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824|回复: 7

[素食常识] 佛弟子到底能否吃鸡蛋等精卵类食品?【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27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这篇「鸡蛋荤素决断」乍看之下,有点「武断」,其实此说非笔者自创,乃引印光大师之说而继之也。印光大师对吃蛋与否曾举支道林的故事以示众,其文末云:「鸡蛋可食否,此晋时所决断者」。下面笔者整理了《大藏经》中对吃鸡卵与否的相关经文论题,期望阅读本文后能将鸡蛋荤素与否做一彻底「决断」,不再贪恋其极低廉的「营养」(美其名为营养,实在是贪其美味也)价值,以免去「当鸡」的时候方才后悔。(果斌敬撰于华梵大仑山,1997年10月26日)




《显识论》云:「一切出卵不可食,皆有子也」。(《大正藏》第三十一册页882上。)



「凡属有知觉者,皆不宜食,虽无知觉,然有生机,如各种蛋,亦不宜食。牛奶食之无碍,然亦取彼脂膏,补我身体,亦宜勿食」(《印光大师文钞续编?卷上》页81。复鲍衡士居士书。)



「鸡卵之食否,聚讼已久,然明理之人,决不以食为是。好食者,巧为辩论,实则自彰其愚。何以故?有谓有雄之卵,有生不可食,无雄之卵,不会生雏可食。若如所说,则活物不可食,死物即可食,有是理乎?此种邪见,聪明人多会起,不知皆是为口腹而衒己智,致明理之人所怜悯也。(《印光法师文钞三编上?卷二》页346-347。复真净居士书。)



「吃鸡卵之偈,乃妄人伪造,不可依从」。(《印光法师文钞三编上?卷二》页485。复蔡契诚居士书一。)



「鸡卵,吃素之人不可食,以有生机故。即无生机,亦不可食,以有毒质故也。有谓无雄鸡之地,卵无生机,此地甚少。昔一人好食鸡蛋,久则腹中余毒,生许多鸡卵及小鸡。诸医不识其病,张仲景令煮蒜食之,则吐出许多鸡子,及已有毛并无毛之鸡。令一生勿再食,食则无法可治。可知鸡卵之祸大矣」!(按福州吃素佛弟子,往往患乏滋补,借口无胚之鸡卵,不具生机,尽可食噉,相习成风,贻误不鲜,几等于破戒,故弟子特恳大师开示此文,宜广刊登,庶可警人,弟子罗智声谨注。)(《印光法师文钞三编上?卷一》页221、222。复罗智声居士书二。)




「民国十七年秋,彭泽李锦新,偕谢汪二人,同往九华晋香,舟过大通,李谢登岸,汪独居船中,见卖灰包蛋者,价极廉,因购数十枚藏舱内,意欲带回家后用以佐餐也。夕抵茅坦,天明上山,汪忽僵卧不能动,惊问其故,亦不自知,但觉周身蝡弱如绵,强扶之坐,旋即倾倒,众谓此必心有不诚,受护法神谴,速当自省悔过。汪乃沈思曰:得毋昨日误买鸡蛋所致乎?嘱代弃之,李等上山礼佛,并代忏悔,汪在舟中,梦被人拘,呵曰:远道来礼菩萨,安可贪小利,带荤物,幸能悔过,免汝无罪,迨李等回船|,汪霍然愈矣,更沐浴上山,尽敬而返」。

按:此等事类,敝邑彭泽蕞之地,即不可枚举,不唯本人夹带荤物,即家中人或买鱼买蛋,虽未曾食,而进香者必有感觉,于衣衾中,现鱼鳞蛋壳等,故莫敢不敬,此诚大士不可思议威神之力也。不敬者有谴,则至诚者暗中获福,宁有限量。姑记一则,以例其余,至他处灵应,有李净所编《地藏灵感录》,以不在九华范围,例不能繁引矣,许止净谨识。(印光大师修订《四大名山志》页211-212之【九华山志?卷四】之「买蛋神责」。台南和裕出版社印。82、8。)




「蛋不可食!邪见之人云:无雄卵之蛋可食,切勿听信。又蛋有毒,以鸡常食毒虫故」。(《印光法师文钞三编上?卷二》页539。(复唐陶镕居士书)。)




