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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修交流] 卍续藏第21册No.0371占察善恶业报经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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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卍续藏第 21 册 No. 0371 占察善恶业报经义疏》

卍续藏第 21 册 No. 0371 占察善恶业报经义疏


  No. 371

  占察善恶业报经疏卷上

  隋外国沙门 菩提登 译

  古吴蕅益沙门 智旭 述

  经文为三。从如是我闻。至是故我今令彼说之。是序段。从尔时坚净信菩萨既解佛意。至下卷及供养地藏菩萨摩诃萨。是正说段。从尔时佛告诸大众。至信受奉行。是流通段。

  △序段为二初证信序二发起序今初。

  如是我闻。一时婆伽婆一切智人。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中。以神通力。示广博严净无碍道场。与无量无边诸大众俱。演说甚深根聚法门。

  如是者。指所闻法体。谓如于一实境界之是。无错谬也。我者。阿难分证法身般若解脱常乐我净之德。得八自在。非我非无我。随世假名而称我也。闻者。阿难了达根性声性识性。皆是一实境界。能所圆融。非闻非不闻而言闻也。一时者。圆感圆应。始终不出现前一念也。婆伽婆一切智人者。究竟圆证一实境界大觉世尊。由一切众生同分善根所感。各于心中所现之教主也。梵语婆伽婆。亦云薄伽梵。具六义故不翻。乃总众德至尚之名。谓如来永不系属诸烦恼故。具自在义。猛??智火所烧炼故。具炽盛义。妙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种好所庄饰故。具端严义。一切殊胜功德圆满无不闻故。具名称义。一切世间亲近供养咸称赞故。具吉祥义。自利满足。常起方便。利益安乐一切有情无懈废故。具尊贵义。圆满一切种智萨婆若果。于一实境界若权若实。究尽明了。无有不知。无有不见。故名一切智人也。王舍城耆阇崛山者。王舍。梵称罗阅祇伽罗。中天竺境。阿阇世王所都。耆阇崛。此翻灵鹫。离王舍城东北有三四里。此城此山。乃同居土一切众生共相识种所变器界。即是各各自第八识之相分境。更互为增上缘。更互为质为影。和合似一。而实各得其全以为依报。无杂无障碍也。一切智人亦在其中者。大慈悲力。应可化机。不离常寂光土。而垂凡圣同居秽土之相。只此秽土。若在众生分中。则是有漏相分。若在诸佛分中。则是无漏相分也。以神通力示广博严净无碍道场者。只此灵山。本是唯心所现。以心为体。心外无山。心广博故。山亦广博。心严净故。山亦严净。心无碍故。山亦无碍。广博是性量。量同虚空。离一切相故。是般若德。严净是性具。具无边德。即一切法故。是解脱德。无碍是性体。体融遮照。非空非有。不碍空有故。是法身德。法身即常。解脱即寂。般若即光。盖本是常寂光土。性德妙境。众生迷之而为同居秽土。于佛恒是广博严净无碍道场。修德满足。恒自受用。称性法乐。亦名上品实报净土。无示不示。今为一类众生。堪能返迷归悟。佛以神通之力。加被令见。则是不离同居。横睹他受用土。故名示也。神者。天然不测之体。即法身德。通者。照了无滞之慧。即般若德。力者。转变自在之能。即解脱德。由诸佛心内众生修德有功。故能感于众生心内之佛。为示妙境。由众生心内之佛性德圆证。故能应于诸佛心内众生令见道场。只此道场。若在诸佛分中。则是无漏相分。若在众生分中。则是有漏相分也。是故同居秽土。众生本质恒是有漏。佛托众生有漏本质所变相分。恒是无漏。同能变识是无漏故。无碍道场。诸佛本质恒是无漏。众生托佛无漏本质所变相分。恒是有漏。同能变识是有漏故。离却佛及众生之心。则有漏无漏.若质若影皆不可得。故云。一切唯心。惟是一实境界也。与无量无边诸大众俱者。同闻众也。此诸大众。若已证同生性者。则与诸佛分同无漏。若犹在异生性者。则与众生同属有漏。应取圆住别地已上名同生性。若圆十信。别三贤。通八人以上。藏四果辟支。望偏真理。得名同生。望此一实。仍名为异生也。演说甚深根聚法门者。指所已说。梵文未来。据后文云六根聚修多罗。应如央掘经所明具足无减修。亦如普贤观经所明净六根法也。盖迷一实境界。幻成六根。随一一根。一切诸法无不趣之。眼为法界。具足出生十界百界千如三千性相无欠无余。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故名根聚。只此根聚。全揽一实境界而成。即复圆具一实境界全体大用。故名甚深。只此甚深根聚。能生物解。任持自性。故名为法。即法能通。复名为门。由演此法。诚恐末世钝根不能信解。横于一实境界而起疑悔。所以坚净信菩萨重兴哀请。当知已得为发起序。例如欲说法华。先说无量义也。

  △二发起序二初略请二正问初中二初请二许今初。

  尔时。会中有菩萨。名坚净信。从座而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我今于此众中欲有所问。咨请世尊。愿垂听许。

  自于一实境界净信坚固。又能令他净信坚固。故名坚净信菩萨也。若分释者。正因名坚。缘因名净。了因名信。缘了二因。同依正因。不可破坏。故名坚净信也。偏袒右肩者。事释则是表于敬顺。理解则是表露善权。合掌白佛者。事释则是表于一心。理解则是权实吻合。独归大觉。咨请听许者。西国常仪。欲有所问。并须求听。不同此土。卤莽搪揬。绝无敬慎礼节也。

  △二许。

  佛言。善男子。随汝所问。便可说之。

  一切智人。有问必答。降佛以下。皆所不能。故舍利弗.富楼那等。有人问时。但云。我若知者。当随力答耳。

  △二正问二初问法二问人初中二初述佛语致问二佛指人为答初又二初正述佛语二为众致问今初。

  坚净信菩萨言。如佛先说。若我去世。正法灭后。像法向尽。及入末世。如是之时。众生福薄。多诸衰恼。国土数乱。灾害频起。种种厄难。怖惧逼绕。我诸弟子。失其善念。唯长贪瞋嫉妒我慢。设有像似行善法者。但求世间利养名称。以之为主。不能专心修出要法。尔时众生睹世灾乱。心常怯弱。忧畏己身及诸亲属。不得衣食充养躯命。以如此等众多障碍因缘故。于佛法中钝根少信。得道者极少。乃至渐渐于三乘中。信心成就者亦复甚鲜。所有修学世间禅定。发诸通业。自知宿命者。次转无有。如是于后入末法中经久。得道获信禅定通业等一切全无。

  福薄。是衰恼厄难之因。衰恼厄难。是失其善念之缘。失念。是长贪求利不修出要之因。不修出要。是怯弱钝根少信之缘。所以非但不能获一乘实道。亦复不能成三乘权信。非但不能修出世权实。亦复不能修世间禅定通业。所谓天人众减少。三恶道充满也。问。诸佛菩萨大慈.大悲.大愿.大力。何以不能救此末劫。答。譬如赫日当空。不能令覆盆之下蒙其光照。同在太虚空中。自成障隔。非赫日之咎也。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同在一实境界之中。自以无明虚幻覆障故。于广博严净无碍道场。妄见恼乱而生忧畏。即于如来所证刹那际三昧中。妄见迁流而为末世。今以慈悲愿力。请问方便。为其作增上缘。倘依此法。撤去无明覆盆。则睹自心本具太空佛日矣。

  △二为众致问。

  我今为此未来恶世像法向尽。及末法中有微少善根者。请问如来。设何方便开示化导。令生信心。得除衰恼。以彼众生遭值恶时。多障碍故。退其善心。于世间出世间因果法中。数起疑惑。不能坚心专求善法。如是众生。可愍可救。世尊大慈。一切种智。愿兴方便而晓喻之。令离疑网。除诸障碍。信得增长。随于何乘。速获不退。

  善根深者。必于正法像法时世。早得度脱。不致遭值法尽及末世时。无善根者。纵令得遇正法像法。尚不见闻。况在末法。何由可度。今则正为有少善根。值障易退。故特求方便以愍救之也。由多障碍。故可愍。由有微少善根。故可救。大慈则兼愍一切。况有少善根者而不愍耶。种智则无法不知。况此虚妄疑网而难救耶。然苟无善根。则大慈虽愍而无由可救。苟非种智。则善根虽有而无由决疑。故知感应相关。各有全力。不出一念。仍非共生也。随于何乘者。为实施权。不得执一。速获不退者。开权显实。终无定三也。初述佛语致问竟。

