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护国·报恩”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
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 
查看: 850|回复: 2

[因果之律] 因果教育——地狱篇(8))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5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果教育——地狱篇(8)
 
当今社会世风日下,伦理道德丧失,杀、盗、淫、妄充斥着整个世界,人们因不明了宇宙间的自然规律——因缘果报,迷于物欲,贪图享乐,自私自利不知不觉中干着伤天害理的事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结果现世饱尝横死、多病、短命、诸事不顺、心灵痛苦等等不好的花报,而且死后还要自做自受地领受所犯罪业而现的地狱果报。现摘取[地狱变相图]中一些场景,主要是现实社会中人们常犯的罪业行为。以此警示人们做事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图一时快乐,而种下通往地狱的种子,死后受千亿万年至无量劫的残酷折磨,惨不忍睹。切记!切记!切记!

狗嚎狼啖地狱
凡滋事生端、为保权位,不忠不义、无心无肺者,堕此地狱。谚云:狼心狗肺,此乃形容为人险恶,无有良心者。此辈生前叱咤一时,死后被狗啃、被狼啖,一切身分段段脱落,节节骨散,果报之烈,真惨不忍睹!


油釜地狱
生前好以沸油烹炸众生肉、或焚烧山林、烧烤众生,死后堕此果报。今人为开发山林,常以焚烧或爆破为手段,不但破坏大自然,同时也毁灭了成千上万的生灵;或到郊外踏青、扫墓、烤肉,或因不留意火苗,引发森林火灾,令众生因此丧命,亦堕此狱!

磅称地狱
《所起经》云:经商营利,不以道理,欺骗诈取财物,或偷斤减两,短尺欺人。又负债、借贷不还,或恶性倒闭,或路上拾遗占为己有。凡造此类罪业,命终堕磅称地狱。


钉板狱(又名钢叉狱)
生前造贪污、不廉、行贿、欺压贫懦、待人刻薄、扣薪减俸、好唆兴讼等,死后打入钉板狱受罪。
 

炙髓狱
《起世经》云:自作或教人焚烧原野,或作密室以火焖死鼠类、蚁穴,乃至以电或蚊香熏蚊子、电蚊子等,均堕此狱。许多人为方便除草,常以焚烧方式来处理,殊不知草丛中,地底里藏有多少小动物,一把火烧了,不知有多少生命同时也丧生在火窟当中。这是很重的杀业,不可不小心!
又世人清理环境,常以焖熏或毒药将蝼蚁、小虫予以赶尽灭绝,殊不知此罪亦重,我们可于三天前祷告,恳请观世音菩萨护佑,不令此众生受到伤害。又《因果经》云:医理不通之蒙古大夫替人针炙,误使病情加重者,其死后亦堕此狱。


[ 本帖最后由 爱是一道光 于 2010-8-5 08:18 编辑 ]
发表于 2010-8-5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密室以火焖死鼠类、蚁穴,乃至以电或蚊香熏蚊子、电蚊子等,均堕此狱。
————————
忏悔自己所做种种恶行,愿现在还在做的能够早日停止,并开始忏悔!
发表于 2010-8-5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諸法因缘生 諸法從缘滅
我佛大沙門 常作如是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布施网 ( 渝ICP备16011535号 )

GMT+8, 2024-12-1 10:07 , Processed in 0.131613 second(s), 16 queries .

布施网法律顾问: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9020511008028

© 2001-2012 布施网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

返回顶部