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864|回复: 8

右跏而逝——金刚经灵异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3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右跏而逝——金刚经灵异录


             金刚经灵异录——右跏而逝

                      张少齐居士著

  普见和尚,法号一微,是有清一代的高僧,俗家姓李,黑井人氏。

  他十四岁的时候,忽发心出家,乃依云南鸡足山一位有名的高僧彻庸和尚祝发。

  他出家以后,专精习诵毗尼(戒律),殷勤十载,对南山一宗,已能深入堂奥。

  后彻庸和尚入京请藏路过金陵(南京),他也随侍在侧,挂搭南门外大报恩寺。

  无巧不巧,这时大报恩寺方丈缺席,拟在海众中选一住持,但食指虽不下千余,可是欲选出一道学兼优的继承人,则颇为不易。因为方丈是领袖群伦的人,除有高深的学问与道德之外,必须还要有领导的才干与能力,方为合选。

  经过两序大众一再商讨的结果,认为既不能适当底选出方丈人才,不如用枚卜之法来决定其人选。三拈三得者,乃可出任方丈。

  此法不限于寺内僧众,凡属有道有学的寺外僧人,或曾在寺内参学过,而今已离寺的僧众,均得参加拈选。

  这时普见和尚既随师挂褡在寺,当然也有资格参加拈选的了。

  不过他的参加不是自动的,而是大众的殷劝,他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天下的事就有这么巧,越是不想做的,它偏偏临到你身上。

  在参拈指选的群僧之中,普见和尚竟然独占螯头,三拈三得。

  这不是偶然的,而是龙天推出来的。

  从此,他就做了大报恩寺的方丈。这时他才二十四岁,可算是青年得志了。

  他做了三年的方丈,每天二六时中领众焚修,不休不辍,真正是一个称职的方丈。

  他很自谦,他以为必须有真才实道的人才可以领导大众,他认为他在这方面的修养实在不够,所以他做了三年方丈,就毅然的放弃了人人求之而不可得的光荣职位。

  他辞去方丈以后,跑到妙峰山中去笃志精修,并在山中建筑了一所别峰庵。

  他除每日静坐以外,必定要诵金刚经十五卷,持以为恒。在山中一住五十余年,从未间断。

  他在八十一岁的这一年,有一天,他忽然感到有点不适,大概他自知时至吧?对他的侍者说:你去通知内外各执事,说我三日后将要圆寂了。

  寺内外的僧众听到侍者的通知,都不以为意,还道是和尚在玩游戏三昧哩!

  可是到了第三日普见和尚真的命侍者去鸣鼓集众,等大众齐集后,他便礼佛陛座说:当日马祖道:离四句,绝百非,是有?是无?诸人速道一语!

大众都没有契合,对他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答得出来。他等了好久,看看没有回答,他说:你们不道,老僧自道去了。又说:从前赵州禅师左跏趺而逝,今月老僧右跏而逝,于是左足垂下,寂然而逝。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十方常住三宝!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转载


发表于 2012-3-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高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6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3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5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我对无量劫来做的一切不知感恩、报恩的因果都忏悔,如业力果报实在要成熟,也要在我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后,阿弥陀佛与观音菩萨护持下的八功德池的莲花中成熟。

愿法界一切众生对无量劫来做的一切不知感恩、报恩的因果都忏悔,如业力果报实在要成熟,也要在法界一切众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后,阿弥陀佛与观音菩萨护持下的八功德池的莲花中成熟。

愿我从当下这一刻始,对一切感恩报恩,生生世世乃至无量不可思议劫永感佛恩、父母恩,永报佛恩、父母恩,永远护持佛陀正法,永不失感恩报恩的心,永不失菩提心。

愿法界一切众生从当下这一刻始,对一切感恩报恩,生生世世乃至无量不可思议劫永感佛恩、父母恩,永报佛恩、父母恩,永远护持佛陀正法,永不失感恩报恩的心,永不失菩提心。

愿所有尽法界,虚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刹,周遍尽虚空界等微尘诸毫毛端无量佛国土,极微尘数诸佛世尊,依其威德自在之力于一念中,令我此愿遍布不可思议劫于诸佛国土,永不舍此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高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4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1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金刚经

随喜赞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1-24 21:33 , Processed in 0.147658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