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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欲养生] 淫报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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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淫报启示录
转自:智慧空间
社会多的是色情案件,淫为万恶之首,淫风日盛,人类的灵格,便日趋兽性,于是,形成一股暴戾叛逆的不良习气,今日出版这一本书,就是要大家正视色情与淫欲的问题,不要老是避而不谈,怕引起人格上尊严的损失,而修道人,处如此环境中,夫妻双修与禁欲的问题,更是必须真确的去探讨其真实之内容,才不会为了夫妻之伦,而造成种种的偏颇家庭问题。偈曰:

鱼水之欢乾坤动,降龙伏虎真精行;
寒冰莫摇梅松性,道降火宅示修行。

(1)问:现代人,竞走风流巷中、高楼大厦金屋藏娇,早妻、午妻、晚妻纷纷出笼,这种人好行淫乐,是否有因果关系?

答:如此行淫之人,皆是欲海奴隶,有人虽言因果关系,依吾灵眼观察,莫不是干柴烈火,一拍即合,男贪女爱,胡来一场,若是再用‘前世互相欠债’,这种似是而非的话,来自我安慰,就太离谱了。欲海如毒,男女嗜淫,将丧失人智,来世召感猪、狗兽形,成为雌雄动物已来不及了!

(2)问:强暴案太多了,天天都有,见怪不怪,真让人寒心呢?

答:有人说,某人色欲炽烈,而犯了强暴案,皆是前世因果也。吾所观察,却不一样;此何说呢?在因果轮回法则中,以淫报最烈,淫既是万恶之首,凡是犯淫之重者,如强暴、或是淫人妻女、骗取处女贞操者,若无大功德忏悔前愆,必轮为畜生道,让它时时刻刻行淫、生死不绝,暗无天日。岂容转为人世,再犯强暴之罪,世人无知,不明因果甚矣!

(3)问:喜欢行淫,自命风流的人,越来越多,从花街柳巷,扩展到了公寓套房,处处色情,生意兴隆,请问,如此偏走邪淫,好色之徒,将犯何罪?

答:有人说,既是买卖,何来罪孽;唉!这种说法,无理至极,君不想想,若是买卖,就不是犯罪,那么,社会上本帖涉嫌刑事犯罪类广告,见者请第一时间联系管理员举报!走私、雇人杀害之事,岂非证行。

男女苟和,金钱交易,已丧失人格,成为淫魔之徒;是造成淫风之罪人,将破坏正常的家庭体制,怎可以说是无罪!

这样好色邪淫的男人,将遭到今世精神业报,而精神业报,就是因婚姻关系造成的复杂感情触礁,若不知悔过,死后,因淫业报重的关系,将转轮公猪(猪哥)、公鸡、或是淫虫之类,甚至变成妓女,度著出卖皮肉生涯。

(4)问:那么出卖灵肉的女人,下场如何?

答:若是被迫牺牲色相的女人,无法出苦,多少有前世业报,将有待贵人救援,想办法与治安单位、或是妇援机关联络,积极行善,削减罪孽。若是,自甘堕落女人,大半是虚荣之徒,如果不知反悔,将轮为畜生道,难以翻身也!

(5)问:‘地狱游记’有记载济公禅师带正鸾生到业镜(孽镜台)观看风流鬼魂的丑态,有许多在世身为自命清高之流,站在镜前,丑相毕露,无地自容,简匮是春宫电影嘛!原来行邪淫之色相,死后,还存在灵魂的意识中,所行所为,如录影机一般,不漏丝毫片段,站在镜前,就好比是放映机打在银幕上,供人观赏,把面子皆丢光了!

答:女性出卖美色,万人枕用,任人糟蹋,一文不值,还造无边罪过!

而男性好色,亦非真风流,乃下流无耻也,一样犯有淫秽罪孽,此辈子阳世已难逃其报,而下辈,反干为坤,成为‘万人枕’,还算不错,一旦落下畜道,呜呼吠叫,人声不再,万劫不复。速改!速改!

(6)问:世人犯邪淫之罪,如何解脱其孽?

答:快刀斩乱麻,一刀两断!速速印送戒淫劝世书籍,以功补过,此书既然出世,助印是书,亦是消业良方也。

(7)问:男人,不顾妻儿家庭,在外与女人胡来,将有何种报应?