「五荤何在?葱韭蒜以无闻,蛋虾子而未嗜,罗卜青菜为无上清斋,黄荠野藿当珍馐妙味,素口之道通矣」!(来果禅师《参禅普说》页56。台北众生文化出版。85、2。)




「乡村之精舍,廛市之伽蓝,以经忏为家物,以酒肉为佛事。每日三时,用鱼肉充饥,取葱蒜治味,说鸡蛋不是荤腥,言茭头即是素菜……若信吃斋之言,断无此等恶习」!(来果禅师《十界因果录》页135。)




广钦老和尚的道场承天禅寺则明文规定:严禁携带荤食、烟、酒、蛋等进入。



莲因寺的忏公师父在录音带中一再的开示:「鸡蛋不能吃(见莲因学院发行的忏公师父开示录音带)」。



近代宣化上人更说(录音带誊稿):「吃斋吃个蛋没有关系!没有关系,等你当鸡去的时候,就知道是直接从吃鸡蛋而来的」。「佛弟子有吃三净肉的,也有吃肉的。你要是嘴馋,愿意吃营养的东西,那又何必来问我」?「如果要吃蛋的话,那也可以去吃肉」。




「梁时有人常以鸡卵白和沐云,使发光,每沐辄破二三十枚,临终但闻发中啾啾数千鸡雏声」。(详于《广弘明集?卷二十六》,《大正藏》第五十二册页294上。和《法苑珠林?卷七十三》,《大正藏》第五十三册页841中。)



「南北朝周武帝宇文邕,好食鸡蛋,一餐数枚。有一位监厨官,常与武帝进食。武帝亡,丞相杨坚即位,称文帝国号隋。此武帝时代之监厨,亦常与文帝进食,开皇期间,监厨忽然暴死,三日后复苏说:他到了地狱,见到武帝与阎王,阎王问监厨:汝为武帝作食,一日煮几粒鸡蛋?监厨实告:不记数。阎王说:既然不记,向武帝迫出即知。忽见庭前有铁床并狱卒数十名,皆牛头人身,拉武帝倒卧铁床,狱卒用铁梁压武帝身,武帝之两胁剖裂处,出鸡蛋十余斛。后来武帝向监厨说:回后向文帝语,仓库玉帛金银,皆我所储,我生时灭法,令下地狱受极大苦,请以此玉帛为我作大功德」。(详于《法苑珠林卷九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册页978下-979上。和《冥报记卷下》,《大正藏》第五十一册页796下-797上。)



「唐魏州武强人齐士望,贞观二十一年死,经七日而苏醒,云:初死之后被引见阎王,判官对士望曰:汝生平好烧鸡子,宜受罪而归,即命人送出其门,出城见一城有鼓吹之声,士望不觉即走入,城门即闭,其城内无任何屋宇,遍地皆是热灰,士望不知所计,热火烧灼其足,异常痛苦。后士望四顾城门欲令其门开,凡经一日,有人命门开,遂放士望出。后而复苏,不敢再轻视鸡子无命也」。(《法苑珠林卷七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册页842中。)



「唐武德中,遂州总管府记室参军孔恪暴病死,一日而苏,自说被收至阴官府之事。狱官问:何故复杀鸡卵六枚?曰:平生不食鸡卵,唯忆小年九岁时寒食日,母亲每与六鸡卵煮食之。官曰:然欲推罪母也。恪曰:不敢。官曰:汝杀他命,当自受之,言讫忽有数十人来抓恪将出去受刑,命鞭主司一百,倏忽鞭讫,血流溅地。后官谓恪,汝应先受罪,后令汝回阳七日,可勤加修福追修。后恪即苏,大集僧尼行道之忏悔法,精勤苦行。至第七日,与家人辞决,俄而命终」。(《法苑珠林卷七十一》,《大正藏》第五十三册页825中。和《冥报记卷下》,《大正藏》第五十一册页799中-下。)



