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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开许供佛饮食人吃 暨论和悦居士对经律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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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悦发布《力扫千年流弊 ——供佛人吃》、《中国汉地当终止悲哀》及其相关文章,网络流布很广。不仅发布文章,和悦居士还以文章所说内容为凭据,发动众多居士到寺庙“做工作”,影响很大。如地藏论坛的主题帖子《中国汉地当终止悲哀 和悦居士著》()中有人说:“他们以:‘供果出家人不得吃’为借口,多次的到长春般若寺集会闹事。”《和悦居士答《力扫千年流弊——供佛人吃》的有关问题》()的主题帖子中有人说:“大家要看到和悦居士用心之险恶,去年他以力扫千年流弊为由,暗中操纵几百人去长春各寺院,并声称寺院是四众弟子的,是他们的。”
  观其文章和行为,有一定的好心,但文中存在对经律的失察和误解,得出似是而非的见解,误导人心,障人善行,到寺院闹事的行为也成恶业。
  为避免更多人受其迷惑、误导,也为消其流毒、阻其恶业,特在此依经律指明其错误,所说也难免有偏差乃至可能错误,请大家不吝指正,共同论明此事。
  下面针对两篇文章分别论述。




一、《力扫千年流弊 ——供佛人吃》中的错误
  〖和悦居士《力扫千年流弊 ——供佛人吃》文中的主要内容:
  我们中华汉地,部分佛教徒有回取供佛饮食、水果的陋习。并以此为“惜物爱人”的美德。但在许多佛经中看到佛说 “回取供佛物,常堕阿鼻狱!”

  《佛说因缘僧护经》中说:“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一者食众僧物。二者食供佛物……”

  《大般涅槃经》后分中佛说:“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盗佛物罪的果报,就是在阿鼻地狱。

  《正法念处经》中佛说:“若何等人取佛财物而自食用,不还不偿,不信彼业而复更取,复叫他取……堕阿鼻大地狱黑肚小地狱……

  佛在经中又告诉我们,证圣果的大阿罗汉,各依所证神通都能自见,没证圣果者今闻我教言也可得知:回取供佛物者,罪在阿鼻地狱!
  后来在多部佛经中看到:佛是法界身,不受世间饮食,如来资养所谓法食……这才知道,佛不在世,佛弟子供养佛应以法供养,当精进修学。这些道理我们佛弟子都应该知道,不明佛理的广大信众入寺院中来,佛弟子也应当为其讲说,这也是佛弟子的责任。
    ……在寺院里,供佛物为人所食,虽为多数佛弟子接受,但是不合道理、违于自性的事,在广大民众中是不会为人所理解。我们做了社会调查。调查社会群体时,绝大多数人会问:“佛已去世,你们为什么还要供佛饮食水果?佛是鬼神吗?既然供佛,你们就不应该再回取自食!”

  我们又调查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佛教徒。调查结果表明:其他国家的佛教徒中,没有回取供佛物的现象。此回取供佛物现象,为我中国汉地佛教徒仅有的陋习。〗
  

下面针对此文中的有关问题作论述。

【(一)依戒律,供佛的食物可由侍佛的僧俗人员撤下来后作主分食】
    《四分律》(卷第五十二):“彼不知供养塔饮食谁当应食。佛言:‘比丘、若沙弥、若优婆塞、若经营作者应食。’……时,诸外道塔庙常作饮食供养。诸优婆塞作如是念:‘若世尊听我送上好食供养者,我当作。’诸比丘白佛。佛言听作如上。不知谁当应食此食。佛言:塔作者应食。”
   

《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南山律祖唐朝道宣律师撰)(卷中):“献佛物。律云:供养佛塔食,治塔人得食。《善见》云:佛前献饭,侍佛比丘食之。若无比丘,白衣侍佛亦得食。准此俗家佛盘本不属佛,不劳设赎,言赎,伪经。”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唐朝道宣律师撰疏,宋朝元照律师撰记)(卷二上之一):“【疏】献佛物者,开侍卫者用之,义同佛家之所摄故,如《萨婆多》有施法者,法师说法,诵经者亦取分故。【记】初标示物,即饮食、果实等。次明用与。初判属侍人。今时掌佛庙人义通道俗。《善见》云:佛前献饭,侍佛比丘食之,白衣侍佛亦得食之。‘如’下,引例。《论》云:若施法者,分作二分:一分与经法,一分与诵经说法人。谓彼虽施法,而人获分,例今侍佛得食无疑。古记问云:‘若用常住僧食供佛,通彼用否?’答:‘《法苑》云:后还入常住。’”
    《释氏要览》(宋朝道诚法师编集)(卷中):“律云:供养佛塔食,治塔人得食。《善见律》云:佛前献饭,侍佛比丘得食,或白衣侍佛者亦得食(侍佛比丘即今殿主,白衣即净人也)。”
    【注】:1、若供佛的食物由侍佛的僧俗人员撤下来之前,非侍佛的人员偷食,即是盗佛物,望守护主(侍佛人员)结盗罪,不望佛结罪,因为佛无我、我所心,即无守护心。
    2、若侍佛人员将施主供佛的食物未经供养而先食用,是盗佛物,望损施主福而结罪。
    3、供佛的食物由侍佛人员撤下来后,侍佛人员可以食用,即是归侍佛人员所有,侍佛人员可以作主分给其他人吃。
    4、治塔人是治理佛塔(佛殿、佛像)的人,即侍佛人员(如现今寺庙中的香灯师),非是专指修建佛塔(佛殿、佛像)的人员。供佛的食物,捐款修塔的施主和修塔的工人都不得擅自撤下来食用,否则犯盗,须由侍佛的僧俗人员(香灯师)撤下来食用。