  △二佛指人为答。

  佛告坚净信言。善哉。善哉。快问斯事。深适我意。今此众中。有菩萨摩诃萨。名曰地藏。汝应以此事而请问之。彼当为汝建立方便。开示演说。诚汝所愿。

  一善哉。赞其快问斯事。下逗群机。一善哉。赞其深适我意。上契佛旨也。万法由之依持建立。故名曰地。多所容受而无积聚。故名曰藏。地即心地。能载能生。藏即性藏。可出(去声)可内(音纳)。无不从此法界流。名之为出。无不还归此法界。名之为内。又六根六尘六识。名为理藏。六度四等四摄三十七品。名为行藏。一一理藏各具行藏。则理名为地。行名为藏。一一行藏并证理藏。则行名为地。理名为藏。又惟是一实境界。约持载义。名之为地。约含容义。名之为藏。只一心性体上。有此持载.含容二义。证此体用。名地藏也。又大集经。有日藏.月藏.须弥藏.虚空藏.天藏等诸大菩萨。各从所观境而立名。如观察虚空无边入三摩地。名虚空藏。今此菩萨。观地狱苦。发菩提心。证得地狱界之三德秘藏。能救十方大地狱苦。故名地藏。又如大集经中。海慧菩萨欲来。则众见大水盈满。虚空藏菩萨欲来。则大千世界忽皆不见。月藏菩萨欲来。则大众头上皆现半月。地藏菩萨欲来。则众会手中。各各现如意珠。雨宝放光。见十方土。又见身各地界增强。坚重难举。当知一切依正四大虚空山海日月。无非如来藏性一实境界。诸佛菩萨。随以一法为所观境。证得此法之实性已。即证一切法之实性。故一切法。皆趣此法。即以此法名之为藏也。诚如所愿。诚者。实也。疑或作成。成者。满也。初问法竟。

  △二问人二初疑问二释答今初。

  时坚净信菩萨复白佛言。如来世尊。无上大智。何意不说。乃欲令彼地藏菩萨而演说之。

  恐众有疑。故代腾请世尊。由此得发迹也。

  △二释答三初总诫二别释三结答今初。

  佛告坚净信。汝莫生高下想。

  众生不知本迹无定。则必以佛为高。菩萨为下。皆是妄想分别。由此分别。不入坚信法门。故寄坚净信以规一切也。

  △二别释二初直明位高二兼明缘胜今初。

  此善男子。发心已来。过无量无边不可思议阿僧祇劫。久已能度萨婆若海。功德满足。但依本愿自在力故。权巧现化。影应十方。

  发心过无量阿僧祇劫。明其本因深也。度萨婆若功德满足。明其本果高也。权巧现化影应十方。明其迹用广大也。

  △二兼明缘胜又二初悲胜愿二慧辩胜今初。

  虽复普游一切刹土。常起功业。而于五浊恶世。化盖偏厚。亦依本愿力所熏习故。及因众生应受化业故也。彼从十一劫来。庄严此世界。成熟众生。是故在斯会中。身相端严。威德殊胜。唯除如来。无能过者。又于此世界所有化业。唯除遍吉。观世音等。诸大菩萨。皆不能及。以是菩萨本誓愿力。速满众生一切所求。能灭众生一切重罪。除诸障碍。现得安隐。

  虽复位高。仍须愿力熏习。虽有愿熏。又须应受化业。故唯识云。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种性法尔更相系属。或多属一。或一属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尔。多佛久住世间。各事劬劳。实为无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当知佛能度脱一切众生。而终不能度无缘者。非虚语也。普游一切刹土常起功业。是无缘大慈。不舍一切也。而于五浊恶世化益偏厚。是同体大悲。尤悯刚强也。本愿力所熏习。谓往昔所发大愿。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不取正觉也。众生应受化业。谓多劫曾结法缘。闻名睹影。易起信心。聆法蒙光。能获果证也。遍吉。亦名普贤。观世音。亦名观自在。此二菩萨。亦与此界有大因缘。故与地藏大士相同。余大菩萨。纵令位高慧胜。不让此三大士。而众生缘浅。故皆不能及其化益也。

  △二慧辨胜。

  又是菩萨。名为善安慰说者。所谓巧说深法。能善开导初学发意求大乘者。令不怯弱。

  即指下文善巧说法。及进趣大乘方便。占察三种轮相法也。二别释竟。

  △三结答。

  以如是等因缘。于此世界。众生渴仰。受化得度。是故我今令彼说之。

  渴仰。有世界益。受化。有为人对治益。得度。有第一义益。即是四悉檀因缘。故令说也。初序段竟。

  △二正说段大分为三初启请二演说三获益今初。

  尔时。坚净信菩萨既解佛意已。寻即劝请地藏菩萨摩诃萨言。善哉。救世真士。善哉。大智开士。如我所问。恶世众生。以何方便而化导之。使离诸障。得坚固信。如来今者。为欲令汝说是方便。宜当知时。哀愍为说。

  救世真士。领佛所明悲愿胜也。大智开士。领佛所明慧辩胜也。余可知。

  △二演说有三初从此讫上卷末示占察法二从下卷初至摄修禅定之业有十一纸示进趣义三从尔时坚净信问至当如是知有三纸半余示善巧说初示占察法二初诫许二正说今初。

  尔时地藏菩萨摩诃萨。语坚净信菩萨摩诃萨言。善男子。谛听。当为汝说。

  谛听。是诫辞。当说。是许辞也。听不审谛。则闻慧不生。闻慧不生。则思修无地。三慧是从凡入圣之阶梯。故须诫也。然坚净信。位非凡下。何须待诫。亦借此以诫一切耳。

  △二正说为三初随机立法二略示劝诫三正示轮相初中二初随机二立法初又二初明无信力二明有障缘若无障缘则信力虽微或堪向道若具信力则障缘虽甚或可自持今恶世中既乏信力又值障缘所以须立轮法用除疑障也今初。

  若佛灭后。恶世之中。诸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于世间.出世间因果法。未得决定信。不能修学无常想。苦想。无我想。不净想。成就现前。不能勤观四圣谛法。及十二因缘法。亦不勤观真如.实际.无生无灭等法。以不勤观如是法故。不能毕竟不作十恶根本过罪。于三宝功德种种境界。不能专信。于三乘中。皆无定向。

  世间因果。即苦集二谛。十二因缘流转门。出世因果。即灭道二谛。十二因缘还灭门。又修学无常等想。勤观四谛因缘真如实际等法。皆是出世之因。所观真如等法。及三宝功德。皆是出世之果。以要言之。只是不能如实观察十界善恶业报耳。又不修学无常苦无我不净想。令其成就现前。不能勤观四圣谛法。则于声闻乘无决定向。不能勤观十二因缘。则于缘觉乘无决定向。不能勤观真如等法。则于菩萨乘无决定向。此皆真实义愚也。不能不作十恶过罪。乃异熟果愚也。由此二愚。不信三宝功德境界。所以名为末法恶世也。又无常等想。局在藏教。乃厌离之初门。四谛十二因缘。并通四教。如常所明。真如实际无生无灭。皆是一实境界异名。意在圆理。不妄名真。不异名如。不虚名实。本位名际。无始故无生。无终故无灭也。三宝功德种种境界。亦通四教。所谓住持三宝。胜义三宝。别相三宝。一体三宝。具如余处广明。

  △二明有障缘。

  如是等人。若有种种诸障碍事。增长忧虑。或疑或悔。于一切处。心不明了。多求多恼。众事牵缠。所作不定。思想绕乱。废修道业。

  既无专信。又遇障缘。所以疑悔缠心。不能修道。须藉轮相以决疑也。初随机竟。

  △二立法三初示所用法二示所依理三示能除疑初示所用法谓木轮相也解在下文。

  有如是等障难事者。当用木轮相法。占察善恶宿世之业。现在苦乐吉凶等事。

  占察善恶。指第一轮相。占察宿世之业。指第二轮相。占察现在苦乐吉凶等事。指第三轮相也。

  △二示所依理。

  缘合故有。缘尽则灭。业集随心。相现果起。不失不坏。相应不差。

  此明所立三种轮相。全依无性缘生.缘生无性之理而得成也。善恶业报。本是般若.解脱.法身三德秘藏。总名一实境界。由此真如无性。举体随缘。故染净迷悟之缘合时。便有十界善恶业报差别不同。所谓因缘和合。虚妄有生也。缘生之法。刹那不住。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由诸凡愚不了无性。恒起生缘。妄见诸法相似相续。其实生已无间即灭。故云缘尽则灭。所谓因缘别离。虚妄名灭也。然缘生之法。虽即无性。而随心善恶念念相续。则十界之业随心积集。业既积集。便有相现。业相既现。果报必起。因果相酬。终不失坏。所谓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如响应声。如影随形。故相应不差也。

