。但今好施之人。类多穷困。富家巨室。鄙
吝偏多。何为其然也。?答。人处逆境则思。思则善心生。顺境则乐。乐则忘善
。忘善则恶心生。自然之理也。?轮回之事。互为高下。贫若悭吝。后世益贫。
富若行施。来生愈富。不均甚矣。?业报差别经云。若有众生。因劝布施。后还
追悔。先富后贫。若有众生。因劝少施。施已欢喜。先贫后富。复有众生。先曾
布施。不遇福田。流浪生死。在于人道。以不遇福田故。果报微劣。随得随尽。
以习施故。虽处贫穷。而乐行施。复有众生。未曾布施。遇善知识。暂一行施。
值良福田。以田胜故。资生具足。先不习故。虽富而悭。
问。杀生之人。使物类不保其子。宜得绝嗣报。而渔舟杀业最重。何以子息偏多
。?答。世间子女。有以福致者。有以孽致者。渔人因衣食之计。广行杀害。故
其业力所感。即有作恶眷属。分其衣食。使彼昼夜劬劳。不足供用。子愈多。累
愈重也。君不见犬羊鸡豚。乳辄数子。而天仙列宿。永不产育耶。宜熟思其故矣

问。人生斯世。当学圣贤大道。上有益于朝廷。下有功于万姓。乃为可贵。至因
果之说。何关世道人心乎。?答。因果之理。即圣贤之道也。书言。作善降祥。
作不善降殃。作善作不善。因也。降祥降殃。则果矣。在易。为吉凶消长。在洪
范。为五福六极。在无逸。为寿夭。在佛教。为因果。其实一理而已。末世恣行
恶业。不畏王法。不顾廉耻。然清夜一思。惴惴焉不敢为恶者。惟恐死后受报耳
。噫。自有佛法以来。不知令多少乱臣贼子寒心。多少巨慝豪强落胆。则因果之
说。不可谓非有功儒教。有补王纲也。若谓善恶不复有报。死后不复受形。则世
人更无所忌惮。彼见为圣为贤。徒然自苦。犯上作乱。反为得计。而天下有不疾
趋于乱者乎。无如今人论及圣贤之理。辄以不谈因果为高。务欲别于二氏。只此
便是好名之念。其于圣贤大道。未梦见在也。??晋永嘉四年。天竺佛图澄至洛
阳。见石勒好杀。欲往化之。勒问。佛道有何灵验。师知勒不达佛理。先示以神
通。即取?水。烧香。咒之。忽生青莲华。勒遂信服。由是每有所诛。师必开陈
报应。蒙救济者甚众。又如南宋周颙。见明帝行多惨刻。不敢显谏。辄诵经中罪
福因缘之事。明帝为之动容改悔。呜呼。不赏而劝。不怒而威。使民日迁善。而
不知谁之为者。吾于如来之大教见之矣。
  释恶道有无之疑(凡四辨)
问。人为万物之灵。恩怨犹或颠倒。畜生至愚。反能报怨酬德。何为者。?答。
恩雠报复。有可思议者。有不可思议者。知其恩怨而报之。可思议者也。不知其
恩。而宿世有善缘者。见之自生欢喜。不知为怨。而往昔有恶缘者。遇之自生忿
恚。此不可思议者也。盖杀业之报。有迟有速。业缘既至。不问天仙人鬼。无得
而逃。假令未来之世。行杀者生于人中。被杀者生于畜中。则有蛇伤犬咬虎吞诸
事。行杀者生于人中。被杀者生于鬼中。则有疠疫奔尸。横夭诸事。行杀者生于
人中。被杀者生于天中。则有灾殃疾病暴亡诸事。又使行杀者生为良民。被杀者
生为官吏。则有牢狱枷锁枉死诸事。行杀者生为军士。被杀者生为将卒。则有刀
伤箭毙阵亡诸事。又使行杀者生天中。被杀者生修罗中。或行杀者生修罗中。被
杀者生天中。则有摇山撼海战斗诸事。世人一遇患难。辄怨天尤人。而不知所以
致此者。各有由也。
问。地狱之说。不过劝人为善耳。岂真有哉。?答。阳间既有牢狱。冥府何独无
之。佛虽劝人为善。岂作妄语欺人耶。王龙舒云。世人所以妄语。大抵非欲趋利
。即欲避害。佛视天帝之位如敝屣。金玉之宝如瓦砾。何趋利之有。视刀剑割体
如画空。猛火烧身如爇影。何避害之有。不惟不妄语。且无所用其妄语。?世尊
