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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不要小看护持正法因缘,可以成就金刚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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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8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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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护持正法因缘,可以成就金刚身
明贤法师



2018年夏讲于北海禅院龙树讲堂

目 录

一、辨析不能护教护法的深层原因

二、以法护法:辨破邪见、降伏恶人、呵责驱遣坏法者而积极护法,“是我弟子真声闻也”

1.僧人护法:持戒护法的清净比丘与破戒坏法的“秃居士”

2.居士护法:优婆塞等应执器杖,护持持戒护法比丘

3.悲心所现:善比丘能呵责驱遣举处坏正法者,是佛陀真声闻弟子

三、行世俗忍不能护法,不治恶人令其败乱正法,纯行魔业非菩萨行

四、“护持正法,不惜身命”的大乘自觉与担当

五、护持正法的功德

1.护持正法是成就金刚不坏身的因缘

2.护持正法能摄取大乘

3.护持正法者菩提心可得增长

4.护持正法能令法种不断

5.护持正法可得诸自在

6.护持正法者得生净佛土,常值三宝,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7.护持正法者其心不没不悔,未来得佛授记

8.护持正法者安住大乘,为菩萨善知识

9.护持正法是善入如来密意言义胜利之业

10.护持正法者得获佛、天、福、智四摄

11.护持正法能得长寿,善知宿命

提 要

云何名守护正法?所谓一切谤法众生以法降伏,是名护法。——《月灯三昧经》

善男子!有三十二法,向菩提心而得增长。何等三十二?……二十一者、为护法故不惜身命。

——《大方等大集经》

佛言:“迦叶!以能护持正法因缘,故得成就是金刚身。迦叶!我于往昔护法因缘,今得成就是金刚身、常住不坏。善男子!护持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仪,应持刀剑、弓箭、鉾(音矛)槊,守护持戒清净比丘。”“我涅槃已,随其方面有持戒比丘,威仪具足护持正法。见坏法者,即能驱遣呵责征治,当知是人得福无量不可称计……持法比丘亦复如是,见有破戒坏正法者,即应驱遣呵责举处。若善比丘见坏法者,置不呵责驱遣举处,当知是人佛法中怨。若能驱遣呵责举处,是我弟子真声闻也。”——《大般涅槃经》

若有菩萨行世俗忍,不治恶人,令其长恶败坏正法,此菩萨即是恶魔,非菩萨也,亦复不得名声闻也!何以故?求世俗忍不能护法,外虽似忍,纯行魔业。菩萨若修大慈大悲,具足忍辱建立大乘及护众生,不得专执世俗忍也。何以故?若有菩萨将护恶人,不能治罚,令其长恶恼乱善人,败坏正法,此人实非菩萨,外现诈似。常作是言:我行忍辱。其人命终,与诸恶人俱堕地狱。是故不得名为忍辱!

——《法华经安乐行义》

无论是印度的佛窟,还是中国的寺院,无论是古代高僧求法路上所见圣迹,还是佛经开篇法会的场景,人们最先接触到的往往是金刚力士与护法龙天。金刚力士与护法龙天是佛教中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善法力量。正因为有这些强有力的护法,正法才得以顺利弘扬,一代时教才得以长久住世,众生得度因缘才能具备真实可靠的保障。佛教历来重视护教与护法,如果没有护法,清净的佛法不能侥幸独行,即使它再殊胜;如果没有护教的基本保障,一切都将成为梦幻空花,不能得到落实。

护教护法,即护持佛教、护持正法。这是多数正信佛弟子都曾听闻乃至熟悉的教诲。但如果不了解护教护法的必要性以及怎样的心行是护教护法,便会因见地的谬误导致实际不能如法行持,甚至走向护法的反面,形成障碍自他护法的邪思邪见、相似说法,产生有损于正法久住,有损于众生慧命的种种颠倒心行。

在一些佛子心中,护教护法始终是一笔糊涂账。他们甚至被各种邪见左右,每到护法的当下,往往抛出各种质疑、讥讽甚至反对的声音。其代表看法有三:

其一,以真饰假,用假谤真。他们惯于打着六祖大师“是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的名义,“告诫”护法护教的佛弟子对于一切辱佛谤法的行为都要“忍辱”,不能“观过”,否则就是动了嗔心、人我是非之心。以六祖大师的胜义境界为借口,把罪名推给六祖大师,这种进行闪转腾挪的用真饰假行为,是一种常见的反对护教护法的理由。

其二,驱遣呵责坏法是闹对立。有人说,针对辱佛谤法的护法行为,直接导致了信众与非信众之间的对立,断了许多人的法身慧命。

其三,只有辨析法义才是护法。有人说,只有辨析法义才是护教护法,抵制辱佛辱僧谤法的行为是“聚众生事”,不是护法,没有意义。

这些似是而非的说法有着一个相同的观点,即认为对于辱佛辱僧谤法而展开的护法都是有损于佛教和修行的不如法行为。产生这些相似说法或邪见,往往是因为孤取单一教证或看似从某个法门中孤取一种可以抵制其他多数积极意义的窍决,便有意忽视、不分轻重,一头扎进自许的受用中,毫不顾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基本道理和共识,反而充满了信仰傲慢的资本和道德绑架的底气。

对于不熟悉正见的人士,这些说法看起来真伪难辨,但若举出经论中佛陀的教证与祖师的理证加以对照,则是非曲直一目了然。事实上,佛陀早在三藏十二部中就广泛展开了护持正教正法的教授,如果我们能够仔细参学,树立关于护法的正见,那么很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将不再成为护法路上的“拦路虎”。在此特别摘选大乘经论中的教证,说明什么是如法的护教护法。

一、辨析不能护教护法的深层原因

认为“只有辨析法义才是护教护法”的人,看似“重法”,实则充满了对“法”的无知与自许智慧高人一头的傲慢。认为对一切辱佛谤法行为只能忍气吞声、否则就是“动嗔”之人,看似“忍辱”“包容”,实则以佛法名相掩盖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

那么,什么是佛弟子所要护持的“法”?何种心行可称为“护法”?佛陀早已明言,远非“辨析法义”一种。这里以《大方等大集经》为主举要说明。

法本无相,实不可说,于第一义中不论“护”与“不护”。但在娑婆世界,正法必赖人传,必定不外缘起,故护持正法有着许多层面,亦涵盖了不同心行。在《大方等大集经·海慧菩萨品》中,佛陀教诲“护持正法”既有内在的观行,又有相应的外在行持——内则闻思观修、善调诸根、降伏烦恼乃至出离我见、直观空相,不着法执,外则慈悲说法、弘传经教、调伏邪见、救度恶人,令正法久住。详言之如下:

