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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与佛教] 莲池大师:劝素文,七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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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7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译文
  世间人把杀生吃肉的行为,都看作是理所当然。于是放心恣意地杀生,普广地聚积罪恶的怨业,互相沿习以成俗规,而从不去反省觉悟。古人曾经有人说:杀生吃肉这种残酷的行为,实在让人痛哭流涕而深深叹息。从凡夫世俗迷惑倒转的情执来看,略有七条杀生的过患,今列举如下,其余的可以按次类推。
  一是生日不应当杀生。可怜的父母,为了养育我们多么辛劳啊,在我们这个身体诞生的那一刻,正是母亲在死亡线上垂死挣扎之时,这一天正应该戒杀持斋,广行善事。这样才能使已亡故的父母得以超升,尚健在的双亲增福延寿。怎能即刻忘怀母亲生我之时所遭受的苦难,杀害生灵,上给双亲留下祸患,下给自己种下被他所杀的因业。这种陋俗世世代代互相沿袭,竟然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任何过错,这是我所痛哭流涕而深深叹息的第一条。
  二是生孩子不应当杀生。世间人没有孩子便感到悲伤,有孩子便感到欢乐、幸福。这是人之常情。我们何不想一想,一切禽兽牲畜,他们也像我们人一样爱自己的子女,庆祝我们的子女诞生却让他们的子女死去,于心能安吗?况且,婴儿刚刚生下,不去为他积功修德增长他的福寿,反去杀生造业折损他的福报,这也太愚蠢了!这种陋俗世世代代互相沿袭,竟然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任何过错,这是我所痛哭流涕而深深叹息的第二条。
  三是祭祀祖先不应当杀生。已经亡故的先人,在他的忌日以及春秋祭扫,都应当戒杀。以增加死者在阴间的福报。而杀生去祭奠亡灵,只有白白地增添他罪业罢了,即使山珍海味恭敬地罗列供养,怎能使九泉之下的遗骨来享用呢?不但无益而且有害,有智慧的人是不会这样去做的。这种陋俗世世代代互相沿袭,竟然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任何过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深深叹息的第三条。
  四是婚礼不应当杀生。世间人的婚礼,从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合八字到送礼求婚直至成婚,不知道要杀害多少生灵。男婚女嫁,是伦常的开始,伦常开始之时去做杀害生命的事,这是悖逆道德和情理的行径。再说,婚礼是吉庆之礼,在吉日良辰而做凶杀之事,如何能使新人百年好合、幸福美满,这不是太悲惨而残酷了吗!这种陋俗世世代代互相沿袭,竟然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任何过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深深叹息的第四条。
  五是宴请宾客不应当杀生。在宾主欢聚的美好时光和景色中,贤德的主人,高尚的宾朋,享用清淡醇美的蔬食菜羹,不也有一种清爽雅致的情调吗?何必杀害许多生命,穷极奢侈,用肥甘浓厚的食品饱宴于杯盘之间,笙歌曼舞于华堂之上。而禽兽却在宰割中哀鸣、怨号于砧板几案之上。唉!有心的人能不感到悲哀吗?这种陋俗世世代代互相沿袭,竟然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任何过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深深叹息的第五条。
  六是祈福消灾不应当杀生。世间人有了病苦,往往杀害生灵祭祀神明,以此祈求庇护、保佑。可是却不想想,为了免除自己的死亡,求得生命延长,而怎么能做到杀害他的生命来延长我的寿命呢?这种背逆天理的行径,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聪明正直才能成为神灵,那么,神明难道会徇杀生延寿的私情吗?自己的生命非但得不到延长,而杀生害命的罪业却加重了。种种不如理如法过多、过滥的祭神祈祷,往往是这样的情形。这种陋俗世世代代互相沿袭,竟然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任何过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深深叹息的第六条。
  七是为了生计不应当杀生。世间的人为了衣食生计的缘故,或者从事打猎,或者从事捕鱼,或做屠宰牛羊猪狗的屠夫等等,以此赖以为生。而依我来看,不干这些行业也一样可以获得衣食、财富,不干这些杀业就未必会冻死、饿死,以残杀众生来谋求生计,必将受到神明的极重的惩罚。以杀生而最终达到昌盛富裕的人,一百人之中找不到一个。既然种植杀害众生的地狱业因,来生必将受到恶报,没有比这更酷毒的了!何必不去谋求其他的生计呢?这种陋俗世世代代互相沿袭,竟然习以为常而不觉得有任何过错,这是我为之痛哭流涕而深深叹息的第七条。
  原文
  世人食肉,咸谓理所应然。乃恣意杀生,广积冤业,相习成俗,不自觉知。昔人有言,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是也。计其迷执,略有七条,开列如左,余可例推云:
  一曰生日不宜杀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见在椿萱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一也。
  二曰生子不宜杀生。凡人无子则悲,有子则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爱其子。庆我子生,令他子死,于心安乎?夫婴孩始生,不为积福,而反杀生造业,亦太愚矣!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二也。
  三曰祭先不宜杀生。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俱当戒杀,以资冥福。杀生以祭,徒增业耳。夫八珍罗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无益而有害,智者不为矣!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三也。
  四曰婚礼不宜杀生。世间婚礼,自问名、纳采以至成婚,杀生不知其几。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杀,理既逆矣!又婚礼吉礼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惨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四也。
  五曰宴客不宜杀生。良辰美景,贤主佳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须广杀生命,穷极肥甘。笙歌餍饫于杯盘,宰割冤号于砧几。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五也。
  六曰祈禳不宜杀生。世人有疾,杀牲祀神,以祈福祐。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杀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于此矣!夫正直者为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杀业具在,种种淫祀亦复类是。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六也。
  七曰营生不宜杀生。世人为衣食故,或畋猎、或渔捕、或屠宰牛羊猪犬等,以资生计。而我观不作此业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冻馁而死也。杀生营生,神理所殛;以杀昌裕,百无一人。种地狱之深因,受来生之恶报,莫斯为甚矣!何苦而不别求生计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七也。
  【附:莲池大师简介】:
  莲池大师(1535-1615),明代高僧,中国净土宗第八代祖师。俗姓沈,名祩宏,字佛慧,别号莲池,因久居杭州云栖寺,又称云栖大师。与紫柏真可、憨山德清、藕益智旭并称为明代四大高僧。转

发表于 2016-6-7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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