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对《实证佛教导论》这本书有不同的看法,认为:一、四大极微为常住法。二、解说第八识的语言文字教法为胜义谛。三、明朝汉月法藏禅师为真悟者。(参阅〈
四大极微是否为常住法〉、〈
世俗谛与胜义谛〉、〈
汉月法藏是真悟者吗?〉)关于这三个问题,读者并没有提出有力的理由,所以笔者并未采纳。如果有人认同这些看法,请尽快提出理由,只要您能依据三量提出有力的理由,笔者将会在这本书再版的时候更正。如果您没有办法提出理由支持自己的看法,却用其他不相干的借口,抵制正确的道理,这样的过失极为严重。其他人也请注意,“依法不依人”是世尊在《大般涅槃经》所特别强调的,法义的正确性是最重要的,而不是演说法义的人,因此请不要对于说法人的门派、身分、是否得到授权等表相妄起分别,盲从他人的指示而抵制正确的道理(参阅〈
道场执事易犯赞自毁他〉、〈
请不要抵制正确的道理〉、〈
创立“实证佛教学派”?〉)。
教界大多有“依人不依法”的倾向,佛教团体的领袖不但能够掌控教产的支配权,更能决定哪些人可以得到印证、享有“得法弟子”的美名,因为这个缘故,每每有人为了争夺首座弟子或继承人的地位而明争暗斗,最常使用的手段便是挑拨离间及散播不实的流言。禅宗本来是实证的宗派,却因为过度强调传承,所以六祖惠能得到衣钵之后,必须立刻逃走以躲避嫉妒者的追杀。五祖弘忍也知道问题的严重性,特别警告惠能绝对不能再把衣钵传下去,不然的话会有生命的危险。
传承还有另一个缺失,不管前代的禅师多么地小心,还是会发生所传非人和冒滥传承的情形。其结果,就是后代只剩下传承的表相,而丧失证悟的实质。这个时候,自行开悟的人处境反而变得很困难,因为他所悟的内容不可能得到拥有传承者的认同。拥有表相传承的人,便以大师的地位,号召所属徒众,对真悟者进行抵制和打压。这种情形,在末法时代更加地明显。传承,相当于商标。商标本来有品质保证的意味,可是当商标被他人非法取得之后,赝品反而取得合法地位,反过来打击真品的流通。
事实上,佛教一直都主张“依法不依人”。除了佛陀的明示之外,也表现在教制上面。佛陀的首座弟子舍利弗先于佛陀而取灭度,据说这是“诸佛常法”(惯例),这显示佛教不主张由个人领导僧团,否则首座弟子应该是最适合的继任人选。首座弟子依据“诸佛常法”先取灭度,佛弟子没有崇拜的对象,这样就不会形成强势的领导中心,“依法不依人”的原则才容易落实。
“依法不依人”有很多优点:
一、没有争夺继承权的问题。
二、减轻佛教团体之间的恶性攻讦。
三、鼓励自由探讨真相的气氛。
四、适应崇尚理性者的需要。
五、顺应现代理性的思潮。
六、符合学术的要求,能够与其他学科建立理性探讨的共识。
七、分散风险,避免法门过度集中而全面偏离佛教,或被暴动、战争等外力所毁灭。
八、能够养成修行人从宗出教的气魄,加深其解脱功德与般若慧。
有一句话说得很好:“正觉之道,殊途而同归。”众生心性差别各各不同,初学者大多有依附门派、崇拜权威的倾向,对于这样的初学者,强调尊师、强调传承、强调依教奉行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他们的思辨能力不足,没有能力抉择法与非法,只好依附明师,先做一个信行人。但是,对于久学的佛弟子,便应该鼓励他们做一个法行人,严格依循“依法不依人”的原则。
笔者提倡“实证佛教”,强调四依、三量,即是为久学的佛弟子,以及崇尚理性的知识分子,开辟的一条“正觉之道”(趋向真理之路)。虽然相应于这一条正觉之道的人只是少数,但是他们却能够迅速增长智慧,不久之后便能独立荷担如来的家业。信行人若没有老师,便无法修行,远远比不上法行人。法门的延续,必须依靠法行人,而不是信行人。法行人虽然很少,却可以发挥关键的影响力。这就是为什么必须强调四依、三量的原因。“实证佛教”的学术研究,能够将佛教导向正面的发展,所以请大家共同支持。
真观 2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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