5.、如果捐款修塔的施主或修塔的工人同时也是侍佛人员,供养仪式结束后也可以直接撤下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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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供佛物撤下来的归属有不同情况,需善加区别】
    《法苑珠林》(唐朝道世法师撰)(卷第六十二)
    七月十五日,圣教令造佛盆(盂兰盆)献供。……问曰:佛前献佛食,若用常住僧物造作者,过事已后,定入常住僧。此事不疑。未知外有施主献盆献供种种杂事等,此属何处?答曰:此量施主,情有通局。若施主依经造作,元为救存亡眷属,事籍十方凡圣坐夏自恣之僧,方能救拔亡亲得离三涂,清升人天,所以献佛之后,所有饮食余长及生供米麫之属等,并入常住僧,用以还供僧食。自外杂物钱财衣物等,并入夏坐,客主同分故。《四分》下文:夏食不应分,听分夏衣及自恣衣等。
    若施主局心唯献佛食,入僧。自外杂物钱财,或入佛、入法、入现前僧等,随他施意,不得违逆。……若言施众者,凡圣俱得,以言无当故。既知如是,受施之时,善知通塞,勿令互用,致有乖违(准此七月十五日诸俗人家各造献食,依经救亲,过事以后,并须送食向寺,不合自食。若元造唯将献佛,不入僧者,自食无犯,然乖救母之意也)。又《僧祇律》云:供养佛物华多,听转卖香灯。犹故多者,转卖着无尽财中。又《五百问事》云:佛塔物多,欲作余佛事者得;施主不许者,不得。又《四分律》云:供养佛塔食,治塔人得食。又《善见论》云:佛前献饭,侍佛比丘得食。若无比丘,白衣侍佛亦得食。
    议曰:此据局者,如前所断。若汎尔道俗设斋献佛及圣僧食,施主情通唱余食,施后还入施主,不劳收赎及专入侍人。


【(三)经中关于食品供佛的言教】
  《分别善恶报应经》(卷下):
  “若复有人,斋食供养佛及众僧,功德有十。云何为十?一、寿命延长;二、形色圆满;三、肢节多力;四、记忆不忘;五、智慧辩才;六、众覩欢喜;七、丰足珍宝;八、人天自在;九、命终生天;十、速证圆寂。如是十种胜妙功德,施佛及僧斋食供养,获如斯果。”
  《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下):
  “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如有违食及不精勤,是命终人了不得力。如精勤护净,奉献佛僧,是命终人,七分获一。”


【(四)祖师大德关于食物供佛的教导】
    《沙弥尼律仪要略·敬三宝第一》(清朝读体律师):
    凡著一衣、餐一食、饮一浆,常不忘佛恩。著新衣履时,先当礼佛。受饮食时,先当供佛。恒存惭愧,起知足念。
  《云栖法汇·云栖共住规约·典座》(明朝莲池大师)(卷第22)
  诸物未供佛者,不得与众先食。与者、受者俱中罚,除病不论。



【(五)南传佛教中关于食物供佛的做法】
    就南传佛教国家是否有回取供佛物的问题,请教一位留学斯里兰卡的法师,他是中国佛教协会80年代派往斯里兰卡留学的五比丘之一,在斯里兰卡留学十年,所说斯里兰卡佛教情况应是可靠的。他说斯里兰卡的僧俗佛教徒也有用食品供佛,撤下来后一般给人吃,除非放坏了。具体问答如下:    问:“网上有人讨论佛涅槃后,食品供佛,撤下来后,是否可给人吃。有人说南传佛教中不可以,不知是否属实?”    法师答:“我的经历,早上、中午供佛的饭食,当下供后拿回分给长老们用,因为那是最好的。有些供品放得太久,因太热变质,无法食用,只好给其它动植物用。水果类供品,识品质或分给僧众或净人或寺工。有些供护法神的供品,一般神汉拿走,僧众信众则不过问。”    问:“他们用食品供佛的情况多吗?还是很少用食品?僧俗用餐前有将所有饮食供佛的习惯吗?”    法师答:“早饭、午饭必供,晚上供茶或净水。”

在泰国很多信徒是拿瓜果供佛,供了一会儿就拿回食用,他们认为这样是求佛祖赐悉地的一种方式。


【(六)会通经律,正解经义】
    1、《佛说因缘僧护经》中说:“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一者食众僧物。二者食供佛物。”  
    【注】(1)戒律里面的盗戒,重要的意思叫不与取,你没有得到主人的同意,你自己盗用,这个叫犯盗戒。(2)众僧物本是给众僧吃,僧众吃没问题,除非在库房、大寮等处私自盗食。供佛物未经供佛或未经侍佛人员同意而私自取食,是盗佛物,堕地狱,但不应说供佛食物供佛后,侍佛人员撤下来食用也会堕地狱。

再看看《佛说因缘僧护经》原文:

尔时世尊复告僧护。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何等为九。一者食众僧物。二者佛物。三者杀父。四者杀母。五者杀阿罗汉。六者破和合僧。七者破比丘净戒。八者犯净行尼。九者作一阐提。是九种人恒在地狱。

从这里可以看出,和悦篡改了经文,引为几用。和悦用这种下作的手法来为自己的论题找依据,已经犯了妄语大罪,日后必遭恶报!


    2、《大般涅槃经》后分中佛说:“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
    【注】(1)这里指的是供佛的钱财物品等,并没有说供佛的食品。(2)应是施主明标的供佛之物,不能挪做他用。供佛物挪作它用,当然是犯盗罪,但不应说供佛的食物在供养仪式结束后由侍佛人员撤下来后食用也是犯盗罪。


再看看《大般涅槃经》后分原文:

尔时,阿难复白佛言:“若佛在世,若涅槃后,有信心檀越,以金银、七宝、一切乐具奉施如来,云何举置?”

   佛告阿难:“若佛现在,所施佛物,僧众应知。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华以供养佛。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

   阿难复白佛言:“若佛现在,若复有人,以金银、七宝、房舍殿堂、妻子奴婢、衣服饮食、一切乐具,深心恭敬礼拜供养如来。佛涅槃后,若复有人,以金银、七宝、妻妾奴婢、衣服饮食、一切乐具,供养如来形像,深心恭敬,礼拜供养。世尊,如是二人深心供养所得福德,何者为多?”

   佛告阿难:“如是二人,皆以深心供养,所得福德,其福无异。何以故?虽佛灭后,法身常存,是以深心供养,其福正等。”

这段经文说的就是如法供佛的福德果报,和悦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能用饮食供佛),寻章摘句,断章取义,只应用前一段,省略了后面的经文。可见和悦其人用心不正!


