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463|回复: 1

圣空法师开示:念楞严咒为什么能消灾、开智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8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空法师开示:念楞严咒为什么能消灾、开智慧?







开示:圣空法师
摘自:第54届楞严法会


   唐朝有一个做生意的人,有一天,他突然发现一个人有一笔横财,于是他就把这个人杀了,夺了这笔财。他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悄无声息的干了就可以了,结果后来被发现了,全国缉拿他,所以他潜逃国外,如果被抓住了,必死无疑。

以前没有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潜逃到国外别人也不知道,他便冒充中国的大使,伪装的很像。那时唐朝很强盛,外国的小国一看 中国的大使来了,不得了啦!好吃好住招待,盛情款待。

没过多久,国王一看既然是中国大使,中国又强盛又富裕,就把自己的妹妹许配给了这个犯人。当然,国王不知道他是罪犯。

毕竟他是一个恶人,得势之后忘记了自己犯的错误,开始在这个小国家里无恶不作,而且每次心情不好,就拿国王的妹妹出气,又打、又骂、又虐待。国王的妹妹实在是受不了,就想到了自杀。

然而,就在她要自杀的时候,来了一个商人,问她:“你为什么要死呢?”她便把前面的情况叙述了一遍。

商人说:“这样啊 !不妨你带着我去见见这个‘使人’如何呀?”公主一想,也好。便带着这个商人去见“大使”。商人一见,吃一惊:“不对!在我们国家,他是通缉犯!”这个公主一听商人这么说,吓了一跳,更害怕了!

这个商人说:“不要怕,既然事到如此,如果把他抓回去,你就没丈夫了。但我有一个降伏他的好方法。”

公主就问:“有什么好方法,请快告诉我。”商人就把“大使”的来龙去脉跟公主讲了。

商人说:“以后他再无恶不作时,你就讲他在中国犯了什么错误,要再这样,就直接找中国,把他遣送回去,他就没命了!”这个中国商人用汉语教会了公主,但公主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就像我们念咒语一样,不知道是啥意思。

商人说:“你不需要知道是啥意思,他一犯错误,你就念这几句,他就乖乖的俯首听你的话。”
公主说:“这么灵啊?”
商人说:“是的。”

公主就回去了,这个恶人又开始无恶不作,打公主。公主这回不怕了,拿着神圣的“咒语”就在他面前开始念起来,他马上合掌跪地:“公主饶命 !公主饶命!我再也不敢了!”

太灵了,这是个好办法!公主说:“你听不听话?”

他说:“听话!”
公主:“如果你再不听话我就还念。”
他说:“不要念了,我听话。”
从此之后,这个罪人乖乖地听公主的一切, 公主再也不受折磨了,同时这个人也保全了自己的生命。

这个商人非常有智慧,两全其美,救了那个人,也救了公主。

大家听了这故事有没有明白这个道理?

我们念的这个咒语(楞严咒)就是佛陀讲给我们的话。因为我们在不同的道,在不同的时空, 不同的业力,我们不知道这个咒语是什么意思。但是我们一起来念,就变成了光,化为了智慧。妖魔鬼怪,在每一个道的冤亲债主,我们的六亲眷属,通过咒语的加持,能听懂咒语的意思。他听你这样一念,它就合掌俯首:“我不敢了,我听你的,我一心念佛,我要成佛!”就度了它了呀!

所以,我们要好好的念咒语呀!听了这个故事之后,我非常感概: 念咒语为什么能消灾呢?为什么能开智慧呢?冤亲债主为什么走了呢?

你在这里就学习那个商人,像教公主一样,虽然你不懂得楞严咒是啥意思,在这里学得也很辛苦,可你的冤亲债主害怕了,那些魔鬼害怕了,在你面前俯首跪下合掌:“我听话!”这时候它就不敢找你麻烦了,你就会感觉轻松愉快、无烦无恼、业障消除、智慧增长;这个时候,你以前的毛病不知不觉的消失了;等到一讲《楞严经》,恍然大悟!它们更不敢来欺负你了!这就是念楞严咒得到的真实利益。

这是楞严法会的第二天,你等到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从开始像一个多动症的儿童,到最后不知不觉,慢慢地冷却下来。这是为什么? 因为诸佛加被,冤亲债主得以超脱。

为什么我们管不住自己?如果你每个细胞都是恶念,你这个人就是恶的;如果每个细胞都是善念,你这个人的知见就是善的。如果参半,你就又善又恶。所以,我们要把每一个细胞转成善念,你就把众生度尽了,你得用你的能量去转它。

我们在这里七天下来(参加楞严实修讲经法会),就等于一个不修楞严的人一生的结果。你一生的修行可能都达不到这个水平。在这七天借着这个台阶,你今生也许真的有希望在临终时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佛说了:心能转物,即同如来。我们平时都是被物所转,见到什么就立知见,跟着它就跑了。如果我们诵咒语,通过咒语的这种加持,我们的心就不再被物所转。


发表于 2017-7-11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楞严会上佛菩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2-1 08:02 , Processed in 0.139032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