(1)受持读诵书写解说正法之字句,即是护法。

经云:“如是正法虽不可说而有字句,以字句故可得宣示。如是字句受持读诵书写解说,是名护法。”

正法的真实的含义,是在实践上的。可是正法之行,有字句可以得到宣示。这正是禅宗所说的“不立文字,但不离文字”。

(2)见受持弘传正法者能恭敬赞叹、生师想而礼拜供养,隐恶扬善,拥护持法人,即护法。

经云:“复有护法,见有受持、读诵、书写、解说之者,恭敬供养、亲近礼拜、尊重赞叹,生于师想拥护,供给衣服、饮食、卧具、汤药、房舍、灯烛,闻其所说称赞善哉,护其种姓所住宅舍,亦复护其侍使之等,闻恶隐蔽闻善称扬。善男子!若能拥护是持法者,是人即能护佛法僧。”

(3)能修空无相愿,即是护法。

经云:“若有能修空无相愿,是人即是护持正法。”

空的证悟,菩萨第六地即得到现前地的证悟,现见一切般若法海,其所证实际上已经深度地与佛陀的亲证相共。无相解脱是进入第七地,无愿解脱进入第八地。空无相无愿,所修行的即是般若空相的灭尽定,可以依发心进入,或者一进永进,不复再出。在六地空的法门修持的时候是有加行功用的,第七地无相法门修持的时候,菩萨刹那进入,第八地只有灭尽定境界,没有定外加行的境界了,所以是从有加行到刹那加行到无加行的过程。如果能够修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当然就是护持正法,是最高的护法受用了。

(4)不与谤佛谤法者同止且能调伏其罪,即是护法。

经云:“见有诽谤方等经者不与同止,言语谈论调伏其罪,是人即是护持正法。”

不跟谤法者同处一个地方,同在一个屋檐下,同饮一河水。以这种距离或称为“自我保护”来宣示我们的护法立场。有立场无法昭示,并且同吃同住同行同处,这种方式实际上就已经混淆是非,已经昭示自己昭示不了的立场了。

(5)修集悲心为众生宣说正法,即是护法。

经云:“若有人能修集悲心、无饮食想,怜愍众生宣说正法,是名护法。”

(6)不惜身命受持读诵书写解说经典,即是护法。

经云:“不惜身命受持读诵书写解说如是等经,是名护法。”

(7)听法一字一句,即是护法。

经云:“若有听法一字一句,往一由旬乃至七步入出息顷,是名护法。”

对任何法义的一字一句,或一由旬的遥远距离,或七步乃至于出入息的一刹那倾,都在听闻受持。经典里说,一由旬内如果有法师说法,应当前往。如果是受过菩萨戒了,一由旬内有说法处,不前往听法,即是犯菩萨净戒。

法的意义是那么重要,为什么法行于世人们还能如此懈怠?佛陀曾在一部经典里说,末法时代大众学法的态度呈现出一个特点,即说法者把有如旃檀木一般珍贵的佛法当柴火那样捆起来打包“推销”,大家就真的认为这是柴火,却还是不想要。社会大众要什么呢?不要旃檀木,要杂木、杂草,甚至是从粪秽之中所取回的肮脏无比的不净物。

为什么以这些作为追求?原因很简单,佛法让我们离于松散、放逸、贪嗔痴毒,而那些东西助长我们的松散放逸、贪嗔痴毒。比如,娱乐至死我们很受用,种种的放逸、影视、歌舞观听我们很受用。八关斋戒里说:“不过往观听。”就有人提出问题来,我们还不过往观听呢,却有一群比丘尼自己跳舞拉小提琴。这都是末法的衰象,不是正法的代表。我们不要因为一人有错,就把自己也放到受用错误的那一方。

(8)遮止六入求取境界,不着于识,即是护法。

经云:“夫六入者乐求境界,若能遮止是名护法……若见眼空,见已不观于色、不着于识,是名为法。若能真实知如是法,是名护法;乃至若见意空,见已不观于法、不着于识,是名为法。若能真实知如是法,是名护法。”

六入境界是通过歌舞观听等方式,让自己的六根不断执着于世间的有为受用、有为享受,来增益贪、嗔、痴、慢、疑的烦恼习气,使这些习气不仅得不到清净,反倒得到增上。习气增上后,就像癌细胞不停地要腐蚀我们的躯体。它们被培养出来后,一定会吃掉我们身体里的正常细胞,一直到彻底扩散的时候,也就是我们彻底命终的时候,正常的、健康的、暇满的、可贵的人生就这样彻底消耗在六入的求取境界中。而如果能遮止六入求取境界,不执着于外识、外在追求等暂时性的刺激,这本身就是护法。

(9)于法、邪见、无明不求不取、不生贪着,即是护法。

经云:“若法能生法,于是法中不求不取,心不贪着,是名护法。若有见法能生邪见,于是见中不求不取心不贪着,是名护法。若有无明不能净心,于是垢中不求不取心不贪着,是名护法。”

(10)于法能施乃至无取无求无施,即是护法。

“若有一法,求取之后不能施人,此法非法亦非比尼。若能施者即是正法、即是比尼。若有无取无求无施,即是正法、即是比尼。夫取求者即是非道。若不施,即是非法、即非比尼;若能施者,即是正法、即是比尼……于如是法不求不取,是名护法。”

(11)不能护法诸心行。

(惜身命、贪利、有见相、具烦恼、不能破闇、随他心、不调诸根、作种种相、心狂乱、不知道、有疑心、不如法住、愚痴、取怨亲相、不知众生诸境界、见我我所、不知佛性、若远菩提、若无无量功德聚。)

经中更以法会中六万亿菩萨之口说明护法之心行与行持之精神。虽然文殊菩萨最终说诸位菩萨所谈都是“谬语”,但若不是在谈法的不可得不可取,那么诸位菩萨所说的种种不能护法的用心,就是许多不护法者的真实写照了。比如:

山王菩萨即作是言:“世尊!惜身命者不能护法,我不惜命如法而住,故能护法。”

有些法被侵占、引夺还有被侵损的原因、背景是非常复杂的,有很多事关他人的饭碗、名利。如果护法后坏法者在名利上遭受了很多损失,他们就会认为这是佛弟子的不对。所以,惜身命者就无法展开护法的事了,因为做这些事挑战到他人的饭碗,他人可能会直接来找麻烦——而且不只是口头上说一说,没有这么简单。

功德山王菩萨言:“世尊!有贪利者不能护法,我无贪利故能护法。”

