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1054|回复: 5

请问回家人老师在哪里能找到皈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7-27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读了僧伽吒经,再读了该经的讲解才知道回家人老师,很愿意亲近这位善知识,也想皈依。不知如何联系,请师兄们指点,谢谢。
另外,本人学佛两年,基本是盲修胡练,不得要领。
发表于 2018-7-3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兄好,建议您关注您家附近的寺院法讯,寺院一般会在大型佛菩萨节日庆典会举行皈依法会,您可以去寺院,于出家法师们处授皈归。
论坛上有学习念佛禅修行次第,师兄觉得合适可以先按次第来学习,随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30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刚清净 发表于 2018-7-30 09:49
师兄好,建议您关注您家附近的寺院法讯,寺院一般会在大型佛菩萨节日庆典会举行皈依法会,您可以去寺院,于 ...

金刚清净师兄您好:前面我没有表达清楚,说明白。
我本人已经皈依,去年在陕西一个寺庙皈依的。我的意思是我特别崇拜回家人师父,不知道心灵养生山庄在山东什么地方,很想去。主要是为了亲近善知识。因为我读了回家人师父的《戒淫》,《金刚经》,《僧伽吒经》等,能听懂,感觉和师父有缘。但是没有人指导我怎么修炼。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2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金刚清静师兄说的是对的,按念佛禅修行次第学习

阿弥陀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8-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抄写僧伽吒经经历三个梦,佛慈悲无限,佛恩难报!
本人业障大,罪业深重。30几岁犯邪淫很多,杀生,妄语等等,下地狱1000次都够了,在此忏悔!!我是反面典型,所有看到的人万万不可以学我,引以为戒!我40多岁才读佛经,一读佛经一开始老哭,嚎啕大哭,哭了半碗眼泪。原因一是后悔,知道自己错了,因果为天地法则,因果极其恐;二是高兴,知道了自己苦苦思考、学习几十年找不到答案,一读佛经自己告诉内心这就是真理,即使马上死去也了无遗憾,我为我没有做糊涂鬼而死,投胎不好的话一切是自作自受,不怨天不怨人。
说些读、写《僧伽吒经》感应(该经在乾隆版大藏经里面有,我查到了)
读三遍《僧伽吒经》梦见自己在浑浊的水中,发大水!
读第五遍《僧伽吒经》梦见了大火,
抄写《僧伽吒经》第4遍梦见自己是和尚,光头,和好多和尚在一起说话。
佛法伟大,难学,为其难才值得去奋斗,才有味道,一个博士学位都得15年,更何况学佛!共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9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随喜功德。

《佛说大集会正法经》(又名《僧伽吒经》  )有两个译本。《僧伽吒经》是元魏优禅尼国王子月婆首那所译,《佛说大集会正法经》是宋朝施护大法师所译。两个译本均收录于《乾隆大藏经》 (亦称“龙藏”)。其中,《僧伽吒经》收录于“大乘单译经”部分,《佛说大集会正法经》则收录于“宋元入藏者大小乘经”部分。

简要对比:修《僧伽吒经》必读《佛说大集会正法经》:灭罪殊胜、福聚殊胜!不读必失大利!
学习《僧伽吒经》的佛友,如果要更加全面的了解,应当认真参学此经的另一个翻译版本《佛说大集会正法经》;《佛说大集会正法经》为《僧伽吒经》另一翻译版本,前者为宋代来自北印度的施护大师于公元十世纪前后翻译,后者为北魏时期来自中印度的月婆首那王子在公元四世纪前后所译,两种译本在翻译上,有一些不同,这里简要列举几例,供大家参对:
1、前者译为“普勇菩萨”,后者译为“一切勇菩萨”;
2、前者翻译“闻法者所获福聚与一佛等”,后者翻译“若人闻此法门福德之聚,过于一佛福德之聚”;
3、前者翻译五卷,后者翻译四卷:
4、从两位译经大德来华的时间推算,《僧伽吒经》的翻译时间,比《佛说大集会正法经》早大约600年左右。5、另有经中佛菩萨名号翻译差异,以及词句之含义翻译有不同处。
简要提示如上,其他诸多资料的比对,供熟悉两部经典的师兄,继续详细参对,令两种翻译版本互为映照,以便为《僧伽吒经》更好、更全面的推广,做出一点辅助工作。希望学习的师兄,获得更深的法益!

以上内容摘抄于回师所著的《佛说大集会正法经》(又名《僧伽吒经》)解读,不知道师兄您学习过没有?您现在抄到第四遍,建议最少抄到七遍,以后每半年抄写一部。随喜

论坛有《佛说大集会正法经》(又名《僧伽吒经》)结缘,僧伽吒专区中也有很多师兄们的学习心得,建议师兄多多参学,阿弥陀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2 13:22 , Processed in 0.153366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