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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法师:金刚经讲话(节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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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持经功德分第十五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繞,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译 文
「须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在早晨时,以等于恒河沙等身布施;中午时,又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夜晚时,也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如此一天三次布施,经过了百千万亿劫都没有间断过,这个人所得的福德,是难以计量。但是,如果一个人,他只是听闻此经之经义,诚信不疑,悟得般若真理,发心依教修持,那么他所得的福德,胜过以身命布施的人。又何况将此经书写、受持、读诵,为他人解说的人,他不但明了自己的本性,更使他人见性,所得福德,就更加不可胜数了!
「须菩提!总而言之,这部经所具的功德之大,不是心所能思,口所能议,秤所能称,尺所能量的,它重过须弥,深逾沧海,不但功德大,而且义理深,是如来独为发大乘菩萨道心以及发最上佛乘的众生而说的!如果有人能受持读诵《金刚般若经》,并且广为他人说法,如来会完全知道此人,并眼见此人,皆能够成就不可称量、无有边际、不可思议的功德。唯有这等具备般若智慧,而又能读诵解说经义的行者,才能承担如来『无上正等正觉』的家业。为什么呢?须菩提!一般乐于小法的二乘人,执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对于此部大乘无相无住的妙义,是无法相信接受的,更不愿读诵,更不用说为他人解说了。
「须菩提!般若智慧在人人贵,在处处尊,所以不论何处,只要有这部经的地方,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等都应当恭敬供养。应当知道,此经所在之处,即是塔庙,一切众生都要恭敬地顶礼围绕,以芳香的花朵散其四周,虔诚地供养。
注释
持经功德者,意即是「受持此经,功德无量”之谓也。第十四分说的是忍辱舍身,皆是在破我执;我执破后,更须悟般若真理,进而持经受典,彻悟我法二空。若能如此,则得法性功德,即是不可思议。
初日分、中日分、后日分:
犹言上午、中午、晚上。
劫:
意译为最长久的时间。人寿自十岁起,每百年增加一岁,增至八万四千岁为一增劫;复自八万四千岁起,每百年减一岁,减至十岁,为一减劫。合此一增一减,为一小劫;集二十小劫为一中劫;世界成住坏空等四期,各经一中劫,共四中劫,为一大劫。
修持《金刚经》一共有十种方法,也就是“十法行”。(一)书写,恭敬书写本经,这就是修行;(二)供养,将经典供奉在塔里、佛殿里,以此诚心供养,以此诚心供养,也是修行;(三)施他,就是印经布施他人,使经典能够广为流传;(四)谛听,用心地听闻经义,这也是修行之一;(五)宣说,听闻了经义之后,能够为别人讲解经文,解除文字障碍;(六)受持,自己能持这个道理,在生活之中,广大地发挥,也是修行;(七)开演,把义理详细地宣说,令他人也能彻知彻悟;(八)讽诵,读诵《金刚经》也是修行;(九)思惟,就是深入义理,静默思想,以发衍经义的甚深奥妙之理;(十)修习,也就是因思而行,证入圣果。
大乘:
亦名上乘。乘,为乘载之义。佛法能乘载因地行人,由迷此岸,到达果地,觉的彼岸,所以名“乘”。声闻、缘觉二乘,只求自了生死解脱,有智无悲,不度众生,名自了汉,亦即小乘;菩萨则空有不着,悲智双运,自利利他,上求佛道,下化众生,故名大乘。
小法:
即是小乘法。《法华经.方便品》云:“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佛之说法,实际并无二致,只因弟子发心不同,致使浅者见浅,深者为深,而有大小乘之别。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净业障分第十六

「复次,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译 文

「再说,须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一心修持读诵此经,若不得人天的恭敬,反而受人讥骂或是轻贱,那是因为此人先世所造的罪业很重,本应堕入三恶道中去受苦,但是他能在受人轻贱之中,依然不断地忍辱修持,了知由过去惑因而造下恶业,今信受此经,由于信心清净,便知惑业亦空,就可使宿业渐渐消灭,将来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须菩提!我回想起过去无数劫前,在然灯佛处,值遇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都一一亲承供养,一个也没有空过。假使有人,在末法之中,能诚心地受持读诵此经,所得的功德,和我所供养诸佛的功德相较,我是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不及一,甚至是算数、譬喻所无法相比的。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于末法之中,受持读诵此经,所得的功德之多,我如果一一具实说出,或者有人听我说这些功德,其心会纷乱如狂,狐疑而不相信。须菩提!为什么有人听了会这样心智狂乱呢?那是因为这部经的义理甚深,不可思议,所以持受它所得的果报也就不可思议。」

