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319|回复: 0

[大德开示] 转帖:有遵守道德跟法律的能力,这个才叫人格健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1-8 16: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切所有.悉无贪惜。渐次尚能以头目.手足.血肉.身分施来求者.况余财物。”

余生皆欢喜
这整个思维跟行为模式是完全改变,跟前半段是不一样。这个是你曾经跟药师佛结缘。我跟你讲,以印刷来讲,这个印上去是永不褪色,你念其他的佛号,可能太阳光一晒就褪掉了,他是永远会留着,会起作用,这是药师佛本愿他的殊胜处。

你就看到曼殊师利菩萨,为什么要出来请这个法门给我们,今天你要是能听到药师佛,你要感恩曼殊师利菩萨。意思就是说,你也是有智慧的,你才会听得到药师佛的名号。这个是真的很难得。

我们看第三段佛告诉曼殊师利的,因为曼殊师利请法。这是第三段,佛告诉曼殊师利的。

“复次.曼殊室利。若诸有情虽于如来受诸学处而破尸罗.有虽不破尸罗而破轨则.有于尸罗轨则虽得不坏.然毁正见.有虽不毁正见而弃多闻.于佛所说契经深义不能解了.有虽多闻而增上慢.由增上慢覆蔽心故.自是非他.嫌谤正法.为魔伴党。如是愚人.自行邪见.复令无量俱胝有情堕大险坑。此诸有情应于地狱.傍生.鬼趣流转无穷。若得闻此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便舍恶行.修诸善法.不堕恶趣。设有不能舍诸恶行.修行善法.堕恶趣者.以彼如来本愿威力.令其现前暂闻名号.从彼命终.还生人趣.得正见精进.善调意乐。便能舍家.趣于非家.如来法中.受持学处.无有毁犯.正见多闻.解甚深义.离增上慢.不谤正法.不为魔伴.渐次修行诸菩萨行.速得圆满。”

余生皆欢喜
第三个是讲尸罗,就是我们讲的戒。尸罗是戒。我们是很简单讲,按照这个一个一个讲起来,这个行法是相当长的。

我们简单的讲,这种人是散乱心,对自己的约束力不够,对族群公约,经常会犯。跟大众相处,常常犯忌就对了 。也不太守交通规则,你说大家的约束,公约怎么样,他经常在破坏,有这种人。这种人,他其实心是很散乱的。他约束自己的能力不太够。

我们说什么叫道德律?什么叫人格?所谓人格是指,你有遵守道德跟法律的能力,这个才叫人格健全。假如这个人对于道德跟法律遵守的能力不够,我们说这个人人格有问题。人格是指这个。他不是不愿意守,因为他的性向习气就是散乱。他认为不要紧,他才会去冲撞,他认为很重要的,他就不会去了。这个问题就是,他这个人遵守法律跟遵守道德能力有所不足。是指这种状况。稍微他做的,也可能是巧合做的,得到一种表扬,人家一赞叹,他就傲慢起来,这个都是属于散乱的情况。人有这种情况,实在是人格有缺陷。就是这一条,这个地方所讲的。

他从这个地方,他也要在这个团体里,可是他会破尸罗,就是破戒,犯戒,有时候不犯戒,但是破轨则,种种的,像这一类的,都属于这种状况。这也是一种我们叫族群公约,与人相处的一些规矩,他不能够坚持。怎么样转?转这个染,这个破就是染,个性,性格要怎么样转过来成为能够遵守族群公约,戒律等等的这种情况,要怎么转?这一段是讲这个部分。

“如是愚人.自行邪见.复令无量俱胝有情堕大险坑。此诸有情应于地狱.傍生.鬼趣流转无穷。”

余生皆欢喜
在这个时代,所谓言论自由的时代更糟糕,言论自由嘛,你都讲一堆,你会令“无量俱胝有情堕大险坑”言论自由,你都可以讲,而你一讲呢,你就引人走入歧途了,这个是很麻烦。尤其常常在写文章发表高论的人,那更要留意。但是你不争奇斗艳,没人爱看,你写的平平稳稳的,都是八股文一样,谁看啊?你就各出奇招,写一些哗众取宠的,你就可能出问题了。就犯了这一条。

“此诸有情应于地狱.傍生.鬼趣流转无穷。”还是三恶道,一直在那边轮回,那还得了。为了多赚几个钱,结果害的自己在因果律中,三恶道轮转。那怎么办?那是非常不好的后果。

但是,即使这些人啊,“若得闻此药师琉璃光如来名号.便舍恶行.修诸善法.不堕恶趣”你要是有善根的话,一闻药师琉璃光如来的名号,你的文章发表的意见,高论,你就自动会转。转了就不堕恶趣了,这个是药师佛的三昧力所做的影响。

“设有不能舍诸恶行.修行善法.堕恶趣者.以彼如来本愿威力.令其现前暂闻名号.从彼命终.还生人趣.得正见精进.善调意乐。便能舍家.趣于非家.如来法中.受持学处.无有毁犯.正见多闻.解甚深义.离增上慢.不谤正法.不为魔伴.渐次修行诸菩萨行.速得圆满。”

就是说,你这辈子能够开始修学,就有这么大的好处,可能身在江湖,身不由己,不写也不行,不讲也不行,你就没有办法改嘛,但是,你药师法门还是要修。对你将来才有好处。这个就是药师佛的三昧力所起的作用。

海云继梦和上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
               2008-北美福慧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6 02:41 , Processed in 0.136235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