    3、《正法念处经》(第十五卷):“又彼比丘知业果报,复观阿鼻大地狱处。彼见闻知,复有异处名黑肚处,是彼地狱第六别处。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闻如:若何等人,取佛财物而自食用,不还不偿,不信彼业而复更取,复教他取。为作住持,或施佛已复还摄取,或他与物令使施佛而自食用。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在彼地狱生黑肚处,受大苦恼。所谓苦者,如前所说活、黑绳等七大地狱所受苦恼,彼一切苦此中具受百倍更重。”
    【注】“若何等人”是说无论是什么人,是在家、出家人,或是世间俗人。 “取佛财物而自食用”是说未经侍佛人员同意私自把供佛的一切钱财物品、或是食品等取来食、用(食,指可吃的供佛饮食果品之类;“用”指供佛的其它钱财、物品之类。另外,侍佛人员擅取预将供佛的物品而未经供佛即自食、用,也犯盗罪)。 “不还不偿”是说不忏悔,不偿还。“不信彼业”是指不相信佛在经中所说“取佛财物”堕地狱的业因果报;“而复更取”是说再次或多次取佛物(但取用一次不偿还价值就已经得罪,何况不信因果业报而多次取用,导致业力更重,受苦更长);“复叫他取”是指不但自己私自取用,还蛊惑教唆他人也这样来取供佛之物。此为反逆佛语之人,其罪重如大山!果报必堕阿鼻地狱。

再参。《优婆塞戒经》(卷第五)说:“若自造作衣服、鉢器,先奉上佛,并令父母师长和上先一受用,然后自服。若上佛者,以花香赎。”这里是说衣服、钵器,非是饮食。佛开许供佛的食物由侍佛人员在供养仪式结束后撤下来使用,而未开许衣服钵器等在供养仪式结束后给侍佛人员直接撤下来使用,因为饮食不能久放,而衣服钵器可以久放。所以衣服钵器供佛之后,若要撤回,则需香花赎。若是饮食,由侍佛人员在供养仪式结束后直接撤下来食用,不需香花赎。

再如《优婆塞戒经》(卷第三)说:“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谷、果、蓏、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下)说:“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这里谈到供三宝的饮食,但并没有说要用香花赎。如每餐吃饭都要用花香赎,则太过繁累。佛制戒是合情合理的。一般在供养仪式结束后,就可以吃饭了。这里要注意的是,荤腥、不净、不新鲜及不是善业得来的饮食不能供三宝。在吃饭前,可以把可供三宝的食物各取样装在一个干净的碗盘里,在餐桌前做一种观想(心中作供)然后合十念供养咒或几声佛号,供养三宝后就可以吃了。再如,在寺院里吃饭,因为吃的都是斋食,在饭菜添好后,一般大家都是在餐桌前先做一种观想,然后合十念供养咒、佛号,先供养佛法僧,然后再来吃饭。有种说法是,上午可以供佛,下午不能供,缘由是佛过午不食。如果我们凡夫有不能持午而需晚间一食的,可以不做供养,不念供养咒,但要发惭愧心才可。

《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下)说:“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优婆塞戒经》(卷第三)不先奉獻供養三寶,先自受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这里强调的是次序,应该先奉獻供養三寶,然后才自受。而不是像和悦说的那个意思:应该奉獻供養三寶,随后不能自受。若以和悦断章取义得出的观点,供佛物都不能回取,不能自用,也不许布施与人,又没干净的地方存放或处理,只怕用不了多久,家里或佛寺就要变成垃圾堆了。又有谁还敢去处理供过佛的物品?佛陀决然不会制定不讲道理的规则让大家遵守


'若如上解释,经、律便不违背。



[ 本帖最后由 北海 于 2011-4-10 03:12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七)佛不需世间食,众生需供养佛】


    佛虽然不必受世间饮食,但仍然示现受用世间饮食,是给众生结缘、令众生积福,如“如来是法界身,不受世间饮食,如来资养所谓法食”所源出的《佛说如来不思议祕密大乘经》(卷第七)中即说:“彼等众生得佛如来残食而食,食已饱满,心得轻安,身肢润益,深心清净,即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又该经第十一卷说:“如来成道果已,有二商主,一名怛囉布沙,一名嚩梨迦,并余六万天子,咸来佛所,最初奉上清净饮食。是商主等皆由宿昔咸发愿言:愿我最初奉上如来清净饮食!愿彼如来最初纳受我所施已,生欢喜心,皆得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乐璎珞庄严方便品经》说:“有善男子善女人闻赞叹如来所有功德,心生欢喜,生如是念:‘我等云何当供佛食?’又家有女,为父母所护,或为兄弟姊妹所护,或为姑嫜夫主守护,是等不得奉施佛食,是故如来入村邑聚落、国城王宫,见如来已,心生欢喜,踊跃悦豫,受于安乐,施佛食已,发于无上正真道心。见是义故,如来乞食。复次,大德须菩提!四护世王奉如来鉢,如来手持。若贫众生欲少惠施,见如来鉢满。有大富封邑,欲多惠施,见佛鉢未满。如是等人欲足满佛鉢,既奉施已,发于无上正真道心。见是义故,如来乞食。





《大正藏第 21 卷 No. 1313 佛说救拔熖口饿鬼陀罗尼经》
《三藏沙门不空 奉诏译》


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若欲供养佛法僧宝。应以香华及净饮食。以前密言加持二十一遍奉献三宝。是善男子善女人。则成以天肴饍上味。奉献供养满十方界佛法僧宝。亦为赞叹劝请随喜功德。恒为诸佛忆念称赞。诸天善神恒来拥护。即为满足檀波罗蜜。阿难汝随我语。如法修行广宣流布。令诸众生普得见闻获无量福。是名救熖口饿鬼及苦众生陀罗尼经。以是名字汝当奉持。一切大众及阿难等。闻佛说已一心信受欢喜奉行。


《大正藏第21卷 No.1314 佛说救面然饿鬼陀罗尼神咒经》
《佛说救面然饿鬼陀罗尼神呪经》《唐 于阗三藏 实叉难陀 译》

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若欲供养一切三宝。应当具办香华饮食诵此陀罗尼呪。呪所施食及香华等二十一遍供养三宝。此善男子善女人等。具足成就诸天妙供及无上供。尊重赞叹一切如来。剎土三宝诸佛忆念。称扬赞叹诸天拥护。佛言汝去。阿难当自护身。并及广为诸众生说。令诸众生成就具足无量功德。所生之世常值百千俱胝诸佛。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五百六十六
“天王!云何诸菩萨摩诃萨修学般若波罗蜜多,能通达方便善巧波罗蜜多?天王当知!若菩萨摩诃萨修学般若波罗蜜多,则能行方便善巧波罗蜜多。谓诸菩萨方便善巧,回向无上正等菩提,若见世间胜妙花果,常持供养诸佛、菩萨,日夜六时曾无暂废,以斯胜善回向菩提,见花果树,亦复如是。”


《大乘宝云经》
善男子。云何菩萨善解回向满愿方便。善男子。菩萨设见若华若果无有主甲非人所护。以此华果于夜三时日中三时。而供养佛及诸菩萨。以是因缘所得功德。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设见香树宝树意树无有主甲非人所护。日夜六时而设供养。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供养的法义很深,佛与众生无二无别,凡夫因执著不能与法界共享,不能享用诸佛与其它众生之功德,礼拜供养诸佛菩萨即能沟通诸佛菩萨的功德,或者说即能起用自性中的功德,其实拜佛就是拜自己,供养佛也是供养自己。
   