答:此种行为,失人伦正规,身为男子汉,已失男人之实质,不但不能了断因缘,而且在阳世,会受到下辈不孝之报,死后依其过失,或转女身,反报前业,或成为弱男,肾虚体衰,不能人道,就像战败的公鸡,不得在坤道面前抬头。此其报应因果律,就是正负相加减等于零,正的数多,其负的数也多,现世是前世之果,现世造就后世之因。夫妻相处,本是因果恩怨,夫不嫌妻,妻不怨夫,相互宽容体谅,此世一了,姻缘不再,双方皆是自由身。单方逃避,前缘未灭,更造新因,因果相乘,何时了业呢?

(8)问:妻子弃家出走,将有何种业报?

答:这好比是,欠债的逃债,欠钱的倒债一般,弃家就是逃避因果,而因果何能逃得了呢?

应该用理智的态度,针对事情的死结,打开一条合谊的出处才对。

若是为夫不仁,有儿有女,坤道者应以儿女为重;若是为妇不仁,红杏出墙,乃是坤道造祸,无边罪过执迷不悟,人身难保。

(9)问:为夫不仁,再娶后室,是否有因果关系?

答:现在是一夫一妻制,若违反法律,重婚再娶,不可认为乃前世牵缘,这便是造孽!造孽是恶因!

若是与细姨生有子女,必须负起养育之责,不可只会耽于情欲,不顾后果。

再造之缘,非是前缘也,困果律是有定制,上苍所认定的夫妻是一对一而已,既然造祸,必得负起重责,不要一错再错,损伤道体,成为情海浮萍,浪荡不知回首。

(10)问:堕胎发达,避孕方便,神圣之房事,成为滥交兽行,正伦之淫(夫妻行为)不忌,可是邪淫(夫妻外之淫行)无忌,会受到何种报应?

答:堕胎,是种下淫乐杀生之报,宜先防患于未然也。

而邪淫,必受相反之淫报,乃乾坤颠倒也。

房事在夫妻之间乃是顺乎自然的事,宜发乎正常情绪,不勉强,不夸张,才有礼制。


修道人亦不须以此为秽事,只要不过度,并没有坏处,反而是合乎人伦的好事呢!

(11)问:修道人注重人身三宝‘精、气、神’,而夫妻人伦,如何保持此精呢?

答:世人以为‘精、气、神’的精,指的是‘精子’,才会发生拒绝行房的偏差行为。

道心才是真‘精’,平常见色,不动‘色心’,才是真‘精’,精子与真精只是有相关而其意义有别。

见色起邪思,即是动了真精,夫妻行淫,不具邪念之思,故不动真精,是正常合理的行为,不会伤了三宝。故劝天下修道人,火宅修行,不要自乱方寸,搞得夫妻成陌路,男人成怪物,把平常道,修成非常道,令父母担忧,犯了不孝之罪,反而是祸。

(12)问:坤道(女性)有真精乎?

答:男、女皆有真精,此天真之性,即是真精也。坤道守贞,就是守真精;乾道拒邪淫之想,不犯色情,即是守住‘真精’啦!

所以说来说去,修道,还是修心罢了,不必太神秘、太迷信,‘一日三省吾身’,就不会失去‘道’心了。

(13)问:色情是罪源,而主持色情行业的人,岂非罪大恶极?

答:这种人是万恶之头,嫖客越多,生意越好,便愈是万劫不复,阿鼻地狱这种人多得很。

(14)问:犯色情的人,在地狱的报应如何?

答:这些人依业报各有不同,吾慢慢带你去参观,也好做个明证。

且不管第几殿,反正依犯人业感,就你所见写下来便是了。

(注:此下文乃是灵眼所见事实,笔者将以客观立场,书写所闻。)

(15)实例:‘美女的召唤’

王君是一位自命风流的读书人,大学毕业之后,进入一家贸易公司工作,凭著他的英俊,以及谈吐,女朋友一个接一个的更换,其中有几位小姐,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先后委身于花言巧语的诱惑之下,成为无知的牺牲品,而这位王君,还沾沾自喜,认为讨到便宜呢!

乐极生悲,王君不幸染上性病,又碍于面子,不敢到医院给医师看病,自以为是,随便到药房买几粒抗生素服用,果然不久,尿道不再疼痛,却不知道,病菌内侵,潜伏体内,外表看似好好的,其实危机藏在血液之中,正等待第二次的大攻击呢!

