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885|回复: 6

《楞严经》是随身的善知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楞严经》是随身的善知识  (转)

文:徐足之

“妙高山顶,从来不许商量。第二峰颠,诸祖略容会话。”

虚云和尚116岁那年的许多开示,指示用功途径,行门法要,言言亲切,句句指归,和盘托出。

其中对于以《楞严经》为善知识,最是无私教诲。

1955年8月的一个开示最后说:

“希望同参们,无论老少常读《楞严经》。此经是你随身善知识,如闻世尊说法,就和阿难作同修。”
   

末法时期,学佛人当以《楞严经》为善知识。

老和尚谦虚地说:

“我不过比你们痴长几岁,弄到一个虚名。你们以为我有什么长处,以我为宗就苦了。我比《楞严经》所说的妖魔外道都不如,比祖师更不如。所以每每叫你们参学的,要带眼识得人,又要有双好耳,听法能辨邪正。然后将所见所闻的,放进一个好肚里,比较它的是非得失,修行就不会走错路,不上伪善知识的当。现在是末法时代,你到哪里访善知识呢?不如熟读一部《楞严经》,修行就有把握,就能保绥哀救,销息邪缘,令其身心,入佛知见,从此成就,不遭歧路。”
   

读熟《楞严经》,胜于阅全藏。

老和尚说:

“本来一法通时法法通,不在乎多看经典的。看藏经,三年可以看完全藏,就种下了善根佛种。这样看藏经,是走马看花的看。若要有真实受用,就要读到烂熟,读到过背。以我的愚见,最好能专读,一部《楞严经》,只要熟读正文,不必看注解,读到能背,便能以前文解后文,以后文解前文。此经由凡夫直到成佛,由无情到有情,山河大地,四圣六凡,修证迷悟,理事因果戒律,都详详细细的说尽了。所以熟读《楞严经》很有利益。”
   

欲知如来密因,常读开悟的楞严。

老和尚说:《楞严经》全经前后所说,着重在一个淫字。要读到烂熟,就能以后文消前文,以前文贯后文。前后照应,则全经义理,了然在目,依经作观,自得受用。古来行人,从此经悟道的很多。
   

方便有多门,净戒为根本。

老和尚说:“了脱生死,门路很多。《楞严经》有二十五圆通,就有二十五法门。门路虽多,总不出宗、教、律、净。宗是禅宗,教是讲经,律是持戒,净是念佛。这四法最当机。一切法门,都离不了持戒。《楞严经》说:摄心为戒,如不断淫,必落魔道;若不断杀,必落神道;如不断偷,必落邪道;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因地不真,果招纡曲。”
   

1993年年2月,台湾高雄,元亨寺,讲台下面是出家的和在家学佛的听众,净空法师在讲台上宣讲《楞严经·清净明诲章》,话题宛而转之:大家能遇上净土法门,佛说是善根深厚者,无量劫来都在修行。但回头想想,为什么到现在还在六道中轮回。读了《楞严经》,才恍然大悟,原来淫心、杀心、盗心、妄心这“四心”都没有断掉。所以没能证果成佛。由此可知,佛在《楞严经》上说了真话。
   

净空法师指出,“断”有两种,一为“灭断”,一为“伏断”。灭断太难太难;伏断就是大石压草,一句阿弥陀佛,功夫得力,不令“四心”起作用。参禅念佛,能否做到断其一二或全部,愿不愿意断其一二或全部,都是可以理解和允许的,但决不能因为难以做到而否定《楞严经》讲的真话。
   

学佛人可能终生都断不了淫杀盗妄之心,但常常熏习《楞严经》是必要的!

人们可能活不到一百岁,但追求健康长寿是必要的。念佛人可能往生的品味不高,但力求上品上生是必要的。

欲取上者而得中,欲取中者而得下,欲取下者一场空。

常熏《楞严经》,乃取上者之法,至少可获中者、下者之利。

忽视《楞严经》,极易习气当家,乃取下者之策,所获必定微微。
发表于 2011-10-3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楞严会上佛菩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4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南无楞严会上佛菩萨
南无楞严会上佛菩萨
南无楞严会上佛菩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一者、礼敬诸佛。二者、称赞如来。三者、广修供养。四者、忏悔业障。五者、随喜功德。六者、请转法轮。七者、请佛住世。八者、常随佛学。九者、恒顺众生。十者、普皆回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8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大德,感恩师兄传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6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楞严会上佛菩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8 14:03 , Processed in 0.141426 second(s), 17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