本身有一些藏污纳垢的问题存在,本身也想贪求,如果去参与护法,不是自己贪求的那些也都没有了吗?所以当然不能护法。

不能护法者心中钩挂缠绕的到底是什么?我们总在思考这个原因。为什么明摆着一个正义的事,可是公之于世却没有人响应,没有人开一句口?所谓“不怕坏人的猖狂,只怕好人的沉默”,沉默的原因是什么?惜身命,有贪利。

宝幢菩萨言:“世尊!若见有法非法二相不能护法,我无二相故能护法。”

执着有法,执着非法,执着诸法的有为呈现,对有法、非法的二相不能明晰了解其背景法义,不能远离二相,当然不能护法。

福德藏菩萨言:“世尊!具烦恼者不能护法,我有智力已远离之故能护法。”

本身有烦恼乃至烦恼炽盛,挂碍就多,当然不能护法,甚至会认为护法之行是多余的。

持炬菩萨言:“世尊!不破闇者不能护法,我今破闇故能护法。”

护法是以光亮照亮他人、照亮世间的举措。如果心地暗钝,当然不能护法。即便是有相关的举措,行行停停,也没有办法开展下去。

电光菩萨言:“世尊!若随他心不能护法,我随自意故能护法。”

事事不能自立,不能以正见自安处,随他心。他心是什么心?有时候他心是贪着心,有时候他心是覆藏心,有时候他心是烦恼心。不仅自己的主见、正见不能立足,有时反倒随了坏法者的心。坏法者当然会有他们的主张,比如说:“你不要护法了,你护法做什么呢?我们都没好处。你睁只眼闭只眼,我能过你就能过,我有好处你也有。”如果是有这样的随他心的怯懦、软弱,当然不能护法。

遍藏菩萨言:“世尊!不调诸根不能护法,我今调伏故能护法。”

诸根不调和,心里想护法,可能口里话说不好,行动上四体不能相合,烦恼重重,当然是不好护法的。

净光菩萨言:“世尊!若作种种诸法相者不能护法,我今于法无种种相故能护法。”

增行菩萨言:“世尊!心狂乱者不能护法,我修三昧故能护法。”

护法需要有前后一致的心行决志和理想,需要心地清净。内心狂乱的烦恼会使自己颠三倒四地取舍,比如最先确认的正见又反过来认为是不正见。如此在正见、不正见之间相互跳跃反复,没有定准,当然没有办法护法。

商主菩萨言:“世尊!不知道者不能护法,我今了知故能护法。”

善念菩萨言:“世尊!有疑心者不能护法,我已断疑故能护法。”

护法护着护着怀疑自己护错了,认为坏法者做得对。这样不仅护不了法,说不定还会投奔坏法者,所以有疑心者不能护法。

善见菩萨言:“世尊!不如法住不能护法,我如法住故能护法。”

慧光菩萨言:“世尊!愚痴之人不能护法,我今修智故能护法。”

愚痴之人护法是非常危险的事情,这就是所谓的“猪队友”。如果“猪队友”多几个,刚好你在这头护法,自己队友里好多人事实上在那头捣乱,就处理不了问题。

平等菩萨言:“世尊!取怨亲相不能护法,我今平等故能护法。”

一旦开始护法,坏法者一到面前来,就嗔恨心一大堆。不是以等怨诸亲的心地来看待,不能以平等救度的心来看待,看到了坏法者就跟看到仇敌一样分外眼红。取怨亲相,把因为过失或蓄意损恼众生、损恼佛法的人和行为视若寇仇,准备拳脚相向,甚至要跟人搏命,这种情况就不能护法了。因为这太简单粗暴,很有可能把护法的事件破坏成打击众生的事,不仅法得不到护持,反倒让众生受了侵损。所以,护法要能够等念怨亲,要有这样的胸襟。

法行菩萨言:“世尊!不知众生诸根境界不能护法,我今知之故能护法。”

如果所有的护法行动都只是停留在自己所了解的教相名义中,而不能了解众生的心行基础,不知道他们的境界,不知道他们的水平和所知,也不知道他们的所执所念起源何因,不能准确分析,明析判断,这样的护法也是危险的。因为不管怎么呼吁还是自说自话,如果不能深入到他们的诸根境界中,当然也就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更不可能说服他们放弃相关的恶习。

神通王菩萨言:“世尊!见我我所不能护法,我今不见故能护法。”

师子吼菩萨言:“世尊!不知佛性不能护法,我今知之故能护法。”

只是以普通的仁慈或嗔怨的观念,而不能把发心直接关联到佛性上,指向清净佛性的众生本具,这样的护法也是有距离的。或者说护法的事一做下来会有一大堆瑕疵,就会让人心里不安。

弥勒菩萨言:“世尊!若远菩提不能护法,我今已近故能护法。”

如果我们自身已经离法甚远,那么护法之事虽有努力,恐怕也会无有收获。

功德聚菩萨言:“世尊!若无无量功德聚者不能护法,我今已有故能护法。”

这也是比较现实的情况。但不要以为我们的发心真的一点功德没有。能够有相关的发心,也是功德聚所成熟的。

文殊师利言:“世尊!如是等语悉是谬语。何以故?如来、世尊坐于道场菩提树下不得一法,汝云何言我当护法?世尊!我于诸法不取不舍,为众生故修集悲心,不护不舍。”

这里对于护法的强调特别深入。在护法中不取不舍是指,虽然奋勇护法,但不见取舍相,无取舍相分别。就像地藏王菩萨,“众生度尽,方证菩提”,愿一出口,已无众生可度,在这样的心行观照中把护法护教的善举向前推进,才会有诸多保障。

佛菩萨在经中广说护法心行,从有为接引到无为,从有限延伸到无尽,由方便扩展到究竟,由显正同步到破邪,由内而外,由己及人,心境同观,自他同利。其话语平静而安和,其译文典雅而古朴,但这不意味着现实中的护法因缘都如文字相一般风轻云淡、优雅从容。现实的护法,有滴水穿石的积累,有细水长流的磨砺,有孤独寂寞的坚守,有机锋峻烈的撞击,甚至有前路未卜的危险与你死我活的斗争。多数时候护教护法就像一个螺旋,一会儿旋到明朗的一边,一会儿转入晦暗的一面,一会儿充满希望与光明,一会儿充满暗钝与危险。

但护法是真正的信仰历练,是正见正行、清净身语意三业经受最严格拣选、最严峻考察的过程,是人的心力、毅力、智慧、辩才等接受集中考验的时机。护法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文字游戏,也非一时激情澎湃之情绪,更非单提一种行为而摈弃其他各种善法的偏执。这里有着众多提持和考察。