佛陀世尊福慧圆满本来就丝毫不缺任何的供养,只不过借着我们虔诚献供的因缘可以增加我们本身的福报!供养只为了自己之积聚功德,并不是圣众有此需要。依佛的心意,是从众生修行的角度来考虑,而不是从佛是否需要的角度来考虑。若从佛是否需要考虑,不仅饮食是佛不必需的,香花灯烛、金银珠宝、歌舞伎乐、殿堂莲座等同样也不是佛必需的。不仅佛在世的时候不需要,佛示寂入涅槃之后,佛本身更不需要这些。乃至如《金刚经》说:“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佛岂需要人拜他、念他、赞叹他、塑他的像、弘他的法?那么是否这些都是应该废止的?普贤菩萨十大行愿中的“礼敬如来”、“称赞诸佛”、“广修供养”等是否也应废止?
   
现今时代,众多人修地藏法门、药师法门,而《药师琉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卷下)说:“应以饮食及余资具随其所有供佛及僧,昼夜六时恭敬礼拜七佛如来。”《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下)说:“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如有违食及不精勤,是命终人,了不得力。如精勤护净,奉献佛僧,是命终人,七分获一。”这些做法是否应该劝止?

《优婆塞戒经》:

施主若施佛已,用与不用,果报已定;施人及僧有二种福:一从用生,二从受生。何以故?施主施时,自破悭吝,受者用时,破他悭吝,是故说言,从用生福。。。。。。。。

善男子,有人说言:施于塔像,不得寿命、色力安辩,无受者故,是义不然。何以故?有信心故。施主信心而行布施,是故应得如是五报。善男子,譬如比丘修习慈心,如是慈心,实无受者,而亦获得无量果报。施塔像等,亦应如是得五果报。善男子,如人种谷,终不生茹,施于塔像,亦复如是。以福田故,得种种果。是故我说:田得果报,物得果报,主得果报。

这段经典是释尊在为我们开示信心施的因与果,佛在这里详细的教导学人应如何种福田及福田的种类,愿有智学人皆能遵教奉行。


“依文解义,三世佛冤;离经一字,等同魔说。”寻章摘句,断章取义,曲解佛意,如果他人信受,废止上述善行,恐怕说者恶业不轻。


二、《中国汉地当终止悲哀》中的失察和误解
  〖和悦居士《中国汉地当终止悲哀》的文中说:
  今日中国汉地各个旅游胜地——佛教寺院里,朽枝败种的腐烂臭气正在染污佛教寺院的圣殿,令游人掩鼻而过。满目所见,皆是沉醉于金钱海洋里的幽灵贪鬼,外现高雅,内实痴迷,腐化堕落,难以启齿……
  观察当今汉地的佛教寺院,为中外游客所共谓“寺庙黑店”。信众供养佛、法、僧三宝的檀香、饮食、物品,竟然反复卖钱。所谓“经忏”是明码标价,“亡灵超度”名不符实,行符咒水、打卦算命、驱遣鬼神、拜祭天地……肩负护法责任的在家居士,负佛遗嘱,不去驱遣,听之任之。令一些真修行的出家人被赶出寺院,远遁深山。
  在我们中华汉地,信众到哪里去找真正的修释迦牟尼佛法教的人?哪里能找到不持金钱、三衣一钵的佛教持戒比丘僧?
   
……如何挽救汉地佛教的颓废于一时复兴?这非是一人、二人力所能及,是要我们信奉释迦牟尼佛法教的四众弟子共同努力,共同呼吁!呼吁广大信众,与佛弟子们一起在我中华汉地,广博无垠的“百花园”里,开垦一片“专依佛经”修学的天地!弘扬释迦牟尼佛出世间的法教,点亮正法火炬,树立正法幢幡,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真正佛教的法相。
   
广大信众与佛弟子们!要知道,覆巢之下无完卵,中华汉地佛教的悲哀,就是我们人民的悲哀!为救自己,为救沉溺在苦海中盼望出离的众生,我们要共同努力,依佛教诫,居士护法,驱遣佛门败种,还中华大地佛教寺院的庄严清净,现僧宝法相。让佛说正法显扬于世,让释迦牟尼佛正法法教在中华大地得以弘扬。〗
  
  和悦居士对一些现象以点概面、偏激辱蔑的论说我不想费力分析,且就所说的“哪里能找到不持金钱、三衣一钵的佛教持戒比丘僧”作一论述,因为这是普遍现象而且涉及较深入的教义问题。


【(一)戒律中对三衣钵的开通】
    对衣服,佛本来就开许三衣之外蓄用其它衣服(称为长zhàng衣),尤其对于寒冷地区,乃至可以蓄用被褥。如《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唐朝道宣律师):“蓄长戒:……初制意者,良由众生根报不同、强弱不等;致令大圣方便开遮,始终将补,有六种之别。(一﹑粪衣)上士面王,报力殊异,胎衣随长,未假资持;及将入法,誓不服余;如来顺机,任听但一,便能自静,缘济修道。(二﹑但三衣)二者、根报次强,堪耐寒苦,随缘施造,不以为难;大圣量机,通堪行业,故制三衣,并须持奉,如有缺少,即须具之。(三﹑百一物)三者、虽制畜三,首足犹露,力薄心赢,寒苦所逼,神情乱涉,无心存道;是以如来又量机性,故开百一,记识受持。《多论》云:百一物中,三衣、钵、具必应受持,余外若受则可,不受无过。(四﹑长衣)第四人者,形报微弱,心用非利,待时待处,须暖须好,若得供给,便能进业;若制同上,退道为恶;故开畜长,随施而受,令彼获福,此得资道。(五﹑重物)第五人者,根力最弱,要假重物,方能济苦,宁身进道,可有阶渐;故开被褥车舆重物依教而畜,以事重故,不令净施。(六﹑众宝)第六人者,须得众宝庄严房宇,方得安心,如《分别功德论》:天须菩提闻说粗衣,不肯入道,索诸宝舍。佛令借王一切供具,比丘受用,一宿得道。佛言:当知悟道在心,不拘形服;自今已去,须者开之。上虽通开,不为养报。
   
