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741|回复: 1

[素食文化] 当素食遇到婚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29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圆 于 2013-5-29 11:15 编辑





   他/她是吃素的,怎么办?
  “食无肉,毋宁死。”这是美食家可可的名言。她除了工作外,就是都市寻吃,什么新加坡辣椒蟹、香炸鲈鱼、贵妃童子鸡……她如数家珍,把菜肴滋味品评得中肯到位。我常常奉劝她改行——不做美食版编辑,实在浪费了那副天生的味蕾!此女的男友亦是无肉不欢型男。两人拍拖了一年零6个月,和谐融洽,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今年四月,可可找到我,满脸哭丧:她的男友去年被公司派到国外公干,回来后变成个素食男,而且还给她《海豚湾》这样的记录片看。怎么办?结婚亦或分手?

  有过这种矛盾挣扎的不止可可一人。其实,素食并非破坏婚姻的洪水猛兽。在英国,6个人当中就有1位素食者;在美国,有10%的人是素食者;在德国、日本及西欧国家,素食者人数也在迅猛增长。难道这些人就被排斥在婚姻之外吗?

  非也。他们在外国生活得很快乐健康,有正常的家庭,同样生儿育女。我们之所以对遇到素食男友或女友大惊小怪,是因为脑海中存在偏见,总怕吃素不够营养,怕对方要去做和尚、尼姑或禁欲主义者,怕生活从此失去乐趣……简言之,我们把素质者当作另类人群或稀有动物。我们忘了一个事实:在中国古代,大部分百姓其实都是素食者,因为常年也吃不上肉呀。在现代社会,一个人选择吃素,其实就跟挑选中意的发型一样再普通不过。

  不要把素食看作婚姻的拦路虎。如果你这么认为,那是因为还没有对素食和素食者形成正确的观点。首先要给自己洗洗脑。

  经营婚姻中的和谐饮食
  笔者几年前接待过一对法国朋友,女的是建筑师,来中国研究明器;男的是网络工程师,跟随着前来度假。两人是一对素食者,把瓜果蔬菜、杂粮面包吃得有滋有味。可是,如果你吃素,你的他/她不是素食者,那该怎么办?

    让他/她支持你吃素  在走入婚姻殿堂之前,直接告诉他/她你的素食观,如果他/她是个开明通达的人,会支持你吃素的,毕竟吃素是件既有益于健康又利于环保的好事儿。如果他/她坚决反对你吃素,那可要慎重考虑了。他/她的顽固不化会让你没法开心地生活,从而给关系画上句号。

  不要强求他/她吃素
  如果他/她支持你吃素,但自身并非素食者,你该怎么做?是不是容忍不了他/她在你面前吃肉吃得欢呢?也不见得。笔者认识一位台湾女士,她食素多年,与丈夫关系融洽,经常一起出席各种场合。他们参加的宴会上经常有很多荤食,她的丈夫也不是素食者,但这位女士处理得很好:选取自己能吃的食物,并不干涉别人的饮食选择。

  夫妻能够共同吃素是造化,不能也无需强求。

  是否煮荤食给他/她吃?
  让素食者最为难的是煮荤食给他/她吃。跟他/她充分沟通你对杀生和烹饪荤食的不安,给他/她买来菜谱,训练他/她成为家庭煮夫或煮妇。如果他/她实在懒惰或者缺乏时间,则可以借助“外力”:请一位手艺高超的小时工来负责采买和烹饪。

    家庭大聚餐,素食也开颜
  结婚,不是仅仅跟一个人结合,而是跟他/她的家庭也产生某种程度的结合。结婚后难免需要参加家庭聚餐,参加者多是荤食者,菜肴也是丰盛的鸡鸭鱼肉,那么作为素食者的你,难道只能选择逃避吗?

  不是的。吃素是件光明正大的事儿,这种场合一定要去。只要你表现得大方自然,全家就能尽欢。不过,你要注意把握几项原则:

  原则1:不要当着父母大人的面力劝他/她吃素,老人家不容易接受素食健康的观念。
  原则2:不要把聚餐当作宣传推广素食的舞台,说吃肉杀生有业障,吃荤不健康等,让别人下不了箸。
  原则3:不要责怪烹饪者没替你准备素食,最好自己带一些,万一席上没有适合你吃的,你也可以自行解决。记住:不管谁负责烹饪,准备一大桌子吃的已经够辛苦的了,千万别给别人再增加负担,也别搅扰了聚餐欢快的气氛。


  以上是我们对素食者走入婚姻的一些建议,期望对你有借鉴意义。
转载自:http://www.veg520.com/html/201201/sushi_132643895729589_3.html


发表于 2013-5-30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吃素是件光明正大的事儿,这种场合一定要去。只要你表现得大方自然,全家就能尽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2-21 11:06 , Processed in 0.148162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