常有佛子听闻法无去来、法非有无之教,便心生断灭偏执之见,忽略了诸法性空并非诸缘之外的空性,从而混淆胜俗,只以直接指示“法”的名相、法相、教相为法,却将万缘生硬割裂于“法”外,将外境生硬隔离于心外,由此生出“只有辨析法义才是护法”“对坏法视而不见并以此为忍辱无嗔、不观世间过”等谬见,一味偏取“平静相”“无嗔相”“有道德相”“有修行相”“有智慧相”“大度包容相”等形式,却反过来打击护法人士的“金刚怒目”“敢于直言”“勇于维护争取佛教正当权益”“辩破邪见制止恶行”的善行,最终却障碍了真正的护法,成了影响乃至断送众生法身慧命真正需要负责的人。

二、以法护法:辨破邪见、降伏恶人、呵责驱遣坏法者而积极护法,“是我弟子真声闻也”


终南山净业寺(道宣律师住持的寺院)天王殿上有一个匾额,上书“以法护法”,谈的就是辩破邪见,降伏恶人,呵责驱遣坏法者乃是积极护法。

如果说《大方等大集经》将护法的心行开示得面面俱到,那么《月灯三昧经》中的教证则更直接明确地指出护法尤易忽略的一点:

“云何名守护正法?所谓一切谤法众生以法降伏,是名护法。”

何谓“以法降伏”一切谤法众生?恐怕又有标榜“慈悲”“不争”者要跳将出来,或以只许消极、不许积极的教条主义行持,或将“以法降伏”偷换概念成“不许带明确立场的辨析法义”“一定要理性客观”等。

为什么要扣这样一些帽子?病在佛子的信仰“空心化”,反美其名曰“理性”“人性”。他们说,因佛有忍辱之教故不得护法以免动了嗔心;因佛经云要“恒顺众生”故不得护法,以免触怒大众,损害佛教形象,断人慧命;因认为只有教理名相才是法故“唯辨析法义为护法”……种种逻辑与说法,对于崇尚理性的现代人而言,带着几许大众不熟悉的“思辨”色彩和“高知帅”腔调,往往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在这种迷惑性面前,人的行为容易脱离开自己对于根本信仰的基本热度,于是失去了对于护法还是不护法的基本判别尺度。

但即便是辨析法义,佛门之辨非为辨而辨,非为己见而辨,非为论理而辨,而是为了破邪显正而辨,为树立正见而辨,为降伏恶人而辨,为制止坏法而辨,为正法久住而辨,为大众慧命而辨。这样的辨法才可谓“以法降伏”。这样的降伏又怎会是一些人士所想像和习惯的“无关实际的论理”“无关痛痒的谈玄说妙”呢?

其实,佛陀早已呵责了这种“要风度不要法度”“要优雅不要佛法”“要虚名不要正见”的自许清高却实呈伪态的作派。佛陀不只是对于居士或者非居士进行了类似的苛责,即便是出家的比丘,如果存在这样的不正见,也进行严厉的苛责,并且详细地开示了积极护法,破邪显正的必要性。

1.僧人护法:持戒护法的清净比丘与破戒坏法的“秃居士”

《大般涅槃经·金刚身品》(北凉昙无谶三藏所译)中佛告迦叶尊者:“迦叶!以能护持正法因缘,故得成就是金刚身。迦叶!我于往昔护法因缘,今得成就是金刚身、常住不坏。”

之后佛陀又教导:“善男子!护持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仪,应持刀剑、弓箭、鉾槊,守护持戒清净比丘。”

迦叶尊者当下并未确切理解佛陀之言,故说:“世尊!若有比丘离于守护,独处空闲,冢间树下。当说是人,为真比丘。若有随逐守护者行,当知是辈,是秃居士。”

迦叶尊者的意思是,真正的比丘应该离开他人的直接守护,独处独行,独立独行,到坟冢间打坐,到大树下歇息;而有的比丘身边围绕着追随、守护、护持他的人,而非独处独行,这样的比丘是“秃居士”。

迦叶尊者提出“秃居士”之说,显然是基于对比丘戒律的基本理解,基于僧团和合、清净、无诤的立场。但佛陀没有认可这一说法,而是立即纠正了他:

“莫作是语,言秃居士。若有比丘,随所至处,供身趣足,读诵经典,思惟坐禅,有来问法,即为宣说。所谓布施,持戒福德,少欲知足。虽能如是种种说法,然故不能作师子吼,不为师子之所围绕,不能降伏非法恶人。如是比丘,不能自利,及利众生。当知是辈,懈怠懒堕。虽能持戒,守护净行,当知是人,无所能为。”

佛陀此处并非为了谈不如法行为,而恰是在谈新主题,即开显护法中非常重要、属于积极的作持性质的修行。

佛陀告诉迦叶尊者,若比丘虽有禅修、说法、持戒等修行,但不能作狮子吼,不能降伏非法恶人,实则是懈怠懒堕,不能自利利他,无所能为。更有甚者,“若有比丘供身之具亦常丰足,复能护持所受禁戒,能师子吼,广说妙法……为他广说,利益安乐诸众生……若有比丘,能作如是师子吼时,有破戒者,闻是语已,咸共瞋恚,害是法师。”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清净比丘在作狮子吼护持正法的时候,破戒比丘在背后捅刀子,害作狮子吼的比丘。



“是说法者,设复命终,故名持戒,自利利他。以是缘故,我听国主、群臣、宰相、诸优婆塞护说法人。若有欲得护正法者,当如是学。”



如果愿意为正法牺牲生命,遭受到各种恶毒攻击,遭受到各种“狮子身中虫”,各种“贼住比丘”攻击的话,佛说,我允许大家保护这样的说法人,并且我们要学习这些护法者的言行心性。



“迦叶!如是破戒不护法者,名秃居士;非持戒者,得如是名。”



反之,在僧团中不护持正法,却攻击甚至破坏护持正法者,这才是“秃居士”,并不是护法者持戒者得如是名。



由护法态度的不同,我们可以看到三种不同心行的僧人:



第一,能清净持戒且能作狮子吼广说妙法,降伏恶人,利益众生的,是持戒护法的比丘;



第二,虽能持戒、说法、修行,但不能作狮子吼,不能降伏恶人的比丘,实是懈怠懒惰,没有尽到出家人护法的责任;



第三,不仅自己破戒,而且对持戒护法的比丘嗔恚伤害。如此破戒不护法的比丘,佛说名“秃居士”。



可见佛陀所许的具足僧格、僧行的出家人不仅仅能持法持戒,还能积极护持正法,才能够称得上是真正的住持正法、自度度他的合格僧人。这才是佛陀的教诫中符合佛陀标准理想的比丘弟子。