注释

所谓业障,或是宿业,或是现业,皆可障蔽真如自性,在六道轮回之中,生灭无已,没有休止。若能受持读诵般若甚深妙理,洞知一切皆是幻相,皆是虚妄,则不再随境转业,而能境随人转了。深入般若,虚妄净尽,故曰能净业障。

业:

造作之义。是指行为、所作、意志等身心的活动。一般分为三种,即是身口意三业。业的性质,有善、恶、无记(非善非恶)三种。所造者为五逆十恶之罪业,将来必受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之业报;若造五戒十善之善业,将来可得人天等善道之福报。

阿僧只劫:

意谓无穷极之数。

那由他:

指极大之数,有说是百亿,也有说是千亿,或更大之数。 果报:

吾人今日所受之境,乃过去世所作业因的结果,故曰果;又为应于其业因而报者,故曰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即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

「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

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译 文

这时候,须菩提向佛陀请示道:「佛陀!善男子、善女人,已经发心求无上正等正觉,应该如何保持那颗菩提心?如何降伏那妄想动念的心?」

佛陀了解须菩提再次启请的深意,微笑颔首之后,以无上慈和的声音说道:「善男子、善女人如果已经发心求无上正等正觉,应当如是发心:我应该发起无上清净心,使众生灭除一切烦恼,到达涅盘的境界,如此灭度一切众生,但不认为有一个众生是因我而灭度的。为什么呢?须菩提!如果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等分别,那么,他就不是菩萨。为什么呢?须菩提!实际上,并没有一种法名为发心求无上正等正觉的。

「须菩提!你认为如何?当年佛陀在然灯佛那里,有没有得到一种法叫做无上正等正觉的?」

须菩提回答道:「没有的,佛陀!依我听闻佛陀所讲的意义,我知道佛陀在然灯佛那里,只是了悟诸法空相,所以没有得到一种法叫做无上正等正觉的。」

佛陀听完须菩提肯定的答复后,喜悦地说道:「很好!须菩提!实际上,我并没有得到一种法叫做无上正等正觉的。须菩提!如果我有得到一种法叫做无上正等正觉,然灯佛就不会为我授记说:『你在来世,一定作佛,名释迦牟尼。』正因为没有所谓的无上正等正觉之法可得,所以然灯佛才为我授记:你在来世,一定作佛,名叫释迦牟尼。

「为什么呢?所谓如来,就是一切诸法体性空寂,绝对的平等,超越所有差别的执着。佛陀已证入此理,因此才名为如来。如果有人说,我得了『无上正等正觉』。须菩提!实际上并没有一种法,叫做佛得到无上正等正觉,只是为了令众生明了修行的趣向,方便设有无上正等正觉的假名。

「须菩提!我所得无上正等正觉,是虚实不一,不能执为实有所得,也不能执为空无,因为一切诸法万象,无一不是从此空寂性体所显现的,所以,如来说一切诸法都是佛法。

「须菩提!所说一切法,只是就随顺世谛事相而言,就空寂性体的立场,一切万事万物,都不是真实的,以此显发的事相,而立种种假名。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

须菩提回答道:「佛陀!您说过:『这高大健壮的人身,毕竟是个无常虚假的形相,缘聚则成,缘尽则灭,所以不是大身,只是假名大身而已。』法身无相,又哪里有大小形状呢?」

「须菩提!菩萨也应当明白这些道理,如果作是说:『我当灭度无量的众生。』他就不是菩萨。为什么呢?须菩提!实际上没有一个法名为菩萨,如果有当度众生的想法时,就有人我的妄执,能度所度的对待,所以我说一切诸法,都没有我、没有人、没有众生、没有寿者等四法的分别。

「须菩提!如果菩萨作是说:『我当庄严佛土。』就不能名为菩萨,因为落入凡夫的我见法执。为什么呢?佛陀说的,庄严佛土,并不是有一真实的佛土可庄严,只是为了引度众生,修福积慧,涤除内心的情念妄执,而假名庄严佛土。

「须菩提!如果菩萨通达无我的真理,那么,如来说他是真正的菩萨。

注释

至第十六分为止,须菩提对于“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的道理,已然了悟于心,但唯恐诸弟子们粗尘已遣,细惑难去。因此,此分以下,再次启请佛陀终究“住”、"降”之意,以去微细无明。所以,佛陀亦以己身上事示之,使知人空法空,究竟无我之妙理。

