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363|回复: 0

虾扎活佛:放生你的孩子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16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做为佛家弟子最要了解的,最要知道的是,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要是这个都不知道就谈不上是佛教徒了。那大家要知道所有善事里面放生的功德是最大的,我今天要提到的也是放生,但是跟以前的放生不同的是,它的功德更大,更有意义,那放生什么生命会有那么大的功德呢?那就是放生人,放生自己的孩子!
  说到这里,很多人肯定想人怎么放生呢?什么叫做放生孩子呢?也许有很多聪明人,已经意识到我将要说的是什么了。简单来讲,就是几个字:不要再杀自己的孩子了!听到这里很多人会说哪个父母会这么残忍,去杀自己的孩子呢?其实“堕胎”就是。
  我们人类就是这么残忍,不要说残杀其它生命,连自己的孩子都杀。很多人觉得堕胎不算杀生,持这种观点的人,佛教徒里面有,不是佛教徒的更多。以前有些人对我说,堕胎不是杀生,只是拿掉身上的一块血。那我问你,你的孩子是一块血吗?不是的,他(她)不是一块血,而是一个生命,过了几个月之后,他也会像你现在的孩子一样活蹦乱跳的。当你怀孕以后,不管时间多长,他(她)就已经是有生命的,就已经是人了,已经是你的孩子了。
  做为一个人你虽然不信佛,但是你应该要比动物有感情和良心吧。我们经常会说动物是什么都不知道,没有感情,尤其是食肉动物,大家都会说它们是非常残忍的,只要是能吃的它们都会吃。那请问我们不也是这样吗?能吃的我们也在吃啊,这一点有什么区别?我们跟这些肉食动物是一样的,唯一不一样的是,我们会用一些好听的话来说,为我们的残忍和罪过找出一些理由,并将它们埋得更深一些。因为我们会说话,是高级动物,可怜的是我们现在所谓的高级动物,有智慧有文明的人类,连个肉类动物都不如,因为肉类动物它再残忍,也不会杀自己的孩子自己的骨肉,而是拼了命去保护它。
  为了堕胎,人们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有人说,我结婚前要是有了孩子,别人会笑话我的,还有很多很多身不由己的理由。可是你面对的是个人啊,是你这一生最亲的人,是你的孩子啊!很多人不承认他是人,就像前面说的是一块血,可要是你生下他的时候,他是一块血的话,你就可以堕掉他,或者医生说他永远是一块血……不要自己骗自己,不要做没有良心的人。
  以上是说给不信佛教的人听的,你们看到听到以后,希望能够多认认真真的去看一下,去想一下,里面要是有一些让你们听了看了不高兴、不舒服的话,请不要生气,你们可以骂骂我,消消气,然后再认真想想。
  我这次写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希望大家能够多多的重视,很多人也许会说,现在法理不许你生下来,但是我们在这之前如果重视一下这个事情,注意一下,这种残忍的后果就不会发生。因为,任何理由都无法开脱堕胎的罪业。
  做为佛教徒的你,应该是相信因果轮回的,那这个孩子来到你身边,不可能是无因无缘的。他们前世肯定做过你们的孩子、父母、怨亲债主或者是敌人,是跟你有很深的因缘,才会来到你的身边。试想一下,如果是你被父母在没出生前就堕掉的话,剥夺了你投胎做人的权力,你会有多伤心、多痛苦,多怨恨他们啊!而你的孩子在被你拿掉的时候,也是一样,伤心痛苦恨你们……
  现在有很多人想要孩子都得不到,还有很多女性朋友、男性朋友都有很多性病,是为什么呢?那是自己今生前世、无始以来堕胎太多,所造成的直接因果。在这里我加上一段一个佛弟子的忏悔,我相信她是发自内心的忏悔。
  “听完开示真的很难过,难过这么晚才遇到佛法遇到上师,可是无论我怎么样的痛苦,也不能挽回自己曾经伤害过的那些本应该叫着我妈妈,在我怀里撒娇的孩子们,我为自己曾经的无知无畏而害怕!愿我真诚的忏悔能洗去我满身的罪恶,愿那些曾经来到我身边的我的孩子们能生到信佛的家庭里,修习佛法往生净土!”
  同修们,看到这个弟子的忏悔时我笑了,我开心的笑了,我开心我们人类还有善的一面,不是我说的那么残忍,知道错了还会忏悔,人都会有善的一面,只是我们不去找,不去想。本来想把这方面写得更多一点,现在不想写了,因为我想写的再多再好,没人去看去想去做的话,还是没有用的,要是一个人真的用他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的话,我想就应该可以了。
  同修们和我一起忏悔吧,忏悔我们从无始以来到现在,生生世世,在有意无意中,在知道不知道时,在记得与不记得中,所犯下的堕胎罪业,忏悔那些曾经应该是我们的孩子,但被我们无知杀掉的那些众生,祈祷他们早日从轮回里解脱,上师三宝保佑这些曾经被无知的父母伤害过的众生早日解脱,保佑这些无知的父母用他们的忏悔,消除自己无量的罪业,早得解脱!
  上师知!
  格桑扎西 2007年12月28日于南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2-1 05:28 , Processed in 0.134934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