隔了一年,由于酒色无度,生活毫无节制,偶然一次感冒,便发高烧,病倒啦!经医师诊断,才知道,王某他已经是第三期梅毒,器官受损、脑神经亦受到梅毒的侵袭,虽医师极力救治,终因并发脑炎而死亡。

王某人,魂兮归去,归向何方?家属在侧,见如不见,意识中想的是‘色’与‘安乐’,可是前途茫茫,雾气朦胧,灰色光线由头顶上照射下来,在平常人观之,会觉得阴臭而阴森,可是王魂所觉,不但不觉其恶,反而认为十分诗情画意、罗曼蒂克呢!

走著走著,那道灰色,就在前面引导,终于到了一条血腥河流,红血滚滚,真是吓人,河中有一块浮洲,呈青绿颜色,正飘荡著,这道灰光便直接照在此浮洲之上,但是王魂的眼识中,把血河,看成清澈江水;把腥臭,闻成各种花香;把浮洲,当作江上画舫;在灰光照射之下,他还看到半裸女数人,正向他招手呢!不久船靠岸边,延请王生之魂就坐,王某欣喜应宴,笙歌洋乐、左拥右抱、半醉半醒,舟已驶到洞口,洞内漆黑,远处一丝光线,船驶入洞中,突然遇到天旋地转之大震动,船翻人失,王魂顿然失去知觉,遽然猛醒,已失人身。

其结果是?

投胎为公猪,体毛黑白相杂,初看排列之图案,似有‘王○○’字样,其叫声甚大,经饲养人,王生之伯父踢了一脚,才乘巧多了呢!

(16)问:王生何以认为血流为江水,胎盘为画舫,母猪为裸女呢!

答:这是业报的关系,好比人类不了解,何以蛆虫视粪为香,蠕蠕跃动之理?

粪坑乃是蛆虫的共业环境,这就是共同业力(恶业)的感应呀!

狗吃人粪,如山珍海味;猪吃食糟,如佳肴料理,亦是业力所感应。

仙佛是修行清净慈悲的因缘,故得天乐逍遥界,故视人类共业环境,如浊泥污尘。可是世人耽于欲望,竟日趋下流,就像蛆虫无知一般,终日在粪水中作乐。

王生在世,乐于淫意、邪行,在潜意识种下恶因,故以淫秽腥臭为香,胎胞血流为清江,胎盘为画舫,出生猪胎,成为公猪,很可能会变成种猪,到处放种,可以到处风流去了。这就是业力感召的道理。
(17)问:何以出生在其伯父之猪舍内?

答:这是王生在世,不听其伯父之劝告莫再邪淫,反而出口怒骂长上,并指著后面猪舍说:‘你要管,管管那边猪哥好了!’一时误言,竟受到今日报应,淫意成公猪,日日受到伯父之呵骂,以后还被迫四处风流,替其伯父赚红包呢!偈曰:

先因生后报,猪哥赚红包;莫逞淫行技,此章仔细瞧。
王生梦魂中,灰光荡邪情,快活走席宴,岂知堕猪公。

(18)问:王生之淫报这么利害,是否因为他在世时,骗人感情、败人贞洁的原故?

答:男女相处,‘发乎情,止乎礼’,不可失态,理智要控制情欲,身为男性,必须建立大丈夫的人格,不要无明的冲动,始乱终弃。

败人贞洁、欺骗女性的感情,便是灵肉两伤,比杀人之罪还重,报应都是很厉害的!王某的例子,只不过是众生色情报应一小例耳!

(19)实例:‘蛇变’

某市的中华路有一蛇摊,入夜时,便有许多人围观杀蛇取胆的表演,听说蛇胆是很滋补眼睛,有些人迷信于此,便不惜出价钱,杀活蛇、取活胆吞服,吃这种药的人,太残忍了,也许会使他的眼睛发光一点儿,可是可怕的事情真相,会让人吓一跳的!由于蛇灵怨气的关系,在此人身上,会发现阴绿光芒,而此种阴光,却来自眼睛,它与蛇的眼光相同,由于光芒之大小,可以推断出,所服蛇胆之多少,我曾经看到一个好吞蛇胆的人,是个当兵的战士,夜晚熄灯睡觉,就有阴冷光芒,从他的眼中射出,蛇灵与人灵混合一体,此人灵魂中已渗杂了毒蛇怨恨之性,这很可怕的现象,慎戒之!细思之!