2.居士护法:优婆塞等应执器杖,护持持戒护法比丘



护持正教正法,凝聚了大乘佛法随缘应世而度脱世间的积极精神,是僧俗二众共同的责任。出家人以修行证果、弘法演教、破邪显正、调伏恶人为护法,在家人则以护持三宝、护持清净僧团,护持善法因缘为最重要的护法。护法,既要面对教外问题,也要面对教内问题。“秃居士”是佛陀对教内问题非常沉重的呵斥、棒喝,其次是佛陀对居士积极护法的策励。



佛陀以有德国王为护持觉德比丘不惜身命而往生净土的本生因缘,郑重教诫护法的重要性:



“善男子!过去之世无量无边阿僧祇劫,于此拘尸那城,有佛出世,号欢喜增益如来、应、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尔时世界广博严净,丰乐安隐,人民炽盛,无有饥渴,如安乐国诸菩萨等。彼佛世尊住世无量,化众生已,然后乃于娑罗双树入般涅槃。佛涅槃后,正法住世无量亿岁,余四十年佛法未灭。



“尔时有一持戒比丘,名曰觉德,多有徒众、眷属围绕,能师子吼,颁宣广说九部经典,制诸比丘不得畜养奴婢、牛羊、非法之物。尔时多有破戒比丘,闻作是说,皆生恶心,执持刀杖,逼是法师。是时国王,名曰有德,闻是事已,为护法故,即便往至说法者所,与是破戒诸恶比丘极共战鬪,令说法者得免危害。王于尔时,身被刀剑、箭槊之疮,体无完处如芥子许。



“尔时觉德寻赞王言:‘善哉,善哉!王今真是护正法者,当来之世,此身当为无量法器。’王于是时,得闻法已,心大欢喜,寻即命终,生阿閦佛国,而为彼佛作第一弟子。其王将从人民眷属,有战斗者、有随喜者,一切不退菩提之心,命终悉生阿閦佛国。觉德比丘却后寿终,亦得往生阿閦佛国,而为彼佛作声闻众中第二弟子。若有正法欲灭尽时,应当如是受持拥护。



“迦叶!尔时王者,则我身是;说法比丘,迦叶佛是。迦叶!护正法者,得如是等无量果报。以是因缘,我于今日得种种相,以自庄严,成就法身、不可坏身。”



——《大般涅槃经·金刚身品》



佛陀不只是赞叹、鼓励佛弟子们护持正法,而且还说明连佛陀自己成就佛果、相好庄严,也都是因为护法的因缘。所以,在家佛子护持能作狮子吼、广说妙法、降伏非法恶人的持戒比丘,不仅是护持其人,亦是护持其法其教,因为这样的僧人具足自利利他、护持正法之清净见行,理当得到护持。僧之见行若能与法相应,那么护法即是护僧,护僧亦是护教。故佛说“若有欲得护正法者,当如是学”。



于是,佛陀进一步教诫迦叶尊者:“善男子!以是因缘故,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应当勤加护持正法,护法果报广大无量。善男子!是故护法优婆塞等,应执刀杖,拥护如是持法比丘。若有受持五戒之者,不得名为大乘人也;不受五戒为护正法,乃名大乘。护正法者,应当执持刀剑、器仗,侍说法者。”



无论在家出家,都应该勤加护持正法,居士甚至应执持刀杖器械护持法比丘,侍说法者。为护法故居士执持刀杖,此名大乘;虽持五戒而不能护法,以其不能领会大乘之精神行护法之责,不得名为大乘行人。虽然五戒是佛陀亲宣的,但在佛教遭遇危难的特殊时机,即便不受五戒,也是大乘的行人,是佛陀如法的弟子。



迦叶尊者因顾虑戒律心中仍有存疑,未能全盘领会这一充满大乘精神的教导。所以他提出了两个问题:



“世尊!若诸比丘,与如是等诸优婆塞持刀杖者共为伴侣,为有师耶?为无师乎?为是持戒?为是破戒?”



“是持戒人护正法者,云何当得游行村落、城邑教化?”



佛陀所指示的僧俗互动、共同参与的护法结构是否存在与戒律不可调和的天然矛盾?佛陀一语即扫荡疑虑,言“莫谓是等为破戒人”,其后更深刻解释了护法与护戒精神内在本有的一致性。



佛陀先说明了在佛陀涅槃后破戒比丘的出家背景——“浊恶之世国土荒乱,互相抄掠,人民饥饿。尔时多有为饥饿故发心出家,如是之人名为秃人”。因为不是正心出家,“是秃人辈,见有持戒、威仪具足、清净比丘护持正法,驱逐令出,若杀若害”。



末法时期,因为生活条件限制,有一些为了吃饭、为了名利出家的人看到了清净持戒比丘,会将他们驱逐,由自己去享受信徒的供奉。这样的事现在难道还不普遍吗?有很多“假冒僧人”的现象,还有一些地方形成了一种民俗,比如家境困难的时候青年人到寺院里去学功课,专做经忏佛事。过了几年,挣了一些钱,回家去盖房子。这是民俗,甚至没有办法规避,僧团无论怎样呵责都解决不了,因为很多人不是去寺院,而是去没有僧团的地方,在民间活动,到处打靶卖艺。有的地区,数十万的青年人买僧服套在身上,每年都出去打靶卖艺,到了年底把钱拿回去全家过年。这些情况不只会败坏佛教的令誉,当他们到达一些比较贫困、供养不足的地方,甚至会“劣币驱除良币”,驱逐、伤害清净的持戒比丘。



清净僧人反被贼住比丘驱逐杀害,意味着正法与三宝遭到了极大威胁。在此严峻因缘背景下,护法之行就不应泥于形式,而要随缘行事以起到真正的护法之用。是故佛说:



“我今听持戒人依诸白衣持刀杖者,以为伴侣。若诸国王、大臣长者、优婆塞等,为护法故,虽持刀杖,我说是等名为持戒。虽持刀杖,不应断命。若能如是,即得名为第一持戒。”



持戒的比丘可以与持刀杖的白衣同行同止。虽持器杖,所持即戒,因为是为了保护持戒人。但佛陀也强调了原则“虽持刀杖,不应断命”。居士持刀杖是为了护法,护法不要杀生,能够降伏就可以了。这不是一般的持戒,而是“第一持戒”,是最严格、最清净、最殊胜无上的持戒。



佛陀已然直言优婆塞等可为护法而执持器杖,更何况当下佛子面对辱佛谤法之邪见恶人,挺身而出,或呼吁护法,或据理力争,或辩破邪见,或呵责驱遣,或调伏恶人,或及时止恶,又哪里有违背佛陀教诫之处?若不分是非,不讲正理,不辨发心,不察缘起,一味将“聚众生事”“动嗔心”“不忍辱”之帽扣给护法者,这又是何等险恶狡黠之居心?其心其言其行,不正类同于《大般涅槃经》中佛陀屡屡贬斥的嗔恚持戒比丘、破戒不护法的“秃居士”吗?



