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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百态] 没钱?那就要你命,湛江市法院遇嚣张诈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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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钱?那就要你命,湛江市法院遇嚣张诈骗犯


一宗14年前已经法院作出生效民事判决并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为何能引来跨省追捕?明明是在海南省海口市写借据借钱,为何广东省雷州市公安局可以不远千里来抓人?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构成犯罪的结论并通知撤案的情况下,为何雷州市公安局及有关部门却拒不执行?在被害人及其家属多次表示家里实在没钱,愿意尽力筹借先偿还一部分后,又为何被严辞拒绝:没钱还?那就要你命!日前,一起离奇的跨省追捕案件在广东、海南两省闹得沸沸扬扬。


一、诱使被害人事先写下借据却未如数交款

1996年,海南省海口市的郑翔峰因经商需要,向吴秀华(广东省雷州市人,常年在海口做生意)请求借款200万元,吴秀华答应借钱给郑翔峰,并约定钱款由第三人转交,第三人收到钱后,郑翔峰就写借据。没多久,吴秀华就跟郑翔峰说钱已交给第三人,经求证后,郑翔峰便于1996年8月22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写下了200万元的借据交给吴秀华。令郑翔峰没想到的是,他已经陷入一个精心策划的陷阱中。因为,后来吴秀华仅通过第三人在海南省海口市交了40万元给他,而200万借据却已写下。


二、庭上恶意串通作伪证,致使被害人败诉,遭受重大损失

1997年,吴秀华将郑翔峰起诉至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法院,要求郑翔峰偿还200万元。在法庭上,吴秀华与第三人一口咬定在海南省海口市某酒店其一手将200万元现金交给郑翔峰,郑翔峰才写下借据给她。据此,1997年3月,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法院作出(1997)新民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判决郑翔峰败诉,须偿还200万元债务及利息,并查封了郑翔峰的两块土地准备拍卖。虽然最后因市场行情看跌,无人竞买而流拍,但由于法院已查封,郑翔峰无法行驶处分权,导致最后被政府收回。郑翔峰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无心经营事业。


三、事隔14年,广东雷州公安跨省追捕,让被害人家属借高利贷“还钱”

时间到了今年7月26日,自称广东省雷州市公安局的几个人在海口市将郑翔峰带走。随后郑翔峰家属便接到雷州市公安局的电话,称郑翔峰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要求他们偿还吴秀华200万元,只要还钱了,马上就能放人;如果不还钱,就送到法院判无期徒刑。在郑翔峰家属表示目前家庭情况不好,实在没能力筹集200万元时,雷州市公安局的答复却是,“不管你想什么办法,就算借高利贷,也得还200万元”。(来源:贴就贴热门话题 http://tiejiutie.com/)郑翔峰的律师曾向雷州市公安局提出郑翔峰的借款行为都发生在海口市,就算是犯罪,是不是应该也是海口市公安局管辖时,一位办案人员便劝导郑翔峰家属说:“这个案子你提管辖权没用,现在已经跨省了,除非你向公安部提,不过那得花好长时间的。”另外一位办案人员也劝道:“你放心,这种案子我们办得多了,都是还钱马上就放人,之前我们办了一个100多万的,也是还钱了马上就放人。”而吴秀华也软硬兼施道:“我只是要钱,不想要命,你们‘还钱’马上就能放人了。”更奇妙的是,当后来郑翔峰家属再次提出管辖问题时,却被告知雷州市公安局有管辖权,因为部分借款是在雷州市交的。



四、被害人家属多方申诉,却遇地方保护主义

没办法,郑翔峰家属只好四处申诉,幸运的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最终受理了申诉,并阅卷审查。审查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年8月底作出郑翔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并要求雷州市公安局撤案的决定。

而不幸的是,他们却遇到根深蒂固的地方保护主义,雷州市公安局抗命拒不执行撤案决定,反而起诉至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当郑翔峰家属满心以为,湛江市检察院应该会执行上级检察院决定,却被告知,不构成犯罪决定是侦查监督部门作出的,现在已经是起诉阶段了他们起诉部门不会执行。吴秀华更是向郑翔峰家属叫嚣:“在雷州,你找谁都没用。”


五、没钱?那就要你命!

湛江市检察院仍然要求郑翔峰家属“还钱”,郑翔峰家属没办法,表示目前家庭情况实在困难,但愿意尽力筹借先“偿还”10万元,得到的答复是:“吴秀华为了办这件事,花的钱都不止这个数了。”吴秀华随后也打电话给郑翔峰家属:“我说了,我只是要钱,不想要命。但如果没钱,我只好要命了。”
12月中旬,湛江市检察院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起诉至湛江市中级法院,违法剥夺了郑翔峰的辩护权利,使其在接受审判前就处于不利境地。

为了解救郑翔峰,其家属四处奔波,到处举债,此事发生后,郑翔峰年近90岁的父母睡不安寝,食不知味,并已拿出自己多年存下2万元。目前,郑翔峰已被非法关押136天,如今看来,其已命悬一线,脱困之日尚遥遥无期。话说这诈骗分子也特张狂了,诈骗了人不说,还反而诬告受骗人,竟然威胁受害人:没钱?那就要你命!不知道湛江市法院如何审理这一嚣张的诈骗分子。
发表于 2011-12-20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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