佛陀说法,有所谓的“三周说法”:第一法说周,就是把经文的真理说出来,是为上根利智的人说;第二譬喻周,是顺应根性比较钝的众生,用种种譬喻再次推衍真理;第三因缘周,用因缘故事将义理做更进一步的叙述,使听经的众生了彻明白。

这三周的说法方式,有时连用,如《法华经》即是;有时是两番嘱累,像《金刚经》。嘉祥大师曾指出,本经的初番问答是般若道,次番问答为方便道。般若道是体,方便道是因,两者相辅相成,体用不二。 *此处可从两个层次来说:(一)自菩萨而言,如果菩萨存着我灭度一切众生的心念,那么就是落于人、我分别的陷阱里,有了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差别心,这一念生起,便“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时时都起分别念、处处都见分别相,有念有相,灭度时,那里还能不分别卵生、胎生、有色、无色的一切众生呢?既然不能平等灭度一切众生,当初所发的菩提心也等于是空谈了,怎么还能称得上是大慈大悲的菩萨呢?所以,佛陀说:“即非菩萨。”(二)自众生而言,度众生乃是在度自性众生。在后面第二十一分里,佛陀开示了众生者,“彼非众生”的观念。为什么彼非众生呢?溥畹大师说:“真如界内,绝生佛之假名,平等性中,无自他之形相。”在真如之内,众生与佛是平等不二的,所差别的地方,是在“佛乃已度之众生,众生即在迷之诸佛”。所以,虽然灭度一切众生,事实上无众生可度,因为众生本自具足真如法性的缘故。菩萨只不过是示现众生自己本有的,令他悟解本知本觉而已。

授记:

诸佛预知弟子某世证果,及其国土、名号,而予以记别。

释迦牟尼:

为娑婆世界教主之佛名号。释迦,为其种族姓;牟尼,是能寂、能仁之义。

如来:

如,是不变的、静默的法身;来,是随缘的、变化的应身。应身纵有千百个,法身仍然是原来的那一个。

无我法:

即是“人无我”、“法无我”的二无我,亦名二空。“我”是妄情所执的实体,而此实体,人法都无,毕竟空寂。人无我:人为五蕴假合,因业流转,没有一生不变的实体。法无我:不论佛法、世法,皆为依缘假立,对待而有,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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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
 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

「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

「甚多,世尊!」

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译 文

阐发了究竟无我的义理之后,才能见万法如一,见众生心如我心。

「须菩提!你认为如来有肉眼吗?」

须菩提答:「有的,佛陀,如来有肉眼。」

佛陀又问:「如来有天眼吗?」

「是的,佛陀!如来也有天眼。」

「须菩提!如来有慧眼吗?」

「是的,如来具有慧眼。」

「如来有没有法眼?」

「是的,如来具有法眼。」

「须菩提!如来具有遍照一切十界的佛眼吗?」

「是的,佛陀!如来有佛眼。」

「须菩提!你认为,恒河中的所有沙粒,如来说是不是沙?」

「是的,如来说是沙。」

「须菩提!如果一沙一世界,那么像一条恒河沙那么多的恒河,这河中每一粒沙都代表一个佛世界的话,如此,佛世界算不算多?」

「很多的,佛陀!」

佛陀又问:「须菩提!如你刚才所说,佛眼可摄一切眼,一沙可摄一切沙,在诸佛世界中的一切众生,所有种种不同的心,佛也是完全知晓的。为什么呢?因为众生的心源与佛如一,譬如水流歧脉,源头是一,心性同源,众生心即是佛心,所以,如来能悉知众生心性。但是,众生往还六道,随业逐流,遗失了本心,反被六尘的妄想心所蒙蔽,生出种种虚妄心念,这种种心皆不是真实不变的心性,只是一时假名为心而已。这过去之心、现在之心、未来之心,无非皆由六尘缘影而生,念念相续,事过则灭,这种种无常虚妄之心,是不可得的。

注释

所谓“一体同观”者,即是“万法归一,更无异观”之意也。故能以一眼摄五眼,一沙摄恒河沙,一世界摄多世界,一心摄众生心。众生与佛,本来无异。众生本有佛性,与佛原来无二无别,只是众生随业迁流,忘失了本体。而佛不为业转,了悟真心。佛知众生为同体,因同体而起灭度无量众生之大悲也。

肉眼:

