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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与佛教] 【人不宜食眾生肉—明·蓮池大師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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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0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經上說:凡皮靴皮衣等皮制物皆不應著用。因為若著用皮制的衣物,等於每天與諸畜類相親近。獸皮製品只是用在身外,尚且不可;何況吃畜生的肉,是等於移畜類進入身內。


現今的人一生都歡喜以狗豬牛羊鵝鴨魚鱉等為食,從來不覺得是不應該的。


為什麼呢?我們知道:凡飲食進入胃中,經過胃的初步消化,又由脾再進一步消化並吸收其營養成分,所剩的渣滓和無用液體則下移大小腸,最後排出體外。由脾吸收的水谷精華一部分供滋培臟腑的需要,一部分通過經脈運送至全身而增長肌肉。這樣,如果是長期吃肉的人,全身就都成為狗豬牛羊鵝鴨魚鱉的混合體了。


父母所生的身體,現生便成為異類,來生就更不用說了。


“五穀為養,五菜為充,五果為助。”這是《黃帝內經》中說的。


人類有這麼多食物,已夠充足了,何必還要以肉為食呢?


況且“人者,仁也。”


既然是人,就應當懷有惻隱仁愛之心,不應該吃眾生肉。


转载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8b8569800101ab8b.html


发表于 2013-7-11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人,就應當懷有惻隱仁愛之心,不應該吃眾生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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