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珠林卷九十二载食肉者有十过: (一)众生是己亲,谓一切众生轮回于诸道,互相生育而递为眷属,以此因缘,故所食之肉无非亲属。 (二)见生惊怖,一切众生皆护身惜命,若遇食肉之人则惊怖远离。 (三)坏他信心,世间行善之人若见僧者食肉,即生毁谤之心,以为佛门中无有真实修梵行者。 (四)行人不应食,菩萨为求出离生死,当修慈悲之行而少欲知足,故不应食肉。 (五)罗剎习气,罗剎,即速疾鬼;习气,即先世余习之气分。谓沙门于宿世中曾做罗剎之眷属,今虽出家在佛门中,然因往昔之余习,故见食肉者欢喜亲近。 (六)学术不成,学道之人若好食肉,则污染梵行,于如来无上圣道、出世解脱等,不得成就。 (七)生命同己,学道之人应起慈心,谛观一切众生之惜命畏死与己无别,故当护惜之。 (八)天圣远离,食肉之人,诸天圣人皆厌恶远离而不喜亲近。 (九)不净所出,一切畜生以宿因不净之业,而成不净之身,其所食啖又多不净;学道之人欲修梵行而食彼肉,则亦为不净。 (十)死堕恶道,食肉者必常杀害牲畜之性命,恶业日积,故命终后应堕恶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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