「隋开皇初,冀州外邑中有小儿,年十三,常盗邻家鸡卵,烧煨煮食之。一日有人扣其门呼此儿声,父即令出门应之,有一官引儿而出,忽见道路旁有一小城,城门四面门楼甚齐,此官即令小儿入城。小儿一入城,不见一人,唯是空城,但地皆热灰碎火,小儿四处游走,每到四面之任一门,门皆紧闭。朝时村人下田采桑,男女众甚多,皆见此儿在田中,大声啼哭四方来回游走。村人皆谓此小儿狂邪而不予理会。至黄昏,小儿之父出村外,遥见其儿于田中来回游走,即大呼其名,一剎那间,城灰忽然不见,见其父即哭倒。小儿之膝已洪烂如炙,足已血肉燋干,膝下已遂为枯骨,状极惨。邻里村人竞相问其缘,小儿始说出其烧煮鸡卵吞食之罪报。但当其人受现世报时,村人皆只见其走处足迹顺利,无任何城灰、热火之状。然罪人却正处在地狱受苦,此乃罪感不同之故。事毕,村人男女无论大小,皆持斋戒至死无亏」。

按:《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云:「复有众生,常有火城中煻煨齐心四门俱开。若欲趣向门即闭之,东西驰走,不能自免为火烧尽,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时坐焚烧山泽,火煨鸡子,烧他村陌,烧煮众生身烂皮剥,故获斯罪」(《大正藏》第十七册页451中)。上面的故事正是此经文之现世报应也。(《法苑珠林?卷六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册页772下-773上。和《冥报记?卷下》,《大正藏》第五十一册页797中-下。)




转自:佛教在线网:http://www.fjnet.com/jingpbw/nr/200807/t20080701_74847.htm

     原文标题:《鸡蛋荤素决断》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香馨 + 1 感恩师兄布施好文!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6-2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楼主布施分享

不吃好

不吃鸡蛋、鸭蛋、鱼子……嗯,不吃一切卵生滴

愿一切法界众生慈心不杀、戒杀放生、早日茹素、喜爱、推广素食文化,并从中获益、身心健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7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更多的朋友们关注支持布施网素食版,行践、延续弥勒菩萨慈心不杀,不啖肉食的誓愿

弥勒菩萨的素食大愿——感恩本文发布者:净土一莲

宁当燃身破眼目,不忍行杀食众生;宁破骨髓出头脑,不忍啖肉食众生

——弥勒菩萨的素食大愿 (转)


《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缘不食肉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摩伽提国寂灭道场,弥加女村,自在天祠精舍。
  
时,有迦波利婆罗门子,名弥勒,躯体金色,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放银光明,黄金校饰,如白银山,威光无量,来至佛所。
  
尔时,世尊与千二百五十比丘,经行林中。又有结发梵志五百人等,遥见弥勒,威仪庠序,相好清净。五体投地,如银山崩,成金花聚宝间厕。金花金台,七宝为果。于台阁中,有妙音声。而说偈言:


  我见牟尼尊,面貌常清净。
  百福相奇特,世间无伦匹。
  烦恼垢永尽,智慧悉成满。
  一向常归命,身心无疲倦。
  故我以五体,欲得胜安乐。
  脱苦无所畏,敬礼释迦文。


时诸梵志,见闻此事,白佛言:世尊。如此童子,威仪庠序,光明无量,与佛无异。于何佛所,初发道心,受持谁经?唯愿天尊,为我解说。

佛告式干梵志:汝今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令汝欢喜。

乃往过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时有世界,名胜花敷,佛号弥勒。恒以慈心,四无量法,教化一切。彼佛说经,名慈三昧光大悲海云。若有闻者,即得超越百亿万劫生死之罪。必得成佛,无有疑虑。

时彼国中,有大婆罗门,名一切智光明,聪慧多智,广博众经。世间技艺,六十四能,无不综练。闻佛出世,说慈三昧光大悲海云经。即以世间一切义论,难诘彼佛。尽其辞辩,而不能屈。即便信伏,为佛弟子,寻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作是言:

我今于佛法中,诵持大慈三昧光大悲海云经,以此功德,愿于未来,过算数劫。必得成佛,而号弥勒。于是舍家,即入深山。长发为相,修行梵行。八千岁中,少欲无事,乞食自活。诵持是经,一心除乱。

彼时世间,有雨星现,国王淫荒,彗星横流。连雨不止,洪水暴涨。仙人端坐,不得乞食,经历七日。

时彼林中,有五百白兔。有一兔王,母子二兽,见于仙人七日不食,而作是言:今此仙人,为佛道故,不食多日,命不云远。法幢将崩,法海将竭。我今当为无上大法,令得久住,不惜身命。