果然不久,此位战士,在一次野外操练时,竟被毒蛇咬伤,昏迷不醒,立刻送他到野战医院急救,过了几天,当我到医院看他时,灵视片刻,在他的脸上,赫然出现几十条大小不同的蛇魂,对著他的呻吟而欢呼呢!这时,我趁机说教,要他从此不食蛇肉、蛇胆,常念白衣神咒,每月发愿助印善书,回向冤业...相信他会有所觉悟!

现在有人不禁会问,蛇的前业报是什么呢?

答:蛇是冷血动物,人怕蛇,蛇亦怕人,其实蛇是人类轮回道上的近亲呢!

人死后轮回为蛇的报应有下列几种:

1、下海为娼妓,或是舞女,以卖弄肉体、货腰生涯者,若不知转行,必沦为此辈。自古以来,有人跳裸舞,还配合大蛇,做猥秽表演者,是现实的一项印证,想想吧!

2、阴恶邪径,专做色情媒介者,或是色情场所之老板,吃人不见血,强逼善良妇女、处女,为不法淫行,皆转生蛇类,遭到世世被人类杀蛇、取胆、活剥皮的痛苦报应。

3、好行小计,设陷阱,害善良,口蜜腹刃,凡事冷酷无情者,在世已带冷血动物之元素,自然死后召感口蜜(蛇舌为红)、腹剑(蛇生毒牙)之蛇类了!

(20)实例:‘恶梦’

欲望,看似美果,食后反觉苦涩,爱情的表面是甜蜜,而藏于其中,却是造成痛苦的根源,我并非劝人不要爱情,而是必须用合谊、中庸、理智的态度判断其后果。

男女性爱,在夫妻之间,可以升华为互相间心灵之喜悦,达到灵肉合一的高潮,而逾越常理夫妻之外的畸形邪淫,必遭到灵魂与理智的损伤,成为淫魔邪秽的奴隶。

这里有个实在的例子,是笔者的病人,且称K君好了,他是三十六岁的青年才俊,在某银行做事,生活宽裕,无忧无虑,也十分受到家人、朋友的器重,可是患了严重的失眠。在灵视之下,K君背后有一蛇妖,紧紧的附游在他的身上,由蛇的气味,可以发现,这种妖孽,必在盗食K君之精气,这种灵视所见,我是不便告诉病人,只好暗中排解此事。

在实际生活中,受淫蛇依附的人,必然有某些色情意识,或是邪行在内,意识的不纯洁,往往到了某个程度,多少会受到动物斜灵的侵扰,于是引起身体上的种种病态,而这种病状,并不能诊断出任何生理上的疾病,一些医师只好把他归类到精神官能症,如:神经衰弱、神经过敏、焦虑症...为了要在K君寻到问题的症结,有对话如下:

医师(笔者):您是不是有过结婚的念头?

病人:有的,时常想,可是好几次相亲不成,不是不合我意,就是女方不要,有几次双方合意,就是无缘无故被拆散。

医师:您从去年八月到现在,一直是失眠,偶而睡著便会遗精是不是?

病人: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有某种东西,在阻碍我的婚姻,并且在睡觉半眠半醒中,常会梦到有一女子找我,就情不自禁的泄精,第二天便疲倦困乏得很!

医师:现在不要去管梦遗以及那个女人的问题,且先反省一下自己好不好?

病人:只要能治好病,都很愿意。

医师:您是否曾欺骗过一位女人的感情,我想大概是在您当兵时,是吧?


病人:这......

(于是我先请病人父母家人,回避一下)

医师:请信任医生,我会尽量帮助您。

病人:好!有这么一回事,当兵时,我驻在澎湖,在机场作通信兵,并不烦忙,一到星期日,就到马公街上看电影、逛街,经友人介绍,与一位小姐认识,交情很亲蜜,常相约出游,有一天,心血来潮,淫心难抑,便骗说:我要娶她,而发生肉体上的关系,不幸的是,不久她竟怀孕,惊讶之余,便唆使她去堕胎,当时以为逢场作戏,也没什么。那里知道,她动了真情,在我回台前夕,跟我说:‘你若是在三个月内不来娶我,我会自杀找你!’,转眼间,已过了十几年,我还为此事难安呢!

这件事我未曾向家人提起,乃是为了面子的原故啊!