在无量劫前。曾于此间为忉利天王。名善日光。此界名珊瑚池。举世好杀。世尊
化为夜叉。向人索食。世人惊问。答曰。但欲食杀生者。每于杀生所。取化人食
之。举世大怖。尽戒杀生。佛言。我虽化导无量众生。然事出欺诳。仍受其报。
观此。佛岂妄言地狱。
问。地狱之说。即在阳世。且如乞丐。枵腹鹑衣。便同饿鬼。囚徒枷锁羁身。即
成地狱。岂有剑树刀山。即畜生宰割之顷是。岂有镬汤炉炭。即畜生煎熬之顷是
。?答。此言似是而实非也。谓阳世亦有地狱。则可。谓地狱即在阳世。不可。
且如下愚之流。人或比之畜生。岂得谓此人即是畜生。更无戴角披毛之畜生耶。
昔司马温公。作解禅偈。以君子坦荡荡为天堂。小人长戚戚为地狱。而莲大师深
讥之。以为其弊必至于拨无因果。倘子之说是。则经典所垂。皆妄语耶。
问。地狱固有。但载在外书。儒者不当出诸口耳。?答。口欲讳之。不如身先避
之。得其避之道。虽逢人劝勉。可也。否则绝口不谈。有何益哉。
  释持斋断肉之疑(凡八辨)
问。杀伤物命。罪固大矣。至于食肉。宜若无罪。而经言食肉必得恶报。则冥间
法网太苛矣。?答。非独冥间。世间法律。亦复如是。杀生譬之劫盗。食肉譬之
窝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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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窝主与盗。相去几何。?世尊告大慧菩萨云。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一
切众生。展转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臭秽不净。不应食肉。诸天厌弃
故。不应食肉。令口气臭故。多恶梦故。不应食肉。入于空间林中。虎狼闻香故
。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
问。衣食皆系前定。福多则所享亦多。持斋乃薄福耳。?答。食则是君禄。不食
是君福。持斋戒杀。适见其福厚耳。如谓但得入口。即名为福。则鸡吞蜈蚣。鹊
啄蚯蚓。人反逊其福耶。
问。信斯言也。必持斋而后可。试问孔子持斋乎。?答。持斋。书言。斋必变食
。子之所慎斋。礼言。致斋于内。散斋于外。班班可考。必斋戒而后可交神明。
则食肉为昏浊之法可知矣。今人事事不如孔子。而不持长斋。必欲借口于孔子。
将以食肉为入圣之门耶。
问。儒者处世。当以远大为期。若拘拘于不饮酒。不茹荤。则近愚夫愚妇矣。?
答。愚夫愚妇中。持斋者什鲜一二。食肉者?地皆是。岂持斋者愚。食肉者不愚
耶。子试问古来大憝奸恶有持斋者乎。无有也。试问魁刽屠儿。市井无赖。有持
斋者乎。无有也。观此。则持斋者可知矣。问。持斋之善。余既知之。但形容枯
槁。奈何。?答。真身为重。假身为轻。
问。世间五种辛菜。本从地中所产。何为并此戒之。?答。为其辛臭故。能障菩
提故。食之。诸天厌弃故。熟食助淫。生食发恚故。邪魔饿鬼闻气。常?其唇故

问。有人谓吾虽不持斋。然胜于持斋而破。有人谓吾虽持斋而破。犹愈于不持。
敢问优劣何如。?答。譬之仕宦。其不持斋者。未登仕版者也。持之而破者。既
登仕版而被黜者也。暂持而破。如甫入朝班。旋遭放逐。久持而破。如向居权要
。忽赋归田。
问。吾等甚欲持斋。但美味在前。便不能自主。奈何。?答。当作五种不净观。