对钵,佛开许蓄用辅助的碗具,称为俱夜罗器。如《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济缘记?诸分衣法篇》(唐朝道宣律师撰疏,宋朝元照律师撰记)说:“〖疏〗俱夜罗器,现前僧应分之。〖记〗俱夜罗器者,谓减钵、次钵、小钵,及余鋺盏器皿。”《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钵器制听篇》(唐朝道宣律师撰钞)说:“若得七日药,应着键[金*咨]、小钵、次钵、大钵中,不作净施,大钵义须,安着杙上、龙牙杙上。不得畜皮木钵。《出要律仪》:键[金*咨]为助食器。”


【(二)、现今时代金钱戒的持守】
  佛教律藏虽庞大,各部律的内容其实大同小异。对不持金钱戒,藏传是根部说一切有部律,开许比丘持蓄金钱;南传和汉传的戒律对此则一般不开(特殊情况下有开缘)。
   
由于国俗民情,这条戒在泰国、斯里兰卡等南传国家较易持守,因为僧人得到国家和民众的极大尊重和护持,每位僧众容易找到笃信的居士帮忙收取金钱供养、带钱陪同出行及买东西,而且国家规定僧人坐车不用买票等,僧人进商店,一般的小物品,只要看一看,居士会主动供养物品,不需用钱。但随着现代商业经济在南传国家的发展,物欲膨胀,笃信的居士减少,南传国家的某些僧人持这条戒也不太严格了,如《佛教常识答问(赵朴初居士著)》说:“问:听说还有比丘手不捉持银钱的,是吗?答:是的。比丘戒中本有这一条,这是为了防止蓄私财,起贪念。现在还有人遵行。南方比丘旅行时须带俗人随从替他管银钱的事。但是为了种种不便,这个戒条在南方国家中现在也不太严格了。”
   
汉传地区更难以持守,因为没有南传国家的俗众护持僧人的良好传统。虽然如此,汉地仍有少数寺庙僧人,如大悲寺的僧人,在严格持守金钱戒,非常可贵!但另一方面,这确实只能作为一种精神来激发人的惭愧心和尊戒心,而难以广泛推行。如《沙弥律仪要略述义》(明朝莲池大师撰要略,清朝书玉律师述义)说:“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丛林,或住庵院,或出远方,亦未免有金银之费。〖释〗今人不能者,谓末法时中,人多少信,难比佛世时也。况阎浮提人以财活命,故难乞食也。……远方者,谓寻师访道,远涉他方,则非钱不行,故曰:亦未免有金银之费也。”
   
弘一律师在《南山律苑文集·问答十章》中提出变通的方法:“问:沙弥戒第十,不捉持金银;今人应依何方法,乃能不犯此戒?答:《根本有部律摄》云:比丘若得金银等物,应觅俗众为净施主;即作施主物想捉持无犯。虽与施主相去甚远,若以后再得金银等,应遥作施主物心而持之。乃至施主命存以来,并皆无犯。若无施主可得者,应持金银等物,对一比丘作是说:‘大德存念!我比丘某甲得此不净财,当持此不净财,换取净财。’三说已;应自持举,或令人持举,皆无犯也(以上录《律摄》大意,非全文也)。”
  
另外,现今汉传有的寺庙实行财物归公制度,僧众个人不给单资、不蓄钱财,需要物品申报库房,由僧团专人负责统一采购,因此只个别僧众管钱,其他僧众大部分时候不接触钱;有时需外出时,则多人一起外出,其中一人管钱,或由净人陪同管钱,这样寺院中大部分僧众持守金钱戒,而管钱的比丘可适时(半月半月)找不犯金钱戒的比丘忏罪,则可恢复清净。如此保证整个寺庙基本持守这条戒,而常规的众多事务又能成办。因此不能说这条戒在汉地不能持守,更不能说没人持守,或者说除大悲寺僧人外没人持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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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三)、把握戒律精神,善巧学佛护教】
    佛因机制戒,随方因人而有变通。戒律有法、体、行、相等多层面;就戒相来说,条数众多,且有止持、作持、性戒、遮戒等不同性质,不可偏执一点。
  

如《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序》(唐钞道宣律祖)说:“至人兴世,益物有方,随机设教,理无虚授。……二、以开、制往征,教则通于二世。故下文云:‘以世尊是一切智人故,制已更开,开已还制。’此通未来教也。如《五分》:‘虽我所制,于余方不为清净者,则不应用。虽非我所制,于余方必应行者,不得不行。’此如来在世教也。然二教相融,互兼彼此。三、以报有强弱,教亦重听。就制则深防限分,约行则山世不同。”
   

《四分律》中记载佛临涅槃时对阿难说:“自今已去,为诸比丘舍杂碎戒。”(第五十四卷)
    弘一大师在《含注戒本随讲别录》说:“当今之时,……具持非易。幸有舍微细戒遗教,犹可依行。制限多寡,人各随力,且约最低标准而言。止持之中,四弃、十三僧残、二不定法及余篇性戒,悉应精持。作持之中结僧界、受戒、忏罪、说戒、安居、自恣等,亦易行耳。”
  
  金钱戒及衣钵有关的戒都属于遮戒中的杂碎戒,根据佛开许的随方毗尼的原则,是可以适当变通,乃至即使暂时不持。根据佛“为诸比丘舍杂碎戒”的开许(简要说明一下:小小戒(杂碎戒)是决定于时空这一因素,有些戒在某时空下变为小小戒故可舍,在某时空下又变为不是小小戒,故不可舍 。并不是先前舍了,以后就永远没有这条戒了。也就是说小小戒是否该暂时舍弃,要由当时当地的环境来决定。如果客观条件已经决定不能舍,而不遵循律制,那就是犯戒了),结合具体的环境因素来判断,也不能说就是破佛戒。对于某些出家人持戒不严谨的现象,要知佛陀制定的许多戒条,本来是行为的最高标准,也是修行的目标,戒行圆满是很难达到的,当然也不是一蹴可几,轻易便做到戒行圆满的。因此不能说就是不持戒,更不宜由此以己之见肆意批评、指责、毁辱,乃至以点概面、捕风捉影、添盐加醋、广泛贬损。