即告诸兔:一切诸行,皆悉无常。众生爱身,空生空死,未曾为法。我今欲为一切众生,作大桥梁,令法久住,供养法师。
尔时,兔王即为群兔而说偈言:

  若有畜生类,得闻诸佛名。
  永离三恶道,不生八难处。
  若闻法奉行,生处常值佛。
  信法无疑惑,归依贤圣僧。
  随顺诸戒行,如是疾得佛。
  必至大涅槃,常受无上乐。
  
尔时,兔王说此偈已,告诸兔言:我今以身,欲供养法,汝等宜当各各随喜。所以者何?我从多劫,丧身无数,三毒所使,为鸟兽形。唐生唐死,未曾为法。吾今欲为无上法故,弃舍身命,供养法师。
  
时,山树神即积香薪,以火然之。兔王母子,围绕仙人,足满七匝,白言:大师,我今为法,供养尊者。
  
仙人告言:汝是畜生,虽有慈心,何缘能办。
  
兔白仙人:我自以身,供养仁者。为法久住,令诸众生,得饶益故。
  
作此语已,即语其子:汝可随意求觅水草,系心思惟,正念三宝。
  
尔时,兔子闻母所说,跪白母言:如尊所说,无上大法,欲供养者,我亦愿乐。
  
作此语已,自投火中,母随后入。当于菩萨舍身之时,天地大动,乃至色界,及以诸天。皆雨天华,持用供养。
  
肉熟之后,时山树神白仙人言:兔王母子,为供养故,投身火中,今肉已熟,汝可食之。
  
时彼仙人,闻树神语,悲不能言,以所诵经,书置树叶。


又说偈曰:

   宁当然身破眼目,不忍行杀食众生。
  诸佛所说慈悲经,彼经中说行慈者,
  宁破骨髓出头脑,不忍啖肉食众生。
  如佛所说食肉者,此人行慈不满足。
  常受短命多病身,迷没生死不成佛。
  
时彼仙人,说此偈已,因发誓言:愿我世世不起杀想,恒不啖肉,入白光明慈三昧,乃至成佛,制断肉戒。
  
作此语已,自投火坑,与兔并命。是时,天地六种震动,天神力故,树放光明。金色晃曜,照千国土。


时彼国中,诸人民等,见金色光,从山树出,寻光来至。既见仙人,及以二兔,死在火中。见所说偈,并得佛经,持还上王。
王闻此法,传告共宣。令闻此者,皆发无上正真道心。
  
佛告式干:汝今当知,
尔时白兔王者,今现我身释迦文尼佛是。时兔儿者,今罗睺罗是。

时诵经仙人者,今此众中婆罗门子弥勒菩萨摩诃萨是。我涅槃后,五十六亿万岁,当于穰佉转轮圣王国土,华林园中,金刚座处,龙华菩提树下,得成佛道,转妙法轮。

时五百群兔者,今摩诃迦叶等五百比丘是。

时二百五十山树神者,舍利弗目犍连等二百五十比丘是。

时千国王,跋陀婆罗等千菩萨是。

彼王国土诸人民等,得闻经者,从我出世,乃至楼至,于其中间,受法弟子,得道者是。
  
佛告式干:菩萨求法,勤苦历劫,不惜身命。虽复从报受畜生身,常能为法,不惜躯命。投于火坑,以身供养,便得超越九百万亿劫生死之罪。于是得在恒河沙等无量诸佛先,先弥勒前,得成佛道。汝等云何不勤为法?
  
佛说是语时,式干等五百梵志,求佛出家。

佛言:善来!

须发自落,即成沙门。佛为说法,豁然意解,成阿罗汉。八万诸天,亦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时会大众,闻佛所说,各各称赞菩萨所行。
  
舍利弗白佛言:时彼仙人,投火坑已,为生何处?
  
佛告舍利弗:时彼仙人,投火坑已,生于梵世,普为一切说大梵法,乃至成佛,转大梵轮。所说经典,亦名慈三昧光大悲海云。所制波罗提木叉,不行慈者,名犯禁人。其食肉者,犯于重禁。后身生处,常饮热铜。至彼仙人得作佛时,如弥勒菩萨下生经说。
  
尊者阿难,闻佛所说,即从坐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向佛,叉手长跪,而白佛言:世尊,弥勒成佛,所说戒法,乃以慈心,制不食肉,为犯重禁,甚奇甚特。
  
时会大众,异口同音,皆共称赞:彼国众生,不食肉戒,愿生彼国。世尊悉记,当得往生。
  
尊者阿难,复白佛言:当何名此经?云何受持之?
  