则决定能持矣。何者为五。一者厥种不净。谓肉食皆畜生之精血故。二者所食不
净。谓猪。羊所食。无非糟糠粪秽故。三者住处不净。谓其设身于大小便利之中
故。四者腹中不净。谓其革囊中满盛恶露故。五者死后不净。谓其腐烂时与死人
无异故。
  释佛理难信之疑(凡五辨)
问。君论戒杀之道。动引佛经。则佛理似乎可信矣。而楚王英最先奉沙门法。何
反罪废及祸耶。?答。楚王遇祸。正坐不奉法之故耳。人既归心佛门。即当敬顺
佛语。佛于为子者教以孝。为臣者教以忠。煌煌圣训。?载琅函。楚王既敬其法
。反谋不轨之事。则佛门之罪人矣。安得获佑于佛耶。说之不以其道。君子犹且
不说。岂天中天。圣中圣。反因私党逆乎。浅人借以谤佛。适自形其所见之小耳

问。楚王遇祸。既闻命矣。但梁武帝奉佛。其后饿死台城。何故。?答。饿死
台城。迂儒之说也。考之通鉴。侯景攻陷台城。见武帝在太极东宫。神色不变。
景不敢仰视。退告王僧贵。有天威难犯。不敢再见之语。后武帝每有所求。多不
遂意。饮膳亦为景所裁节。王纶上鸡子数百枚。武帝口苦求蜜。不得。再曰荷荷
。遂殂。夫曰口苦。则非枵腹可知。曰求蜜。则非疗饥可知。饮膳仅云裁节。则
非全无可知。帝王之家。虽残羹余粒。犹足以供数人之饱。岂若?间奴婢。裁节
之而即饿耶。鸡子至数百枚。他物必称是矣。焉有数百枚鸡子在旁。而可称饿死
耶。噫。天下古今须眉丈夫。自以为是者甚多。然只此一段史文。不觉以耳为目
。何?其它深经奥义乎。
问。后之论者。皆谓武帝舍身。并其天下而舍之。吾是以不取耳。?答。古今圣
愚。从未有不舍其身者。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日无常万事休。后人虽笑武帝舍身
。不知自己之身。亦舍之久矣。只如足下今日。深以武帝为非。不知将来亦定有
一日舍身在。毁谤佛者。舍身于地狱道。毁谤法者。舍身于饿鬼道。毁谤僧者。
舍身于旁生道。恐求为同泰寺而不可得也。?按旧鉴。僧史。金汤编等书。皆载
大通元年。造同泰寺成。帝幸寺。舍身三日。群臣皆舍财帛。中大通元年。帝复
幸其寺。讲?盘经题。非又舍身也。世传三次舍身。误矣。又加为奴二字。又曰
群臣以金帛赎出。未免文致之辞。曲加诋毁。噫。仲尼之世。作史者已无直笔。
安望末世史官。不随俗为毁誉乎。
问。饿死之谬。固灼然无疑。但诸佛菩萨。救苦寻声。武帝如是舍身奉佛。奈何
任之不救。?答。舍在于心。不在于身。武帝身虽舍。而心未舍也。若纯心出世
。则弃天下如敝屣。乃以垂暮之年。招纳侯景。图取中原。则知三日舍身。未免
求福之念。非纯心出世也。然即其写经造寺。种种功德。亦有可取。所以虽遇叛
逆。犹得以高寿令终。不可谓非福力所致也。春秋时。深恶孔子者。莫如盗跖桓
魋。然彼二人者。一以寿终。一为司马。敬信孔子者。莫若颜渊。冉伯牛。子路
。乃三人者。或短命。恶疾。或遇难菹醢。此何以说焉。定业难转。内典中具言
之。台城之变。无容致疑也。?志公禅师将示寂。诣内殿别帝。帝大惊。因问国
祚修短。师不答。但指喉及颈示之。盖指侯景也。帝不悟。又问。师曰。老僧塔
坏。则陛下社稷亦坏。师灭。帝为建塔于钟山。工既毕。帝忽思曰。木塔其能久
乎。命易之以石。冀其久远。拆塔甫完。而侯景兵已入矣。数之前定如此。
问。吾儒既诵法孔子。当以排斥异端为己任。子反欲左袒之。何耶。?答。君亦
未知异端之谓矣。异端者。其大端异乎圣人也。如恻隐为仁之端。无恻隐。则异
端矣。羞恶。为义之端。无羞恶。则异端矣。圣心无意必固我。有之。则异端矣
。吾道一以贯之。不一贯。则异端矣。宋孝宗曰。佛之五戒。即五常也。仲尼之