五眼之一。所谓五眼,即(一)肉眼:世人所具的眼根,受种种障碍而不通达;(二)天眼:天人所具的眼根,人中修禅定可得之。虽内外、昼夜皆能得见,但仍有理障;(三)慧眼:为二乘圣贤照见平等法界空无相的智慧,但因所知障故,有智无悲,虽胜天眼,犹不及法眼能悲智并用;(四)法眼:是菩萨为适应机缘,度化众生故,照见一切世出世法,差别诸相,以及众生心数,前因后果,如幻缘起的智慧;(五)佛眼:佛陀照了诸法实相,圆具前四眼,而超胜四眼者。 *此答正显示如来不异凡夫,生佛平等,如来虽具五眼,亦不离众生肉眼。

以上这五眼的五问五答,皆是要表明平等真实相本体,在圣不增,处凡不减,所谓“溪山虽别,风月是同”,不仅佛佛道同,亦且在凡同凡,在天同天,在圣同圣,在菩萨同菩萨。所以虽在凡夫,亦可五眼具备,只是凡夫有所知障,各以己见为是,便不能彻见一切,局促于一偏之见。 五眼并不是说一个人长五个睛来看东西,而是同一个眼睛,就他所能看见的意义来说,有这五种不同的境界。傅大士偈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唯观俗,慧眼直缘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圆明法界内,无处不含容。”

佛陀所证悟的法界真如,等同虚空,既无分别心识,则彼此一如,人我同等,众生皆是其心内之众生,当然皆能悉知。无分别心,就好像一面大圆镜,物来即映,了无遮碍,洞然明白。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译 文

须菩提!如果有人拿了满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宝来布施的话,你想,这个人以是因缘,他得到的福报多不多呢?」

「是的,佛陀!这个人以是因缘,得福很多。」

「须菩提!如果福德有实在的体性,那么,我也就不会说得福德多了。正因为以不可得心为因,用七宝作缘,以如是因,如是缘,所以我才说得福德多。

注释

法界者,十法界也;通化者,是指般若智慧充遍法界,无所不通,无处不化也。第十八分说的是三心不可得,既说心不可得,恐怕众生误会福亦不必修了。所以,此分告知以无福之福,无得之得的妙理。所谓“无福之福”,是虽有布施,而心无所住;“无得之得”,是虽有能所,而不着能所。因为住心布施,皆是有为的功用;不住相布施,方是无为的功用。有为的福,终有了日;无为的福,永无尽时。有为的福,是妄心所行处;无为的福,是真心见性处。

此分言,要以三心不可得之无住心为“因”用七宝作缘,如是布施,才能得福甚多。住心布施,所得的福德是有限的。住相为有漏之因,不能得无漏之果。若能破此执见,即能了悟无福之福,无得之得,此般若妙智,则能通化法界,无量无边。

因缘:

一切法的生成,皆依赖各种条件。直接主要的条件为“因”,间接次要的条件为“缘”。例如种子为“因”,阳光、雨露、泥土等为“缘”,因缘和合而生稻谷。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离色离相分第二十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译 文

「须菩提!你认为,佛可以从具足色身见到吗?」

「不可以的,佛陀!不应该从圆满庄严的色身之处去见如来。为什么呢?因为如来说过,圆满报身,只是因缘假合的幻相,缘尽则灭,不是真实不变的实体,只是假名为色身而已。」

「须菩提!可以从具足诸相中见到如来吗?」

「不可以的,佛陀!不应从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之处去见如来。为什么呢?因为如来所说的诸相具足,是性德圆满而示现的幻象,是为了度化众生才显现的,并非真实的相貌,不过是一时的假名罢了。」

注释

此分说明如来的圆满报身,有相皆是虚妄,离诸相才能见性,也才能见得如来。

具足色身:

指圆满报身佛的总相,即三十二相。

具足诸相:

指圆满报身佛的别相,即一相中也有无量相好具足。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译 文

「须菩提!你不要认为我有这样的意念:『我当有所说法。』你不可有如此生心动念。为什么呢?如果有人说如来『有所说法』的念头,那是毁谤佛陀,因为他不能了解我所说之故。

「须菩提!一切言说是开启众生本具的真如自性,为了袪除众生妄念,随机化度,随缘而说,何来有法?这种种言声的说法,也只是一时的方便言语,暂且给它一个『说法』的假名。」

这时候,深具智慧的须菩提了解佛陀的深意,但又怕末世众生听闻无法可说,无说法者,这番言语,狐疑不信,于是,便请问佛陀道:「佛陀!将来的众生听了您今日『无说而说』的妙义之后,能生起信心吗?」