医师:你的心中是不是常存著她死亡的阴影?

虽然平常淫念旺炽,还是因挂怀此事,而勉强抑制下来。

病人:是的!到现在只有您看穿我的心事,请救救我吧!我好痛苦。

医师:这个女孩并没有死,但是确实曾自杀未遂,现已嫁人了,可是她的内心有一股很强烈的怨气,不断的打击您的灵魂,加上您并没有忏悔的意识,故怨气始终徘徊不去,要治好您的病,很简单,也不必到澎湖去道歉,回去先向您的内心忏悔,打开胸襟,在神前说出所作所为,不要再隐瞒什么,撕破一切虚伪的假面具,从此做个自自然然的人。再者,发愿行善,多助印戒淫方面的书籍,只要持之有恒,您的病便可不药而愈。(邪魔是惧怕忏悔行善的人,但是要驱除此种蛇魔,是必须一番功夫,到底十几年来的怨气,是太利害。)

病人:回去我会立刻去做!

医师:等一等!不必急,还有一点,您的淫心太重了,常常胡思乱想,不要再看一些色情电影,好吗?

病人:唉!连这个您也知道!(脸红耳赤)我是常常关在房间,看闭路电视的呀!以后一定改过!

医师:我这里有几本修心养性的善书,请多阅读研究,好吗?

病人回家后果然如言忏悔,但是斜灵反抗得太利害,几乎让他失去信心,经过不断的开导,终于道心稳定下来,斜灵也离他而去,现在K君正照著发愿去做,附在身上的外来怨气,已淡薄了,相信不久,可以喝到他的喜酒。

(这篇治病例,并不神奇,只要能忏悔,发愿行善,修正心思,自然业消道长,可以安然而眠。)

http://www.zhihuisky.com/auto/english/14142.html
发表于 2011-6-30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冥罚淫律篇

从来恶孽,惟淫为大,阳罪甚重,冥罚尤严,为罚极多,爰撮要端,见此篇者,各宜戒勉。


   乱伦之人:永闭地狱,有害人命者,死遭雷击,戏尸之人,与此同罪。已受阳罚,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强奸寡妇:当身绝嗣,受苦圠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为人,为娼妓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也。阴司受罪,非比阳世,虽刑罚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复还人形,刑戮如前状,历劫既满,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尝见《洞冥记》中,详载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后自抵除减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或永闭地狱,受诸刑罪。盖刑罚于淫孽,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也。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诱奸寡妇: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残疾身。已受阳罚,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调奸寡妇:三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三百卣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劫。再转为人,为贫贱身。已受阳罚,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强奸处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奴仆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诱奸处女: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二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疾病身。已受阳罚,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调奸处女: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强奸室妇: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隶卒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诱奸室妇: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幤即受苦于地狱,个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条(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异姓,若属亲戚,加倍治罪。有服之亲,罪次乱伦;若在丧中,罪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事未成,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淫一娼妓:减寿半年,染恶疾者,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兔去减寿,遗一子女,为兽一世,若能改悔,免为走兽。  渔猎男色(此即同性恋者):与妇女同。十六以上照处女论,十六以下,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淫娼论。


  造淫书者:减寿二纪,若有因阅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扬一淫事: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谈闺阁者,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凡奸淫之事: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奸淫处奣: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诱奸调奸,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凡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凡朋友相见:谈淫佚之事者,三次,减寿一月。致人有淫事者,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减寿半月。若假托殷勤,实存恶意者,一次,减寿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淫戏者,一次,减寿一算,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凡喜看淫书者: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凡诱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仆类者亦同。


  陆判官云:按此冥罚,各淫罪固难稍宽,而乱伦之罪尤重,无论以卑凌尊,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每出于仕宦之家,读书之子,相染日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必隐讳,其有见此冥罚,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或有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仕宦,抵传百人。此皆经 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谨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 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箧, 文帝恳求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灮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 文武二帝,恳蒙玉帝准后,颁《轮科》彠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古时要广传多人,非耗费很久时间,甚至数百年以上方能流传天下,然拜网络科技所赐,如今只要移动鼠标点按贴文,一夕之间即可完成古时不可能的任务,上天慈悲,亦未因为科技发达而否定或改变古时颁布的《冥罚淫律》明传阳世施行条文,同时这也是给有心改过、有缘、有幸能够看到此篇条文的善信大德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过、积阴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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