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反对虐待动物的声音,从未止息,反而常常一浪高过一浪。人们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呀?
【“恻隐之心”使我们“不忍心”】
这就先得说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虐待”。为什么呢?就因为人性中有一条道德的底线,同时也是起点,叫“恻隐之心”。
所谓“恻隐之心”,就是不忍心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受折磨的善心,所以又叫“不忍之心”。按照孟子的观点,这是人性中与生俱来的天良,故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一个人,只要有这份心,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好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生命】
这跟不虐待动物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恻隐之心或不忍之心,其实有一个心理依据,即将心比心、由此及彼、推己及人。
一个人,为什么不忍心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受折磨?说到底,就因为自己不想受这活罪。比方说,自己不愿被烧死,才不忍心烧死别人,这就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问题是,“己所不欲”易,“勿施于人”难。这就需要培养。而且,为了保证培养成功,还得把这善心和天良,从“勿施于人”扩展到“勿施于物”。当年,孟子讲“恻隐之心”,举出的例证,就是齐宣王对一头将死的牛,表示“不忍其觳觫(吓得发抖),若无罪而就死地”。牛如此,狗和熊,也一样。
事实上,一个人,如果不把虐待当回事,下一步,就有可能以此为乐。这时,他就会完全丧失了人性。所以,必须反对虐待,反对虐杀。比方说,在不得不保留死刑时,坚决废止凌迟、腰斩、砍头等方式;在无法避免战争和执刑时,决不虐待俘虏和犯罪嫌疑人。当然,也不虐待动物,哪怕它“丑恶”如老鼠。
【虐待动物折射“人权”,本质是社会问题】
一个人,今天能虐待老鼠,明天就能虐待狗,后天就可能虐待人。因此,为了保证人不受虐待,必须反对虐待动物。这不是什么“动物福利”或者“狗权”(动物权),反倒是“人权”,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社会问题。
事实上,不忍心其无罪而死,不忍心其折磨至死,正是现代社会法治与人权的心理基础和人性基础。比方说,国际社会一致公认不能虐待俘虏,不能虐待犯人,不能虐待动物。
记得中央电视台的一期节目:医学院的学生们带着担架,拎着兔子牵着狗,走向实验室。解说词说:担架是为狗准备的,兔子没有,这意味着兔子将不再生还。节目的结尾,是师生们为实验动物建立了纪念碑。每年清明,他们会去献上鲜花。这不是虚伪,而是人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生命尽可能的尊重。要知道,只有尊重一切生命,才能最后真正尊重人自己。 【善待动物,人际关系才能和谐】 因此,恻隐之心,要从善待动物做起。而且,只有当所有人都不再忍心虐待动物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否则,下一个被按倒在床,挖肝取肾抽胆汁的,没准就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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