  △三示能除疑。

  如是谛占善恶业报。晓喻自心。于所疑事。以取决了。

  三种轮相。表示自心无性缘生善恶业报。故谛占之。便能晓喻自心以决疑也。初随机立法竟。

  △二略示劝诫二初劝学习二诫学他今初。

  若佛弟子。但当学习如此相法。至心归依。所观之事。无不成者。

  如此相法。依于无性缘生甚深道理。故当学习。不可妄生疑贰。故云至心归依也。

  △二诫学他。

  不应弃舍如是之法。而返随逐世间卜筮种种占相吉凶等事。贪着乐习。若乐习者。深障圣道。

  世间卜筮等法。不知依于一实境界。不能表示无性缘生。不说一切皆自心现。故乐习者。深障圣道。以其或计邪因。或计无因。终不能知正因缘法故也。二略示劝诫竟。

  △三正示轮相二初总示二别示初中三初示相二示义三示用今初。

  善男子。欲学木轮相者。先当刻木如小指许。使长短减于一寸正中。令其四面方平。自余向两头斜渐去之。仰手傍掷。令使易转。因是义故。说名为轮。

  共十九轮。皆用此式也。长可九分。方可三分。须用香木。

  △二示义。

  又依此相。能破坏众生邪见疑网。转向正道。到安隐处。是故名轮。

  示正因缘。故破邪见。显示善恶业报差别。故坏疑网。令行八圣道中。得到涅槃最安隐处也。

  △三示用。

  其轮相者。有三种差别。何等为三。一者轮相。能示宿世所作善恶业种差别。其轮有十。二者轮相。能示宿世集业久近。所作强弱大小差别。其轮有三。三者轮相。能示三世中受报差别。其轮有六。

  下文自解。不必先释。一之与二皆云宿世者。并约过去所熏种子。即以过去名为宿世。不必独指前生也。盖善恶现行。刹那即灭。所熏种子在藏识中。不失不坏。第一轮相。但观善恶种子有无。第二轮相。乃观善恶业力强弱也。第三遍示三世报者。如下文百六十数。明现在报。次十一数。明过去报。后十八数。明未来报也。初总示竟。

  △二别示三初示第一轮相二示第二轮相三示第三轮相初中三初正示轮相二详示占法三占后诫劝初又二初直明轮相二明轮相所以今初。

  若欲观宿世作善恶业差别者。当刻木为十轮。依此十轮。书记十善之名。一善主在一轮。于一面记。次以十恶书对十善。令使相当。亦各记在一面。

  每轮各有四面。一面书善。一面书恶。令使相对。则余两面皆空。故使善恶有现.有不现也。

  △二明轮相所以。

  言十善者。则为一切众善根本。能摄一切诸余善法。言十恶者。亦为一切众恶根本。能摄一切诸余恶法。

  十善为众善根本者。果德万善。皆由十善而生也。能摄一切诸余善法者。不惟生一切善。亦即摄一切善更无余也。且如不杀。则有事不杀.理不杀等。乃至瞋痴亦然。故曰唯佛一人持净戒。其余皆名污戒者。十善为法界。一切法皆趣十善。是趣不过也。又散心十善。即波罗提木叉戒。定心十善。即禅戒。出世十善。即无漏戒。止一切恶。即律仪戒。具一切善。即摄善法戒。利一切众生。即饶益有情戒。戒为法界。一切法趣戒也。十恶为众恶根本者。一切恶业。身口七支摄无不尽。并由贪瞋痴三不善根而起。此三即摄一切根随烦恼。慢是贪摄。疑及五见。并属痴摄。忿恨恼嫉害。皆即瞋分。覆诳与谄。皆贪痴分。悭之与憍。皆即贪分。无惭无愧。并是痴摄。掉举放逸散乱。并等分摄。惛沈不信懈怠失念及不正知。并是痴摄。故云能摄一切诸余恶法也。问。若约圆融为语。则只一善字。已摄百界千如皆尽。只一恶字。亦摄百界千如皆尽。今既善恶对论。则无记品业。如何相摄。答。若欲摄者。则有覆无记。摄入恶品。是染污故。无覆无记。摄归善品。是白净故。今轮相意。则取能招乐异熟者。名为善种。能招苦异熟者。名为恶种。二种无记。但能招等流果。不招苦乐异熟。故以不现表之。又无漏善。能得离系。不感异熟。亦以不现表之。初正示轮相竟。

  △二详示占法三初明依法自占二明以自例他三明占已详察初中五初敬礼立愿二广修供养三别供称名四至诚启白五正掷轮相今初。

  若欲占此轮相者。先当学至心总礼十方一切诸佛。因即立愿。愿令十方一切众生。速疾皆得亲近供养。咨受正法。次应学至心敬礼十方一切法藏。因即立愿。愿令十方一切众生。速疾皆得受持读诵。如法修行。及为他说。次当学至心敬礼十方一切贤圣。因即立愿。愿令十方一切众生。速疾皆得亲近供养。发菩提心。至不退转。后应学至心礼我地藏菩萨摩诃萨。因即立愿。愿令十方一切众生。速得除灭恶业重罪。离诸障碍。资生众具。悉皆充足。

  至心礼佛法僧及我地藏。一一皆云学者。上则普缘十方三宝。下乃普为十方众生。即是悲智并运。须达一心无作四弘。故当学也。学此无作四弘。方名至心。有此至心。方成感应。何者。悟此现前一念心性。则为十方三宝及地藏尊。迷此现前一念心性。则为十方一切众生。迷悟总不离于一心。只就一心而论迷悟。迷为无作苦集。如水成冰。悟为无作道灭。冰还成水。能觉名为佛。所觉名为法。能所不二名为僧。三宝是一切法依持。名为地。一切法总不出于三宝。名为藏。求契此理。名为至心敬礼。以此益他。名为因即立愿也。

  △二广修供养二初明供具二明观想供具只可随缘观想则须称性也今初。

  如是礼已。随所有香华等。当修供养。

  三宝离障清净。不受诸受。损之不瞋。供之不喜。而恶心毁谤。则自受其殃。如仰天唾。还坠己身。好心供养。则自取其福。如染香人。身有香气。故须修供养也。但云随所有者。有而不供。则为悭鄙。无而强营。则妨正业。故只令随力随分。盖物无大小。大小由心。心大则少施亦福等虚空。心小则多施亦终成有漏。譬如满屋琉璃。不及摩尼一粒。所以贫士一灯。胜阇王之千炷。五茎莲供。超多劫之事檀。良以一切供物。皆是因缘生法。当体无不即空假中。达之则事随理遍。迷之则理被事局也。供必用香华者。香则然之而任运腾空。表无作善。华则散之而始周法界。表有作善。又香以表戒。华以表慧。现前一念心性。正理不动。本即那伽大定。戒慧二种共庄严之。即是缘了二因。助显正因一性也。

  △二明观想二初修供观二利益观初中二初称性总观二缘境别观初又二初解所供体遍二达能供性遍今初。

  修供养者。忆念一切佛法僧宝。体常遍满。无所不在。

  佛是能觉。法是所觉。僧是能所从来不二。此自心一体三宝也。彻证一体三宝者名为佛。诠显一体三宝者名为法。修行一体三宝者名为僧。此自心住持三宝也。此心无始无终。故常。此心无分无剂。故遍。此心无间无缺。故满。此心竖穷横遍莫载莫破。故无所不在。自心既常遍满无所不在。一切佛法僧宝皆以此心为体。则亦体常遍满无所不在矣。非由忆念使然。但以忆念而照了之。

  △二达能供性遍。

  愿令以此香华。等同法性。普熏一切诸佛刹土。施作佛事。

  只此一香一华。本从法性随缘显现。并具法性全体功能。非是少分。以法性本来无分剂故。不可割裂分剖故。若知香华本同法性之体。则必等同法性之用。故可普熏一切诸佛刹土。上供三宝。又可施作佛事。下度群生也。斯则性虽自尔。必须愿力方成称性之功。初称性总观竟。

  △二缘境别观者虽复一香一华已能称性周遍而由愿王无尽心无厌足故须别别遍缘一切供具一切众生又须别别想能供身所供三宝各各互遍无尽重重重重无尽方入普贤广大供养法门海也文分为三初念供养具遍二愿能供身遍三所供三宝遍初又二初念遍用供具二想遍同众生今初。