并且,佛陀的这段教诫亦相应于瑜伽菩萨戒中对杀戒开缘的精神。《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菩萨地第十五初持瑜伽处戒品》云: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谓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如果说此前佛陀划定的原则——“虽执刀杖,不要断他性命”是比较保守的,那么这里说“以悲悯心而断彼命,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则属于极特殊甚至极端情况下的开缘。两番教诲不仅互不相违,而且是“生多功德”。在决定性的时候治罚恶人,显然需要做出紧急开缘,宁可先把他处置了,由我去地狱受这种苦报,也不让他去受无间地狱的苦。这就是所谓“对方已经不幸,就不要再让他制造更多不幸”,要及时止损,阻止他继续造恶的行为。



护持正法正教本就不违戒律的精神,且真实的护法能使持戒的行动渐臻于尸罗波罗蜜行的清净。如《大方等大集经》云:“善男子!云何菩萨净于尸波罗蜜行?……复有八种……八者、至心护法,不惜身命故。”



所以,在家的佛弟子不仅要以恭敬供养三宝为护持正法,不仅要文质彬彬地护持正法,甚至在三宝遭受欺辱伤害时,更等应顺应时节因缘“应执刀杖”,即便不执刀杖也应以金刚怒目之相鼎力护持。菩萨低眉的慈悲不是一味的永恒相,也有金刚怒目的一刻。尤为慈悲的是,护法居士执持刀杖,是真为护法故,非出自嗔恨心、人我是非心,故佛陀提出了“虽持刀杖,不应断命”的普遍底线。这不是简单的尺度把握,而是持戒与护法共同的大悲底色的自然呈现,所以在持戒上才能灵活不逾矩,在护法上才能率性直为、不拖泥带水。



在上述深入的教导中,涉及三种身份:一是能持戒护法、调伏邪见坏法者的清净比丘;二是破戒且不能护法乃至于伤害护法比丘的比丘,佛言“秃居士”;三是护持持戒护法比丘的护法居士。



依照佛陀的教诲,护教护法是全体大乘修行人都应行持的,但出家人与在家居士的具体职责有所不同,应相互扶持、相互配合。佛陀为未来世的佛法直接指示了由持戒护法比丘与护法居士共同组成的强有力的护法保障体系。僧俗分工不同,但都应齐心协力护持佛法、护持三宝,而非在佛法遭遇困难、危机之时,互相推诿、互相讥讽、互相拆台却无人愿意担负起护持之责。



3.悲心所现:善比丘能呵责驱遣举处坏正法者,是佛陀真声闻弟子



如果仍对佛陀所鼓励的护法发心有所质疑,那么请看佛陀在《大般涅槃经》中反复教诲护法是何等老婆心切!因为,惟恐正教衰,惟恐正法灭,惟恐僧团不能久住,惟恐众生因为自己的无明愚痴而亲手断送了闻思修行佛法的善缘。



佛陀涅槃前曾垂示迦叶尊者:“我涅槃已,随其方面,有持戒比丘,威仪具足,护持正法,见坏法者,即能驱遣,呵责征治,当知是人,得福无量不可称计……善男子!譬如长者所居之处,田宅屋舍生诸毒树。长者知已,即便斫伐,永令灭尽。又如壮人,首生白发,愧而剪拔,不令生长。持法比丘亦复如是,见有破戒坏正法者,即应驱遣呵责举处。若善比丘见坏法者,置不呵责驱遣举处,当知是人佛法中怨。若能驱遣呵责举处,是我弟子,真声闻也。”



为什么佛陀要策励未来的弟子直接驱遣、呵责、举处破戒坏正法的比丘?这不是疾厉苛刻,而正是佛陀的苦心孤诣!佛陀说:



“毁谤正法及一阐提,或有杀生乃至邪见及故犯禁,我于是等,悉生悲心,同于子想,如罗睺罗。善男子!譬如国王,诸群臣等有犯王法,随罪诛戮而不舍置。如来世尊不如是也,于毁法者,与驱遣羯磨、诃责羯磨、置羯磨、举罪羯磨、不可见羯磨、灭羯磨、未舍恶见羯磨。善男子!如来所以与谤法者作如是等降伏羯磨,为欲示诸行恶之人有果报故。”



对于破坏佛法者,佛陀所生起的不是怨怼想,而是亲子想、慈悲心,所以要行“驱遣羯磨、诃责羯磨、置羯磨、举罪羯磨、不可见羯磨、灭羯磨、未舍恶见羯磨”等降伏羯磨,为行恶之人示现果报,令其早日止恶从善。对佛世比丘如此,对佛涅槃后的破戒坏法者亦然,因此佛陀才赞叹能驱遣呵责举处破戒坏法者的比丘是“我弟子”,是“真声闻”。



佛陀的遗教,全然策励正直勇猛的护法之举,全无丝毫捏怪漠然之气。倘若佛陀今日仍以金身应世,对于诽谤辱没三宝之行,必定是毫不犹豫地站出来破邪显正,毫不犹豫地因慈悲而令作恶者早日止息恶行,也必定会最热烈地赞叹护法大众!





三、行世俗忍不能护法,不治恶人令其败乱正法,纯行魔业非菩萨行



护持正法是戒律精神的另一种呈现,更是大乘菩萨道的内在要求。



佛陀的遗教在未来世不仅没有被遗忘,更得到了汉传佛教祖师遥远的神会与切实的行持。南岳慧思禅师在《法华经安乐行义》中深刻辨析护法、忍辱与菩萨行之间的关系,择选出混迹于菩萨忍辱修行中不治恶人、不护正法的“世俗忍”“伪菩萨行”。慧思禅师云:



“若有菩萨行世俗忍,不治恶人,令其长恶败坏正法,此菩萨即是恶魔,非菩萨也,亦复不得名声闻也!何以故?求世俗忍不能护法,外虽似忍,纯行魔业。菩萨若修大慈大悲,具足忍辱建立大乘及护众生,不得专执世俗忍也。何以故?若有菩萨将护恶人,不能治罚,令其长恶恼乱善人,败坏正法,此人实非菩萨,外现诈似。常作是言:我行忍辱。其人命终,与诸恶人俱堕地狱。是故不得名为忍辱!”