但反过来说,戒行圆满是很难达到,出家人不能因此而怕持戒;须知持得一分是一分;今日不能持,不断努力下去自有能持之日,须知“持戒”本属“修道”过程。在过程中,一旦犯戒,也不必怀着极大的懊恼心而消极沉沦,只要真心如法忏悔便得清净,即已向最高目标迈进一步了。另外,中国佛教界某些人向来常有以“实相法”为口实,来逃避其戒行不谨的责任;著说戒律本是“世俗谛”,而不是胜义谛的“实相法”;如有以“无相戒”之说,以行其破戒之事实。所以均不应随便以任何“实相法”作破戒的藉口。欲弘扬守戒之风,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假如某些出家人实在持不了大戒,就如法“舍戒”还俗,这不是可耻的事。既不能持戒,又装作清净的样子,等于“双重人格”;内心既痛若,恶报也大,莫如舍戒还俗,一样可以在家众的身分弘扬佛法。待持戒的信心增强了,再出家也未尝不可(男众可七次出家)。释圣严法师曾著文极力劝人“舍戒还俗并不可耻,破戒恋栈才最可恶”。当然,由于中国习俗观念,以及还俗后生活问题,此事不易解决。但主张如此不断教育宣传,久而久之,风气自必改变。


另善友观点:

关于金钱戒,上文从汉、藏、南传三系做了论述,其实舍此之外,即便立足于别解脱戒和菩萨戒的不同层面,也有不同要求。即如出家五众(含实叉摩那)别解脱戒层面论,金钱戒是必须,然于菩萨戒层面论,以饶益众生为核心,又未见苛求金钱戒,此为又一圆润处。



[ 本帖最后由 北海 于 2011-4-10 03:15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佛藏经》说:“舍利弗!尔时多有比丘,但贵持戒、多闻、行阿兰若行,而好瞋恚,心常垢浊,深怀悭贪、瞋恚毒心,顽钝无知,以小因缘,而起大事。是人瞋恚覆心,互相出过,谓破戒、破见、破命、破威仪。舍利弗!如是僧中有好比丘,心无偏党,处在中间,而亦同之,在彼恶中,互相讥论,诤讼不息,不得安稳坐禅、读经。在家、出家皆亦娆动。……互相轻慢,无有恭敬,相违逆故,我法则灭。”
  
  《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导俗化方篇》(唐朝道宣律师)(卷下)说:“明俗人士女入寺法:……若见是非之事,不得讥诃。若发言嫌责者,自失善利,非入寺之行(僧中亦不可识,事似俗阙,捡意则殊。今以俗情捡道,意诚非易。若以见僧之过,则不信心生,生便障道,终无出期。又不识因果业报,但得示改恶修善,总知大分)。且初入寺背僧取异,云何得作出家因缘?经云:‘夫入寺者,弃舍刀仗杂物,然后乃入。’舍刀仗者,去瞋恚众僧心也。舍杂物者,去众僧乞求之心。具除两过,乃可入寺。……此入寺法中国传之矣。余更略出护过要术,谓一切天、人、龙、鬼是出家人修道之缘,一切出家人为天、人、龙、鬼生善境界。出家人既为四辈生善之处,不得对彼幽显轻有所失。彼四辈既是出家修道之缘,又不得辄便见过。……凡出家者,长标远望,必有出要之期。始尔出家舍俗,焉能已免瑕疵也?智士应以终照远度,略取其道,不应同彼愚小拾僧过失。所以天龙鬼神具有他心天眼,而护助众僧者,非僧无过,以克终照远耳。今人中无察情鉴失之见,情智浅狭,意无远达,暂见一过,毁辱僧徒,自障出要,违破三归,失于前导,常行生死,不受道化,可谓惑矣!小儿痴矣!然则圣人非不能化,但此人不可化,所以拱手待机熟耳。如婴儿造恶,父母所以不教者,非父母不解善教,婴儿不可教耳。比彼可见。诸有同法之俦,幸细览而传告。”
  
    赵朴初居士《在上海居士座谈会上的讲话(1989年6月20日)》说:“上海解放前斋主在寺庙里做经忏时,打牌、喝酒、猜拳,甚至抽鸦片大烟的都有,我们无不为之痛心疾首。现在这些现象没有了,并不是佛教进步了,而是社会进步了。那时一些高僧大德对寺庙的那种现象当然看不惯,但也无可奈何,如印光法师到上海来,住在太平寺,太平寺的真达和尚、明道法师都是好僧人,但太平寺还是不得不做经忏。可见整顿佛寺,固然紧要,但由于问题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故,不可能要求一个晚上全部解决。
   

我曾这样想:整顿佛教寺庙,要从几个方面进行。首先是树立几个样板。……另外,有些道场能够帮助整顿更好一点的,要尽量帮助它,这要下功夫。如果一下子要怎么样,恐怕难于达到目的,解决问题既要快,又要慢,既要有紧迫感,又不可操之过急。还有一个思想问题很重要,就是不可求全责备。玄奘大师门下,人才盛极一时,但其中也还是良莠不齐的。即使是出类拔萃的人也不免带有他的特殊习惯,如窥基大师,本是将门之子,自小席丰履厚,玄奘大师便允许他的生活优厚一些。有一次,唐太宗问玄奘,他的僧团情况怎么样,玄奘对答说:‘鱼龙混杂,凡圣交参’。这个答复实在是至理名言。在西方极乐世界尚且有‘凡圣同居土’,何况我们娑婆世界五浊恶世?戒律的问题,……现在我们的《法音》杂志每期都载有关于持戒的文章,……这是我提出的要求,为的是经常提醒大家。
   

团结问题,有两个条件,一是庙像庙,僧像僧,果能做到这一点,信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加强了。二是护法居士要懂得善巧方便,既讲究方式方法,还要看时间因缘、轻重缓急,不要轻动。手伸出去,收不回来就被动了。总而言之,凡是有利于团结的事,我们就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我们不要做。……一定要很好地培养一批好的僧才出来,……培养出家人才是头等大事。……从全国来讲,无论什么地方,寺庙也好,居士道场也好,培养人才是头等重要的事,出家、在家都要培养。
   

……我们居士要把居士团体的自身建设加强起来,切切实实做一些工作,不要眼睛只看人家。居士也应该持戒——五戒、菩萨戒。居士应当讲究团结,和教外的人团结、教内的人团结,和出家人团结,居士之间的团结。圆瑛法师遗嘱说:‘互助无诤,团结第一。’佛经中许多地方讲到怎样做到团结,中国古代圣贤也有许多关于团结的教导。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自己有这个学问品德,才以此要求别人;自己没有这个缺点,才以此责难批评别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责备自己从严、从重,对待别人从宽、从轻)。’这些话都是有利于团结的教导,虽然不是佛说的,但与佛教不相违背。佛教在中国之所以生存这么久,就是它和中国的优良传统文化密切地结合,而且结合得那么好。我们要重视宗教的五性,即: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我们佛教徒还要特别重视佛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历史学家范文澜晚年补课,读佛书。他对人说,佛教在中国两千年,和中国文化有那么密切的关系,不懂佛教,就不能读懂中国文化史。
   