  又念十方一切供具。无时不有。我今当以十方所有一切种种香华璎珞。幢幡宝盖。诸珍妙饰。种种音乐。灯明烛火。饮食衣服。卧具汤药。乃至尽十方所有一切种种庄严供养之具。

  问。十方供具。各有所属。若实用之。宁不犯盗。若不实用。何名供养。答。若约圆宗。则十方供具。并我一念心中所现之物。若约唯识。则是第八识上共相识种所变器界相分。今还用我自识相分。何名犯盗。如是了达唯识而修供养。即名真实法供。何名不实。若依真谛。则虽手执香华翘勤施供。亦岂有实用耶。夫心念五逆。虽不动身发口。亦必有罪。心念供养。虽不烧香散华。亦岂无福。况令于一念中想用十方供具。便可破我法二执。显同体慈悲。又不止于迷情空想而已。思之修之。

 楼主| 发表于 2016-3-1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续-《卍续藏第 21 册 No. 0371 占察善恶业报经义疏》

摘自《卍续藏第 21 册 No. 0371 占察善恶业报经义疏》
  △二想遍同众生又三初想同供二念随喜三愿开导今初。

  忆想遥拟。普共众生奉献供养。

  △二念随喜。

  常念一切世界中有修供养者。我今随喜。

  △三愿开导。

  若未修供养者。愿得开导。令修供养。

  普共奉献供养。即遍现在。随喜已修供养。即遍过去。开导未修供养。即遍未来。所谓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也。初念供养具遍竟。

  △二愿能供身遍。

  又愿我身。速能遍至一切刹土。于一一佛法僧所。各以一切种庄严供养之具。共一切众生等持奉献。

  凡夫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则逼局而不能遍。二乘妄计无常无我不净苦空。则趣寂而无可遍。今直观身性即是法性。法性遍故。身亦随遍也。夫一身所念供具。所同众生。已自竖穷横遍。况无尽身。各以无尽供养之具。各共一切无尽众生等持奉献。则岂不无杂无障碍耶。

  △三所供三宝遍。

  供养一切诸佛法身色身。舍利形像。浮图庙塔。一切佛事。供养一切所有法藏及说法处。供养一切贤圣僧众。

  法身者。所证之理也。色身者。自受用报。具不思议微妙色心。所谓究竟常住五蕴。举色以该心也。舍利者。化身所留之灵骨。形像者。肖彼化身之相好。浮图庙塔一切佛事者。供彼舍利形像之庄严。若达因缘生法即空假中。则一一舍利及形像等。三身宛然。四德无减。况复色身及法身耶。法僧可知。夫称性修观。则一香一华。已足遍供三宝。况尽十方所有供具以为供养。况复随喜开导一切众生咸修供养。况复我身遍至一切刹土。一一供具。各遍供养一切三宝。可谓重重无尽。无尽重重矣。初修供观竟。

  △二利益观摄前总别二供养观回向令成二种庄严也又为二初愿成功德庄严二愿成智慧庄严以此全性所起二修还用庄严一性今初。

  愿共一切众生。修行如是供养已。渐得成就六波罗蜜.四无量心。

  舍诸所有。即成就施。清净无染。即成就戒。心无瞋恼。即成就忍。离诸懈怠。即成就进。离杂乱垢。即成就禅。离诸暗蔽。即成就般若。令他得乐。即慈无量。令他离苦。即悲无量。庆他得乐。即喜无量。心常平等。无有怨亲。即舍无量。随一修供。即能成就此十法门。亦自圆摄一切二利功德。

  △二愿成智慧庄严。

  深知一切法本来寂静。无生无灭。一味平等。离念清净。毕竟圆满。

  本来寂静。无生无灭。一味平等。谓一切法即中。一切种智也。离念清净。谓一切法即空。一切智也。毕竟圆满。谓一切法即假。道种智也。一心三智。深知一切诸法无非三谛。自觉觉他。俱不出此妙观矣。二广修供养竟。

  △三别供称名。

  又应别复系心供养我地藏菩萨摩诃萨。以当称名。若默诵念。一心告言。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如是称名。满足至千。

  虽已普供三宝。而我地藏。正为行人决疑之主。故应系心别供也。称名须至千念者。令积善根。成机感故。亦表一念具千法故。

  △四至诚启白。

  经千念已。而作是言。地藏菩萨摩诃萨。大慈大悲。惟愿护念我。及一切众生。速除诸障。增长净信。令今所观称实相应。

  虽为自决所疑。必云及一切众生者。念念不忘众生。乃可扣感菩萨大慈悲也。

  △五正掷轮相。

  作此语已。然后手执木轮。于净物上而傍掷之。

  初明依法自占竟。

  △二明以自例他。

  如是欲自观法。若欲观他。皆亦如是应知。

  初心之人。未知宿命。故须自观以决疑悔。未得他心道眼。故欲观他。亦须依前五法也。

  △三明占已详察不论自观观他并须如此谛察也又二初明所现二明不现今初。

  占其轮相者。随所现业。悉应一一谛观思验。或纯具十善。或纯具十恶。或善恶交杂。或纯善不具。或纯恶不具。如是业因。种类不同。习气果报。各各别异。如佛世尊余处广说。应当忆念思惟观察所现业种。与今世果报所经苦乐吉凶等事。及烦恼业习得相当者。名为相应。若不相当者。谓不至心。名虚谬也。

  所现业种。谓轮上所现或善或恶也。要与今世果报相当。或与烦恼业习相当。乃名相应。否则由不至心。故名虚谬。如现不杀。今应无病常寿。或有慈心。若现不盗。今应无所乏少。或常知足等。又如现杀。今应多病多恼。或常怀杀意。若复现盗。今应少财。或常失脱。或常怀盗意等。一一须自思验。不可尽述也。

  △二明不现又二初俱不现二有所不现今初。

  若占轮相。其善恶业俱不现者。此人已证无漏智心。专求出离。不复乐受世间果报。诸有漏业。展转微弱。更不增长。是故不现。

  无漏智心。谓初果八忍八智。通见地。别初住。圆初信。已断三界分别惑种。不复更造招后有业。纵有旧熏业种。渐就羸损。不增长也。或圆五品。圆伏烦恼。当舍同居秽土。生同居净。虽未证无漏智。亦可善恶两俱不现。以圆观力强故。

  △二有所不现。

  又纯善不具。纯恶不具者。此二种人。善恶之业所有不现者。皆是微弱未能牵果。是故不现。

  善业种强。则能招乐异熟。恶业种强。则能招苦异熟。若微弱种。犹须待润。未即牵果。故不现也。准此则有覆无覆两种无记。不名善恶明矣。二详示占法竟。

  △三占后诫劝。

  若当来世佛诸弟子。已占善恶果报得相应者。于五欲众具得称意时。勿当自纵以起放逸(诫也)。即应思念。由我宿世如是善业故。今获此报。我今乃可转更进修。不应休止(劝也)。若遭众厄种种衰恼不吉之事。绕乱忧怖。不称意时。应当甘受。无令疑悔。退修善业(诫也)。即当思念。但由我宿世造如是恶业故。今获此报。我今应当悔彼恶业。专修对治及修余善。无得止住懈怠放逸。转更增集种种苦聚(劝也)。是名占察初轮相法。

  此中共有两番诫劝。初番为称意者。诫勿放逸。劝更进修。次番为不称意者。诫勿退悔。劝修诸善也。初示第一轮相竟。

  △二示第二轮相三初正示轮相二详示占法三别明忏法初中三初示相二示义三功能今初。

  善男子。若欲占察过去往昔集业久近。所作强弱。大小差别者。当复刻木为三轮。以身口意各主一轮。书字记之。又于轮正中一面。书一画令粗长。使彻畔。次第二面。书一画令细短。使不至畔。次第三面。作一傍刻如画。令其粗深。次第四面。亦作傍刻。令使细浅。

  △二示义。

  当知善业庄严。犹如画饰。恶业衰害。犹如损刻。其画长大者。显示积善来久。行业猛利。所作增上。其画细短者。显示积善来近。始习基钝。所行微薄。其刻粗深者。显示习恶来久。所作增上。余殃亦厚。其刻细浅者。显示退善来近。始习恶法。所作之业。未至增上。或虽起重恶。已曾改悔。此谓小恶。