这是针对凡夫复杂心性的一番无情的揭露,一剂清毒的猛药。面对坏法的恶见恶行,不仅不治恶人,令其长恶,更以“忍辱”之名打击和污名化真护法者,掩盖和修饰自己的不护法——这样的“菩萨”古今皆有。慧思禅师指出他们的“忍辱”是只重形式的“世俗忍”,形似忍辱,确是“纯行魔业”,非真忍辱。他们虽有“菩萨”之名,实非菩萨,而是恶魔。



慧思禅师的慧语如同佛说优婆塞等执持刀杖护法“是名第一持戒”一样,再次深刻触及了大乘佛法的本质。



事实上,即便不是佛法,在世间的善行中,仁、义两个概念的范围之内有很多的不合理、不正义、不光明、阴暗的行为也应该受到谴责,乃至于受到全社会的谴责。但如果佛教反而找出一些替阴暗和恶行进行辩解的托词,社会就会反过来拷问佛教:“佛教为什么会这么阴暗?怎么这样干坏事你们还看不出来?从高深的佛法中竟然找出了一段为这些恶行来做辩护的辩护词呢?”



护法也好,忍辱也好,究竟是出于怎样的用心?究竟是为了何种目的?如果只是徒有其表,那么背后便会杂糅着复杂乃至颠倒的发心。所以,慧思禅师一针见血地指出“菩萨若修大慈大悲,具足忍辱建立大乘及护众生,不得专执世俗忍也”。因为一旦标榜“世俗忍”,心中的正法便会让位于世俗的人情世故,或有心或无意地为恶人护短,“令其长恶恼乱善人,败坏正法”。这样的“忍辱”看似仪态万方,却是足恭伪态,“外现诈似”,实同魔业,不得名为忍辱。



四、“护持正法,不惜身命”的大乘自觉与担当



至此,我们可能更深刻地明白,为什么《大方等大集经》中诸菩萨说“惜身命者不能护法”“有贪利者不能护法”“具烦恼者不能护法”“若作种种诸法相者不能护法”“不如法住不能护法”。因为心有贪着,则会执着于世俗的名利、安全感而行“世俗忍”,也会贪执于法相而陷入教条主义;具烦恼者往往局限于一己心绪,不能分清轻重缓急,看明形势格局;惜身命者更容易在关键时刻为身命而舍弃正法。



我们也可能恍然领悟,为什么佛陀和文殊师利菩萨最终要进一步强调,于诸法不取不舍,是为护法。护法,终究是发诸内而形于外的善行。所有的破坏正法的缘起,不仅是对境世界中的人事因缘,也是我们自心中不净的呈现;所有的护法行动,不仅是利益他人的慈悲,也是清净自心、亲近自性的修行。如果你放弃在自己的生命因缘、信仰因缘中护法,便是放弃了对心地本然风光的领略,放弃了自性本觉的承当;如果你放弃了即便暂时损恼也要救度恶人的悲心,你就是放弃了度化自己世界中的众生,轻蔑了自己的大乘愿心;如果你举种种“护法”名义而实际并不护持正法,甚至障碍护法,你就是放弃了所皈依的三宝,恰恰是舍弃了所要“护持”的“法”!



因此,护法怎会与忍辱冲突?护法怎会与观心冲突?护法怎会与参学法义冲突?护法怎会与广结善缘冲突?



真正的护法,一定是最坚毅真诚的忍辱;真正的护法,一定是最细致深刻的观心;真正的护法,一定是灵魂深处的革命;真正的护法,一定是对烦恼最有力的调伏;真正的护法,一定是最让人刻骨铭心的当面观;真正的护法,一定是最有现实意义的法义参学;真正的护法,一定会与广大众生结下最深厚的善缘;真正的护法,一定是最生动灵活、最能自利利他的内外兼修。



所以,佛陀与祖师们才那样大声疾呼:善男子!护持正法,不惜身命!



《大般若经》云:“不退转位菩萨摩诃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护持正法不惜身命,常作是念:我宁弃舍财宝、亲属及自身命,终不弃舍诸佛正法。是菩萨摩诃萨护正法时应作是念:我不为护一佛、二佛乃至百千诸佛正法,普为护持十方三世诸佛正法,令不亏损。佛告彼天王言:天王当知!诸欲供养佛世尊者,当修三法:一者、发菩提心。二者、护持正法。三者、如教修行。天王当知!若能修学此三法者,乃得名为真供养佛。”



这三法太重要了,第一,发菩提心。发菩提心,当然是我与天下众生都脱离苦难,成就佛果,成就解脱圣人,成为解脱的圣者。佛陀提到的第二点要求就是你要发心护持正法。发了要成佛的心,紧跟着下来的行动就要懂得护持正法。第三,护持正法之外还要法随法行,要如教修行。护持正法不只是执持刀杖弓箭,你还得是个修行人。



《大方广佛华严经》云:“菩萨有十种清净愿……四愿,护持正法,不惜躯命。”



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发无畏心。何等为十?所谓:灭一切障碍业,发无畏心;于佛灭后护持正法,发无畏心;降伏一切魔,发无畏心;不惜身命,发无畏心;摧破一切外道邪论,发无畏心……



《六祖坛经》(敦煌本)云:“吾灭后二十余年,邪法辽乱,惑我宗旨。有人出来,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竖立宗旨,即是吾正法。”



唐义贤大师偈:“勇士交陈死如归,丈夫向道有何辞!初入恒难永无易,由难若退何劫成?丈夫欲取三界王,当挥智剑断众魔;吾于苦海誓无畏,庄严戒筏摄诸方!”



蕅益大师偈:“日轮挽作镜,海水挹作盆;照我忠义胆,浴我法臣魂;九死心不悔,尘劫愿犹存;为檄虚空界,何人共此轮?”



契嵩禅师曰:“教必尊僧何谓也?僧也者以佛为性,以如来为家,以法为身,以慧为命,以禅悦为食。不贪生不惧死, 不可以利诱,不可以势屈。其无争也可辱而不可轻,其无怨也可同而不可损,其演法也辨说不滞,其护法也奋不顾身!”



虚云老和尚云:“我近十年来,含辛茹苦,日在危疑震撼中,受谤受屈,我都甘心。只想为国内保存佛祖道场,为寺院守祖德清规,为一般出家人保存此一领大衣。即此一领大衣,我是拼命争回的。你们此后如有把茅盖头,或应住四方,须坚守此一领大衣。”



弘一法师云:“为护法故,不怕炮弹”,又写道:“亭亭菊一枝,高标矗劲节。云何色殷红,殉教应流血!”