佛陀当下便斧底抽薪,破除弟子们对佛与众生们的分别见,说:「须菩提!他们既不是众生,也不能说不是众生。为什么呢?就法性空寂而言,他们也是佛,是尚未了悟真理的佛。佛也是众生,是已悟道的众生。但是,又不能不称之为众生,因为他们虽已经听闻佛法,生起信心,但还未能悟道,所以于事相上说,称他们为众生。须菩提!从真如本性上来说,众生即佛,原来没有什么众生不众生的,『众生』也只是一时的假名而已。」

注释

此经始终要破除人们所执的见相,前分关于佛身的见相已破除,此分更欲深入破除佛语的见相。所以,佛陀一再为众生解黏去缚,破其执见及所知诸障,希望众生能随说随泯,悟入般若妙境。“法无所说,所说非法”的用意,即在于此。

佛陀说法,无非是应机而谈,随机而说,众生听声音、看到文字,就以为佛陀在说法。其实,从法身理体之处来看,哪里有可说的法、能说的人?

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无法可说,是因为法本具不可说,法自证不可说,是顺真谛而言;“说法者”,是如来顺俗谛而言;“是名说法”,是如来即俗即真,即空即有,顺中道第一义谛而言。

慧命:

法身以智慧为命,须菩提已能深解般若大法,能担如来慧命家业。另一层含意,佛教尊称长老、比丘为慧命,表示道德智慧圆满,所以言“慧命须菩提”。

在未来世间的众生,若能闻是法而生信心,就表示他能信般若,即信自心,自心即佛,那他就是佛。只是因为他惑业未尽,相好未全具,所以虽是圣人之心,尚且还局限于凡夫之相里面,所以说“非不众生”。这圣性众生,实已非凡夫之众生,正因为他已悟达实相空理,终要成佛作祖的,所以说“众生众生”之名,只是短暂称呼的假名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译 文

须菩提心有所悟,向佛陀说:「佛陀!您得无上正等正觉,是真无所得!」

佛陀印可说:「是的,须菩提!不仅是无上正等正觉,乃至纤毫之法,我都无所得。得者,因为有失也,我本无所失,何来有得?无上正等正觉之名,指的是觉悟,自性,而非有所得。

注释

般若妙法,本是自己所有,非心外而得;本来无失,故无所谓有得。若云有所得,皆是执情未忘,能所未破之故也。此分总明无得之得,得而无得之实谛。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净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译 文

其次,须菩提!人不分贤愚圣凡,其真如菩提绝对平等的,没有高下的分别,所以才名为无上正等正觉。只要众生不执着于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的妄想分别去修持一切善法,那么即可悟得无上正等正觉。

须菩提!所谓的善法,也不过是因缘和合的假象,怎能执为实有?修一切善法,不可着相,善法之名,不过是随顺世俗事相而言。

注释

说明一切法性本来平等,无有高下,故一一法皆不可分别执着。以此平等清净心,不着人、我、众生、寿者四相,而修一切善法,便契真如法性,照见本来面目,而得无上正等正觉。

法平等有二义:(一)法相缘起平等:比如说,此法生起,必以彼法为助缘;此法为主,彼法为伴,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若彼法生起,则又有另一个法为伴,如此主伴因缘,重重无尽,互为主伴,如此看来,岂不平等?

(二)法性普遍平等,即指二空般若智所显出的真如实相,法尔天然,普遍平等。在佛不增,在众生不减,本来就没有高下胜劣之相,由此更显出法法平等的实义。

善法:

指合乎于“善”的一切道理,即指五戒、十善、三学、六度。五戒、十善为世间的的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的善法,二者虽有深浅之差异,而皆为顺理益世之法,故称为善法。
 楼主| 发表于 2010-9-10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无比分第二十四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译 文

须菩提!如果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须弥山王作比较,有人用七宝,集满所有的须弥山王,用来布施,这个人所得的福德,当然是很多的。但是如果有人只是受持读诵这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并且又能为他人解说,哪怕只有四句偈,他所得的福德,用七宝布施的福德校量,前者的布施福德,是百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不及一,甚至是算数譬喻所不能相比的。

注释

所谓“福智”,即福德与智慧的并称。有相的布施纵使如山高、如海深,山崩海枯之时,福智亦是有尽。然受持经典的无相般若妙慧,所得的福智,方是无量无边,不可计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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