  大善.小善.大恶。各有二义。大善二者。一或积久。二或猛利增上。小善二者。一或未久。二或所作微薄。大恶二者。一或积久。二或所作增上也。小恶则有三义。一或未久。二或未至增上。三或已曾改悔。转重令轻也。大善大恶。能顺现受及与生受。小善小恶。能顺后受。或更润之。可顺生受。或更损之。可不定受。初轮相中所不现者。则是不定受业也。又凡无漏智起。则一切生受后受业种。皆可摧灭。惟除顺现受业。未能全灭。亦能转重令轻。

  △三功能。

  善男子。若占初轮相者。但知宿世所造之业善恶差别。而不能知积习久近。所作之业强弱大小。是故须占第二轮相。

  初正示轮相竟。

  △二详示占法二初明占二明察今初。

  若占第二轮相者。当依初轮相中所现之业。若属身者。掷身轮相。若属口者。掷口轮相。若属意者。掷意轮相。不得以此三轮之相一掷通占。应当随业主念一一善恶。依所属轮。别掷占之。

  一一善恶。皆须主念别占。如身之善恶。若有三现。则须别掷三次。口四。意三。亦皆尔也。所不现者。则不须掷。

  △二明察。

  复次。若占初轮相中。唯得身之善。于此第二轮相中得身恶者。谓无至心。不得相应。名虚谬也。又复不相应者。谓占初轮相中。得不杀业。及得偷盗业。意先主观不杀业。而于第二轮相中得身恶者。名不相应。复次。若观现在从生以来。不乐杀业。无造杀罪。但意主观欲杀业。而于此第二轮相中得身大恶者。谓名不相应。自余口意中业不相应义。亦如是应知。

  二详示占法竟。

  △三别明忏法三初明应修忏悔二正示忏悔法三明得清净相今初。

  善男子。若未来世诸众生等。欲求度脱生老病死。始学发心修习禅定。无相智慧者。应当先观宿世所作恶业多少及以轻重。若恶业多厚者。不得即学禅定智慧。应当先修忏悔之法。所以者何。此人宿习恶心猛利故。于今现在必多造恶。毁犯重禁。以犯重禁故。若不忏悔令其清净。而修禅定智慧者。则多有障碍。不能克获。或失心错乱。或外邪所恼。或纳受邪法。增长恶见。是故当先修忏悔法。若戒根清净。及宿世重罪得微薄者。则离诸障。

  业性虽空。果报不失。故须熏习忏悔善力。令彼恶种展转微弱。更不增长。方堪修习禅慧。不遭邪虑也。

  △二正示忏悔法二初明忏仪二明忏期初中二初广明昼时佛事二略示夜时佛事初文共有九意初明严净道场二明香华供养三明清净三业四明称名敬礼五明说罪忏悔六明发劝请愿七明发随喜愿八明发回向愿九明称念名号详夫法华方等请观音金光明大悲净土种种仪法皆是四依大士倚傍经文取意斟酌方立十科未有若此经之分明现成不假斟酌者但乏初时启请一科耳向曾然香恳祝拈?取决乃敢增入誓不敢一字穿凿也初明严净道场。

  善男子。欲修忏悔法者。当住静处。随力所能。庄严一室。内置佛事。及安经法。悬缯幡盖。

  密部坛仪。极令严饰。今但言随力所能者。曲为末世助缘缺乏之人也。佛事。即佛菩萨形像。或塑或??。皆无不可。经法。即指此经。或余大乘法宝。亦无不可。悬缯幡盖以为庄严。或锦或帛。或复纸素。并可随力也。

  △二明香华供养。

  求集香华。以修供养。

  准余行法。每时皆须烧香散华。如前所明观想法也。此逐文便。故在第二。准行次第。决在净三业后。

  △三明清净三业。

  澡浴身体。及洗衣服。勿令臭秽。

  此亦如余行法。每大便时。必换衣洗浴。浴竟。着清净衣。方可入坛行道也。

  △四明称名敬礼。

  于昼日分。在此室内。三时称名。一心敬礼过去七佛及五十三佛。次随十方面。一一总归。拟心遍礼一切诸佛所有色身.舍利形像.浮图庙塔.一切佛事。次复总礼十方三世所有诸佛。又当拟心遍礼十方一切法藏。次当拟心遍礼十方一切贤圣。然后更别称名礼我地藏菩萨摩诃萨。

  △五明说罪忏悔。

  如是礼已。应当说所作罪。一心仰告。惟愿十方诸大慈尊。证知护念。我今忏悔。不复更造。愿我及一切众生。速得除灭无量劫来。十恶四重。五逆颠倒。谤毁三宝。一阐提罪。复应思惟。如是罪性。但从虚妄颠倒心起。无有定实而可得者。本唯空寂。愿一切众生速达心本。永灭罪根。

  说所作罪。谓今生所作一切恶业。或轮相中所现大恶。并须发露披陈也。此于逆生死流十心之中。由三种心。生五种心。并下劝请.随喜等。则共成十心也。由第一深信因果。第二生大惭愧。第三生大怖畏。故今说所作罪。即第四发露忏悔也。不复更造。即第五断相续心。愿我及一切众生速得除灭十恶四重等。即第六发菩提心。及第七翻昔重过。思惟罪性等。即第十今知空寂。下文劝请。即第九。念十方佛随喜。即第八随喜诸善。回向亦兼第六.第七并第十意也。过去恶业。若论现行。则刹那已灭。但所熏种子。藏在第八识中。由六七二识我执力故。念念资熏。令得增长。今之发露。正是破除我执前茅。如草木种子。潜在地中。必发芽茎。今既掘露。则自损坏。又旧种虽复发露。若不永断相续。则新熏种子。能与旧种互相资益。展转生长。无有已时。故须誓不更造。又向由我执。妄分我人。所作之罪。无不损恼同体众生。譬如一身之中。两手互伤。自遭痛苦。今破虚妄我执。故代众生普除众罪。终不如獐独跳也。又此罪性。但从虚妄颠倒心起。不在内外中间诸处。过去已灭。现在不住。未来未有。十方三世仔细推求。无有定实而可得者。如彼翳眼所见空华。华体本来惟是空寂。不达本空。增无明翳。念念观知本性空寂。不复瞪目分别空华。则翳病渐除。华亦渐减。乃至目劳既息。华相自亡。故云速达心本。永灭罪根也。观罪性空。名实相忏。名无生忏。亦名大庄严忏。即是唯心识观.真如实观。不可不知。

  △六明发劝请愿。

  次应复发劝请之愿。愿令十方一切菩萨。未成正觉者。愿速成正觉。若已成正觉者。愿常住在世。转正法轮。不入涅槃。

  劝请能灭魔障。故亦名悔。魔王波旬。于坐道场菩萨。每欲障令不得成道。于佛转法轮时。每欲兴心破坏。又每请佛速入涅槃。今劝请成道。劝久住世。劝转法轮。即翻破彼三种恶也。观心释者。菩萨是自心诸善心所。魔是自心诸恶心所。今令诸善心所与无漏慧相应。名为速成正觉。念念恒无间断。名为常住不灭。转化余心心所。名为转正法轮。

  △七明发随喜愿。

  次当复发随喜之愿。愿我及一切众生。毕竟永舍嫉妒之心。于三世中一切刹土。所有修学一切功德及成就者。悉皆随喜。

  随喜灭嫉妒障。故亦名悔。一切诸佛。三乘圣众。六道凡夫。并皆在我现前一念心中同一体性。本无彼此。由我执故。妄计自他而生嫉妒。今悔此过。深于一切凡圣平等起随喜心。则是揽法界善以为己善。其善乃大。岂必独自运心动身口业以为善哉。现见他人携灯。亦蒙其照。他人然香。亦被其熏。同体善根。分明若此。奈何痴障。不知承荷。反生嫉妒耶。若能随喜。则知诸佛菩萨所修善根。本与一切众生共之。我原有分。非俟强求。故大佛顶经云。十方如来所有功德。悉与此人。常与诸佛同生一处。无量功德。如恶叉聚。同处熏修。永无分散。又经言。菩萨若知诸佛所有功德即是己功德者。是为奇特之法。又经言。与一切菩萨同一善根藏。又大乘止观云。行者当知诸佛菩萨.二乘圣人.凡夫人天等所作功德。皆是己之功德。是故应当随喜。噫。可以悟矣。

  △八明发回向愿。

  次当复发回向之愿。愿我所修一切功德。资益一切诸众生等。同趣佛智。至涅槃城。

  回向能灭着三有障。故亦名悔。资益一切。即回自向他。同趣佛智。即回因向果。至涅槃城。即回事向理也。回事向理。名为直心。回因向果。名为深心。回自向他。名大乘心。直心显断德法身。深心成智德般若。大乘心成恩德解脱。全性起修。全修在性。始终不离秘密藏矣。