……有的人随便开口说佛教是‘迷信’,是‘精神污染’。他们不知道‘迷信’和‘污染’这两个词都来自佛经,佛教是反迷信,而提倡正信的,是反污染而倡导‘自净其意’的。诋毁我们的人缺乏知识。我们对付这种人自己就需要知识,需要知识分子,越多越好。知识就是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天培养在家人才比培养出家人才还要急迫。”

[ 本帖最后由 北海 于 2011-4-10 03:1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释迦佛的应化示现是人间佛教的一种典型

释迦佛下天、托胎、出生、出家、降魔、成道、转法轮、入涅槃,这八相成道,都在人间。成道以后说法,

组织僧团游化众生,祇树给孤独园、竹园精舍、王舍城大讲堂、灵鹫山等地,都是在人间。跟随佛陀的不仅有僧团的出家人,还有很多在家人,佛陀教化他们以此作为榜样,推广到社会,作为一种教育,目的也就是要净化人间。所以自古以来,佛法重在人间。

《金刚经》上讲:“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这就充分说明释迦佛在日常生活中,要乞食、募化、洗浴,和普通人一样。因此,释迦佛在生活中得到自在,佛法就在人间,就在生活间,而不是脱离生活的。释迦佛在人间以身作则、体现佛教精神的这种人生,其实就是人间佛教的一种典型。

历代祖师均提倡做人是基础

从佛教发展历史及传播情况来看,不管是在印度还是中国,不管是小乘佛教还是大乘佛教,其各个宗派、历代祖师,首先就是讲做人。人是最殊胜的,《阿含经》中讲:一切众生中,人为第一。

历代以来,从释迦佛到印度、中国的各祖师们,所讲的教理及阐发的妙义,最基本的都是从人身做起,尽管大小乘经典,妙义各有不同,各个宗派的思想各有侧重,但在“做人”这一方面是基本一致的。做人是基础,离不开人乘,这是各宗各派最基本的思想。所以真正的佛教,是人间的,惟有人间的佛教,才能表现出佛法的真义。再犹如惠能法师所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正见名出世,邪见是世间。邪正尽打却,菩提性宛然。」此即明确了世间与出世间的一体性,及此类区分所蕴含的悖反性。




太虚大师所主张的“人生佛教”(后有人改名“人间佛教”)是太虚法师提出的关于佛法要关注人间社会现实问题,注重人乘佛法修行的概念,以后教界、学界不断探讨,并公认人间佛教并非新创。人间佛教虽重视现实人生的改善,但强调的是人乘为菩萨乘的基础和准备,决非仅仅局限于人本和现世!  再如,印顺法师说:“人间佛教,以人生正行修菩萨道,要把握着法、律并重,恢复佛教固有的精神。”“正确的出世观,是必然的配合着世间的净化。”



再如,佛教所提供的修行之道,系根据众生的不同根机而设,据称有八万四千法门之多,大乘对众多法门予以总结,分为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五乘法——即五种载人抵达目的地的车乘。五乘道的内容,正好构成一个从浅入深的阶梯式结构,下乘道为登上上乘道的必经台阶。藏传佛教迦当派的开创者阿底峡,将五乘法归纳为分别适宜于下、中、上三种根机所修的“三士道”。五乘法、三士道的基本内容,可以藏传佛教诸派通用的(见地)、行(所修之行)、果(所证之果)为纲宗,三士道又依次以增上心、出离心、菩提心三种心为因。


简介一下人天乘道:
      
        

人乘道、天乘道,是为根机最浅的“下士”所设,共同以“增上心”为因,为修行动力。此所谓增上心,指求活得更好、更殊胜的一种在自我塑造与人生目标方面的上进心。缺乏这种上进心,便容易向下堕落,只求低层次的物质生活,沦同畜类。
        

人乘道、天乘道作为指导思想的共同见地,是深信因果,确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对人生有一定的反省和自觉,知道人身难得,生命可贵,佛法难闻,从而珍惜此生,决心做个合格的人。天乘道所须的人生反省,还要更为深刻,有希望来生较今生更加幸福长寿的追求。
        

人乘道的修行,以三归五戒为主。三归,为自觉地归依佛、法、僧“三宝”,这在佛教中有规定的仪式,在家人只要在一位出家具戒的比丘僧前求受三归依,由此僧证明,自愿归依佛,不依外道鬼神;自愿归依法(佛法),不依外道邪见;自愿归依僧(修行佛道证到贤圣道果者),不依外道邪众,口宣心想,便成为正式佛教徒。受三归者往往加受五戒: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不与取”),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五戒中,前四戒称“性戒”,意谓受戒与否,违犯者都要受恶报;不饮酒戒名“遮戒”,是为防止酒等麻醉剂乱性,以保证前四戒的持守。五戒可根据自愿,或具足受(全受),或仅受一、二、三、四戒。戒的作用是“防非止恶”,自愿以一种行为规范约束自己,不造恶业。
        

人乘道还包括不少过好世俗生活的规诫,《佛说善生经》、《玉耶女经》、《佛说孛经》等,载佛为在家弟子所示立身处世的法则,如从事正当的职业、勤勉工作、合理收支、孝敬父母、爱护妻子、和睦家庭、劝诫亲友、如法治国等,相当平易切实。
        

按人乘法修行的果,是今生现前得到“现法乐”,生活吉利安祥,命终后直接再生于人中,不失人身。

天乘道的共同内容,是“十善业道”;不杀生而仁慈护生,不偷盗而清廉,不邪淫而贞洁,不妄语而实语(说老实话),不恶口而作文明礼貌语,不绮语而作有益语,不贪而能布施,不嗔而慈悲祥和;不邪见而正见。布施,尤为天乘道所强调。依此修持,现世能成就圆满人格、高尚情操,精神超出凡愚,按其修证品位的高下,命终后可生于欲界诸天。若生色、无色界,尚须修习禅定,按其所成就禅定的深浅,命终后生于相应的天界。若欲作大梵天王,尚须修“四无量心”,用观想等方法,增广慈、悲、喜、舍四种心,慈爱众生,惠及万民。
        

人天乘道虽能得今生后世的利乐,但因缺乏出离三界的追求和看破缘起性空的智慧,佛家认为仅属“世间法”,不可能使人超出三界生死,但只要行善修德,对自己与社会皆为有益,能保住人天身,加之已行三归依,与佛法有缘,后世已有了再修佛法、超出生死的保障。人天乘道往往被后世的佛教著述所忽视,实际上,从佛经看,他是佛法中非常重要的基本内容,被强调为一切出世间道的共同基础。