道。夫何远之有。今人不察其故。一闻慈悲之说。出于佛氏。必反乎其说。而吾
儒之仁。于斯而丧。闻盗淫之戒。出于佛氏。必反乎其戒。而吾儒之义。于斯而
亡。闻妄言之禁。出于佛氏。必反乎其禁。而吾儒之忠信。于斯而灭。岂非欲卫
道。而反害道耶。?圣贤之道。大公无私。尧则允恭克让。舜则舍己从人。夏禹
不矜不伐。文王望道未见。何尝互相排击。孟子距辟杨墨。出于万不得已。譬如
大黄巴豆。良医偶一用之。非日日必需之物。若谓孟子之功。全在距辟杨墨。则
当年若无二子。孟子将无得而称耶。而孟氏俎豆。所以百世不祧者。得毋反受杨
墨之荫耶。宋儒不及孟子。其愤愤之气。反过于孟子。今人又不及宋儒。其愤愤
之气。又过于宋儒。自今以后。不知何所底止。吾为此惧。不觉言及于斯。知我
罪我。又何问焉。
万善先资集卷三
万善先资集卷四
 谨微录
?禁约部
累世行慈修德。今朝偶尔邀荣。仁民爱物本相通。莫负当前光宠。
但谓禁屠便是。其中诡弊无穷。从来衙役惯欺公。明者多遭戏弄。
●一居官者。恭遇 朝廷圣诞。及 千秋令节。与夫 国忌之辰。皆当先期禁屠
。●一禁宰耕牛。原系奉 旨之事。凡属王臣。不得视为习套。故初下车时。乡
城尽合晓谕。●一屠牛禁其本户。不如禁其四邻。四邻畏罪。本户自然息刃。●
一皮骨角筋。济军需者。什止一二。民间用者。什居八九。需用既多。必至盗杀
。故凡皮货角货骨货。可用竹木代者。谕各铺代之。●一顺平之世。士民不宜多
蓄弓箭。宜令所属地方。不得私造私买。●一司阍义犬。及水族微细众生。如鳝
蛙龟蛳等类。可以禁止者。亦当在禁约之列。●一缉获吏役。宜择贤而能者。更
番密访。捕得违禁之物。即罚其金赏之。●一渔舟无赖。所以不能杜绝者。止因
水泽之区。有河税若干耳。若能奏除河税。发一切渔人。开垦附近荒田。则田中
之利。数倍于河。不惟永杜伤生。兼能饶裕国课。一举两得。●一好生者。操司
牧之任。凡本属沿江带郭之处。俱当设放生河。勒石以垂后。●一每年冬月。宜
示本属乡民。不许无故竭泽。若已为放生河者。须不时严察。●一水潦既降。村
民往往张簖捕鱼。不知簖帘在河。水流为之迂缓。若张簖者多。则水退渐迟。纵
有泄泻。一时不能奔赴。田禾大受其殃。故夏秋之交。宜日日稽查。见辄拔取。
●一深山旷野。多有奸宄潜伏。彼便于带军器者。不过以猎为名耳。苟能禁之。
则护生也。而实弭盗矣。●一牵犬纵鹰之辈。皆系游手游食之人。当谕其务本营
生。再犯而后治罪。●一禁屠善事。不厌其频。即遇小小水旱。及父母诞辰。亦
当为之。●一水陆神祇。君子宜敬而远之。不应拈香祭祷。动人杀生之想。倘有
连名具呈。欲兴崇血食祠庙者。断断不可准。●一诸神诞日。辄有市井小民。成
群作会。广杀牲牷。以隆祷祭。祭毕。皆醉酒饱肉。共扛神像。招摇于市。致使
老幼男女。纷至沓来。甚可痛恨。所贵严行禁止。勿使恶习成风。●一师巫之流
。并星卜之士。往往妄言祸福。判人祷祀。而小民偏信之甚笃。彼所判断。不敢
不从。有病者未及痊安。无病者已先冻馁。比比皆是。好生者。宜以法网惩之。
●一忠孝廉节男女。建立祠堂。固足奖励风俗。但祠堂一设。即有春秋二祭。杀
生无尽。岂爱人以德之意乎。好生者。宜载之简编。不必列之祠庙。●一健讼之
家。击鲜烹饪无虚日。讼少则杀业亦少。故好生者。不宜轻准呈状。●一好生者
。谢事之日。一应护生之法。皆当勤勤恳恳。以嘱后来官长。
?家政部
浊世慈祥门第。天宫福祉加临。曾闻一善敌灾星。何?恩施多命。祖父坚持杀戒
。子孙方有观型。莫将细物视为轻。试就刍荛一听。