  △九明称念名号。

  如是发回向愿已。复往余静室。端坐一心。若称诵。若默念我之名号。当减省睡眠。若惛盖多者。应于道场室中旋绕诵念。

  但令一心称诵默念名号者。正为恶业多厚。不可即修禅定智慧也。然而若坐若旋一心称念。即是真实禅定智慧方便。由我地藏万德洪名。诠召果上真实功德。能与众生作增上缘。令念念中灭罪除障故也。如法华及大佛顶经。皆云。持六十二亿恒河沙诸法王子名号。与持观世音一名功德。正等无异。又大乘十轮经云。假使有人。于其弥勒及妙吉祥并观自在.普贤之类。于百劫中至心归依。称名念诵。礼拜供养。求诸所愿。不如有人。于一食顷。至心归依称名念诵礼拜供养地藏菩萨。求诸所愿。速得满足。所以者何。如是大士。为欲成熟诸有情故。久修坚固大愿大悲。勇猛精进。过诸菩萨。是故汝等应当供养。今以二意释之。一者平等意趣。则六十二亿所证法性。与一大士所证平等。百劫至心所契法性。与一食顷所契平等。二者差别意趣。则此土众生。与六十二亿大士所有因缘。不若观音大士因缘最深。与观世音大士所有因缘又不若地藏大士因缘更深也。又所称之名。无论解与不解。本是一境三谛。能称之念。无论达与不达。本即一心三观。又所称之名虽即三谛。而历然分明。即不思议。假能称之念虽即三观。而觅不可得。即不思议空。能外无所。所外无能。双忘双照。即不思议中。又名因念有。念外无名。即是惟心识观。能念所念当体绝待。不生不灭。常住一心。即是真如实观。又一心即是禅定。称念即是智慧。圆教名字位人。虽已解了能称所称无非法界。犹有无始事障力强。须藉洪名以为系心之境。渐渐令除散昏二盖。正所谓系缘法界。一念法界者也。圆人受法。无法不圆。岂可藐视持名以为权浅行耶。初昼时佛事竟。

  △二略示夜时佛事。

  次至夜分时。若有灯烛光明事者。亦应三时恭敬供养悔过发愿。若不能办光明事者。应当直在余静室中一心诵念。

  能办灯烛。则同日时行道。若不能办。但令一心持名。大慈大悲。曲为乏助缘者开此易行方便也。初明忏仪竟。

  △二明忏期。

  日日如是行忏悔法。勿令懈废。若人宿世远有善基。暂时遇恶因缘而造恶法。罪障轻微。其心猛利。意力强者。经七日后。即得清净。除诸障碍。如是众生等。业有厚薄。诸根利钝。差别无量。或经二七日后而得清净。或经三七日。乃至或经七七日后而得清净。若过去现在。俱有增上种种重罪者。或经百日而得清净。或经二百日。乃至或经千日而得清净。若极钝根。罪障最重者。但当能发勇猛之心。不顾惜身命想。常勤称念。昼夜旋绕。减省睡眠。礼忏发愿。乐修供养。不懈不废。乃至失命。要不休退。如是精进。于千日中必获清净。

  独行则以得清净相为期。若十人结制。昼夜六时。则一七.三七或七七等。亦无不可。高明者自能酌之。二正示忏悔法竟。

  △三明得清净相三初明相依轮显二明随求克获三明至心为因初中三初正明依轮二兼明余相三简非今初。

  善男子。若欲得知清净相者。始从修行过七日后。当应日日于晨朝旦。以第二轮相具安手中。频三掷之。若身口意皆纯善者。名得清净。

  不论大善小善。但三掷俱善无恶。即名清净也。

  △二兼明余相。

  如是未来诸众生等。能修行忏悔者。从先过去久远以来。于佛法中。各曾习善。随其所修何等功德。业有厚薄种种别异。是故彼等得清净时。相亦不同。或有众生。得三业纯善时。即更得诸余好相。或有众生得三业善相时。于一日一夜中。复见光明遍满其室。或闻殊特异好香气。身意快然。或作善梦。梦见佛身来为作证。手摩其头。叹言善哉。汝今清净。我来证汝。或梦见菩萨身来为作证。或梦见佛形像放光而为作证。

  正得清净轮相。兼得种种感应。故是善根发现也。

  △三简非。

  若人未得三业善相。但先见闻如此诸事者。则为虚妄诳惑诈伪。非善相也。

  轮相一法。乃地藏大士威神之所建立。依法而求。决无虚谬。既未获清净相。或先见光闻香。得奇好梦。总属魔事。不可被其诳惑也。初明相依轮显竟。

  △二明随求克获三初明得禅慧二明得离恼三明得净戒初又二初明显益二明冥益今初。

  若人曾有出世善基。摄心猛利者。我于尔时。随所应度而为现身。放大慈光。令彼安隐。离诸疑怖。或示神通种种变化。或复令彼自忆宿命所经之事所作善恶。或复随其所乐为说种种深要之法。彼人即时于所向乘得决定信。或渐证获沙门道果。

  △二明冥益。

  复次。彼诸众生。若虽未能见我化身转变说法。但当学至心。使身口意得清净相已。我亦护念。令彼众生速得消灭种种障碍。天魔波旬。不来破坏。乃至九十五种外道邪师一切鬼神。亦不来乱。所有五盖。展转轻微。堪能修习诸禅智慧。

  或宜显应得益。或宜冥应得益。并由自善根力。并由菩萨知机妙智。苟能信此。则专心礼拜忏悔。复何疑哉。初明得禅慧竟。

  △二明得离恼。

  复次。若未来世诸众生等。虽不为求禅定智慧出要之道。但遭种种众厄。贫穷困苦。忧恼逼迫者。亦应恭敬礼拜供养。悔所作恶。恒常发愿。于一切时一切处。勤心称诵我之名号。令其至诚。亦当速脱种种衰恼。舍此命已。生于善处。

  纵不发心出世。亦令得世间益。所谓小草亦蒙润泽也。若依权教。则是为阐提人说十善法。若依实义。则是循循善诱。究竟亦令渐入佛道矣。

  △三明得净戒又二初明忏重得受二明无师得受今初。

  复次。未来之时。若在家。若出家。诸众生等。欲求受清净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亦当如上修忏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应可受。

  在家或破终身五戒中四重。或破一日一夜八戒中四重。或破菩萨戒中十重。出家或破沙弥及尼戒中四重。或破式叉摩那法中四重。或破比丘及尼戒中四重。并名边罪。属重难摄。故名增上重罪。若依律藏。不许忏悔。不得重受一切戒品。若依梵网。须以得见好相为期。今依此经。则以得清净轮为期也。又七逆等。亦名增上重罪。虽梵网经。亦不许其受戒。若依此经。求得清净轮相。即应可受。尤为格外洪慈。

  △二明无师得受又二初明菩萨三聚戒二明五众木叉戒今初。

  若彼众生。欲习摩诃衍道。求受菩萨根本重戒。及愿总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所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化众生戒。而不能得善好戒师。广解菩萨法藏。先修行者。应当至心于道场内。恭敬供养。仰告十方诸佛菩萨。请为师证。一心立愿。称辩戒相。先说十根本重戒。次当总举三种戒聚。自誓而受。此亦得戒。

  摩诃衍。此云大乘。欲行大乘菩萨之道。须受菩萨三聚净戒。即梵网十重四十八轻戒也。此菩萨戒。普通在家二众。出家五众。皆可受持。故名在家出家一切禁戒。若千里内有授戒师。理应从受。若无先解先修行者。便可自受。若先已作增上重罪。须求清净轮相。方可誓受。若今生无增上重罪。便可于道场内。请佛菩萨以为师证。自誓得戒。此同地持.璎珞二经。重在发菩提心。不同梵网。制令见好相也。

  △二明五众木叉戒又二初明得二简不得初又二初明年满者得二众戒二明年不满者先得三小众戒今初。

  复次。未来世诸众生等。欲求出家。及已出家。若不能得善好戒师及清净僧众。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于禁戒者。但能学发无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净已。其未出家者。应当剃发。被服法衣。如上立愿。自誓而受菩萨律仪三种戒聚。则名具获波罗提木叉出家之戒。名为比丘.比丘尼。即应推求声闻律藏。及菩萨所习摩德勒伽藏。受持读诵。观察修行。

