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2647|回复: 11

[感应心得] 忏悔的力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9 1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每个众生都曾在不知不觉中造过很多恶业,令自性摩尼宝珠上沾染了许许多多的灰尘和污垢,无明的遮蔽使自己无法照见本性的光明。
  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来打扫尘垢,而佛法中告诉我们扫尘去垢的最好方法就是——借助行善念经、念佛、持咒等力量忏悔!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总是一位国有企业的女强人,她学佛两年多,在其影响下,企业中有许多员工相继开始学佛、吃素。员工们精神焕发、企业形象健康、产品质量稳定,在同行业中,她领导的企业有着极好的口碑。
  一天,陈总来我家做客,性格豪爽的她谈起了最近的身体状况,她说经常会被无名的头痛困扰,严重影响了工作、生活、学习。正当陈总说她头痛时,我忽然觉察到:在其左肩至左颈处突然显现出一条硕大的鳄鱼,不停咬着她脖子上的肌肉,造成她头部左侧供血不足。我不禁问道:“你是不是曾经吃过类似鳄鱼的野生动物?”“唉!我吃过太多的动物肉。”陈总苦恼地说:“为了招待客户,尽吃些野生动物:鸵鸟、乌龟、野兔、雪鸡、毒蛇,甚至是鳄鱼。可那鳄鱼肉我只吃过一口,而且还是宰杀后储存在冰箱里冷冻过的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你只吃了一口肉,但是你请的客,由你出钱所造的恶业。类似鳄鱼这种野生动物的灵性很大,是不能随便宰杀的,更何况为了贪口福而吃它们的肉呢!宣化上人曾在《为什么不可以杀生》的光盘中说过:我们吃众生肉,就会与它们气与气相通,血与血相溶,它的神识就会纠缠着你,在你身体最衰弱的部位下手。现在它的神识就在你的左肩和左颈处,不停地撕咬着你脖子上的肌肉,造成你的左侧头部供血不足,这就是你病痛的根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虽然你只吃了一口肉,但是你请的客,由你出钱所造的恶业。类似鳄鱼这种野生动物的灵性很大,是不能随便宰杀的,更何况为了贪口福而吃它们的肉呢!宣化上人曾在《为什么不可以杀生》的光盘中说过:我们吃众生肉,就会与它们气与气相通,血与血相溶,它的神识就会纠缠着你,在你身体最衰弱的部位下手。现在它的神识就在你的左肩和左颈处,不停地撕咬着你脖子上的肌肉,造成你的左侧头部供血不足,这就是你病痛的根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5: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那我的罪过可大了,曾吃过这么多野生动物,我一定要好好忏悔,发愿诵经,先回向给这只鳄鱼。”
  当天晚上,沐浴后,陈总就在佛前跪诵《地藏菩萨本愿经》回向给伤害过的鳄鱼。在诵经过程中,她克服了头昏、头痛等种种不适,咬牙坚持跪诵了两部《地藏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天,再见到她时,她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脸上开始泛出红润,连黑斑也退却一大半。下午,几位佛友来看望陈总,在大家面前,女强人放下自己高官架子,坦诚直率地忏悔以前吃过和伤害过的众生;忏悔以前做领导时贡高我慢,脾气暴躁;忏悔自己在未学佛时,所做的种种恶业……就在她忏悔的同时,脸上残留的灰气没有了,斑点也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满面红光。这时,隐隐约约的看到一些被她伤害过的众生,在她真诚忏悔的力量下,一批一批地向上升腾,不一会儿就往生善道了。忏悔力量如此巨大殊胜,大家都深受感染,你一言我一句,纷纷检讨自己过去所造种种恶业和过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5: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忏悔的力量正如《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云:“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责,忏悔更不造,能拔根本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5: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品佛音 养一片佛心)
作者:果宏居士文章来源:摘自果宏居士著《现代因果实录》第三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4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8 09:36 , Processed in 0.136596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