●一好生者居家。当以仁道化其门内。使家中长幼尊卑。自然无杀念为第一。●
一每遇诞辰忌辰。宜设定例。买物放之。●一世德之家。苟欲化其同族。莫若于
族谱上。立一公约。凡族中贫而谋食者。不得为屠沽贩肉。酒保厨夫。网鱼射猎
等。一切杀生之人。又复不得造罾网簖帘。鱼鎗钓饵。蟹簏屠刀。黐胶弓箭。兽
笼火炮。伤害一切众生者。倘或犯此。凭族长于家庙中。公同合族。治以不孝之
罪。●一家中奴仆。有以伤生为业者。谕其速改。如或不从。即行遣逐。●一村
民敢于张簖。往往依附大家。大家利其所献。纵彼造孽。好生者。慎勿贪此。●
一近海沙镇。田主收租。每亩例取鸡鸭若干。当谕佃户。易他物品。●一鸡犬鹰
猫金鱼蟋蟀等。伤生之物。宜勿畜。●一米粒未出于谷。经年不改气味。夏秋随
碓随食。味同新米。且不生虫。故与其积米。不如积谷。●一米内诸虫。多死于
簸量淘煮。宜于两三日前。先量出若干。平铺于器。俟其窜去。然后淘净。其有
存者。须投一废器之内。●一米中又有一种极细之虫。如粉如疥者。千万亿数。
此因湿柴近米而生。故最燥之薪。方可盖米。仓底所铺砻糠。亦复如是。●一盖
米之薪。宜另置一处。即为次年盖米之用。不惟薪内之虫。不遭烈火。且能使米
色净白。●一近米之处。不可积薪。缘米中细命甚多。近薪。则诸虫皆入故。●
一贮麦最易出蛾。须于烈日中暴过三四日。方可入?。入?后。切忌见风。若麦
少。不须?积。宜和矿灰少许。藏于燥器。●一麦内若出小蛾。须挑动令去。然
后淘净。倘麦少蛾多。置废器中。任之可也。
●一木柴宜积干燥之处。其下方少湿虫。又须每日暴过一次。然后供爨。若熄灭
薪火。不可用有虫之水。亦不可在有虫之地。●一夏月祀?焚阡。享先烧纸。修
斋化库。皆伤虫蚁。宜择坚洁之地。扫净一二次。速速燃火于上。则虫蚁不及赴
于火所。●一合酱若用梅花水。则味甘而不甚出虫。倘或有之。宜另置一败酱之
器。挑出诸虫。皆入其内。醋中若有。亦用其法。●一夏间面粉糕饼。及一切山
珍海错。宜不时暴于烈日之下。●一夏日药材内。亦出细虫。炮制者慎之。●一
剃下短发。切不可投于河。恐入螺蛳蚬蛤壳内。实时刺死故。●一奴婢性恶?蚁
。见之必遭毒手。若临晚满贮锅水。则群蚁无由达?。●一僮仆婢媵。暑夜每有
燃火烧帐内之蚊。因而失火者。宜痛惩之。●一浴汤盥水。有热气者。不当即倾
于地。因夏月?地有虫故。●一洗涤腌腊之物。及所弃盐卤。须以淡水解之。然
后可倾于地。
?庆贺部
人类欣逢吉事。众生对泣哀鸣。微躯定是享嘉宾。一夜千翻凛凛。谁料业缘会遇
。怨家次第相寻。披毛戴角口无声。俛首牵来就刃。
●一好生者。位居通显。遇当道吉庆事。可以他物代称觞者。代之。●一远处绅
宦来访。宜以字画古玩。及种种善书投赠。必难已于设席。勿害生命。●一官府
往来。所具敬仪。不宜将活物备用。●一父母寿诞。亲友敛赀称贺。宜将众分。
作一善事。仍列众友芳名。●一祝寿一事。原系末世浇风。古者年踰甲子。犹不
称贺。?三四旬乎。苟不能违俗。必俟六旬以上。十年而后一庆可也。●一亲友
或将应试。或将赴任。或将服贾。不无饯别之义。能以厚赆代宴。彼此得福。●
一遇亲友吉事。在于得已。不必奔走称贺。若吉事属己。亦勿?扬于外。●一士
人应乡会试。多有亲朋敛金。祷于文昌关帝者。明理之士。宜固却之。
●一家中遇种种吉事。不得已设酌。宜定于几簋。若适当朔望之辰。概用精洁蔬
果。●一江北宴客。席中必有三四簋蔬。不惟取其惜福。兼之便于持斋亲友。此
法最善。好生者。宜仿而行之。以维风俗。●一远地亲友遇吉事。不得已而往贺
。勿多随僮仆舆人舟子。●一亲友特设相招。当于几日前。先向彼使说明。或托