“护持正法,不惜身命”,这不是说大话与空喊口号,而是大乘佛子最质朴的护法自觉与担当。从佛世到今天,虽然有破戒坏法者,有打击护法者,有裨贩如来者,但也从来不缺“为护法故不惜身命”的大乘菩萨应化世间。这来自于对三宝的深刻皈命,来自于对自心清净法性的深切认同与勇敢担当,来自于对众生的深切悲心,也来自于诸佛的本愿力。



《大方等大集经》云:“梵天!皆是十方现在诸佛本愿力故,破坏魔众,除国霜雹暴风恶雨,护持正法,为调众生宣示正道。亦是诸佛本愿力故,来世众生成就十法,能于未来护持正法,是人亦为诸天所护。”



至心护法,不惜身命,这是最质直无伪、最纯正无杂的大乘菩萨精神,是最慈悲的深心与自觉,是最勇猛无畏的佛子担当。在这样的精神面前,所有对护法的质疑、嘲讽、讥刺与阻碍,所有覆藏在光鲜亮丽信仰包装下的阴暗之心,就像霉湿的苔藓被烈日照见一样,被彻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显得苍白、无力、丑陋与渺小。在这样的佛陀教导与祖师亲践面前,在这样重大的修行因缘面前,佛弟子还有什么理由挑三拣四,不护持正法?



五、护持正法的功德



当然,护持正法不是无谓的牺牲,而是有着自利利他的无量功德,佛教从无缺乏对护持正法功德的宣说。



《大般涅槃经》云:“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应当勤加护持正法,护法果报广大无量。”



《大方等大集经·日密分中分別品》中佛言:“善哉,善哉!诸大檀越!汝等今者,欲护大法,因护法故三宝不断,未来之世当得无量福德果报。”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云:“尔时地藏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大德世尊!若有真善刹帝力真善宰官,真善居士真善长者真善沙门真善婆罗门,如是等人能自善护亦善护他善护后世,善护佛法出家之人若是法器若非法器……于能辩说三乘法人恭敬供养加护与力,不令他人诽谤毁辱……所获福聚……无量无边不可称计。’”



无量福德果报虽演说无尽,但大乘诸经中佛陀已然广说其要,广为赞叹,策励广大佛子应该护法,不仅以此为大乘必要之修行,乃至以不惜身命之赤诚之心、菩提心、大悲心护持正法,护持大乘。



1.护持正法是成就金刚不坏身的因缘



《大般涅槃经》云:“迦叶!以能护持正法因缘,故得成就是金刚身。迦叶!我于往昔护法因缘,今得成就是金刚身、常住不坏。”



2.护持正法能摄取大乘



《大方等大集经·海慧菩萨品》云:“尔时,海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是大乘经能多利益无量众生。何以故?一切众生因大乘故,得人天乐及涅槃乐。世尊!夫大乘者,何法摄取?何法利益、何法难得、何法障碍、何因缘故名为大乘?’



“佛言:‘善男子!有一法摄取大乘,所谓初发菩提之心,既发心已修不放逸……复有三法:一者、护法;二者、护持正法;三者、护持大乘。’”



3.护持正法者菩提心可得增长



《大方等大集经·不可说菩萨品》云:“善男子!有三十二法,向菩提心而得增长。何等三十二?……二十一者、为护法故不惜身命。”



《悲华经》云:“护持正法即是助菩提法,令三宝种不断绝故。”



4.护持正法能令法种不断



《大方广佛华严经》云:“护持正法,不惜身命,是故能令法种不断。”



5.护持正法可得诸自在



《大方等大集经·虚空目分中大众还品》云:“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能如是守护法者,则为供养三世诸佛。善男子!若诸众生有护法心,若生人天得大自在,乃至畜生亦有大力,为人所重不经寒苦。善男子!是护法者恶不能加,心无所畏无能破坏。诸魔烦恼不得其便,多饶眷属智慧具足。凡有所说无所罣碍,乐行十善修集正定,父母、诸王见则恭敬,能升法座、转正法轮,凡有所闻,终不忘失。’”



6.护持正法者得生净佛土,常值三宝,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大方等大集经·日密分中护法品》云:“大王!若未来世有信诸王,若剎利、婆罗门、毘舍、首陀,能护法师造立塔像,供养众僧种种所须,治恶比丘,为护法故能舍身命,宁护如法比丘一人,不护无量诸恶比丘,是王舍身生净佛土,常值三宝,不久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7.护持正法者其心不没不悔,未来得佛授记



《小品般若经》云:“复次,须菩提!阿惟越致菩萨为护法不惜身命。为正法故行精进,作是念:‘我不但护过去现在诸佛正法,亦复当护未来世中诸佛正法。我亦当在未来数中而得受记,我则自守护法。’是菩萨见是利故,守护正法,乃至不惜身命,其心不没不悔。须菩提!以是相貌,当知是阿惟越致菩萨。”



8.护持正法者安住大乘,为菩萨善知识



《佛说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佛言:若于般若波罗蜜多,自所宣说、转教他人,复为他人广示魔业及魔过失,劝令觉了,觉已复令远离,又复劝令不离诸佛。须菩提!当知是人被大乘铠,大乘庄严,安住大乘,是为菩萨摩诃萨善知识。”



9.护持正法是善入如来密意言义胜利之业



《瑜伽师地论》云:“菩萨能正除遣所化有情随所生起一切疑惑,护持如来妙正法眼,令得久住。于能隐没如来圣教像似正法,能知、能显、能正除灭,当知是名善入如来密意言义胜利之业。”



10.护持正法者得获佛、天、福、智四摄



《大方等大集经·海慧菩萨品》中佛陀开示,若人能护持正法,则获四摄:



“一、为佛摄;二、为天摄;三、为福摄;四、为智摄。



“佛摄众生,复有四事:一者、常得亲近诸佛;二者、诸魔不得其便;三者、获得无尽陀罗尼;四者、得住不退转地。



“天摄众生,亦有四事:一者、说法之处诸天清净;二者、说法之时众乐受听;三者、终不为他因缘所害;四者、不信者信。



“福摄众生亦有四事:一者、庄严于身,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二者、庄严于口,凡所演说众生乐闻;三者、庄严佛土;四者、庄严种姓,所谓释梵转轮圣王。



“智摄众生亦有四事:一者、知众生根如意说法;二者、知众生病苦随病施药;三者、得大神通游诸佛土;四者、了了通达法界。”



11.护持正法能得长寿,善知宿命



《大般涅槃经·寿命品》云:“尔时佛赞迦叶菩萨:善哉,善哉!汝今善能护持正法,如是护法,不欺于人。以不欺人善业缘故,而得长寿,善知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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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7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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