  比丘.比丘尼戒。关系僧轮。至尊至贵。故虽无增上罪。亦须求得清净轮相。方可承当。不同菩萨戒也。又设有如法戒师僧众。而不从受。便自出家。则成盗法重难。今既僧轮久废。誓续住持。故须学发无上道心。方堪感得清净轮相。若依瑜伽论说。则像法既尽。便不复发无作律仪。彼是随情。今乃随智。无违妨也。摩德勒伽。此云智母。即是菩萨论藏。先求声闻律藏。次及菩萨论藏。则所重可知矣。

  △二明年不满者先得三小众戒。

  若虽出家。而其年未满二十者。应当先誓愿受菩萨十根本戒。及受沙弥.沙弥尼所有别戒。既受戒已。亦名沙弥.沙弥尼。即应亲近供养给侍先旧出家学大乘心具受戒者。求为依止之师。请问教戒。修行威仪。如沙弥.沙弥尼法。

  虽得清净轮相。未满二十。尚不许即承当比丘。足显比丘戒之尊矣。先誓愿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弥.沙弥尼别戒。可见受菩萨戒。仍得誓为沙弥。岂沙弥等。不得先受菩萨戒耶。问既有先旧大乘具受戒者。何不依之受戒。而乃自誓受耶。答。此有三意。一者或此先旧行头陀行。不肯度人。二者或此先旧未满十夏。未为和尚。三者或先求轮相时。未遇此人。得清净后。乃遇见之。

  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当亲近菩萨所修摩德勒伽藏。读诵思惟。观察修行。应勤供养佛法僧宝。

  未满二十。未成比丘。故但许学菩萨论藏。未许推求声闻律藏也。故知未受具人。辄先阅律。深为不可。已受具人。不学律藏。尤所不应。

  若沙弥尼年已十八者。亦当自誓受毗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戒之法。及遍学比丘尼一切戒聚。其年若满二十时。乃可如上总受菩萨三种戒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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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9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卍续藏第21册No.0371占察善恶业报经义疏

续-《卍续藏第 21 册 No. 0371 占察善恶业报经义疏》

摘自《卍续藏第 21 册 No. 0371 占察善恶业报经义疏》
  佛因女人根钝。故沙弥尼年十八已。先令与其二年学戒。名为式叉摩那。此翻学戒女也。当其得清净相已。誓愿受菩萨十重及受沙弥尼戒。今年十八。则自加受式叉六戒。六戒在律藏中。不必预列。至年二十。乃受比丘尼戒。此比丘尼所有具戒。亦属菩萨三聚戒摄。菩萨毗尼。犹如大海。悉摄一切诸毗尼故。须于菩萨戒中。自辨七众差别。一一不得紊乱若此。

  然后得名比丘.比丘尼。

  此总结若男若女。设于年未满二十时。先得清净轮相。则男止名沙弥。女亦止名为沙弥尼。或名式叉摩那。至年二十。乃名比丘.比丘尼也。菩萨所示学戒法式。一遵律制如此。后之弘律学者。漠然不知。哀哉。哀哉。初明得竟。

  △二简不得。

  若彼众生。虽学忏悔。不能至心。不获善相者。设作受想。不名得戒。

  五众木叉。非依师僧如法受得。则须依于清净轮相乃得。不同菩萨戒品。但依菩提心得也。二明随求克获竟。

  △三明至心为因二初问二答今初。

  尔时。坚净信菩萨摩诃萨问地藏菩萨摩诃萨言。所说至心者。差别有几种。何等至心。能获善相。

  △二答。

  地藏菩萨摩诃萨言。善男子。我所说至心者。略有二种。何等为二。一者初始学习求愿至心。二者摄意专精成就勇猛相应至心。得此第二至心者。能获善相。此第二至心。复有下中上三种差别。何等为三。一者一心。所谓系想不乱。心住了了。二者勇猛心。所谓专求不懈。不顾身命。三者深心。所谓与法相应。究竟不退。若人修习此忏悔法。乃至不得下至心者。终不能获清净善相。是名说占第二轮法。

  初始学习求愿至心。未离散动。未伏障种。乃名字初心。故未能获清净轮相。第二种中下至心者。即是摄意专精。能得欲界细住。或是初随喜品。或是名字后心。故亦可得清净轮相。多是冥益。中至心者。即是成就勇猛。须在观行后心。多分兼得诸余好相。上至心者。即是相应至心。须在相似初心。能感菩萨现身说法。故得究竟不退也。然应之冥显亦不须论。但必第三至心。方证不退。则前二种虽获善相。急须修行禅定智慧。令与二观相应可矣。不然。故业虽灭。新业还生。亦可惧也。二示第二轮相竟。

  △三示第三轮相三初正示轮相二详示占法三劝修至心初中二初明相二明义今初。

  善男子。若欲占察三世中受报差别者。当复刻木为六轮。于此六轮。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数。书字记之。一数主一面。各三面。令数次第不错不乱。

  轮各四面。今各书三数。则空一面不书。乃得有不现者也。以十八数次第书于六轮。不可错乱。

  △二明义。

  当知如此诸数。皆从一数而起。以一为本。如是数相者。显示一切众生六根之聚。皆从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而起。依一实境界。以之为本。所谓依一实境界故。有彼无明。不了一法界。谬念思惟。现妄境界。分别取着。集业因缘。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以依内六根故。对外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起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以依六识故。于色声香味触法中。起违想。顺想。非违非顺等想。生十八种受。

  诸数皆从一数而起者。单一则不成数。一与一为二。二与一为三。三与一为四。四与一为五。乃至展转无穷。无不从一起也。以一为本者。对一名二。而二之体。仍即是一。对二名三。而三之体。亦仍是一。对三名四。而四之体。亦仍是一。对四名五。而五之体。亦仍是一。乃至展转无穷。无不当位各仍是一也。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以无二故。亦本非数。无明不了。谬念思惟。现妄境界。则成见相二分。譬如捏目。妄睹二月。所谓一与一为二。亦所谓无同异中。炽然成异也。谓二月妄。别立一月为真。所谓二与一为三。亦所谓异彼所异。因异立同也。真妄相对。既已成三。则必更立非真非妄。所谓三与一为四。亦所谓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也。谓四句可说皆妄。则必别立不可说句。所谓四与一为五。亦所谓如是扰乱。相待生劳也。从此遂至不可穷诘。何非从一而起乎。又只此无尽妄数。一一当位。体常是一。皆即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以为其体。更无别体。故云以一为本也。然无生而妄见有生。则一为生之始。无成而妄见有成。则六为成之始。儒者不了。谬云。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不知吾心一念妄动。故不觉从一有五。非心外果有天也。又由吾心一念妄静与妄动合。故不觉遂成六根。非心外果有地也。何以言之。妄动者。即能分别之见分。所谓谬念思惟也。妄静者。即所取着之相分。所谓现妄境界也。思惟为能生。境界为能成。一得五而成六生水。即为耳根。二得五而成七生火。即为舌根。三得五而成八生木。即为眼根。四得五而成九生金。即为鼻根。五得五而成十生土。即为身根。总揽五根五尘以为相分。即为意根。六根顿成。实无次第先后。但依妄想。约数说耳。根尘相对而起六识。识之见分。还熏心种。识之相分。还熏色种。种恒生现。现恒熏种。由其集业有善.不善.非善不善三类差别。所熏种子至成熟位。报得现行六尘境界。各各有违有顺及非违顺。违名苦受。酬不善因。顺名乐受。酬彼善因。非违非顺名为舍受。酬彼非善不善无记之因。今以六轮表示六根六尘六识。以十八数表十八受。并从迷于一实境界而起。则知心外无法。不堕邪因及无因论。又显六根尘识及十八受。皆依一实境界。以之为本。则知全妄即真。可悟惟心及真如观矣。此中依文。似是先有一实境界。次有无明。次有妄境。次因集业方有六根。依根取尘方有六识。实则语不顿彰。说有先后。非果有次第也。设尔。则六根六识未起之前先有无明。此无明当与何等心王相应耶。今谓八识及诸心数之性。名为一实境界。无始以来从未悟故。名为根本无明。此根本无明。只是第七识相应之微细法执及我执耳。因此法执.我执。方于第八识体。顿现根身器界。由根境为缘。方发六识现行。而其六识种子。并是无始本具。非后方生也。初正示轮相竟。