言斋期。或托言止食三簋。或托言特杀不食。亦免无量杀业。●一赴宴他家。若
为我广杀物命。好生者。宜投箸而起。一揖而退。●一亲友如遇疾病。好生者。
不必作醵敛分。杀生媚神。倘有他友敛分于吾。宜晓之以佛言。示之以因果。惧
以鬼神不享非礼。告以死生各有定分。令彼憬然自返为第一。
●一富贵之家纳妾。其往来无耻之徒。渐有设酌称贺者。此风慎不可长。
?婚嫁部
两姓因缘乍合。百年偕老兹辰。重重瑞气蔼门庭。鼎镬烹炰侈盛。堪叹雄雌物类
。亦同夫妇恩情。只缘宿世少慈心。今日双双填命。
●一子弟未完姻时。勿轻往外家。●一富家宦室。每遇姻事。必设优觞。致男女
混杂。为害非细。独不念婚姻吉礼。于发轫之初。竟作一场戏。何不祥如是。戒
之哉。●一娶妇之家。每具牲醴。祷祭五圣等神。祷献既毕。然后成婚宴客。作
俑者。祗因五圣有采秀之说。故藉祷祭希免。今好好人家。何得如此。宜痛绝之
。●一成婚宴客。礼所难已。但风俗渐浇。故宾筵渐盛。有志维持风化者。宜一
以俭约为归。●一亲迎。三朝、弥月、归宁、等日。在于得已不必燕客。●一亲
戚故旧。非大不得已。切勿滥招。●一婚妁庖人辈。至男家。则侈陈女家之盛。
至女家。又侈陈男家之盛。交煽两家。盛其筵宴。慎勿惑于其说。●一司礼司乐
司庖辈。宜俭其食而丰其赐。
?丧祭部
笑语音容不再。秋霜春露含悲。击鲜荐俎望魂归。增却重泉孽累。孰若申严佛事
。虔修五戒三归。亡亲未度子心亏。此语当铭五内。
●一父母没后。即宜不入闺房。迸绝荤酒。令家中各持四十九日斋。诵经念佛。
至于设祭。止用蔬果。●一缙绅治丧。必有贵客祭奠。所杀牲牷无算。宜先书荤
祭不领四字。粘于门首。来者。坚意拒之。●一古人居丧。小祥之后。始食菜果
。期年内。尚不茹蔬食稻。岂得餍饫膏粱。故人子苟念劬劳之恩。宜持长斋三载
。●一节日忌日。当虔修福事。或诵经施食。或装塑圣像。或买物放生。须量力
行之。慎勿杀生设祭。
●一父母虽没。若遇诞期。亦宜修诸善事。以资冥福。●一营建坟墓。其执役诸
工。宜厚其犒赏。不可为彼杀生。●一祭扫远祖之墓。但宜用纸帛。不可创祭献
之议。盖天子七庙。亲尽犹迁。庶人远祖。因祷祭而杀物命。所谓黩于祭祀矣。
又?墓祭之说。古礼所无。今总随俗。何必荐牲。孝子爱亲以德。谅不如是。
?营造部
大则城池宫观。小而茅舍竹篱。搬砖运瓦并挑泥。祸及昆虫蝼蚁。切莫杀生犒匠
。休将蛰穴抛离。愚人闻此转生疑。智者须培心地。
●一修理宫室台观。及民间一切兴作。宜择冬间百虫消灭之时。●一桥梁寺院。
苟非有关于三宝。有益于民生者。不宜兴造修葺。●一凡有兴作。例多酌献土神
。宜用蔬果。●一开浚河渠。例应戽干积水。宜于未竭泽之前。预加禁约。不许
邻近染指。●一河泥之内。多伏蛳蚌蚬蛤。泥一出水。诸命皆枯。故修筑河岸。
宜别处取土。如势所不能。随见随放。●一修筑坟墓。宜于穴前埋一大方石。为
焚化纸帛之地。因日后?地皆有干茅。置火其内。瞬息燎原耳。近民房殡棺者。
尤宜慎之。●一竹?木筏。入水既久。每多螺蛳粘伏。须拂拭之。而后起水。
●一毁拆墙垣。及斫砍古树。见有蛇蝎蜈蚣等物。宜谕司役纵去。●一拆卸旧屋
。栋梁椽柱。有枯朽者。多生蛀虫于内。不宜辄作薪用。竹篱枯者亦然。●一水
化石灰。须择无虫之地。宜用长流水。不可用停蓄之水。因停蓄之水多虫故。●
一发泥砌壁。泥内虫多者。不可用。视地坚洁处。穿下二尺。则无虫矣。若近井
?泥沟。尤不可用。●一庭中四面。宜多设阴沟。方不积水。水不积。则虫不生
。●一砖瓦木石。偶近卑湿之处。辄丛微细昆虫。宜巧作方便以护之。●一作?