佛告阿难:此法之要,名《白兔王菩萨不惜身命为无上道》,亦名《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缘不食肉经》,如是受持。
  
尊者阿难,及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

  宁当燃身破眼目,不忍行杀食众生。
  诸佛所说慈悲经,彼经中说行慈者,
  宁破骨髓出头脑,不忍啖肉食众生。
  如佛所说食肉者,此人行慈不满足。
  常受短命多病身,迷没生死不成佛。


——这是《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缘不食肉经》中 弥勒菩萨(前身仙人)所发誓愿。





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1-6-23 09:11 只看该作者  
本文发布:净土一莲



布施网原帖:http://bbs.bushinet.com/viewthread.php?tid=134013&pid=1041373&page=1&extra=#pid104137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弘扬素食文化,传承大爱,延续感恩,承载希望,我们一起来努力

愿素食文化与理念得到顺利推广弘扬!
愿所有的生命得到平等的珍视与尊重!
愿法界一切众生内心皆充满无私的爱!
感恩一切。愿无私的爱永远传播下去!

愿人们能慈心不杀,研究、推广、喜爱素食
愿一切众生皆发愿食素、天下素食版块得大弘扬
愿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们,加入到推广弘扬素食文化与正确生活方式的家园里
永远做一个低碳素食主义的推广与践行者,用无私的爱将正确的生活方式传播延续

愿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平稳崛起,德行文化早日传遍全球。
愿世界和平,经济恢复,环境改善。
愿地球上的人们以无私的爱,摒弃一切文化之间的隔阂,将地球变成一个远离一切战争,永久和平的大家庭;
愿我们的世界没有任何瘟疫、灾难,没有任何贫困、饥饿,
愿全世界的经济早日恢复,愿人们开始注重环境,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适合人们居住。
愿一切法界国土众生皆离七难,无有任何疾苦;
愿一切法界国土皆如西方极乐世界一样安乐;
愿一切法界国土众生皆修甚深般若,发大菩提心,住如来法身圆觉大寂灭海。
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
愿过去佛 现在佛 未来佛 常说般若波罗蜜 愿一切受持者 比丘 比丘尼 信男 信女 所求如意 常行般若波罗蜜


一切功德皆回向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处
一切功德皆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一切功德皆回向如来法身圆觉大寂灭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7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8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师兄为不吃卵类提供了理论依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8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愿素食文化与理念得到顺利推广弘扬!
愿所有的生命得到平等的珍视与尊重!
愿法界一切众生内心皆充满无私的爱!
感恩一切。愿无私的爱永远传播下去!

愿人们能慈心不杀,研究、推广、喜爱素食
愿一切众生皆发愿食素、天下素食版块得大弘扬
愿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们,加入到推广弘扬素食文化与正确生活方式的家园里
永远做一个低碳素食主义的推广与践行者,用无私的爱将正确的生活方式传播延续

愿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平稳崛起,德行文化早日传遍全球。
愿世界和平,经济恢复,环境改善。
愿地球上的人们以无私的爱,摒弃一切文化之间的隔阂,将地球变成一个远离一切战争,永久和平的大家庭;
愿我们的世界没有任何瘟疫、灾难,没有任何贫困、饥饿,
愿全世界的经济早日恢复,愿人们开始注重环境,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适合人们居住。
愿一切法界国土众生皆离七难,无有任何疾苦;
愿一切法界国土皆如西方极乐世界一样安乐;
愿一切法界国土众生皆修甚深般若,发大菩提心,住如来法身圆觉大寂灭海。
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
愿过去佛 现在佛 未来佛 常说般若波罗蜜 愿一切受持者 比丘 比丘尼 信男 信女 所求如意 常行般若波罗蜜

一切功德皆回向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处
一切功德皆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一切功德皆回向如来法身圆觉大寂灭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8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香馨 于 2011-6-28 08:41 发表
感恩师兄为不吃卵类提供了理论依据


对,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2-19 03:07 , Processed in 0.172546 second(s), 18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