  △二详示占法二初明自占二明为他初中二初明占二明察初又二初总示占法二别示果报今初。

  若未来世佛诸弟子。于三世中所受果报。欲决疑意者。应当三掷此第三轮相。占计合数。依数观之。以定善恶。

  △二别示果报三初标徴二详列三结指今初。

  如是所观三世果报善恶之相。有一百八十九种。何等为一百八十九种。

  依轮三掷。总计共有一百八十九种差别。随其所现一种数相。用决果报善恶也。

  △二详列三初有百六十数明现世果报二有十一数明过去果报三有十八数明未来果报今初。

  一者求上乘得不退。二者所求果现当证。三者求中乘得不退。四者求下乘得不退。五者求神通得成就。六者修四梵得成就(慈悲喜舍)。七者修世禅得成就(根本四禅)。八者所欲受得妙戒。九者所曾受得戒具。十者求上乘未住信。十一者求中乘未住信。十二者求下乘未住信。十三者所观人为善友。十四者随所闻是正法。十五者所观人为恶友。十六者随所闻非正教。十七者所观人有实德。十八者所观人无实德。十九者所观义不错谬。二十者所观义是错谬。二十一者有所诵不错谬。二十二者有所诵是错谬。二十三者所修行不错谬。二十四者所见闻是善相。二十五者有所证为真实。二十六者有所学是错谬。二十七者所见闻非善相。二十八者有所证非正法。二十九者有所获邪神持。三十者所能说邪智辩。三十一者所玄知非人力(谓妖鬼通。非道眼也)。三十二者应先习观智道。三十三者应先习禅定道。三十四者观所学无障碍。三十五者观所学是所宜。三十六者观所学非所宜。三十七者观所学是宿习。三十八者观所学非宿习。三十九者观所学善增长。四十者观所学方便少。四十一者观所学无进趣。四十二者所求果现未得。四十三者求出家当得去。四十四者求闻法得教示。四十五者求经卷得读诵。四十六者观所作是魔事。四十七者观所作事成就。四十八者观所作事不成。四十九者求大富财盈满。五十者求官位当得获。五十一者求寿命得延年。五十二者求世仙当得获。五十三者观学问多所达。五十四者观学问少所达。五十五者求师友得如意。五十六者求弟子得如意。五十七者求父母得如意。五十八者求男女得如意。五十九者求妻妾得如意。六十者求同伴得如意。六十一者观所虑得和合。六十二者所观人心怀恚。六十三者求无恨得欢喜。六十四者求和合得如意。六十五者所观人心欢喜。六十六者所思人得会见。六十七者所思人不复会。六十八者所请唤得来集。六十九者所憎恶得离之。七十者所爱敬得近之。七十一者观欲聚得和集。七十二者观欲聚不和集。七十三者所请唤不得来。七十四者所期人必当至。七十五者所期人住不来。七十六者所观人得安吉。七十七者所观人不安吉。七十八者所观人已无身。七十九者所望见得睹之。八十者所求觅得见之。八十一者求所闻得吉语。八十二者所求见不如意。八十三者观所疑即为实。八十四者观所疑为不实。八十五者所观人不和合。八十六者求佛事当得获。八十七者求供具当得获。八十八者求资生得如意。八十九者求资生少得获。九十者有所求皆当得。九十一者有所求皆不得。九十二者有所求少得获。九十三者有所求得如意。九十四者有所求速当得。九十五者有所求久当得。九十六者有所求而损失。九十七者有所求得吉利。九十八者有所求而受苦。九十九者观所失求当得。一百者观所失求不得。一百一者观所失自还得。一百二者求离厄得脱难。一百三者求离病得除愈。一百四者观所去无障难。一百五者观所去有障难。一百六者观所住得安止。一百七者观所住不得安。一百八者所向处得安快。一百九者所向处有厄难。一百一十者所向处为魔网。一百一十一者所向处难开化。一百一十二者所向处可开化。一百一十三者所向处自获利。一百一十四者所游路无恼害。一百一十五者所游路有恼害。一百一十六者君民恶饥馑起。一百一十七者君民恶多疾疫。一百一十八者君民好国丰乐。一百一十九者君无道国灾乱。一百二十者君修德灾乱灭。一百二十一者君行恶国将破。一百二十二者君修善国还立。一百二十三者观所避得度难。一百二十四者观所避不脱难。一百二十五者所住处众安隐。一百二十六者所住处有障难。一者二十七者所依聚众不安。一百二十八者闲静处无诸难。一百二十九者观怪异无损害。一百三十者观怪异有损害。一百三十一者观怪异精进安。一百三十二者观所梦无损害。一百三十三者观所梦有损害。一百三十四者观所梦精进安。一百三十五者观所梦为吉利。一百三十六者观障乱速得离。一百三十七者观障难渐得离。一百三十八者观障乱不得离。一百三十九者观障乱一心除。一百四十者观所难速得脱。一百四十一者观所难久得脱。一百四十二者观所难受衰恼。一百四十三者观所难精进脱。一百四十四者观所难命当尽。一百四十五者观所患大不调。一百四十六者观所患非人恼。一百四十七者观所患合非人。一百四十八者观所患可疗治。一百四十九者观所患难疗治。一百五十者观所患精进差。一百五十一者观所患久长苦。一百五十二者观所患自当差。一百五十三者观所患向医堪能治。一百五十四者观所疗是对治。一百五十五者所服药当得力。一百五十六者观所患得除愈。一百五十七者所向医不能治。一百五十八者观所疗非对治。一百五十九者所服药不得力。一百六十者观所患命当尽。

  △二有十一数明过去果报。

  一百六十一者从地狱道中来。一百六十二者从畜生道中来。一百六十三者从饿鬼道中来。一百六十四者从阿修罗道中来。一百六十五者从人道中而来。一百六十六者从天道中而来。一百六十七者从在家中而来。一百六十八者从出家中而来。一百六十九者曾值佛供养来。一百七十者曾亲供养贤圣来。一百七十一者曾得闻深法来。

  △三有十八数明未来果报。

  一百七十二者舍身已入地狱。一百七十三者舍身已作畜生。一百七十四者舍身已作饿鬼。一百七十五者舍身已作阿修罗。一百七十六者舍身已生人道。一百七十七者舍身已为人王。一百七十八者舍身已生天道。一百七十九者舍身已为天王。一百八十者舍身已闻深法。一百八十一者舍身已得出家。一百八十二者舍身已值圣僧。一百八十三者舍身已生兜率天。一百八十四者舍身已生净佛国。一百八十五者舍身已寻见佛。一百八十六者舍身已住下乘。一百八十七者舍身已住中乘。一百八十八者舍身已获果证。一百八十九者舍身已入上乘。

  二详列竟。

  △三结指。

  善男子。是名一百八十九种善恶果报差别之相。

  初明占竟。

  △二明察。

  如此占法。随心所观主念之事。若数合与意相当者。无有乖错。若其所掷所合之数。数与心所观主念之事不相当者。谓不至心。名为虚谬。其有三掷而皆无所见者。此人则名已得无所有也。

  但能至心。无不相当。有不相当。只因不至心耳。问。若是已得无所有人。岂有疑惑而待占耶。答。俱解脱人。得无生智。则不待占。慧解脱人。但得尽智。设遇障缘。仍能暂退。故须占察也。如佛在世。有一罗汉将证频退。至第七返。便自断命而入涅槃。佛亦不能劝谕令止。故知三世果报。虽皆虚妄。翳苟未尽。空华历然。执之则堕邪常。拨之则为断见。悟之则缘生无性。无性缘生。当下皆即事事无碍法界矣。初明自占竟。

  △二明为他二初自欲观他二受他求请今初。

  复次。善男子。若自发意。观于他人所受果报。事亦同尔。

  一切父母亲缘。师徒同学。若存若亡。欲知各各三世果报。皆可至心代为占察也。

  △二受他求请又二初明如法二明不应今初。

  若有他人不能自占。而来求请欲使占者。应当筹量观察自心。不贪世间。内意清净。然后乃可如上归敬修行供养。至心发愿而为占察。

  △二明不应又二初斥其妨道二明其虚谬今初。

  不应贪求世间名利。如行师道。以自妨乱。

  如行师道。谓如世间卜相等师。行邪道也。邪人行正法。正法亦成邪故。

  △二明其虚谬。

  若内心不清净者。设令占察而不相当。但为虚谬耳。

  既涉贪求。决无感应。大士所立妙法。断不可假借也。二详示占法竟。

  △三劝修至心。

  复次。若未来世诸众生等。一切所占。不获吉善。所求不得。种种忧虑。逼恼怖惧时。应当昼夜常勤诵念我之名字。若能至心者。所占则吉。所求皆获。现离衰恼。

  占虽不吉。若能至心称名。亦可转祸为福也。准此则所占虽吉。若恣情放逸。不更修善。亦当不久还受衰恼矣。噫。不依一实境界修二种观。证无生忍。宁免三世果报哉。初示占察法竟。

  占察善恶业报经疏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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