之时。其底用七分矿灰。三分沙泥。捣和平铺于地。则?上永远无蚁。●一旧?
之内。必产?蚁。修理时。宜将旧?先拆一夜。俟诸虫遁去。然后兴工。
●一檐下盛水竹络。中间曲处。每多积水。夏时经宿即生虫。宜用直竹。低昂钉
之。●一近水之地。在于得已。不宜设厕。恐河内细虫。日毙于粪秽故。●一供
给匠役。腥酒固不可减。但鱼肉等类。宜多买腌者备用。
?器用部
吾视阎浮器皿。炎天尽伏昆虫。朔风一起转成空。不待严寒冰冻。但是含灵尚在
。贪生畏死皆同。莫言救护了无功。大小一般知痛。
●一庭中缸甏酒?。若无所用。宜倒覆于地。则不至积水生虫。●一?间多蚁。
由于荤腥气味所致。宜令司庖者多方致洁。乃杜杀生之渐。●一杯盘锅盏。曾贮
油腻荤腥者。不宜置之低处。●一酿酒之时。酒工例用沸水泡?。其中若先积虫
水。宜倾之入河。有小蜘蛛者捞出。●一蚊性嗜酒。往往溺死。故暑月酒壶酒?
。必须密盖。●一热炉沸罐。不可置有虫之地。茂草之中。●一沸水点茶。须以
铜盆木桶等物。盛于壶底。然后沃以沸汤。●一夏间冷炭之上。皆有细虫。宜先
期暴之而后入火。●一?中汲水之碗。宜用洁白者。●一雨水新入甏。纳以炽炭
。不生水蛭。若已经出虫。宜用细密紬绢。蒙于小篮外。轻轻先置水中。汲篮中
之水。其虫不至误入茶罐。●一?水若臭。不堪煮茶。河溪又远。不便输运。宜
用绢篮。汲去篮中之水。则有虫者渐少。不难挈之入河。否则。竟置一废坛中。
任其化蚊。●一废坛所积水蛭。宜以瓦盖之。并勿置檐水下。恐有暴雨冲出故。
●一锡罐磁瓶。若先贮小菜食物。气味未绝者。暑天必有细虫。不可即沃以沸水
。●一案头花?水盂。夏间若过两日。水中即生细虫。不可倾之于地。●一灯盏
之中。夏间多有飞虫扑入。宜置一小木架。丹漆朱其四围。以极轻之纱蒙之。罩
于灯外。否则灯盏上。用一薄铜盖。●一造竹木器皿。须先用川椒硫黄汁煮之。
不蛀。●一新笔。用青布裹之。不蛀。●一貂狐裘帽。悬有风之处。不着杨花。
不近米麦。不蛀。●一毡衣。用生芋擦之。不蛀。●一竹器木器。若浸河中洗濯
。宜先拂去其细虫。然后入水。浸时又不可经宿。●一溺器洗涤后。不得满贮河
水于中。
?树艺部
灼灼名花?地。纷纷艳卉盈庭。想来尽是杀生因。时值三秋尤甚。一遇红英烂熳
。辄思置酒招宾。贪夫对此且欣欣。物类于斯丧命。
●一灌溉田禾。用河泥者居其半。伤生最多。有他物可代者代之。●一近海之地
。蟛蜞最多。彼处每舂杀田中。用以肥稻。苟力能禁。禁之可也。●一植竹者每
以河泥壅地。取其蕃竹。不知河泥之力。逊于湿灰。以灰能松土。而泥多生蛀耳
。●一竹?新发。掘时。亦宜小心。以春日之土。?处有虫。故迁移花卉亦然。
●一桃梅榆柳。多出蛓毛虫。若清明日夜半时。以稻草缚之。其虫遂少。●一桂
树上束芝麻梗。不蛀。
●一修去树上繁枝。宜春冬。不宜夏秋。以夏秋花木叶上。背后皆伏细虫。叶生
。则虫亦生。叶死。则虫亦死故。●一树有鸟来巢。苟枝低难于防护。勿使其成
。已成。宜加意?之。●一缸中所植莲花。泥内最多细虫。勿枯竭其水。勿狼籍
其泥。●一蔷薇花开后。其叶多生青虫。宜勿植。●一菊花枝上。多生龌虫。触
之。其膏如血。宜绝此玩。若蔬果上有。采时留之。●一沟中淤泥。若将灌溉花