[ 本帖最后由 北海 于 2011-4-10 03:1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fjlt.net/viewthread.php?tid=147883&extra=page%3D2

正告和悦居士的一些追随者。   

目前在这个论坛上,活跃着几个马甲,如一生居士、俱修、三利等,散布种种谬见,扰乱道场,众等不可不警惕。
    这些马甲几乎以相同的言语习惯发言,估计是一人所为。大致言论有这些要点:
1:以供品能否人为食用为基点,对经典断章取义,大肆攻击汉地佛教,将汉地几千年来庙宇和僧人几乎悉数否定。
2:提出新的观点,认为出家做和尚的不一定是僧人、沙门、出家人,而将自己在家居士反而认为是僧人。
3:若有经典依据或者是观点,言必说“从和悦居士的学佛笔记里看到什么什么的”,似乎佛法除了和悦居士的笔记其他地方已经找不到佛法了,俨然已佛祖的代言人自居。
4:在各大佛教论坛上大肆宣言个人。

    学佛学成如此摸样不亦悲乎!其邪见已经有许多同修进行正面劝导解释,但这些马甲从来不看他人的观点,以宗师口气指点江山,我慢跃然纸上,实属于自誉毁他。其言论所造罪业已经不可小视,而不思悔改,现已经发展到公然在论坛上攻击出家僧。其所取网名也昭然若揭:鄙视出家僧。

    不管在历史的任何时期,佛教界都会有一些人,在自己的某种贪欲的驱使之下,做出种种哗众取宠之举,其经过往往都是一样的,首先是否定历代高僧大德,其次是不遗余力的推出自己,可以说不择手段或者厚颜无耻。但结果都是一样的:邪不胜正,最后自取其辱,堕落恶道。

    至少末学相信,凡作此类惊人之举者,没有一个会是正信佛子,我相信绝大部分同修能容易辨别,这里也绝不会是邪见的乐土,欲望的温床。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和悦是如何篡改佛经的:



佛说因缘僧护经(原文)


尔时世尊复告僧护。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何等为九。一者食众僧物。。。。。。二者佛物。。。。。。三者杀父。四者杀母。五者杀阿罗汉。六者破和合僧。七者破比丘净戒。八者犯净行尼。九者作一阐提。是九种人恒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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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力扫千年流弊——供佛人吃》 和悦居士著的帖子,他是怎么私自增添字句篡改佛经的:


《佛说因缘僧护经》中说:“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一者食众僧物。。。。。。二者食供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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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和悦在新浪博客上的原文,和一些论坛上发的帖子又有些出入,看来他是经常随几意篡改佛经,其用心甚是险恶!


佛说因缘僧护经》——力扫千年流弊(十)  和悦居士著(2010-08-18 21:36:44)
转载标签: 文化 分类: 《力扫千年流弊——供佛人吃》  
《佛说因缘僧护经》

《大藏经》编号:No. 0130——11

佛言: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何等为九?一者食众僧物。。。。二者食供物。。。。三者杀父。四者杀母。五者杀阿罗汉。六者破和合僧。七者破比丘净戒。八者犯净行尼。九者作一阐提(断灭善根)。是九种人恒在地狱。

和悦等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会穷尽一生的时间来顶帖、发帖的。如果论坛不屏蔽他们的邪说,封禁他们的ID,任由他们肆意发表邪见,断人慧命,害人害几,那才真的是佛教的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悦居士是个附佛外道(还有师兄揭露他是基督徒!),在许多佛教论坛上四处张贴他那几篇文章,还换着班24小时不停的用马甲发帖顶贴,很多论坛上的信徒和法师已经驳斥过他的邪见,他们却不懂装懂,篡改佛经,胡搅蛮缠,对他们的批驳都不作正面回答,一味粘贴复制,妄图混淆视听,诋毁佛法、佛教,其心甚是险恶!


汉地寺院四、五万余,有出家僧众二十余万人,在家居士也有千万之众,发心菩萨万万千,真修之人无数,为何在和悦眼中就没有看到清静庄严相?你等无知无识无修无证之辈,邪魔入于心,肆意诽谤三宝,分裂三宝,胆敢有逐僧灭法的妄想!问和悦,全国几万座佛教寺庙你去过多少?你知道哪些是真寺庙,哪些是假寺庙吗?哪些是真修行人,哪些是假和尚吗?有许多寺庙依然是清净道场,你有没有全面调查过?敢以一己之见,以偏概全,毁之全部,连那些真正出家人也一起诽谤了。屡次劝诫他们,不但不悔改,还继续顽固行事,可见他们并非佛弟子。



那篇《力扫千年流弊---供佛人吃》的帖子,只是个幌子,是他们的障眼法而已。他们真正目的是要阻止人间佛教的兴起,因为他们担心人间佛教会使佛教传播更广,使佛教更兴盛,会阻碍他们的信仰在中国的传播;所以他们要肆意歪曲“人间佛教”思想,极尽所能的诋毁所有出家人,彻底抹黑佛教,并且把罪责归加到人间佛教头上。其最终目的是要为他们的信仰在中国的传播扫清文化障碍。他们是执意破坏佛法而来!打着佛教旗号反佛教,用心甚是险恶!

[ 本帖最后由 北海 于 2011-4-10 03:1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奉劝和悦这个基督徒,还是管好你们自己宗教的事吧,基督教已经堕落腐败透顶了,正印证了圣经上对教会的预言。你们用这种伪装其他宗教徒的方式攻击其他宗教,并不能洗白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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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现代教会的危机——容纳罪恶(王明道)

现代教会的情形怎样呢?遵守经上的教训的固然 不能说没有,但绝大多数的教会却是远离了基督,背弃了他的命令,不劝戒责备犯罪的人,更不提醒全教会远离这样的人。贪财的、说谎的、舞弊的、营私的、行淫 的、不按着经训离婚再娶的、不孝敬父母的、虐待妻子的、醉酒的、赌博的,以及犯各样罪恶的人,都丛集在教会里面。这些犯罪的人不但不被人远离,有时反倒在 教会中居高位、掌大权、任要职、作领袖。如果他们是有钱有势的人,那更不用提了。只要捐上几百几千圆钱,或是请牧师与教会的领袖吃上几顿大餐,或是给他们 送上几包礼物,这些犯罪的人便可被称为“教会的柱石,天国的健将。”犯罪的人在教会中不被人离弃,反受人尊崇,自然软弱的信徒便因此跌倒,未曾真悔改的人 便横行无忌,基督的教会便一变而为魔鬼的巢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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