卉。及堆拥萹荳瓜菽之根。秋间多生龌虫。●一灌溉花木。不宜用有虫之水。●
一园圃若近池沼。从池内取水灌溉。须先用水杓。搅动一番。●一栽花之家。每
渍鸡毛腐豆之水。踰时用以灌溉。不知其中虫蜡甚多。一近花根。每能引诱群蚁
。非惟伤生。又令花枝不茂。宜用小篮一只。将纱绢蒙于外。汲水时埋于水中。
则水自然向内灌注。而一虫不入。用过当实时挂起。
●一所积雨水。最多水蛭。若欲灌诸花木。亦宜用绢篮法。烹茶同此。
●一名花艳卉。最开赏玩之端。与其植之外庭。无宁植之内室。
??生部
谷气足以资神。肉味不宜多食。万病原来从口入。此理贪夫不识。但顾舌根三寸
。不念身躯七尺。真是堪怜不堪惜。累及妻孥哭泣。
●一?生者。不宜食牛肉。能发旧病故。疟后食之不起故。又不宜与韭薤白酒栗
子同食。物性相反故。●一犬肉能中毒发疽。怀胎者食之。生子无声。又不宜与
羊肠大小蒜同食。●一孕妇食羊肝者。子多厄。不可与猪及椒同食。又羊肚不可
与酸梅小豆同食。羊肉不可与鱼脍奶酪同食。●一疟疾后食猪肉。能发旧病。同
牛肉芫荽食之。令人肠胃消烂。同荞麦面味食之。令人须眉尽脱。●一嗜?鹿者
。多消瘦。胆小易惊。又鹿脂不可与梅李同食。鹿肉不可与鮠鱼及?同食。
●一兔肉能弱阳。孕妇食之。生子缺唇。同鸡食之。成泄痢。同姜食之。成霍乱
。同芥菜食之。发旧病。●一鹅肉及卵。能成痼疾。又家鸭与?。野鸭与胡桃云
耳豆豉。皆不可同食。●一鸡发风疾。不宜与葫芥奈同食。●一雉能生疮发痔。
有血疾痼疾者。尤宜慎之。又不可与鲫鱼?鱼麻菰胡桃同食。●一鸡肉同糯米。
孕妇食之。子生寸白虫。鸡子同干鲤食。子多患疮。田鸡同鲜肉食。子多喑哑。
又婴儿多食鸭卵者。胫骨渐软。多食虾者。?屈难行。●一孕妇食雀脑者。生子
雀目。和酒食之。子患多淫。和豆酱食之。子多雀斑。又不可与李子同食。●一
?性多毒。间有赤蛇所化。孕妇食之。生子项短头缩。又不可与鸡肉鸡子苋菜同
食。●一孕妇食蟹者。子多横生。嗜鳗鱼?鳝者。子多难产。鸭卵与桑椹同食者
。子多倒生。●一河豚系大毒之物。宜永戒不食。
●一多食鲥鱼者。易染瘟疫。多食鲚鱼者。发痰火疮疥。多食虾者。发疮动风。
多食鳝鱼黄颊鱼者。发病动气。皆水族味之无益者也。●一鲤鱼不可与犬同食。
鲤鱼子不可与猪肝同食。青鱼不可与葵菜大蒜同食。石首鱼不可与荞麦面同食。
鲈鱼不可与奶酪同食。鲫鱼不可与猪肝鸡雉芥沙糖同食。皆水族性之相反者也。
?方便部
天上人间胜事。勤修方便为先。今年错过待明年。可惜光阴荏苒。日里云为动静
。宜思裕后光前。护生之术本无边。惟在随机自勉。
●一长途所乘驴马。乡村所驭耕牛。宜节省其劳。察其寒暖饥渴。●一鱼虾跃于
水面。每动愚夫结网之思。好生者见之。宜私自驱之入水。如脱眷属难。勿令人
知。有人捕鸟。亦复如是。●一秋间田亩既涸。其中深潭。犹有余水。聚集小鱼
虾无算。见此涸辙之鳞。或出赀唤人。或随力自救。皆可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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